第一千四百三十三章 卷末-萧穗子篇

不是马里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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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克端起茶缸吹了吹水面漂浮的茶叶,轻轻啜了一口。

    “他说我们舞蹈团的舞蹈都太老了,人们对样板戏已经厌倦,如今改革开放,国外的东西纷纷涌入,电视机、电冰箱、录音机、牛仔裤什么的,物质越来越好,接下来一定会追求精神娱乐。”

    他说到这里拿出一沓照片递过去。

    小芭蕾拿在手里看了几眼,照片里一个穿着黑衣黑裤黑帽白衬衣的男子一手捏帽,一手插脚,带领着后方一群穿亮面服装的男子大秀舞姿,那形象,那气质,跟文工团里教的东西完全不同。

    “这是?”

    “这是外国人创作的,说是叫霹雳舞。”

    小芭蕾说道:“那你给我看这个,究竟想说什么。”

    “梁老板有意给我们投资。”

    “这么好?”

    小芭蕾听说十分兴奋,华侨嘛,在这个时代要么是有钱的代名词,要么是有文化的代名词,最不济也比国内的人有见识。

    朱克说道:“不过他提了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他说上海以前就是有名的国际化都市,在那边开演艺公司比在北京有优势,想邀请我们去那边发展。”

    “这没问题啊。”小芭蕾又不傻,她当然知道上海受西方文化影响比北京大,真要改变舞蹈队的风格,选择上海作为根据地更为明智,而且文工团里那些打扮洋气的女人,林丁丁、萧穗子、胡美……可都是上海人。

    朱克说道:“可是去了上海,家里的关系就用不上了。”

    “原来你是在为这件事发愁。”小芭蕾对于他的顾虑一点不以为然:“是,现在可以靠着长辈的关系多拿几单生意,但是不能一直吃老本吧,现在梁老板愿意给咱们投钱,还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万事俱备,改革的东风也有了,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听完这番说辞,朱克把茶缸一放,心里有了决断:“好,听老婆大人的,我明天就去给梁老板打电话。”

    小芭蕾笑着靠过去,搂着他的脖子说道:“对了,我听卓玛说刘峰现在带了一帮退伍老兵在干建筑呢。”

    “这有什么,刘峰以前在文工团的时候爱干泥水活儿,他爹又是个木匠,这也算老本行了。”

    “你说……是谁让他生出单干的心思?”

    “还能是谁,林跃呗?”

    “哼,这家伙还是那么讨厌。”

    “他以为当老板这么容易当啊,就刘峰的性格,等着瞧吧,工程款能不能要回来都是未知数,他要是能发财,我把脑袋拧下来当球踢。”

    “确实,他就不是做生意那块料。”

    ……

    七年后。

    海口市。

    萧穗子走到盥洗槽前面,打开水龙头洗了一把脸,看着镜子里面那张已经能用“成熟”形容的脸,轻轻地摇了摇头。

    32。

    蓦然回首,她已经32岁。

    32岁的她对自己有着怎样的评价呢?

    绝大多数人所在意的无外乎两件事,事业、爱情、家庭。

    要说事业,她能给自己打80分,因为她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是的,她现在是一名作家了,还是一名成功的作家,这次来海口就是为举办新书签售会的事宜而来。

    爱情呢?

    四年了,没有一个男人能让他动心,准确的说,都过去这么长时间,那个人依然牢牢地霸占她的心房,别说装另一个人进去,放只脚的空间都没有。

    她知道不该如此,既然决定退出,那就要愿赌服输,更要为自己的人生负责,可是很多时候觉悟是一回事,真正去做的时候又是另一回事。

    家庭,爱情不可得,家庭更是没戏了。

    32岁依然单身的她,认识她的人还不知道会在背后怎么议论她呢,不过还好,作家这个职业不需要跟很多人打交道。

    海口的天气十分炎热,脸上的水痕很快就干了,她拉开挎包的拉链,从里面取出一个方方正正的玻璃瓶。

    任谁看了,第一感觉都会是这是一个香水瓶。

    它也确实是一个香水瓶,但不是香奈儿,CK,阿玛尼,LV这类奢侈品专柜销售的香水,里面的液体来历十分特殊。

    萧穗子打开瓶子,把最后一点香水倒出来,擦到手腕和耳根,对于已经空了的香水瓶,舍不得就这么丢掉,盖好盖子又放回包里,完事看着镜子里的面孔说道:“何小萍,你一直在用的香水,是他身上的汗水,虽然我把人让给了你,但是知道这个秘密的人,我是第一个。”

    其实,她不只是第一个知道香水秘密的人,离开北京的那晚,她还把林跃给何小萍准备的香水瓶拿走了,并留下一张纸条,大体内容是自己把女人最宝贵的东西给了他,作为交换,带着属于他的味道离开应该不过分吧,也算留个念想了。

    这瓶香水陪了她四年,今天终于用完了。

    “唉!”

    她重重地叹了口气。

    哒哒哒~

    伴着清脆的撞击声,一个穿着白色高跟鞋的女人走进洗手间。

    “怎么了?唉声叹气的,别人书卖得不好伤心难过,你这书卖的好也一脸愁容,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出版方克扣你稿费呢。”

    萧穗子说道:“你说你这嘴毒的‘优点’是怎么练出来的?”

    走进洗手间的女人叫邹茜,是出版社的编辑,两人认识已经超过三年,算是老朋友了,说起话来自然不会小心翼翼。

    “怎么,羡慕呀?天生的。”

    邹茜一面说,一面拿出化妆盒对着镜子补妆。

    萧穗子瞪了她一眼,转身要走。

    “哎,对了,刚才有人打电话找你,因你没在,我就让前台把对方的电话号码记了下来,你有空给人家回一个电话。”

    “那人没说自己是谁吗?”

    “好像是……说是你以前在文工团的战友,姓朱。”

    姓朱,小萍?

    萧穗子稍作沉吟,说了声“好”字,转身离开洗手间,朝前方大厅走去。

    要说为什么离开林跃,不是她败给了何小萍,是她主动放弃,因为她觉得何小萍比她更适合他。

    读大二那年,她、何小萍、郝淑雯、林跃四个人在东来顺吃饭,她借着酒劲问林跃有没有结婚的打算,他的回答是还没有这个想法,因为无论如何在郝淑雯没有好之前,他不会就这么放弃,如果谁想跟他结婚,必须要接受郝淑雯的存在。

    接受郝淑雯,对她和何小萍来讲都不是问题。

    问题是,经过两年时间她得出一个结论,何小萍比她会照顾人,洗衣、做饭、买菜、打扫卫生……家务方面做的很好,性格也温和,任谁看了都觉得她会是一个好妻子。

    她呢,相比之下就逊色多了,所以思来想去,她决定离开。

    大三那年,她找到林跃,陪了他一夜后,第二天就走了,从那以后就再没联系过以前在文工团的战友,没想到时隔四年,何小萍居然把电话打到海口,这让她十分意外,难不成……北京那边出了什么事?

    稍作犹豫,她走到前台,望工作人员说道:“刚才是不是有人打电话找我?”

    “哦,对。”

    工作人员把放在一边的纸条递给她:“是这个号码。”

    “好,谢谢。”

    萧穗子拿起电话,按照纸条上的号码拨了过去,当连线接通,听到扬声器里传来的声音后,她的表情有些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