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九章 进军魔鬼森林

东方不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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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第五师骑兵分队这一仗,是常乐的部队成军以来最惨烈一战。

    明明一切都按着常乐的预想发展,对方中了计,未能发挥骑兵的冲击力,被他带着战士们混进队列,从近身状态发起突袭。

    可结果出乎意料,战斗异常艰苦。

    骑兵不是谁都能做的,本身就经过了层层选拔,属于军中精锐。而且当时处于精神抖擞的临战状态,与之前营地里那些半梦半醒的步兵不同,战斗一爆发,他们立刻呐喊着挥剑迎战。

    骑兵从马背上居高临下挥砍,自然而然占据优势,并且剑法娴熟,出招稳准狠。

    贱民战士们空有高昂士气,却尚未接受军事训练,本来力气就小,挥剑方式又像切菜,只会直上直下地砍,不懂得运用拧肩转体等身体之力。

    敌方偏偏又是重骑兵,上身钢制胸甲,双腿也有铁环锁甲和内衬钢片的马靴,马匹前胸与面部包裹厚皮甲。如此强度的防御,使得贱民战士拿他们毫无办法。

    不少贱民迫不得已去抱骑兵的腿,几人合力将对方拉扯下马,在地面翻滚肉搏,以便寻找咽喉之类的要害。

    然而一方是身强力壮的职业军人,另一方是自幼营养不|良的贱民,贴身肉搏结果也没什么悬念。

    如果没有别的因素干扰,战斗必将以骑兵完胜告终。

    但常乐手下还有兽人,日族兽人无论男女都非常强壮,就算比不过人类修炼者,至少足以压倒眼前这些骑兵,他们不擅长用剑,一直拿着在森林里自行制作的木棒。

    碗口粗的大棒足有近百公斤,恰好克制重甲骑兵,迎面抡上去,骑兵无论格挡还是招架,结果都一样,连人带盾一起落马。

    几名成年兽人咆哮着并肩飞奔,大棒“砰砰”作响,在战场上“犁”出一条人仰马翻的大道。

    伊斯泰拉下属哥布林大军也同时参战,这些狰狞凶悍的怪物就为杀戮而生,金属质地的表皮和利爪,硬度还超过了骑兵的铠甲与武器。

    最凶狠的要算常乐,他这次没有心平气和地发号施令,而是一马当先,从下令“动手”就催促夜魇向前急驰,杀入骑兵队列。

    贱民战士临死的惨叫令他怒火升腾,全身血液瞬间涌上头部,双眼通红,心里再也顾不得近卫军同袍之情,手中剑每一次挥动,都有一颗头颅坠地。

    精钢板甲在常乐剑下犹如黄油般稀软,普通骑兵在他面前就像小鸡遇老鹰,既无还手之力,也无逃避余地。

    除了蓝月在一旁保护妇孺,常乐几名强大的灵魂仆从尽数参战。

    所以仅仅十几分钟,战场上的怒吼、咆哮、惨叫与呻|吟声就渐渐平息,除了一些无主马匹乱窜,激烈的动作场面都停滞下来。

    一百名骑兵以及三名军官被全歼,贱民死伤三十多人,兽人仅有两个负伤。

    幸存的贱民战士不肯罢休,咬牙提剑行走于尸横遍野的战场,见有敌兵还在喘息或爬行的,对着脖子就是一剑,也算为死去的同伴报仇。

    常乐则立刻着手治疗伤者,手里拿着幻羽天露,给尚未断气的部下们灌下去。

    尽管有绝世神药在手,三十多人里也只救回了十几个,其余人全部阵亡,近百名贱民战士现在只剩七十来人。

    常乐叫来蓝月,按照老规矩,拿卷轴记下阵亡者姓名地址,以便将来为其家属发放抚恤。

    可这些贱民都是监狱里的囚徒,相互之间也缺乏了解,很多尸体都没人认识,就此无名无姓地死去。

    “最佳工兵”哥布林们迅速挖了大坑,众人抬尸体入坑掩埋时,常乐低头不语。

    反而是部下们来安慰他,说如果不是常乐将军拯救,大家都已经像兔子一样被猎杀了,这些死去的同伴,在生前已经获得自由和尊严,并为保卫自由而战死,死得值!

    这就是高昂的士气,也是常乐在山中那番慷慨陈词的效果。

    但常乐还是心情沉重,伤亡之重在预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打造一支强军没那么容易。

    他所设想的“钢铁洪流与敌军对冲”,至少在短期内不是正确作战方式,必须给部下们找到更合适的战法。

    常乐望着部下们充满敬意的目光,和一张张年轻而坚毅的面孔,不免有些伤感地想到,他们当中有几人能活着看到真正的光明?

    尸体埋葬完毕,非但不能留下坟茔,还要将地面整平,移来植物与干燥土壤做掩饰,以免被追来的近卫军掘尸泄愤。

    至于敌方的战死者,一概剥去装备后移到几百米外整齐排列,留给官方收尸。刀剑铠甲与马匹都成为常乐部队的战利品。

    临行前,常乐召集众人集合,全体向战死同伴敬礼告别。

    然后全军就用缴获的马匹改为骑兵,开始快速撤离,以便甩掉近卫第五师的追踪。

    贱民们几乎没有一人会骑术,常乐尽可能简洁地讲述了要领,让大伙先学着坐上去,在马行走时不会掉下来,控缰驰骋的技能边走边练。

    夜魇在兽魂空间已经成长为8级野兽,比普通马匹强了几倍,所以那些军马对它非常敬畏,夜魇围着马群嘶鸣立威之后,便领着它们开始前进,暂时也不需要贱民们亲手控制。

    由于大伙在马上坐稳都费劲,胸甲这种沉重的东西不能穿,盾牌也不能拿,统统被常乐收入了兽魂空间,部队成为彻底的轻骑兵。

    至于实在无法骑马的妇孺,以及胆小害怕的兆祥大叔之流,有蓝月从营地拉来的辎重马车,正好一车装满。

    走出十几公里之后,常乐与伊斯泰拉就到了分别的时刻。

    女王的任务是带领部下进行伪装作业,清除常乐队伍的蹄印、车辙,然后自行返回地下王国。

    伊斯泰拉很想一直跟着常乐,但王国不能没有她,哥布林智慧有限,女王就是整个群体的大脑。

    常乐也建议过,让女王将王国向北迁徙,靠拢自己的驻军地点,相互可以有个照应。

    但女王对此充满顾虑,且不说重新挖掘一个地下王国费时费力,单单因为哥布林社会与蚂蚁的相似,地盘就不可能轻易移动,别的哥布林王国会将其视为严重挑战,迎击入侵者不死不休。

    而且,在魔鬼森林里,还有令伊斯泰拉非常畏惧的存在,哥布林各族群代代相传,那里有一位古老的哥布林女皇!

    听到这个传说,常乐忽然产生一个奇怪念头,魔鬼森林中,自己所占有的远古遗迹,也是一座极为庞大的地下城市,无论怎么看,都不像人类能够建造而成,难道,那就是女皇的作品?

    女皇究竟在哪里?遗迹最底层的“大魔尊”雕像,与女皇是否有什么关联?遗迹里那些无法进入的地点,会不会藏着女皇的秘密?

    与伊斯泰拉依依惜别,答应了以后经常去看望她之后,常乐带队向着魔鬼森林继续进军,好奇心也加倍浓厚起来。

    他选择进军魔鬼森林的理由非常简单,那里非常偏僻,不属于任何贵族的封地,食物丰富,进可攻,退可守,不但能够向北撤离帝国国境,不得已时也可进入远古遗迹暂避。

    遗迹在结界保护之下,连战宗级高手都无法探查和入侵,世间只有常乐一人掌握了入口权限,里面绝对安全。

    不过,无论那里多安全,先要能够安全抵达才行。

    追兵虽被伊斯泰拉故布疑阵引走,但整个哈维兰平原已经高度开发,到处都是田地和农民,太阳升起之后,常乐的队伍就暴露在光天化日,每一个目击者都会去报告贵族领主。

    贵族封地神圣不可侵犯,哪怕是皇家近卫军过境,也要跟贵族打好招呼,否则同样视为侵犯。

    常乐这样一支“客军”横冲直撞,当然不会风平浪静。

    从早上起,就有斥候骑兵出没于附近,不远不近地盯着他们。

    到了上午十点多钟,贵族私军开始陆续出现,看旗号家徽可知,通常是一个伯爵或者子爵,带着自己部队,再纠集几个附庸小贵族的人马,七拼八凑,少者百十来人,多者四五百人。

    人数这么少,是由于时间紧迫,贵族们来不及动员封地里的农民,只带了常备军,所以他们虽然敌意浓厚,却没敢轻率发起攻击。

    假如常乐的人马看起来更弱一些,随行马车再多几辆,看起来油水更丰厚一点,估计他们早就出手了。

    常乐也给部队进行了伪装,近卫军军服脱掉,换回褐色条纹战斗服,外面罩着灰突突的锁甲。

    所有人一律压低带护鼻的头盔,遮住贱民特征最明显的部位,同时队伍里的兽人拴上绳子,假装是被捉来的奴隶。

    对这样的部队,就算贵族们听说了昨晚“兽人袭击近卫军”的事情,也很难将他们与之联系在一起,一旦没有了大义方面的考虑,剩下的就纯粹是利益得失盘算。

    常乐希望井水不犯河水,先带队伍离开哈维兰平原再说。

    然而,不想来的终于还是要来,临近中午时分,一支大约三百人的贵族私军,早早到常乐前方列阵拦路,盔明甲亮,杀气腾腾,还有两名军官并鞍而来,看来是准备进行战前谈判。

    而对方敢于发动攻势,所依仗的不仅仅是兵力三倍于常乐,更在于他们队列前方的重骑兵,那骑兵之“重”,看得常乐都目瞪口呆。

    皇家近卫军的重骑兵是胸甲和锁甲的组合,全身甲胄合计五十公斤左右,作为没有修炼斗气的普通人,只要够强壮,也能自行上马下马,还可徒步作战。

    而这位贵族麾下的重骑兵,竟然全身都是板式重甲,绝不少于二百公斤,活脱脱一个大铁罐,又如一尊移动堡垒。

    这样的骑兵固然防御力超强,可是连上马都费劲,要几名扈从连推带架弄上去,一旦落马,既不能战,也不能逃,只能躺着等死。

    同理,可怜的骏马驮着这样的大铁疙瘩,自己还要披上马甲,简直迈腿都费劲,冲个几百米就要瘫倒了。

    如此沉重的全身甲,皇家近卫军的骑兵是不用的,常乐在学院里也只有负重行军考核时穿过,那次芬妮刚刚一迈步就“咣当”摔倒,哭哭啼啼地怎样都爬不起来。

    由于用料和做工考究,又涉及精巧的关节设计,这种全身甲造价非常昂贵,平时的维护费用,以及消耗的人力都堪称奢侈。

    看来哈维兰平原之富庶名不虚传,让贵族能养得起这样的重骑。

    但是看着对方二十名重骑兵缓缓前进,在步兵方阵前面单列一排,手中五米战枪直指天空,常乐就忍不住想笑。

    对方指挥官貌似很有素养,安排战术有条有理,打算先派重骑冲阵,等敌军混乱时步兵出击,而且步兵方阵也很讲究,长矛手在前防备骑兵,剑手在后负责格斗,队尾还有一排长弓手。

    常乐回头瞧了一眼,特意揉了揉眼睛,经过反复确认,自己的部队的确是轻骑兵,货真价实的轻骑兵!

    居然用重骑兵来冲击轻骑兵?常乐实在忍不住,终于还是笑出了声。

    敌军装备奢华,指挥官头脑僵化,看来士兵战斗力也未必强,自己这是遇上了一块大肥肉!

    好吧,阔佬既然想战,常乐决定收下这份大礼,至少全身甲还能卖不少金币。

    就此战个痛快!战给四周的斥候游骑看,用一场酣畅胜利警告其余贵族:

    “若不想倒大霉,就不要来招惹这支来历不明的队伍!”

    想到这里,常乐向蓝月打个手势。

    一身银甲的魅族少女提缰出列,两人并鞍而行,向敌军的两名指挥官迎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