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借骨

烽火天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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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场虚拟的NBA战争,最终以开拓者95:88获胜结束,这无疑让心存怨怒的于振飞兴奋不已。

    他打开冰箱,看看里面有什么吃的。还有半碗面条,他又拿了根黄瓜,到厨房里切成丝,打开一罐芝麻酱,加入盐和温水,调出一碗底粘稠度正好的酱汁,他将半碗面条和黄瓜丝倒进去拌匀,又加了半勺老干妈辣椒油,坐在沙发上美哉美哉地吃起来。

    这就是单身的快乐之一,简单、随意。

    不是他不会做饭,甚至他有几道拿手菜,比一般的家庭主妇还味道鲜美,只是一个人习惯了省事,另外,做多了,也吃不下,还得放冰箱里,虽然也能继续吃,可是那味道,那心情都不一样了。

    男人做饭,看心情,天气闷热的时候,往往心情比较差。

    连日的燥热,终于要迎来一场连续的强降雨。虽然这次降雨的强度,被称为近十年罕见级别,可能造成水流成河的景象,但总比晒得浑身火热好吧?

    担心雨大的是苦逼的打工者,他们担心好不容易买的车子,停在路边被淹了,他们担心,上不了班,没钱挣。

    像于振飞这样的人反而比较轻松,反正,也没钱买汽车,工作不干了,钱啊,有就花,没有就忍着呗。

    反正有点存货,饿不死,乐得大睡几天。

    这是单身的另一个好处——没人管。

    他在屋子里穿着沙滩裤、趿拉着拖鞋,上身则光着,胸前汗毛密布,犹如一头张口的狮子。

    据说,这是青龙之体,代表着这个男人精力旺盛。

    于振飞仰躺在大床上,电脑里放着某过世相声大师的单口相声《君臣斗》。因为种种原因,这段经典的故事,只流传下六段,但正因为他的稀缺,才显得不凡,才让人无限怀念,反复回味、叹息。

    这不正是我支持开拓者的心态吗?

    虽然这支队伍,如今沦为末流球队,为一张季后赛门票苦苦挣扎,但他们从未屈服于命运,反倒有遇强更强的风骨。

    NBA江湖,流传着太阳的神医、开拓者的庸医之说,开拓者队医毁人不倦的流言,成为全联盟的笑柄。

    倘若,当年有一个神医,能够及时地治愈罗伊、奥登,让他们以健康之躯,征战沙场,哪怕只有一两年,也会是另一番境况吧?

    对于西医的神奇之处,我没什么印象,但对传统的中医文化却是钦佩良久。

    中医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以奇妙的疗效,享誉国内外。有“活死人,肉白骨”的神奇传说,估计,这是能够让罗伊半月板重生的唯一机会了。

    当年还在德运社的快板名家,大眼板子李,曾经唱的《同仁堂》中,有这样一段:

    “孙思邈,医术高,三十二岁入的唐朝。

    正宫国母得了病,走线号脉治好了。

    一针治好娘娘病,两针扎好龙一条。”

    中医的神效,虽有夸张之处,但能够流传上千年,甚至在医学如此发达的现代,依然无法被西医取代,可见其神秘之处。

    “我若为医,将把中医发扬光大,用神奇之处,拯救罗伊、奥登,重塑完美开拓者,真正开辟新的时代。”于振飞猛然坐起,发出心中的誓言。

    窗外,天雷滚滚,闪电交织,划破沉寂的天空,为他增加了不少气势。

    “什么勇士、马刺、雷霆、骑士,当然还有火箭,如果面对健康,球员都处于巅峰的开拓者,未必能讨到便宜吧?”

    他抚摸着右手腕上戴着的一串隐隐泛着青黄光晕的金丝楠手串,不禁痴痴的想着那个遥远得未曾去过的城市。

    很多人都在年少时,有过自己的梦想,虽然有些荒诞不经,最终,也不可能实现,但正是心中那点欲望,让他们不断前进,才有了后来的人生。

    那些可笑的梦想,回头再看,却是发自内心,最渴望的意愿,真实而淳朴。

    “我想当一名解放军,长大了保卫祖国和我妈妈。”

    “我想当一名老师,能知道很多的知识,像张老师那样受人尊敬。”

    “我想成为一名像演员,可以演很多的英雄人物,让很多人认识我。”

    “我想成为一名医生,学到高明的医术,救很多生病的人。”

    …….

    成为医生,曾经是于振飞儿时最强烈的梦想。

    当他十一岁时,看到奶奶从病房被推出来,盖上了白单,父亲扑上去嚎哭,他仿佛被雷劈中。

    他浑身冰凉、四肢僵硬,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没了?

    他第一次感觉到无力感,那一张薄薄的白单,隔开了生死世界,让人无法触摸。

    后来,他听说,大首都,乃至世界上有很高明的医生,能够治愈很多疾病。

    他曾经想报考医学类学校,可是最终名落孙山,但他依旧怀着梦想,来到这个离京城最近的城市,追逐着梦想,寻找着机会。

    轰,一声长雷,仿佛响在耳边,震得窗户都一阵晃动。将他的梦想击碎。

    “来吧,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他索性平展开四肢,形成一个“大”字,任由空气中凉爽的气息,穿过自己的身体。

    此刻,他的心,有了前所未有的宁静,忘记一切烦恼,只为自由地飞翔。

    刷,刷,刷,三道金色闪电,激刺如剑,穿透漫天黑暗,冲向人间。

    嘭,一声大响,于振飞的身子,瞬间被击中,失去了知觉。

    此时,奇迹出现了!

    他右手腕上的金丝楠手串中半截佛塔突然释放出方圆三丈的红光,将已经昏迷的于振飞包裹在内,抵挡住天外飞来的强劲光之剑。

    顿时金光大震,被红光消抵不少威力,此时,窗外已落下豆大的雨。

    金光神剑退路被截,强撑片刻后,便微弱而散,化于无形了。

    这是哪里?于振飞被眼前的世界惊呆了。

    周围一片灰蒙蒙,看不清前面的事物,只有淡淡的令人安神的香气散发,很熟悉,又很微妙。

    他站直身子,用右脚向前试探周围的环境,发现这是一个圆形的空间,非石非铁,竟然是木制的。

    对了!这是金丝楠木?对于时常把玩的一个物件,我自然很快熟悉了这种味道。

    “还算你有些良心。”一个苍老的声音在前方响起,顿时,雾气渐稀,现出一个白须秃顶的老者。

    “你是谁?我怎么到了这里?”于振飞惊疑不定。

    “你不知道我是谁,看了这个你就该知道了。”老者笑嘻嘻地递过来那一串手串,只是最上面的佛塔消失不见了。

    “你……你是这小佛塔?这太不可思议了?”于振飞张大嘴巴,一时反应不过来了。

    “哈哈,小家伙,难怪你吃惊,说来我的来历,你就明白我的不凡了。”这秃顶老者,缓步走来,因他化身佛塔,与他相处日久,自然有了亲近情义,他也没有回绝。

    只听老者侃侃而谈,道:“你看过《十兄弟》吧,那是说十颗神奇晶石,降临人间,身怀异能,最后,回归上天,化为天星。其实,我们本是同源,我乃是一颗玄光珠,你就叫我肖老汉吧,只是我没有那十晶石的机缘,损了三成根基,被一道士封印在这佛塔世界之内。”

    “直到今日,天降三道冲天剑,正是我解脱之钥,才能掌控这佛塔。”

    “今日果,皆因你之因。老夫,得脱大道,自然不会忘记,小家伙,你这番恩情。”肖老汉捻虚而笑,一双大眼盯着于振飞。

    “呵呵,这倒真没想到,原来小说中那些穿越古今的修仙者真的存在啊。”他放松地摊开双手,无奈地笑笑。

    作为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连安身立命的本事都没有,还奢望什么修仙路啊。

    一时间,他心情落差很大,意兴阑珊,索然无味了。

    “你不是想成为绝世神医,用你的医术,拯救那支令你遗憾的梦碎之队吗?我倒是可以帮你实现这个愿望。”

    老者语气平淡如水,但淡然一诺,却一石激起千层浪,让他沉入心底的那个想法,再次跃水面。

    “真的?你能帮我实现那个愿望吗?”他激动地抓紧老者的手臂,不住的摇晃,根本没在意这老者乃虚化之物,手臂软绵绵地犹如风中棉布般空荡。

    “自然,我可传你一种植骨术,借你完整仙骨三年,祝你成就梦想。”

    肖老汉脸色一滞,又道:“不过,你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