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八十一章 善心善行

贼眉鼠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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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治不愿跟江南望族公然翻脸,不是实力不够,而是不忍对内动刀兵,徒增大唐内耗。

    最坏的情况不过是像隋末时期,天下世家门阀联合起来造反。

    但今日不同往日,唐军在兵器上占据了绝对优势,天家皇族站的又是平民的立场,隋末那种墙倒众人推的局面,已不可能在如今的大唐复制。

    正如李钦载所说,八大望族涉嫌谋反的事不会那么简单结束。

    朝堂上沸反盈天,当李治和几位重臣把舆论炒起来后,满朝文武看懂了脸色,于是对八大望族群起而殴之。

    参劾的奏疏一天比一天多,望族出身的官员深陷泥沼无法抽身,刑部尚书刘祥道也开始对官员清查,昔日的政绩也好,见不得光的烂事也好,桩桩件件翻出来,在太阳底下暴晒。

    李钦载和门下弟子报复八大望族的事,好像被人彻底遗忘了似的,朝堂上根本无人提起,大家都卯足了劲对八大望族开火。

    李钦载当然也不愿凑着热闹,于是朝堂沸沸扬扬之时,李钦载果断抽身而退,继续过着咸鱼般的日子。

    心里还是有些感激李治的,他帮李钦载顺利解决了这个麻烦。

    为了投桃报李,李钦载给太极宫送去了一百多斤新鲜牛肉。

    是的,甘井庄的牛不幸又崴脚了,风水不好,牛就是容易崴脚,渭南县令都没办法。

    李家别院每年都要上交不少罚金,每头崴脚的牛被宰杀,地方县衙都要罚钱的,李家交罚金特别痛快,而且交得喜气洋洋跟过节似的。

    后来有个叫李白的诗人喝多了写诗,他说“烹牛宰羊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说的大约便是李家别院的盛况。

    武后领着长安城的命妇去洛阳祭祀农坛,一去已有月余。

    几天后,洛阳传来消息,武后祭祀完毕,已领着命妇们在回长安的路上。

    武后在洛阳不仅祭祀农坛,还干了一件令洛阳当地颇为惊讶的事。

    她召见了洛阳当地官员,从皇后个人的金库内帑里拨钱五千贯,在洛阳设慈善堂,并特别注明是代天子行善,用以周济关中贫民灾户。

    皇后带头拨钱行善,命妇们自当欣然景从,于是从长安跋涉而去的百十位命妇慷慨解囊,每人出钱少则数百贯,多则一两千贯,纷纷投入慈善堂内。

    一笔总数加起来大约十来万贯的善款,居然就这样凑起来了。

    崔婕和金乡也是随行的命妇,二女早有商量,于是代表辽东郡公府痛快捐出了三千贯钱,而且金乡还自告奋勇,愿为皇后筹备建立慈善堂的具体事宜。

    金乡的表态令武后颇为惊讶,想到建立慈善堂的主意本就是金乡她男人出的,崔婕和金乡又捐了三千贯钱,是除了皇后之外捐钱最多的权贵人家。

    于是武后思量之后,也答应了金乡所请,任金乡为京畿道慈善使,以女官之职全权筹备洛阳慈善堂一事。

    不得不说,大唐确实是数千年历史里最开明的朝代,女人在这个朝代是能当官的,而且也能掌握一点小权力,那些不甘在家中相夫教子耗尽一生的女子,努努力也能找到展现自己能力的舞台。

    金乡无疑是幸运的,她有开明豁达的夫君,也有皇室宗亲的身份,她的人生如同裹在蜜糖里,被无数平凡的女人羡慕嫉妒着。

    能怎么办呢?她这辈子受过最大的苦难,就是投胎时的咬牙奋进,与此同时,她爹滕王打了个哆嗦。

    …………

    长安城,国公府。

    李钦载终于得偿所愿,将后院池塘里的蛤蟆全逮了,然后剥皮下锅,沸油炸至金黄,猛下调料,一盘油炸田鸡香喷喷端上桌。

    这个年代没有动物保护法,蛤蟆敞开了吃。

    田鸡肉又香又嫩,用来下酒再合适不过。

    晚饭过后,府里众人消了食,快安寝之时,李钦载端出了夜宵,又命丫鬟取来冰镇葡萄酿,坐在院子里自斟自饮。

    有人吃夜宵,总是特别吸引人的。很快荞儿弘壁,还有上官兄妹都被香味吸引来了。

    李钦载笑呵呵地命人取来碗筷,让孩子们一起吃。

    当爹也好,当老师也好,除了学业上严格要求外,生活里不必太严厉,该吃吃,该喝喝,李钦载又不是道德君子老学究,犯不着在孩子们面前找存在感。

    一大四小吃得嘴角流油,刚吃到一半,后院闪过一道袅娜的身影。

    李钦载还没发现,荞儿却高兴地扬起了小手:“金姑姑,快来吃蛤蟆,我爹亲手做的,特别香。”

    李钦载扭头,赫然发现金达妍从树影里走出来,看着院子矮桌上那盘金黄香脆的田鸡,金达妍暗暗吞了口口水,板着脸道:“寝前不食,否则伤脾伤胃,我是大夫怎会犯戒?”

    荞儿眨眨眼,又看了看李钦载。

    片刻后,金达妍已坐在矮桌旁,一筷挟起一只肥嫩的田鸡腿塞入樱桃小嘴里,浑然不觉一缕油光流下。

    “真香!”金达妍赞道。

    李钦载哈哈一笑,朝她眨眨眼:“有肉无酒,岂不辜负这良辰美景?金神医喝点葡萄酿吗?冰镇的哟。”

    金达妍瞪大了杏眼,一脸挣扎。

    荞儿在旁帮腔道:“肉都吃了,还在乎喝几口酒?”

    “会发胖的……”金达妍咬牙支撑着仅存的理智。

    “大唐以女子丰腴为美,金神医太瘦了,全身不到三两肉,若能胖一点,更添妩媚风韵。”李钦载笑道。

    金达妍犹豫半晌,终究抵不过冰镇葡萄酿的诱惑,狠狠一咬牙:“今日拼了!只限今日,明日起一定要自律!”

    李钦载哈哈一笑,给她斟满了一杯葡萄酿。

    大唐权贵饮酒很讲究,饮什么酒用什么杯,普通的三勒浆或是米酒用漆器酒盏,葡萄酿却一定要用夜光杯。

    所谓的“夜光杯”,其实就是透明度较为浑浊的琉璃杯,这东西在如今的大唐还是稀罕物件儿,看着浑浊发黄,但也值不少钱,权贵门户才消费得起。

    端起半透明的琉璃杯,金达妍仰脖饮尽,冰凉的感觉顺着喉咙直达胃部,顿时发出爽歪歪的叹息。

    “真舒服!人生如此,死而无憾。”金达妍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