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初见

迷失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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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各司其职,一部分人每天出去乞付,当天晚上回来,必须交纳“份例”——三五文钱或几两米;一部分人在“家”里养鸡鸭、喂猪羊,由丐头每月发放份例钱,和雇佣的长工差不多;还有一部分人是乞丐王国里的“公差”——乞丐们犯了家规,掌刑的就是他们(相当于执法长老);而那些有家室却没有饭吃的穷人沦为乞丐,则仍可以住在自己家里,不过却得按月交纳“份例”,并绝对服从丐头的管辖,不然,就甭想在地面上张口讨饭

    我半天合不拢嘴,原来这就是历史上的丐帮啊!这回,我可开了眼见,它比小说里的丐帮更真实,更鲜活,更传奇。

    “小铃铛,你可知我是怎么被老夫人带到这儿来的?”对这件事,我也颇为好奇。

    “那日,我随老夫人来到王夫人(翠花)的院子里,便见小姐蜷缩着躺在那。你都不知道,那时你看起来有多恐怖,脸色是死灰死灰的,头发和血块搅成一团,全身是又湿又冰,可把我吓坏了!肚子肿胀着有这么大,不不,这么大,”小铃铛手舞足蹈的比划着。我苦涩的笑了笑,全身都不由得开始颤栗起来,那日的情形历历在目。

    “老夫人也被吓了一跳,就问:‘这是怎么回事?’王夫人本是满脸的怒容,道;‘一个偷吃食的……’。王夫人的话还没说完,老夫人忽的就落下泪来,把我们都吓了一跳。原来是老夫人想起来了儿时的伤心事——老夫人小的时候,有一次偷偷的挖人家地里的番薯吃,不想被那家的主人发现了,便被吊起来一顿毒打,幸亏遇到了前老丐头,才幸免于难。”

    小铃铛起身倒了杯水,继续到:“老夫人心里悲戚,便说:‘她想必是饿的急了,才会……’那王夫人突地也不怒了,眼角竟溢出几滴泪来,说道,‘谁说不是呢,我本想让人再给她几袋米,结果她以为我要遣了人抓她,情急之下竟跳入了河里……’老夫人笑道;‘这都是些过去的事了,怎么累得你也落起泪来,”顿了顿,又道:“我瞧着这女孩与我有缘,你把她给了我,可好?’王夫人忙转悲为喜:‘老夫人说的哪里话,这丫头我看着也是极欢喜的,早就想把她送于老夫人做个贴心的丫头,也好给她一顿温饱’……然后老夫人便把你带回来了,后面的事情你也知道啦”。

    小铃铛虽讲得不甚清楚。但我也猜了个大概,心里不禁暗暗惊叹,这翠花倒也是个厉害人物,她这一举动既博得了老夫人的好感,又卖了人情,更是为自己除掉了祸害,纪丐头也不会怨恨于她。

    至于老夫人后来为什么要让我当她的儿媳妇,便不得而知了。许是她想起了前老丐头来,念他走的早,儿子二十八岁了还尚未娶妻,不禁悲从中来,又觉得我和她的经历最为相像,便有了此想法吧。不过,这纯粹是我的猜测而已。

    我在屋里又昏昏沉沉地躺了两天,除了小铃铛和偶尔来探望我的老夫人外,并未见到其他人。

    每每小铃铛送了药来,我总是喝一半,又想着法子倒掉一半——一半是为了保命,另一半是为了拖延时间。

    就这么昏昏睡睡,直到第三日才方觉精神好了些。只是在屋里呆久了,烦闷的有些难受,便唤了小铃铛,想出去走走。

    我并不想逃,何况乞丐满天下,又逃的到哪里去?不过,我亦未想嫁,即便是我为鱼肉,人为刀俎。

    一般的女子,到了我这地步,也算是惨到家了。有这么个男子愿意救自己于水火,早就想着把自己嫁了,也好有个依靠。可惜,我并不是一般的女子,我来自于未来,自幼接受的是男女平等的思想。更甚者,我认为,女子犹胜于男子。况且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幸福应当由自己去争取。

    “小姐,虽是夏末初秋,可这北京风沙颇大,”小铃铛说着,关了窗棂,“大夫交代过,您可不能再着了凉。”

    “没事,我出去走走便回,”我安抚道,“这屋子实在窒息的难受。”

    小铃铛见拗不过我,只好扶了我出去。

    来到这里这么多天,今天才是第一次出来。这才发现这里的规模并不小,至少也有大小十来间房。我现下住的房为正房,正房分东西南北屋,我暂住的是西厢房,那坐南朝北的是老夫人的居所。这东北两套便是传说中的‘曹丐头’日常起居办公所在。这正房想必是丐头及其妻儿老小一家的住所,我笑着摇了摇头,这老夫人倒真是把我当做了她的儿媳妇。

    我先去拜见了老夫人,现身子已渐好,这礼数是不能缺的了。老夫人见到我来,倒是显得很高兴,差了人给我加了件外衫,又拉着我的手闲聊。不过,所谈尽是些婚嫁迎娶、生儿育女之事。我觉得无趣,便寻了个借口,早早的退了出来。

    细瞧这个宅子,大体分为两廊厢房,大小乞丐,按照男女有别的原则,分住的两厢通铺上。此外还有一个存放各种杂粮的仓库。房后养着牛羊鸡鸭,种着水果蔬菜。均是一副田园景色,让人不由的怀念起家乡来。

    这居中的是一间厅堂,不知是做什么用的。我正欲前往,小铃铛却扯住了我的衣袖:“这中间的是丐头的公廨。审案、行刑、打屁股,就在这里执行,全所大小乞丐都能看得见。小姐体弱,还是不要去了的好,怕占了晦气。不如寻个地,坐下歇歇吧。”

    我确实是有些乏了,四处张望了一下,发现不远处有几棵桂花树,一阵若有若无的香气散发了出来,在鼻翼间浮动,吸入肺腑,分外舒畅。

    “小姐,不妨去那树下歇歇吧”,小铃铛果然伶俐,一下子便看出了我的心思。

    我道了声,“好”,想了想又说,“我不是什么大家小姐,你若看得起我,便唤我声姐姐吧。”说着,便靠着桂花树坐下,眯了眼。

    小铃铛在旁边窸窸窣窣,也不知做些什么,似是犹豫了很久,终究还是喊了句:“小姐。”

    我眉头动了动,却什么也没说,有些事,何必勉强。你觉着是为人家好,可对她来说,不见得真就是好。

    “小姐,这地儿凉,怕是要伤了身,我去给你拿个软垫来”,说完便匆匆的走了。

    阳光通过树叶,碎成一地的璀璨,闪着金耀耀的光,又似情人的手,轻轻的拂过我的脸颊,拂过我的额头,拂过我的鬓角,我贪婪的享受这宁静的时刻。

    一块阴影忽的笼罩在我上头,我皱了皱了眉,是谁扰人清梦?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蓝底黑面的长靴,再往上是一袭白衣,不染一丝的纤尘。在这样的地方,矗立着这样一个雪白的身影,一点也不让人觉得突兀,反倒有一种虚幻的美,美的有些不真实。

    他的脸挡着阳光,让我有些看不清,“你,挡住我的阳光了。”我不满的撅了撅嘴。

    那男子只是笑了一下,并不说话,径自退到对面的树下站着。

    我这才看清他的脸,虽不是帅到惨绝人寰的地步,但也是眉清目秀,极为俊朗的。关键是眉宇之间透出一股正义之气来,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电影《硬汉》里的男主人公来,只是他比“硬汉”少了一份傻气,多了一份睿智。

    我微愣了一下,心想这里居住的都是女眷,这男子出入如此随意,多半是他们的总丐头吧。

    “你……”

    “我……”

    我俩同时开的口。话一出口,均是一愣,呵呵的笑了起来,周遭的气氛也开始变得活跃,不似原来这般生疏了。

    那男子作了个揖,道“姑娘先说。”样子颇为有礼。

    如果说他的相貌已经让我颇为意外了,那他的风度倒更让我另眼相待。

    “你可是这里的丐头”,我也不客气。

    “是。”他简单利落。

    “我不愿嫁你,”我开门见山。

    “我也未愿娶你”,他到也回答的干脆。

    “啥?为什么”,这让身为女性的我非常滴受伤,“我长的有那么丑吗?”

    他低下头靠近我,非常认真的看着我,认真到像是在鉴定一件事物的真假。

    被这样一个男子盯着猛瞧,他温润的气息不断的扑过来,和着好闻的桂花味,让我的脸不禁有些发烫,一直从耳根烫到了脖颈处。半响才听到他蹦出两字“尚可”。

    这男的怎的这般刻板老实,我只是随口问了句,他倒当了真,瞧的这般仔细。瞧也瞧了,看也看了,总得说两句好听的吧,什么叫尚可。虽谈不上倾城倾国,但也算是娇俏可爱,清灵有余吧。

    “那你为什么不愿娶我”,话一出口颇有些后悔,这反倒是像要逼着他娶我一般。

    “你既无意,我又何必强求?”他挠了挠头,像是分外苦恼,“女孩子就是这般的麻烦,我娶你,你不高兴;不娶你,反倒又是我的不是了。”

    我脸微微有些羞赧,他倒是尽说些实话。

    “那好,我叫若诗,”我笑着向他伸出了手,以示握手达成共识。

    刚伸出手,便有些后悔了,恍然想起这是古代。

    果然看见他的脸色有些微讶,我讪讪的正欲缩回手。

    他却拾了一根树枝,将一头放在我手上,以示拉我起身。

    我愣了一下,不由得笑出声。原来,他以为我伸手是要他拉我起身。敢情,我遇到了世纪无敌纯情男,为了男女授受不亲,还拿了树枝……

    “哈哈,哈哈……”我许久不曾笑的这般开心过了。这人倒古板、呆傻的可爱。

    看着他的脸在我的笑声中渐红,最后成了猪肝色,我才止住了笑。做人还是不要太过分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