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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何日更重流!
江南忆,其次忆吴宫;吴酒一杯春竹叶,吴娃双舞醉芙蓉。早晚复相逢!
前文提过江南道依靠比武大会来解决纠纷,来划分资源。而今年江南道突逢大变,这场大会就尤为重要。为了能够在这次大会上取得优异的名次。一些势力就开始了小比武热身和刺探情报。若是真有哪家势力出了绝世天才,提前抱抱大腿也是极好的。
就比如凌云派和鸿鹄门。本就是联系紧密的两个门派。为了对抗玄一门而联合在一起。但是,不管关系有多么亲密,终究是两个门派。暗地里也肯定是在较着劲。此刻,凌云派的二弟子对战鸿鹄门的二弟子,何时月。
场上,春风来摆出起手式,冷声说道:“何时月,请!”
“不必了,我认输了。”何时月却是出乎预料地直接认输,顿时叫在场众人愕然。尤其是鸿鹄门的人,脸色更是极为难看。打输也就算了,居然认输。太没有志气了!
“怎么?比都未比就认输?何时月的作风不像是鸿鹄门的作风啊。”凌云派的长老笑呵呵地说道,但其话里话外的意思,很显然让鸿鹄门弟子难以忍受。
鸿鹄门的人却是无话可说。心里都有着何时月是凌云派派出的卧底这一想法了,就等着今天让鸿鹄门出丑。心里一个个对何时月可是极为不爽。想着一定要其好看。对何时月是诸多鄙夷。
“是,我认输了”,何时月面对凌云派的讥笑,面对本门的愤怒却是神色淡然,其还有闲心淡淡地对下面的人解释道:“诸位难道没发现吗?春兄的这起手式可是不简单呐。”
“春兄,你这一年都在练这一招吧?”何时月又转向春风来说道:“我一直觉得春兄的刀法是江南一绝。想不到春兄的剑法也是已得神髓。”
“哼!”春风来只是冷哼,没有说话。
在场的不是庸人,听何时月这么一说,再细看春风来的动作,琢磨出味道来了。这是以剑法行刀法,走的是剑出无我的路子,斩的是一刀两断。此剑一出,必定只活一人。不是敌死就是我亡。而现在不过是平常比武,不是生死之斗。难怪何时月会认输。
不过,这真是何时月认输的理由吗?因为不重要,所以不敢以命相拼。不,怎么会,那么,又是因为什么?
何时月没有再说什么,转身便走。却不是按正常的道路离开,而是直接跳下了擂台。因为其从不走回头路,这是他的作风,是深入骨髓的信念。他的剑法也是如此,绝不收招回撤,哪怕,那是正确的选择。不管多么错误,不管付出多少代价,绝不回头。
春风来没有因为赢了比武就高兴,而是冷峻地说道:“你为什么要认输?你不一定会输的!”
何时月闻言停下了脚步,却是没有回头,就这么背对着春风来,似乎是在思考,要不要回答他的话。半响,其说道:“因为,就在刚才,我觉得很蠢。为了一个女人拼死拼活,太过可笑。所以,我认输。”
这时鸿鹄门的一长老怒拍桌子说道:“混账,这是为了宗门利益在比武,你却是为了那种理由而放弃?!”
何时月并没有畏惧,也没有动怒,而是说道:“原本,这场比武不该是我来的,也不会是春兄来。只是因为我们有些恩怨要了解,所以才是我们比斗。在我心中,这场比斗的目的只有一个,为了一个女子的归属。”
春风来没有高兴,没有因为胜利而高兴。没有因为情敌的退出而高兴。而是继续问道:“你就这么放弃了吗?放弃了爱?”
何时月摇头,说道:“不,恩,不。你是对的,我放弃了。在那一刻之前,我爱她,所以会像个蠢货来争风吃醋。但是那一刻,我不爱她了,所以就认输离去。是的,我放弃了。”
何时月的放弃不是因为畏惧生死而放弃,不是因为春风来的强大而放弃。这不可能,因为春风来没有强大到哪个程度,让何时月放弃的程度。就是这么洒脱。
春风来说道:“不管如何,你认输了。”
“是的,我认输了。”何时月认真地点头,然后从腰间取出宝剑,双手一折,断于当场:“人在剑在,人亡剑断。这柄剑就为我而死吧。”
在场的人被何时月的举动震惊。
何时月淡然地说道:“春兄的剑的确高明,真的接这一剑,我也不过五五之数。真是对不起我的剑。不过,终究只是一柄剑罢了。春兄,不妨和在下小饮一杯?”
真是个怪人。但是春风来的眼神中却是露出了知己的眼神。脾性相通,就是如此。修武是为了自由,那么,条条框框只是累赘。还是忘了吧,抛弃的好。
“哈哈,好!原来世间真有知己这种存在。”
很么是知己,不用言语描绘,没有什么标准。或许是茫茫人海的一次互视,也许是突兀地一个动作,一句话。让人从心底里高兴,产生一种明悟,这家伙和自己是同类人,他是知己!
下雨了,冬天下雨很是少见。或许是春天要到了吧。春天,春天不远了。
这场雨或许是为了洗刷比武之后的血腥。哈哈,这种感觉是常有的。伤心的时候下雨感觉老天都在为自己哭泣。不过是一个巧合,但也说不准。这是个奇妙的世界,有着武道,有着天意。
远远地,有一个身姿妙曼的女子在观察着这次比武,似乎,就是春风来和何时月这次比武想要争夺的女子。的确是个可人,难怪会让两个少侠倾心,做出争风吃醋的举动来。
女子没有撑伞,但是雨滴却仿佛滴在一层薄膜之上,划开。淋不到女子的身上。这女子的内力却是如此充沛其掌握内力的技巧也是极为娴熟。能将内力控制在身体表面,像是一件衣服。
那女子脸上没有笑,有的只是冷漠:“就这么好了吗?男人也不是那么愚蠢嘛。”
女子走了,却不是死了。
如今春风来和何时月能够从对手能成为朋友,在这里喝着酒。但是朋友也会变成对手重新厮杀。
他们因为一名女人成为对手又成为了朋友,还会不会因为这名女人而再次成为对手?
谁知道呢,或许会因为一瓶酒而分道扬镳,又会因为一只烧鸡又成为朋友。江湖那么大,有着无限的可能。想那么多干嘛,至少他们现在是朋友,不是吗?
天空浮着缕缕轻云,却是被背后的太阳渲染的通红。天空似乎是被染上了血色,触目惊心。
湖水在倒影之下也渲染了颜色,竟与夕阳连成一片,叫人分不清哪个是天哪个是地了。
有一座大宅院,平日里热闹的紧,但此时虽然有嘈杂之声,却不似平时的欢乐,还带着满满的萧瑟。
从宅院里慌张地跑出一女子,脸色充满了恐惧,但其犯了一个错误。原本她的速度就比追兵慢,其不全心全意在逃跑身上去争一线生机,还要回头看情况,看敌人追上来没有。这答案是肯定的,几个穿着夜行衣手持鬼头刀的嚣张男子追了出来。
嚣张?那是当然的,虽然现在是傍晚夕阳,但是,提着刀不紧不慢地追人,这难道还不够嚣张?
宅院门口石狮旁,蹲着一八、九岁年纪的男孩,其神色平静地蹲在那里,好象并不知道这家子遭强盗打劫了。
“啊!”随着一声惊叫声,那奔门而出的女子已被那几个黑衣男子给团团围住。几个男子团团逼近,那女子渐渐地已无路可退。
其中一男子大笑道:“臭娘们,我叫你跑!”
又一个道:“三哥,甭跟他罗嗦,看她模样甚是漂亮,咱先消受一番?”
那女子一听,早已吓倒在地。
“哇哈哈哈,臭娘们”,爷让你好好享受享受!”先前那男子说着便欲上前解那女子的衣裳。
“胡闹!”从宅门口又奔出一人,“三弟,住手!”说着已到了几人面前。
“大哥?”
“该杀该抢的我们都杀都抢了,快点一把火烧了这宅子。等下,那些正道里就要来人了!”话音一落,他手中的刀便砍向了那地上的女子。
一颗头颅滚在一边。
大火终于燃起,昔日豪华的大宅在这大火中销声匿迹。
终于,那个男孩站了起来,径直走向那具女尸,缓缓地将那个头颅放到那已被血淹没的脖颈上。
向它拜了拜,便降尸体抛进了火海。泪,泪滚落,他终于还是流泪了!
这时春风来和何时月眼见此处大火,赶来此地。只见到这一副场景。何时月说道:“这是何人所为,竟是如此大胆!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行如此恶事!”
春风来说道:“江南道是大战的根源之地,唉,此事需要速传递给师门。何师弟,在下要先行一步了。这男孩,由为兄带往凌云派如何?”
何时月点头,两人都往各自师门而去。那男孩被春风来所待会了凌云派,被凌云派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