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盟友

木子蓝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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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曦光微现,黎明就在眼前。

    高乙终于回来了,他要是再不回来,紧绷着弦的高家庄众人说不定就要暴走了。还好,他总算回来了,回来的晚,总比不回来好。凌云听到高乙还有心情问他们想先听好消息还是坏消息的时候,就已经清楚,事情没有想象中的坏。果然,高乙的消息让所有人都长松一口气。

    高丁的队伍确实是出事了,但还算好。高家庄的新盟友没有背叛他们,他们也没有被坐镇扬州的晋王杨广发现,只是出了点小意外。

    前一刻,凌云还已经做好了杀官造反,逃亡拼命的打算,下一刻,听到这消息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心中长叹,刚鼓起的那一点亡命之心也一去不复返了。不到万不得已,哪个又愿意云抛头颅,洒热血。高浅雪也松了一口气,心情大好。南下江南一年有余,眼看事情就要有了进展,她不愿意此时前功尽弃。曙光未露的清晨里,高浅雪让人把两人的坐骑都准备妥当,然后翻身上马。她头戴着摭面的皂纱昭君帽,长长的皂纱自宽檐下罩下,直垂到膝下,摭住面目身体。帽纱下,身披一件厚重的毛皮大氅,看起来高贵而又冷艳神秘。“易郎,我们出去走走。”她笑着说道,“担心半夜,原来只是虚惊一场。”

    “好。”凌云微笑应道,知道不用拼命,暂时不用逃亡后,他现在也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我陪你一起去看日出。”

    “嗯,来到江南一年有余,还真没有认真欣赏过这江南风光。”这时木兰和青莲两个丫头也和十余家丁牵着马站在远处,看来是要跟随护卫。看到安排好了护卫,凌云便也点头上马。那是一匹枣红马,长的很是高大,不过却很温驯。凌云如同一个熟练的骑手一样,很轻松的就踩镫上马,丝毫没有困难。

    浅雪骑着她那匹白色的大马一路狂奔,越跑越快,一路沉默不言,似乎在用这种方式舒缓先前的紧张压力。凌云也只好跟上,好在他这身体骑术不错。他跟在后面叫她慢点,可晨风吹散了他的话音,前面奔驰的她根本没有听见。之后凌云也不再说话,只是默默的骑马跟随在后面。他们顺着山脚下的大道,奔驰在白雾浓郁的开阔平原上。木兰和青莲两个小萝莉与家丁们保持着一段距离跟随,让凌云感叹,原来不止高浅雪马骑的好,连两个小丫头也都能骑大马。

    直到他们纵马奔驰到了一处低缓山坡,晨曦初现,高浅雪才停下坐骑,此时离临时的营地已经有数里之遥。凌云跟上浅雪,只见她把昭君帽脱下,白皙的脸颊映着两朵红霞,整个人出奇的神采飞扬。她笑着大声道,“好久没有这么痛快的骑马了,跟男人一样的骑马奔驰可真痛快。易郎,以前我经常希望自己能是个男人,那样就可以在外抛头露面,快意恩仇。”他没有想到,向来表现的十分冷静克制的浅雪,骨子里竟然会如男儿一般的豪爽一面。

    凌云开玩笑道:“那我可就娶不了你了,我可没龙阳之好。”

    “我若是男儿,易郎可以是女子啊。”凌云的话让惹的浅雪开怀一笑。“我真想就这样,就我们两个人一直这样骑下去,远走天涯,放下一切。”

    一抹笑意派上凌云的嘴角,“你可以的。”

    浅雪微微一笑,笑容中有几分苦涩。“我很想那样,但不能够。虽我是女儿身,可我是高家之女,不可能抛下这一切。”

    “浅雪,其实有时候,该放手时就放手。齐国已经亡国二十年了,隋室并有中原也已经十八载,中原一统,百姓安家乐业,这其实不是很好吗?不如就此放下这负担,就我们两个,骑马仗剑行走天下,看尽天下风光,等走累了,就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置办一个庄园,隐居山野?”

    “果真如此倒好。”浅雪说,“但是易郎,我有责任在身,这不是负担,而是责任。”

    “也罢。”凌云温声道,他也知道,这不是他一两句话就能说的动的。转而道:“对了,现在你打算怎么办?刚刚我听高乙说的不是太清楚,跟我们要合作的是陈族的人,而救我们的是萧家的?”

    “这次和我们合作的是陈雄,救高丁他们的是萧世略。”

    “陈雄,萧世略?”看高浅雪说的这么郑重,凌云估计这两个家伙估摸着来头不小。而且只听他们的姓氏,便能猜到一些了。江南士族,原以王谢为最大门阀。不过后来南梁时江南侯景之乱,可以说对江南的那些大阀造成毁灭性的冲击,及至隋灭南陈,江南的大阀以顾陆朱张沈虞贺诸世家大族为主,而刘、萧、陈三族,又曾是南朝皇族而保留着强大的实力。眼下高浅雪居然连络到的陈氏,极有可能就是南朝陈的其中一支。虽然南陈灭亡后,陈族上下都被迁往关陇,但他相信总会有些漏网之鱼的。至于这个半路出手的萧世略,虽然他没听过名字,但估计也是这大族萧氏的一支,要不然,普通人有几个敢插手这样的事情之中?

    “这陈雄和萧世略是什么来头?”要造反,当然得广拉盟友,但造反是提着脑袋的危险事,选盟友也必须得谨慎小心。要不然,若对方背叛,则可能会让他们遭受灭顶之灾。

    旭日东升,红日将东天染红,金色的朝阳刺透霞云,探进清晨的朦胧白雾之中,一片辽阔的原野在两人面前展开,再前方就是滚滚东流的长江。高浅雪指着那片山河对凌云道,“这里,以前都是陈雄家族拥有!”

    凌云皱眉,果然如他所料。“你居然找了个南陈皇族一起谋反?”

    若从某方面来说,陈氏家族做为南陈旧主,在江南地主的威望还是很高的。可事情不能只看一面,看看当年隋灭南陈,一年时间,几乎都没有怎么打大仗,连个决战都没有,就被隋军灭亡了。甚至可以说,南陈灭亡,既有被隋军五十余万大军东西齐进的千里占线压制,也有陈叔宝昏庸所致,但其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失败原因,那就是当时江东的世家豪门对于这场战役,几乎全都采取了事不关已的旁观姿态原因。没有人支持南陈,一起对抗北周。虽然他们后来在南陈灭亡之后一起造隋朝的反,但那不是为了匡复南陈,而只是因为隋朝夺了南陈后对这些江东世族利益损害太大了,他们才反的而已。从这里可以看出,陈氏家族虽然是江东旧主,可在江东的声望并不怎么用。更何况,如果他所记得不差的话,陈氏家族上到陈叔宝,下到陈叔达陈叔慎等这些王爷王孙,公主郡主,可是都被一股儿赶到关陇去了。除了陈叔宝天天在大兴城里醉生梦死,陪着隋主杨坚喝酒聊天外,其它的陈氏族人生活的可不太好,多数被下放到关陇各地,许多人都只能卖酒种地为生,生活的好不艰辛的。

    浅雪找这群人来做盟友,而且还是要造隋朝的反,这不是有点猪一样的队友,神一样的队手的感觉,怎么看怎么前景不妙啊。

    “陈雄是南陈前废太子吴兴王陈胤之子。”末了,高浅雪又加了一句,“嗯,是陈胤的私生子,其母本是建康一歌伎。”

    听到这里,凌云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只能手抚额头,感觉一阵头痛。尼玛,听陈雄这个名字很威武,谁知道居然只是一个与歌伎在外的私生子,他甚至连个正当的陈家身份都没有。虽然陈胤当年还是太子时对他们母子还算不错,没接进宫,却也给了他们安排了大量的田产家业,可尼玛这样的私生子哪个大家族不是一抓一大把。想要借陈族的势,也不能找这样的家伙啊。既年青,又是个无名无份的私生子,估计除了有点钱外,什么都没有。

    等高浅雪又仔细的介绍了下这位陈雄的关系后,他更是无语了。这位陈雄陈哥,母亲只是一个建康城中歌伎。他的父亲陈胤以前虽然做过太子,可是陈胤的母亲也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宫女。而且在生他的时候,就难产死了。只是因为他是陈叔宝的第一个儿子,所以当时他爷爷陈宣帝就把他当成嫡子对待。其父亲陈叔宝的嫡妻太子妃沈氏因为无出,就把他当成亲儿子养在身边。后来陈叔宝继位,陈胤就以长子身份立为太子。可沈皇后并不得庞,陈叔宝最喜欢的是张丽华,因此后来便废了没有半点母族势力支持的陈胤,改立了庞妃张丽华的儿子陈深为太子。不过还好陈叔宝比较喜欢文的,因此被废后还得了个吴兴王的安置,没有如当时北朝那些权力斗争失败的太子们一样被圈禁或被杀的结果。

    可这不正说明陈雄这个人没什么价值吗?

    “陈雄确实不是什么理想中的合作对象。”高浅雪似乎看出了凌云心中的想象,笑着解释道:“虽然陈雄的父亲是南陈废太子陈胤,但我们更看重的是陈胤是沈皇后亲自抚养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