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男儿当杀人

殷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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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章男儿当杀人

    剑光一闪,野猪身上出现一道血槽。

    “哼哼!”野猪发出一阵痛哼声,獠牙翘起,对着秦异人就扑了过来,眼球充血,血红一片,恨不得把秦异人撞死当场。

    “砍脖子!砍脖子!”孟昭晃着拳头,吼得山响,脖子上的青筋怒突,赛似老树虬枝。

    瞧他那急切样儿,仿佛是他在与野猪搏斗似的。

    “哎!公子心慈手软,这可不行。要是在战场上,早就被敌所杀。”马盖狠狠摇头。

    “公子没有杀过生,头一回杀生嘛,就是这样。并不是人人都是天生的屠夫。”范通惋惜无已。

    秦异人适才这一剑,完全可以一剑砍掉野猪的头颅,然而,秦异人却是半途变招,因为他没有杀过生,真正要夺走野猪的性命之际,心头怦怦跳,狠不下那个心。

    “娘嘞,当屠夫也不容易,要有一颗狠辣的心啊。”秦异人在心里暗叹。

    看屠夫杀猪,好象跟吃饭喝水一样容易,可是,轮到自己上的时候,方知其中的难处有多大。

    “这样可不行,我一定要杀了这猪。”秦异人不住在心里告诫自己:“我要当秦王,一旦当上秦王,一句话就会死人无数,一定要有一颗刚硬的心。还有,若我要扫灭六国,一统华夏的话,就会烽火连天,死人无数,不是以万计,不是以十万计,而是要以百万为单位计算。眼前这只猪与之比起来,连根毛都不算。”

    秦异人的目标是秦王宝座,到时候,一道旨意掷下,就会血流成河。要知道,这是兵连祸结的战国大争之世,哪天没有战争?哪天不死人无算?

    若秦异人要更进一步,要结束战国的混乱局面,要扫灭六国,那战争就更加了得,死人更多了。

    若是在长平大战以前,还谈不上扫灭六国,一统华夏。长平大战,秦国把最大的对手赵国干掉了,山东六国再也没有实力与秦国对抗了,只要秦国恢复国力,就可以进行大战。

    在历史上,统一战争之所以由秦始皇完成,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秦昭王晚年出错,没有让秦国及时恢复国力,直到秦始皇亲政之后,秦国才恢复国力。二是因为秦国一连死了三个国君,没有风云雄杰做国君,直到秦始皇当秦王,方才扭转这一局面。

    秦异人不再是历史那个操蛋的秦庄襄王,他只需要让秦国恢复国力,就可以发动统一战争,扫灭六国,成就一统伟业。

    “我杀!我杀!杀杀杀!”秦异人吼得山响,下手却不够狠辣,手中剑接二连三的劈在野猪身上,野猪不断发出痛哼。

    刷!

    终于,一剑劈死了野猪。只是,此时的野猪,浑身上下都是伤痕,好象被变态的虐猪狂肆虐过似的。

    “这也叫杀猪?”围观的人不由得好笑,指指点点,笑作一团。

    “公子仁慈,不忍杀生。”孟昭忙为秦异人辩护。

    “仁慈?把猪都虐成这样了,还叫仁慈?那什么叫狠毒?”围观之人立时反驳。

    孟昭被问了个大张嘴,找不到言词为秦异人辩护。

    “我头一遭杀猪,心有不忍,诸位取笑了。”秦异人抱个团团揖,自承问题。

    “公子心胸坦荡,好!采!”围观之人先是一愣,继而就是喝采了。

    象这种糗事,有几人愿意承认?秦异人能坦言,这在风气坦荡的战国时代,很能博得人的好感。

    “再来!”秦异人紧紧手中剑。

    孟昭付了钱,奴隶把一头野猪赶了进去。

    秦异人手起剑落,干脆利索,一颗猪头滚落,鲜血飞溅。

    “好!采!”这手很漂亮,引来一阵叫好声。

    “公子,不够狠辣。”孟昭立时指出问题所在。

    这也太打击人了吧?你就不能说点好话,让本公子欢喜欢喜?秦异人在心里颇有微词,却是不得不承认,孟昭的话一针见血。

    这一剑,秦异人利索了很多,却是狠辣不足:“再来。”

    就这样,秦异人成了“杀猪专业户”,一头又一头野猪死在他的剑下。随着斩杀的野猪数量增加,秦异人的动作越来越利索,也更狠辣了。

    “杀,不是为了杀而杀,要有气势,要狠辣,公子有点这味儿了。”孟昭、马盖、范通三人看在眼里,大是赞许。

    一头野猪朝秦异人冲来,秦异人眉毛一立,一股杀气乍现,野猪毛发倒竖,惊恐的尖叫起来,不住后退,不敢再冲过去。

    秦异人手中剑如同电光石火般,对着野猪刺去。

    “哼哼!”野猪惊恐的尖叫着,不断后退,毛发倒竖,惊惧难安。

    秦异人微微一笑,收了剑,笑道:“算你运气好!本公子不再杀猪了,要杀了人。”

    从斗武场出来,孟昭、马盖和范通把秦异人围住,赞不绝口:“公子,你的进步真大呀,这才三天时间,就有如此气势,不错不错!”

    “公子,今日先歇息了,明日开始,与人搏斗。”范通提议。

    “何需明日?现在就开始。”秦异人三日杀猪,进步不小,很是期盼与人搏斗,片时不想耽搁。

    孟昭三人把秦异人一通打量,只见秦异精神不错,还隐隐有些兴奋,很是期盼,不好扫了他的兴,只得道:“既然如此,我们就挑一个对手。”

    唤来使女,把这里奴隶的资料拿来,四人开始选择。

    “这个。”秦异人在一个奴隶的资料上一指,道:“这是个楚国奴隶,实力比我要强些,我应该能胜。”

    这是秦异人的初战,不应该挑太强的对手,要与秦异人差不多的对手。这个楚国奴隶身手比秦异人要强些,却是强得不太多,适合秦异人练手。

    “可以。”孟昭、马盖和范通三人很快达成一致,赞同秦异人的提议。

    “敢问公子,可是要用药物?”使女问询。

    “不用!要让他处于巅峰,我要与他生死相搏。”秦异人的回答让使女很是震惊。

    “公子,奴隶都是死士,不惧生死,你是千金之躯,这得不偿失。”使女好心好意提醒。

    竞技场中的奴隶皆是亡命徒,杀人如麻,人人手中沾满血腥。若是让他处于巅峰状态,那还得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儿,谁也说不清。

    不让奴隶处于巅峰状态,怎能促使秦异人进步?使用药物的话,还不如与孟昭他们练习。

    “就这么定了。”秦异人挥挥手,颇为兴奋。

    使女好象看白痴似的,把秦异人再三打量,这才离去。

    没过多久,就安排好了,秦异人在孟昭、马盖和范通三人的簇拥下,来到竞技场。

    护卫打开门,秦异人紧握手中剑,大步进入斗武场,脑海里突然回荡着《杀人歌》: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

    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