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风起(3)

沈小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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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宛回了封信。

    因是给江清颐的信,所以她用了最通俗易懂的语言:承蒙你关心,遭贼的事情已经解决,虽说东西尚未找回,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也许没有这些东西,反而是最好的结果。家父常劝我多出去走走,心胸会开阔不少。我听说陶五郎的印章和小人很好玩,决定下次亲自去请他雕一个小人。愿皇后娘娘凤体安康。

    短短几句话,句句都有深意。

    也许江清颐不会懂,不过,这封信,原本就是写给周景年的。

    这封信抵达镇北侯府的第二天,浅碧偷偷回了趟家。当天晚上,浅碧的祖母万婆子去了长安大街。只是,陶五郎没有出现。

    市井夫人多嘴碎而八卦,万婆子没费多少力气就打听到,陶五郎突然发迹,早已金盆洗手,不再出来摆摊,现在人就住在东大街。

    万婆子来报信的时候不免感叹:“有时候人就是际遇不好,据说陶五郎之前有个邻居,因瞎了一只眼,人人都叫他黄瞎子,他手艺比陶五郎还好,只是没遇到贵人,也没有陶五郎这样的好运气......”

    “遇到贵人?”沈宛微微一愣,“是陶五郎亲口说的吗?”伪造玉玺是抄家灭族的死罪,一般人不可能这么高调吧?

    “是陶五郎亲口说的。”万婆子生怕沈宛不信似的,又是第一次在小姐的闺房出入,紧张得恨不得赌誓,“说这话的,就是胡同口卖菜的婆子,她和陶五郎是沾亲带故的远房亲戚,陶五郎常去她那里买菜。前些日子陶五郎一夜暴富,还曾在她面前吹嘘,说贵人是看中了他刻印章的手艺,送了他一笔一辈子也花不完的银子......”

    沈宛眉头微蹙。

    万婆子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小姐,奴婢不敢妄言,还怕那婆子不会说话,特地又找了几个人打听了一番,才知道这些日子常有人说起陶五郎的事,说他花钱似流水似的,很多人都曾问起过这事!”

    沈宛微微颔首,端了茶,赏了万婆子二两银子。

    万婆子磕了三个响头,千恩万谢的下去了。

    绛紫见她眉头紧蹙,不由问道:“可要奴婢再去打听一番?”

    “不必了。”沈宛摇头,“陶五郎这样的人,认识的三教九流想必不少,他这样高调,该知道的,也都知道的。我是在想......”如果黄瞎子手艺更好,那么为什么建王会选择陶五郎?更何况这人如此轻浮,一个不小心就会把伪造玉玺的事情传出去,到时候岂不是功亏一篑?

    等等,黄瞎子?

    沈宛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大胆的想法,她忙附耳低语:“你去找个可靠的护卫,帮我查查黄瞎子这些日子的行踪。”

    见她神色郑重,绛紫心中一紧,忙应道:“我这就去,我认识几个人,都为人稳重,不会到处乱说。”虽然如此,沈宛还是不放心的再三嘱咐:“一定要小心,千万不可被人发现,更不能暴露行踪。”

    绛紫闻言,神色变得肃然,“我一定好好交代护卫大哥。”“站住!”沈宛心中七上八下的,依旧觉得不妥,叫住了她,“你去把连珠叫过来。”

    这还是她第一次这样的犹豫不决,绛紫急急忙忙撩帘而出,就见马连珠立在屋檐下,戒备的看着厢房的方向。秋云几个都住在里面。绛紫暗暗点头,走近她身边低声道:“小姐唤你进去。”

    马连珠浑身一震,快步进了屋子。

    “我有要紧的事要交代你做。”沈宛招了招手,待她走近,低声问:“你父亲是跑江湖的,想必你也耳濡目染的,知道些门道。我想让你帮我查一个人,顺道这几天看住他,你可知道如何行事?”

    这些原本就是马家的老本行。

    马连珠回答的很爽快:“盯住一个人倒是容易,我乔装打扮一番,就在他旁边卖茶水好了。”大隐隐于市,如马连珠这样的女子,艺不惊人,反而比护卫去更安全些。

    “那你小心些。”沈宛絮叨了半晌,往她手中塞了一个荷包,里面装着几块碎银子,“到时候急用,不管怎样,绝对不能被人发现。若是失败,你先找安全的地方藏起来,等我找到机会派人去接你。”马家在江湖上走镖多年,不可能没有藏身之处。

    马连珠的脸色越发凝重,“小姐放心,我定会仔细,绝不让人发现蛛丝马迹。若是被人发现了,逃不掉,我也不过一条贱命罢了。”

    沈宛眼眶微湿,却偏偏找不到安慰的理由,“这事事关重大,你多加小心。能逃就逃,保命要紧。”

    马连珠也跟着红了眼眶,却很硬气的挺直了腰杆,一字一句,掷地有声:“当日若非小姐,我早已遭歹人毒手,能跟在小姐身边数月,我已经心满意足了。只盼着每年清明,小姐能遣个人,替我爹娘烧些纸钱......”

    沈宛再也忍不住,眼泪夺眶而出。泪眼朦胧中,她看见马连珠一步步,消失在了门口。

    不成功,便成仁。

    沈宛原本没有想到如此沉重的死生问题,可自马连珠说出那句话开始,她突然发觉,这是一条不能回头的路。从被建王盯上的那一天开始,她,包括整个沈家,都已经没有办法再回头了。

    别人尚可以置身事外,可是,沈家不能。

    沈宛用力擦干了眼泪,吩咐绛紫:“我要见周家大公子,你找人带个信去周家。”

    儿女情长,早已被抛诸脑后,她和周景年的事,早已成为过眼云烟。

    绛紫脸上没有半点异色,她沉着而冷静的应道:“是!”

    周北慕正在书房里看来自嘉峪关的密函,听了贴身小厮文竹的话,冷峻的面容缓和了不少,“你去和沈二小姐的丫鬟说,我明日一整天都有空,想在哪里见面都可以。若是有急事,直接告诉我也行。今日时候不早,若是沈二小姐当真着急,我这就去见她。”

    文竹张大了嘴,半晌也没有回过神来。自家世子爷什么时候对人有这种耐心?而且,语气也有一股对别人没有的温柔。

    文竹觉得自己仿佛明白了什么,去见沈家来人的时候,态度殷勤了不少。

    “那就明天早上见吧。”沈宛看了眼昏黄的天色,从周家赶过来,怕是早已天黑。

    世子爷这样已经一个时辰了......

    文竹的眼神又飘了过去,终于忍不住,上前几步,“世子爷,晚膳摆在哪里?”

    “原来你在啊。”周北慕似乎这时候才发现他的存在,“我以为你出去送客还没回呢!”

    “世子爷,奴才已经站在这里一个时辰了!”文竹哭笑不得,“您的《左传》都拿反了。”

    “哦。”周北慕丝毫不见窘然,将书摆正,又从中抽出一张信纸来,嘴角微勾,细细摩挲了半晌,才放了回去。

    自从沈二小姐派人来约世子爷见面以后,他就这样了。文竹心里明镜似的,笑道:“爷,您看,是不是要让针线房把您新做的冬衣送过来?”

    “也好。”周北慕点头,“尤其是玉色和竹青色的,让针线房快点做好。”

    明明前几天还说不急的......

    文竹心里的猜测更肯定了,一路上小跑着去了针线房。

    等到周北慕拿到冬衣时,已经是半个时辰后,他翻来覆去看了半晌,冷不丁问:“哪个颜色好?”我怎么知道沈二小姐喜欢哪个?文竹嘀咕着,不敢胡说,索性含含糊糊说道:“玉色看起来矜贵些,竹青色又较稳重,我看着,都是极好的。”

    周北慕点点头,亲自从匣子里挑了一支玉簪,又打开箱笼翻了半天,最后决定还是穿玉色的袍子。文竹跟着他倒腾了半晌,忍不住抹了把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世子爷这是铁树开花了吗?天哦,男人发春好可怕!

    沈宛那边却平静得多。她倒没有想到周北慕应得这么爽快,照理来说,俩人除了在听风阁那一次见面还算和平,其余几次都不欢而散。而且周北慕对她的态度也有些奇怪,这一次不像以前那样冷冰冰的,却也算不上热切,更算不上和善。

    如果,不算那个不知所谓的摸头的话......

    沈宛深深吸了一口气,好像这样,就能忘却那一幕。

    第二天,沈宛一大早就醒了。屋子里有地龙和火盆,温暖如春,她依旧舍不得被窝的暖和,赖了一小会才爬起来。等到她才梳洗妥当,浅碧急忙走了过来,“小姐,老爷让您去书房一趟。”

    难道是周北慕来了?

    沈宛也顾不得吃早膳,急急忙忙去了书房。果不其然,正和沈晔相谈甚欢的,不是周北慕是谁?

    沈宛吸了一口气,上前见礼,就听沈晔呵呵笑道:“我去看看暖房里的花开了没有。”将书房留给了他们二人。

    沈宛微微有些窘迫,就见周北慕站了起来,“你有事找我?”

    也许是沈宛的错觉,周北慕今天似乎有刻意打扮过,比往日看起来,更为惊艳,几乎是动人心魄。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