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无良的过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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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回家了。”常仪将一把迷穀(1)扔进火堆,火苗猛地蹿得老高,映红了她过分英气的脸。都说,将迷穀带在身上,不会迷失方向。真正想念的所在,从来不是一棵树,一把草能够指引的。于是,终于可以承认,那个鄙陋的所在,是她的家乡。

    这是常仪穿越到这个荒古年代的第一百一十个年头,是她成就仙道果位的第十三年,是她以后羿之名,游历大荒的第十年,也是她将夸父封印在箭里的第三天。

    后羿之名,本是个玩笑。

    彼时常仪刚刚得道成仙,不可一世的,像个笑话。她迫不及待的离开了荒蛮落后的部落,猝不及防,看见了更加血腥野蛮的世界。女子爱洁,不擅近身厮杀。外面的妖兽,可不会与你拉开距离,慢悠悠的互丢法术。万幸,常仪运气不错,几番遭遇,狼狈不堪,始终性命无忧。

    擅长法术,武器是弓箭,常仪觉得,她得给自己找个盾。

    夸父就是在那时候出现的。夸父是巫,继承了盘古血脉的强大种族。他肌肉虬扎,手持一根藤杖,舞得虎虎生威。当时,他被几只鸟妖逼得哇哇乱叫,毫无办法。

    那时候,常仪还不知道巫族,妖兽倒是见过不少。人类与妖兽,相杀相食。见到妖兽攻击“人”,常仪毫不犹豫,弯弓搭箭,将几只鸟妖一一射落。

    常仪需要肉盾,夸父缺少远程技能。他们一拍即合,就此组队。听了夸父的名字,常仪一乐,随口说自己叫后羿。古老的年代,没有后世的传说。夸父不疑有他。这个莽直的家伙,连常仪女扮男装都没看出来。常仪愣了一瞬,放弃了解释。

    半月前,十日横空,火辣辣炙烤着大地,山川干涸,生灵涂炭。

    盘古大神只长了一双眼睛,化作了日月。天上这十个,当然没有那么了不得的来历。他们是妖皇的儿子,还不能化形的三足乌。无可比拟的火焰与生俱来,他们本身,修为有限。

    三足乌不只有火焰,还有翅膀。

    此时妖族掌天,巫族掌地,二者都想做那真正的洪荒之主,你争我夺,不知斗了几多岁月。

    夸父还年轻,没赶上上一回的妖巫大战,对妖的仇恨却早已刻骨。见到了胡闹的金乌,他提着藤杖,急吼吼的冲了上去。

    真不幸,金乌有翅膀,夸父没有。

    幼年金乌的攻击破不了夸父的防,他们与生俱来的太阳真火无时无刻不消磨着夸父的精血。常仪不愿招惹金乌,却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夸父被烤成肉干。于是,她抬起了弓箭。

    金乌是洪荒异种。常仪的箭矢,于他们不过搔痒。她的箭矢自有门道,不能杀生,却能将被射中的生灵封印。小金乌凭着蛮力横冲直撞,一时脱身不得。这箭矢制作艰难,常仪总共就炼制了十支,都关了金乌。

    夸父与常仪搭档多时,知道这箭矢的门道。他缓过气,就让常仪将小金乌放出来,让他一棒子打死。

    常仪抓怪,夸父补刀,本是再寻常不过。可是啊,这是金乌,洪荒中顶顶尊贵的权二代。巫族本就与妖族不死不休,杀了妖族太子,是天大的功劳。常仪是人族,万不敢染上金乌之血。

    见常仪迟迟没有动作,夸父面露不耐。他喝道:“速速将那金乌放出,让某家除害!”

    常仪眉头微蹙,凝视夸父粗狂到狰狞的脸,心底微微一叹。她与夸父的友情,大约走到了尽头吧。

    常仪与夸父的嫌隙,非止金乌一事。他们结伴同行之初,彼此客客气气,遇事好商量。他们的本事,在高手如云的大荒,只算末流。陷入苦战,暴衫只作寻常。常仪身为女子的秘密,并未隐瞒多久。自从发现好兄弟是女子,夸父的态度就隐隐改变。原只是小事,常仪不予计较。近来却愈演愈烈,金乌一事,夸父全权做主,俨然将常仪视作附庸。

    夸父的神色愈发不耐。他走近常仪,隐约有逼迫之势。

    巫族本就天赋异禀,常仪又不善近战,被夸父近身,哪有好果子吃。她不动声色,后退半步,说:“妖族若是寻我报仇,你的族人可会护持于我?”

    夸父闻言,指着常仪,哂笑道:“小娘皮想得忒多!安心,若是妖族来问,推给某家便是!”

    哪里用得着问呢?常仪幽幽一叹,说:“你且让开,那金乌的火焰委实厉害。”

    “不妨事,不妨事。”夸父摇着蒲扇似的大手,满不在乎的说。

    常仪取出十支箭里的一支,指尖往箭头一抹,反手一甩,一只晕乎乎的金乌摔在了地上。

    夸父狰狞一笑,提起藤杖,正要结果这妖族太子。不想常仪反转手腕,寒光一闪,不甚锋利的剪头恰抵上了他的心口。愕然来不及爬上面容,夸父伟岸的身躯消失不见。

    “好生反省吧,直男癌!”常仪轻哼一声,说。

    直到此时,晕乎乎的金乌才回过神来。这只一人高的鸟儿打了个骨碌,调整好姿势,张开翅膀,就要起飞,忽觉一只手卡住了后颈……

    几日来滚烫的箭锋终于冰冷。被封印的金乌放弃了抵抗。他们还是孩子,没长性的孩子。可就是这么几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造就了满地疮痍,生灵涂炭。

    常仪将手伸入篝火。她神色淡然,仿佛不惧火焰。她从火焰中拎出一只巴掌大的小鸟儿。鸟儿形似乌鸦,有着金灿灿的羽毛,以及怎么看怎么别扭的第三只爪子。被封印了的金乌,不见太阳血脉的威能,小小的一只,很是可爱。

    小金乌样子可爱,性情却糟糕得紧。只见他鸟眼一瞪,拗着脖子,就要啄常仪的手指。

    常仪手疾眼快,往那张成菱形的鸟嘴里,塞了一簇青色的花。小金乌被噎得翻白眼。

    “别生气啊,”常仪点着小金乌金灿灿的脑袋,好笑的说,“这是祝余(2),可遇而不可求的好东西。就那么一棵,吃下去,一整天都不会饿了。”离开部落之前,常仪从没见过祝余的花——开花之前,它就被吃掉了。

    小金乌将嘴里的花甩到一边,不给面子的扑棱着翅膀。

    “果然还是个孩子呢。”常仪笑着,将小金乌放到膝盖上。这金灿灿的一团,在寒凉的夜晚,格外温暖。

    小金乌不死心的又抓又挠,伸直了脖子,试着喷火。吞吐太阳之炎是金乌一族与生俱来的天赋。被封印的小金乌努力了半天,吐出两个火星。别小看这两个火星。那是太阳的火焰,一星半点,亦可燎原。然而,威力无比的太阳之火,在常仪面前失去了应有的威能。火星熄灭,只余一缕青烟。

    “别闹了。”常仪用手指点了点金乌尖尖的喙,说,“明天还要赶路。我已经能听到海潮的声音,东海啊……是了,你们的汤谷就在那里呢。”

    猝不及防听见熟悉的名字,小金乌伸直了脖子,歪着头,用一边眼睛盯着常仪。它的嗓子眼儿里,发出闷闷的鸣声。

    “是的哟,我知道汤谷。”常仪浅笑着,“我不去那里。我要去漆吴山(3)。那里大约可以算是我的家乡吧。”

    小金乌又叫了两声,声音比之前清亮了几分。

    “漆吴山离汤谷不远的,至少看起来不远。站在漆吴山顶,远远眺望,能够看见太阳初升的光辉。”常仪低头,摸着小金乌暖融融的羽毛,开心的说,“能够看见你们的光彩呢~我猜那不是你,你还太小了。”

    小金乌眨了眨眼睛,轻快的鸣叫几声。

    “汤谷,太阳升起之处,听起来就很美好。”常仪说,“其实漆吴山也很好。山上没有像样的草木,却有很多可爱的石子。山中有光影明明灭灭,传说那是太阳休憩的所在。”

    小金乌叫了两声,撇过头,一副很不屑的模样。

    常仪掩唇而笑:“你又没看见,怎么知道不可能?”她的目光带着一丝迷离,声音亦显渺远,“漆吴山的太阳,最美不过了……”

    小金乌眼珠子一转,嗓子里呜咽了两声,乖巧又可怜。

    “不可以哟,放了你,你岂不是又要去闯祸?”常仪笑着捧起小金乌,与那双黑豆似的小眼睛对视,“小鸟儿,要乖乖的哦。”

    黑豆似的眼睛眨了眨,小金乌猛地扭过头,十分气愤的模样。

    常仪笑了笑,倚着树,将小金乌揽在怀里,合上眼眸。

    抵达漆吴山,需先渡过泽更之水。此水纵横多支,水不深,却很麻烦。亏得金乌们闹了一通,泽更水系干流多有干涸,路好走了许多。

    “瞧瞧你们干的好事!泽更水本是水美鱼肥,可惜可惜,没口福咯~”常仪看着龟裂的河道,揉了揉小金乌的小脑袋,叹息道。

    小金乌没好气的低鸣两声,没精打采的将脖子搭在常仪的肩膀上。

    “飞过去?快不了多少,还会错过许多美好的风景。”常仪好脾气的说,“飞着,也不安全啊。即使是你的太阳真火,也不能将明枪暗箭,悉数阻挡啊。”

    小金乌从嗓子眼儿里挤出两个音节。

    “好了,我看见前面有处桃林,请你吃桃子哟~”常仪笑着说,“夸父最喜欢桃子,就把他放在那里吧。”

    十日横空,夸父逐日而死,化作桃林。后羿箭射九日,解救一方水土。唉,传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