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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夕眉毛微微蹙起。云深曾经同她提过孟家。
孟家在二十五年前惨遭灭门,昔年逃过一劫的只有在外养病的孟芷芸和孟良。当时的孟家在京城也是数一数二的显赫人家,一门两侯爷,还有一位手握实权兵符的大将军,却在一夜之间被人屠杀。这桩血案可谓是轰动了整个大楚。
那时候的天子震怒不已,下令追查真凶,只可惜到现在,这桩血案依旧是一团的迷雾。
云夕心情不自觉沉重了起来,“到现在都没调查出结果吗?”
云深垂下眼睑,唇角勾起一抹似有若无的讽刺的笑意,“所有的证据都被湮没在时间之中,就算我有心调查,只怕也无从下手。”所有的证据都没了,还怎么调查。
云夕问道:“你刚刚说隐门,和皇家有关,是真的吗?”
云深点点头,“在大楚王朝最初成立之时,隐门其实是隶属于皇家的一股暗势力。当时江湖势大,甚至威胁到了皇权,皇室便建立隐门,利用门派打压门派,直到后面门派越发弱小,隐门这才隐藏了起来。”
“只是后来不知怎么回事,这原本应该属于皇室的隐门令牌,落在了孟家手中。或许是为了这手中的令牌,孟家才惨遭灭门吧。”
云夕有些明白了。这样一股的势力,的确容易招人觊觎。
“孟家被灭门后,那些人或许不曾在孟家找出这令牌。加上隐门又一直沉寂着,这些年来,才不曾闹出其他的事端。”
“这令牌,是怎么回到你手上的?”
云深眼神复杂,“临终前,我娘将令牌交给了我。”
云夕惊讶,她原本还以为令牌是孟良给云深的,谁料到居然是在她那早逝的婆婆手中。也难怪那些人找不到,谁会想到,最重要的令牌,居然藏在一个纤弱的女子身上。
那时候的孟芷芸,体弱多病,常年在庄子上养病。
她不信孟家被灭门后,幕后黑手没有打过孟芷芸和孟良这两个唯二幸存者的主意,可事实便是,孟芷芸带着弟弟安安全全地活了下来,甚至在当时还风光地嫁给了云穆,成为国公夫人。
当时的云穆对她可谓是一心一意,眼中再没有其他人,孟芷芸若不是英年早逝,那是妥妥的人生赢家啊。
云夕将令牌收起来,说道:“你确定,真的要将这令牌交给我?”
在没有令牌的情况下,隐门自然是听从门主的主意,可是若是有了令牌,那就是听从令牌的主人了。正因为如此,这块令牌才会如此招人觊觎。
云深反握住她的手,说道:“我手头所掌握的最大势力便是隐门。有这令牌在手,若是我哪天对不起你,你完全可以下令让隐门中人对付我。”
云夕唇角含笑,“这想法听起来的确不错,那我就收下了。”
她将令牌收好,寻思着这东西藏在哪里比较好。
她抬眸直接望进云深那双漆黑的眼眸中,语气不自觉带出了几分的担忧,“是不是现在有人怀疑上你了?”能够灭孟家的门,可想而知幕后黑手身份不低,若是被盯上的话,云深会不会有事?
云深脸色微暖,不自觉俯身轻轻啄了下她的嘴唇,说道:“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对于他这样的说法,云夕很是不满。这种话能让她安心才奇怪呢!
不过她有点明白云深为什么会把令牌放她这里了。就算有人怀疑到云深头上,也不会想到,对方居然将如此重要的东西,交到她这个未婚妻手中。
她正要说什么,云深唇角却溢出轻轻的笑声,“那些参与孟家灭人惨案的人家,我一定会拿他们的鲜血,血祭当时无辜受死的孟家人。”
云夕忽的想起了云深对于曹家非比寻常的仇恨,心中一动。只怕曹家和云深的仇恨,不仅是幼年的追杀,还包括了孟家的血海深仇吧。
她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令牌——无论云深打算做什么,她肯定是站在他这边的。
她想起了白日送来的那张请帖,决定换个轻松一点的话题,“对了,你说九月份的狩猎,我该去参加吗?柔嘉郡主给我下帖子了,你应该也有收到吧?”
云深点点头,懒洋洋道:“去年我便收到了,只是我没去。怎么?你想去吗?”
云夕抿了抿唇,点点头,“的确是想过去参加一下。”
她在收到帖子后,也去打听了一些这狩猎的事情。去年柔嘉郡主也同样邀请了不少的人,被邀请的人,要么身份高贵,要么是她看得顺眼的人。
云夕进京到现在,还没机会同那些世家贵族之女认识。人脉,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是十分重要的一项资源。她自然不想放弃这个机会。
燕翎和杨玉蓉也同样收到了帖子,苏婉虽然收到,但是以她的性子,只怕不会去参加。
另一方面,也能够让堂妹云瑶认识几个手帕交。
听出云夕语气中的意动,原本对于这个没有什么兴趣的云深立即改变主意了,“既然如此,那么到时候我也过去看看好了。”
他可不想到时候听到说有什么苍蝇蚊虫围着他的未婚妻团团转,还是自己亲自过去的浩。
云夕露出愉快的笑容,“到时候你的骑装我来准备。”
嗯,他们两个还可以弄一个情侣骑装,闪瞎大家的眼,也算是小小地在人前宣告主权。
自从京城里的万事屋成立以后,云夕有了消息来源,消息一下子灵通了不少。她可是听说了,云深不知道有多招蜂引蝶,即使已经定亲,也依旧有不少女子打着他的主意。
虽然云深对于那些人皆是不假辞色,但是架不住自甘下贱的人太多,就算当妾室也是愿意的。据说还有人觉得,她长得纤细柔弱,一看就是短命的面相。她们可以先进门,等云夕这个“短命鬼”去世了,再琢磨着扶正。
云夕微微眯起眼,露出狡黠的笑意:等她在人前直接直接猎杀一只猛兽,她倒是想看看,还有谁有这个胆子打她未婚夫的主意。
……
接下来的一个月,云夕基本是呆在家里没怎么出去。虽然也有不少人家给她下了帖子,但云夕却没有贸然接下,准备等狩猎过后,才从中挑选出一些处得来的人家来走动。
杜周氏也是这个想法:现在下帖子的人家,在他们刚进京城的时候,毫无声息。结果等云深下聘让世人看到他对云夕的重视后,他们却又亲热地凑了过来,明显是冲着云深而来。
这样的人家,他们杜家才不屑与之来往。人脉这种东西,宁缺忽滥。
再说,比起她自己,她更信得过侄女的眼光。侄女说好的,那一定是不错的人家。
在家的这个月内,云夕也不曾闲着。
她一方面是设计了到时候出行的骑装,衣服主要是参考了前世的胡服,毕竟胡服的确比平日穿的裙子更加方便些。
窄袖、短衣、方便行走的长靿靴以及蹀躞带。蹀躞带上可以佩戴上弓剑、算囊、刀砺等东西,很是方便。云夕一共做了四套。她自己是杏黄色,云瑶是青碧色,云深那套则是浅蓝色。朵朵因为没有被邀请,云夕也不好带她过去,那样的话就是不请自来了。只是她也不愿亏了朵朵,也给她做了一套桃红色的。并且向她许诺,日后一定带她过去骑马狩猎。
京师附近也是有适合狩猎的树林,等闲暇了她就带朵朵过去。
朵朵很是乖巧懂事,笑着说道:“姐姐我在家练武也是很好的。”因为不放心她,云夕特地留了好几个人下来守在她身边,以免白衣教的人趁虚而入。
做这几套衣服,云夕最多也就是画图设计罢了,其余的皆交给了家里的绣娘。她那绣花的水平,还是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剩余的时间,她则是在家捣鼓香皂和精油的事情。她几个月前种植的那些花花草草,到这个时间都该收成了。
玫瑰、薰衣草这些云夕一概做成精油和香水。虽然她种植的不少,但是最后制成的玫瑰精油和香水,还真不算多。不过想想玫瑰精油本来就是最昂贵的精油,即使是现代的技术,也就是千分之一的产率,更别提这个时代的。即使是经过她的异能改造的玫瑰,亩产量也就是一千斤左右。
她一半的玫瑰拿来做精油,另一半拿来做香水,手头种植的一千亩玫瑰,也不过得到一百斤的精油和香水。
相比较而言,薰衣草的产量可是要多了不少,所有的薰衣草,制作成精油,差不多也提取出了一万斤的精油。明年开美容店的话,一年种植一千亩薰衣草是绝对够的。
那些薰衣草和、玫瑰等花朵的花蜜,那些佃户们也十分贴心地收取了下来。这种上等的好蜂蜜,外面就算花钱都买不到。云夕拿出最好的那一部分,留在家里,或是自己家吃,或是送人。其余稍次的,则是送到冷饮店中,又为冷饮店多了几道招牌菜。
云夕看了看那记载着每亩地产量的纸,默默思索着明年的种植方案。
产量最少的玫瑰……云夕想了想,最后决定还是维持原样,种植一千亩就可以了,大不了玫瑰精油和香水卖得贵一点就好。
至于其他花的产量,她也看了看,完全够美容店的使用了。原本她以为至少也得明年才能开店,今年若是筹备的好的话,说不定两三个月就可以正式营业了。早一日开店,早一日赚钱。
除此之外,云夕还顺手开始做起了香皂。香皂这东西,到时候销路应该不错的。
她种植这些花得到的香水精油,杜家上上下下的女孩子都十分喜欢。云夕索性一人送了她们一小瓶的香水,自己则使用了玫瑰香水,将原本从盈袖居的香粉送给了下人使唤。
盈袖居是京城中最受欢迎的胭脂水粉店。刚到京城的时候,杜家上下都是使用他家的胭脂水粉。她家的水粉也的确很是不赖,香气宜人,却不会过分刺激,而是恰到好处。云夕所用的那套,还是盈袖居卖得最好最贵的一套,她原本没打算买的,这一套下来也要二十多两银子,她就算有钱,也不想花在这上头。可惜杜周氏却不愿,她直接说,京城里的姑娘不少都擦个粉,带个香包,她太过清汤素面也不好。
云瑶虽然才十二岁,不过却也同样拿到了一套。结果这套,用没两个月,在云夕捣鼓出了精油和香水后,云瑶也将她那套送人了。盈袖居的东西再好,也比不过她姐姐亲手做的这精油和香水啊,只要往身上轻轻抹上一两滴,香气就可以持续一天呢。
比起玫瑰,云瑶和朵朵两个女孩子都更偏爱薰衣草的香气,至于杜周氏,则是喜欢风信子,云夕喜欢郁金香。
她寻思着等什么时候燕翎来家里,也让她挑选一瓶。
……
来了京城以后,一开始杜家所使用的下人,要么从凤凰县带来,要么是云深准备的。只是为了不让外人看了觉得人数太少有*份,杜周氏又从外面的人牙子寻了好些人。
杜周氏现在也算多了个心眼,即使手中有那些人的卖身契,最多也就是让他们当粗使丫鬟罢了。身边所使唤的皆是可以信任的人。
比如云夕的院子中,因为霜降等人的缘故,只需要补两个粗使丫鬟就可以。至于云瑶和朵朵,两人身边也同样是两个大丫鬟的份额。云瑶是胡杨和谷雨,朵朵则是小满和夏至。
之所以把小满和夏至给朵朵,也是为了她的安全起见。小满的武功虽然比不上其他几个丫鬟,可是她耳力过人,什么风吹草动都瞒不过她的耳朵。
杜家的待遇也已经算很好了,粗使丫鬟一个月也有五百钱的月钱,每个季度同样是两套的新衣裳,平日的伙食也不错,粗使丫鬟也有一荤一素一汤。
所以在知道她院子中做打扫工作的乐儿被人收买,云夕还真的挺惊讶的。
乐儿的身世也算得上可怜,她家也同样是典型重男轻女的人家,生了三个姑娘,才有了一个宝贝弟弟。乐儿恰好排第三,正好是最被家里人忽略的那个。
她那弟弟生病了,她的家人为了筹备看病的银钱,就将她给发卖了出去。若不是云夕恰好经过,见她可怜,将她买了下来,保不齐她就要被卖到什么腌臜地方。
从这点来看,云夕对乐儿也是拥有救命之恩的。她怎么也没想到,乐儿还真背叛了她。
霜降外冷内热,对云夕可谓是忠心耿耿,当时也是第一个签下身契留在云夕身边的人。所以对于乐儿这种吃里扒外的行为,分外的痛恨。
抓到乐儿背叛的人正是银丹。她恰好看到乐儿趁着打扫的功夫,打算将桌上的一个云夕平素时常佩戴在身上的玉佩藏起来。平日云夕的屋内最少也会留一个信任的人在,恰好这几个丫鬟皆有武功在身,可谓是耳聪目明,屋内的动静根本就瞒不过她们。
那玉佩是当时楚息元送下来的赏赐之一,通透无暇,温润有方。云夕颇为喜爱,闲暇了也会把玩一番。
银丹将乐儿抓到她面前,满脸的泪痕,磕头求饶:“饶了我吧,姑娘。我、我只是一时起了贪心,看这玉佩值钱,才这想着偷拿出去,卖点银钱。”
她眼泪不断地往下掉,“我家卖了我后,虽然请了大夫给弟弟看病,却还是来不及。弟弟直接烧成了傻子,他这个样子,将来哪里会有好人家的姑娘愿意嫁给他,除非有丰厚的聘礼。我、我才想着将这玉佩卖了,将来看在聘礼份上,好歹可以让弟弟娶个媳妇,也给我家留下后代。”
她说的可怜,云夕却依旧平静无波,眼中闪过讽刺和淡淡的厌恶。
霜降听不下去,直接冷笑:“你家人为了你弟弟,还想把你卖到青楼,你却还想着他们?”
简直是不可理喻!
霜降以前的遭遇比乐儿更惨,可是她选择的是反抗,剁了那男人的子孙根,逃了出来,即使现在日子过得再好,也不曾想过回头看她那助纣为孽的生母一眼,因此她格外不能理解乐儿的这种被人卖了,却还打算将一身血肉奉献给家里的想法。
“姑娘,我再也不敢了,你饶了我这一回吧。”
云夕冷冷地看着她,说道:“这玉佩是御赐之物,偷盗御赐之物,形同欺君犯上,是死罪。你若是不愿说出指使你的人,那么我只能将你送到公堂上,按照大楚律法处置。”
“倘若诛九族的话,只怕你一家老少都保不住。”后面这话纯粹就是云夕在故意吓唬她了。反正以乐儿的智商,她撑死知道杀人死罪。
刚刚乐儿的话听起来无懈可击,可是终究还是存在着着漏洞。杜家御下和善,云夕也不是小气的人,时常赏赐一些东西下去。乐儿那弟弟也就十岁,等成亲,最少也得五年。在这五年内,月钱加赏赐,乐儿想要攒五十两银子不算什么难事。
而且御赐之物,就算拿到外头去,又有哪家当铺吃了熊心豹子胆,敢买下?
云夕并非傻子,这么大的漏洞都会想不到。
一听到诛九族,乐儿身子不住地颤抖着,她看着上座神色冰冷的云夕,心中第一次生起了悔意。
“既然你不想说的话,霜降,将她送到顺天府。我想等她一家老少都陪她走黄泉路的时候,她大概就知道松口了。”
霜降便要上前将乐儿带走,乐儿见云夕这回来真的,不敢隐瞒,哭喊道:“是,是柳小姐指使我的!她让我偷了姑娘的玉佩给她,说她只是想给姑娘一个小小的教训,不会真的害了姑娘的。”
倘若让乐儿下毒放火,她自然是不敢。但柳为霜向她保证说只是小小地惩戒一番,加上白花花的银子动人心,乐儿顿时就答应了下来,趁着扫地的功夫,想趁人不备将东西给拿了,却不曾想被抓了个正着。
她一说柳姑娘,云夕顿时就想起了柳为霜。
她声音越发冰冷,“柳为霜给了你多少的银子?”
乐儿瑟缩了一下,呐呐道:“两百两。”
她当时的卖身契,也就是十两银子,两百两银子都能买二十个她了,她自然就心动了。
霜降身上散发着浓浓的杀气,吓得乐儿一句话都不敢再说。姑娘当时的救命之恩,对乐儿来说,却抵不过那两百两银子。柳为霜费心收买乐儿偷盗玉佩,说只是为了小小的惩戒,鬼才会相信呢。
只怕乐儿也是知道的,只是财帛动人心,硬是让自己相信了她的话语。
银丹怒道:“我看还是得将她送去公堂上才是。”
云夕冷笑道:“就算送到公堂又如何。柳为霜哪里可能会承认这点。说不定她还会倒打一耙,说我们是故意诬陷她的呢。”
她的目光落在乐儿身上,唇边突然染上了点点的笑意,语气越发温柔,“柳小姐花了两百两银子收买这丫鬟,这丫鬟却连这点小事也做不好。为了不让柳小姐白白亏了这钱,我看还是将这丫鬟送给她使唤好了。”
“将乐儿送回柳家。我们杜家不需要这种吃里扒外的人。”
乐儿正欲继续求饶,银丹手疾眼快地将一块布塞到她嘴里,堵住了她的声音。
霜降受了云夕指使,带着乐儿在大庭广众之下去了柳家,等柳家的人出来后,才将乐儿的卖身契丢到柳家人面前。
冷笑一声才道:“没想到柳家家大业大,却连趁手的丫鬟也没有,非要收买别人家的粗使丫鬟。我们姑娘说了,君子不夺人所好,既然柳姑娘如此喜爱这丫鬟,她就索性将她送给柳姑娘了,只希望柳姑娘下回别再盯着别人家的丫鬟不放了。”
旋即干脆利落地转身离开,只留下被丢在柳家门口的乐儿和她的卖身契。
霜降说话的时候,刻意用内力发音,声音不可谓不小,不多时,这里的事情便传开来了。
很快的,大家都知道柳为霜收买云夕家的丫鬟行偷盗的事情,而且偷的还是圣上赏赐的玉佩。
就算是傻子,也知道柳为霜肯定是为了算计云夕才做出这种事情。
以前的人,家里下人被收买,基本都是闹上公堂或者是上门踢馆,云夕倒好,直接将被收买的人送了回去,效果反而更好。云夕这几个月几乎不怎么出门,和柳为霜也没啥交集,正常来说,两人不应该有仇的,闲着没事做的大家很自觉地帮忙找起了前因后果。
得到的结论就是,柳为霜是因为名声一直被云夕压着,这才气不过,想要陷害她一把。脑洞大的人甚至觉得她是要毁了御赐的东西,然后嫁祸到云夕身上,给她戴上一顶大不敬的罪名。
柳为霜的名声越发差了,还被世人嘲讽她心胸狭窄,嫉贤妒能。陷害人也就算了,她居然打上御赐之物的主意,这显然是不曾将皇上放在眼中,所以才不存在敬畏之心。
柳家倒是想要辟谣,但是架不住云夕先声夺人,已经在大众心中先一步留下了印象。除非柳家拿出实际的证据,不然剧情很难反转回来。还有好事者扒拉出乐儿的家务事,包括她背叛云夕的原因。
对于背主之人没有人会喜欢,更别提是云夕对乐儿还有再造之恩呢,大家不免将乐儿狠狠讽刺了一番。
谣言越演越烈,传到宫里后,就连柳大将军都没讨得了好,被狠狠申斥了一番,柳为霜的县主之位也保不住了,直接被夺。说起来,天子也是个促狭的,柳为霜还有一个庶妹,平日在家,被柳为霜压着,可谓是小可怜一个。
楚息元前脚夺了柳为霜的县主位,又表示虽然柳大将军教女不严,但是战功摆在那边,所以后脚就封了他那庶女为乡君。
对于那庶女而言,这可谓是从天而降的馅饼,唯一不开心的就只有柳为霜了。
柳大将军平日虽然疼爱这女儿,可是关系到前途,自然是前途更重要。柳大将军将柳为霜的下人叫来,一审问,便知道柳为霜真正原因是为了云深。心中不由大为光火:云深的手段他是清楚的,闺女使用这种法子要算计人家放在心尖上的未婚妻,这不是找死吗?
倘若云深不喜欢杜云夕的话,那么他还会帮忙女儿一把。只是明眼人都看得出他对云夕十分的爱重。
柳大将军越想越气,便将平日的疼爱去了七分。
柳为霜只当父亲生气几天就好了,依旧在背地里咒骂云夕。直到现在,她仍然不认为自己有错,只觉得是那乐儿蠢笨,连这样的小事都做不好。
上火了,就将气发泄在乐儿身上。
乐儿卖身契在她手上,整日被她磋磨,才几天功夫,在杜家养出的一点肉很快就没了,整个人两眼凹陷下去,十多岁的少女,看上去却被磋磨得像是三十岁的妇人。
她的亲人们听闻她得罪了杜家和柳家,又被世人咒骂,生怕这两家的人上门找麻烦,上门骂了乐儿一顿,果断地与她断绝关系,然后迅速搬家离开了。
乐儿想起今日的遭遇,又回忆起在杜家安逸平静的生活,心中大悔。
只可惜这世上没有所谓的后悔药。自己作的死,跪着也得走下去。
……
云夕这次出手,轻描淡写,却直接撸了柳为霜的一个县主之位。
这份手腕在让大家刮目相看的同时,不免也去了往日几分的轻视。原本蠢蠢欲动的人,一看她如此不好招惹,自然按下了心中各种小算盘。他们可不想成为下一个柳为霜。
这也是云夕这次出手的原因,谁让她的长相太具有欺骗性,导致一些不明所以的人将她当做软柿子捏。偶尔她也该亲自出手
这下可好,可以清静一段时日了。
杜周氏等人知道乐儿的背叛,都很是生气,利用这个机会,将家里的人给敲打了一顿。
不过云夕在京城里的万事屋,也算是步入了正轨。加上万事屋在明面上看起来和她没关系,又不若当初在凤凰县那般高调,不显山显水,所以到现在还没入一些大人物的眼里,更别说是安插钉子了。
万事屋的人私下又帮忙寻了几个拿来作粗使丫鬟的人。家里又多了这些人,总算显出了几分所谓的气派。
时间就这样不疾不徐地过去,在步入九月的同时,天气也不再像是之前那么炎热。
很快的,就到了柔嘉郡主所定下的九月初十了。
云夕和云瑶都换上了事先做好的那套骑装,云深的那套更是早早地送了过去。
往铜镜面前一站,柔美中带着一股的英姿飒爽。
两人上了马车,直接就去了那围场。
柔嘉郡主虽然爱玩,却也不是傻子。事先就将围场中的危险动物给去除了,余下的都是鹿、兔子、獐子这些较为无害的,就算有哪个柔弱的小姐不小心掉队了,也不至于会出事。
云夕知道后,虽然清楚是情理之中,却还是有几分的惋惜。
这围场位于郊区,坐马车过去,也得花个一个时辰时间。等马车停下时,云夕瞧见围场外围至少停靠了几十辆的马车。
不少人到了后,就直接进了那围场中,也有一部分人和人相约好了,在外头等着。
在这些人中,身着浅蓝色骑装的云深无疑是鹤立鸡群的存在。即使不穿那身惹眼的衣服,单单绝无仅有的容貌,就足够让所有人将目光停驻在他身上。
他容貌出类拔萃,身份尊贵,并非没有人想要上前同这位掌握实权的未来国公套近乎,奈何云深身上那种生人勿近的气场却让人不敢抬脚靠近他三尺之内。
当他看到云夕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犹如千年寒冰融化,唇角微微扬起。
云夕一眼就看到了他,四目相对,不自觉露出了一个恬淡的笑意。
她牵着妹妹云瑶的手走了过去,三人都是一个样式的骑装,一看就是一家人。
“你来了。”
“嗯,我来了。”
对于心有灵犀的人而言,并不需要太多的言语,也能够明白彼此的意思。
“咳咳……”
一阵咳嗽声响起。
云夕转过头,就看见一脸无语的燕翎。
云夕笑了,走上前去,“你也来了。”
燕翎撇了撇嘴,没好气说道:“我比你家这位来的还要来得早呢,奈何某人太过重色轻友,根本看不到我的存在。”她眼睛在三人的衣服上转了一圈,笑了笑,“这衣服一定是你想出的主意,看上去真不错。”
云夕说道:“改天我也给你做一套。”
燕翎丝毫不同她客气,“好啊,那就这么说定了。”
她一手拉着云夕,另一只手拉着云瑶,欢欢喜喜地进去。
云深摸了摸鼻子,慢条斯理地跟在她们身后。
他们这几个人一入围场,顿时感觉到不少人的目光扫了过来,俊男美女的搭配实在惹眼,加上没见过的骑装,吸晴效果绝对大于二。
云夕扫了一眼,发现现在已经来了不少人,其中基本都是陌生的脸孔,现在至少来了三十多人。云夕她们来的不早不晚,距离帖子上的时间还有半个时辰,等下人来齐了后应该会更多。云夕也是打听过的,据说这次邀请的男女比例正好是五五分,加起来大约有八十多人。
女孩子基本都在左边的屋檐下,少年们则是在另一边,大概相差个十来米左右。云夕肯定是得去女孩子那一边的,云深眉头微微皱起,却还是抬脚走向了另一边。他一个大男子,总不能随着云夕呆在女孩子堆里。
围场的入口处建造着一个宅子,明显是用来给大家休息的地方,
不远处还扎着三十个左右的帐篷,每个帐篷上还有贴着标签。
云夕不由点头,不错,看不出这柔嘉郡主还挺细心的嘛。
杨玉蓉比他们更早到,她因为身体的缘故,一向鲜少外出,直到这两年做了那五禽戏,好了不少后,才开始逐渐出现在人前。她一向崇拜云夕,看见她来,忍不住开心地迎了上来。
“云夕姐姐,燕翎姐姐,云瑶妹妹,你们来了。”
云夕点点头,看着她红润的脸色,笑了笑,“你最近看上去身体好了许多,你娘也说你这一年来不怎么吃药了。”
杨玉蓉杨李氏同杜周氏还算投契,加上杨李氏心中又感激云夕让女儿的身体好了不少,两家走动得越发勤快了。
杨玉蓉眼睛亮晶晶的,煞是可爱,“嗯,这都多亏了云夕姐姐呢。”她看了云瑶和燕翎,拍手笑道:“咱们四个,正好到时候可以住一个帐篷。”
杨玉蓉从小就在京城长大,所以对于柔嘉郡主和她举办的这活动也更加清楚一些。
她见燕翎和云夕都作出认真倾听的样子,不由解释得更仔细了,“这帐篷,都是住三到四个人,到时候咱们若是打了猎物,直接放帐篷里便是了。若是想要休息的话,也可以在里面歇歇。”
云夕点点头表示明白。她们四人知根究底,住在一起也挺好的,云夕可不愿随便和不认识的人住着,性格投契也就算了,若是遇到不相合的,到时候还不知道要惹出多少事端呢。
“云夕。”苏月如笑着同她打招呼,苏月如,便是苏太后的娘家侄孙女。自打苏老太太过来参加她的文定,还送了她那镯子后,苏家的几个年纪同她相仿的也和云夕走动了起来。
在这其中,最对云夕胃口的便是苏月如了。
云夕拉着自己的好友过去她那边,苏月如也给云夕介绍了好几个人,寒暄一圈下来,也算是结交了几个,只是这交情能不能持续下去,还得看性格是否相合。
云夕态度温柔却不显得软弱,行事大方,自然给大家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她们这一圈人聚在一起,轻声细语地谈天说地,便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忽然云夕感觉到了落在她身上的饱含恶意的目光,让人如芒在背。
不,不只是一道,应该说是两道。
她顺着目光看去,其中一个不出所料,便是柳为霜,比起初见时的骄傲张扬,现在的她眉眼笼罩着一股散不开的戾气。
她有些惊讶,柳为霜在这种风口浪尖的时候,居然还有脸出来参加这活动。因为先前发生的事情,原本她的几个朋友也离她远远的,生怕被人当做她的同类。
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边,背挺得直直的,看着她的眼神,是毫不掩饰的厌恶和仇恨。
云夕扯了扯嘴角,不再多看她一眼。她顺势扫过了第二道的目光,那目光主人是一个身着玫瑰红裙子的姑娘,年约十岁,年纪虽小,却也看得出长大后是个美人胚子。
只是这位云夕还真没见过,更不知道她的仇恨是哪里来的。
苏月如注意到她的动作,也见到了柳为霜的眼神,眉毛不自觉皱了起来,“她自己做出那样的恶事,还好意思用那种眼神看你。”
其他人也纷纷点点头,可见柳为霜先前给大家的印象是多么的不好,嚣张跋扈的印象多么深入人心,以前碍于她身份,大家也不好同她计较,只是每个人的心中,多少都憋着一股的气呢。
云夕问道:“那人又是谁?”她不着痕迹地点了下那玫红裙子的姑娘。
苏月如笑了,压低声音,“那位可不正是你未来的小姑子。”
云夕明白了,原来是云舒啊。难怪会用那种眼神看她。
只是这云舒不是在家里学规矩吗?今天居然被放出来了。
她不知道的是,云舒为了今日这两个月可谓是拼了命的装乖卖痴,云穆以为她规矩已经学得不错了,这才将她放了出来,也算是散散心。
她正要说些什么,忽然一道长长的白绫从空中倾泻而下,然后身着绛紫色裙子的少女脚踏白绫,从天而降,身姿飘逸,宛若神妃仙子。
云夕嘴角抽了抽,这个出场方式好眼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