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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想了想,有些不确定道:“他应该是做生意的吧!”
开公司的,应该也算是做生意吧!
做生意?
林老妈和林老爸对视了一眼,和他们一样做这种小生意的么?
俩老还没表达鄙视之请,林辉就问道,“姐,做什么生意的啊。人比尔盖茨那种也叫做生意,咱校门口摆小吃摊的也叫做生意,是哪一种嘛。”
他林辉的老姐的男朋友,怎么可能只是一个做普通生意的。
“嗯,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他名下的几家公司还行,我也听过。”林夏想了想,“那个富讯和宜康都是他开的,还有什么房地产公司,我也不是很清楚。”
“富讯居然是他开的!”林辉震惊道。
作为一个电脑狂人,别的企业也许不知道,但富讯他确实如雷贯耳。
富讯,简直就是中国另外一个华为。
只不过华为的总部在深圳,而富讯科技的总部在B市,所以对B市人而言,富讯科技比华为听的更多,也更为熟悉。
“难道他就是富讯那个神秘的总裁,靳氏集团的二公子靳夜!!”
林辉大惊。
“呃,他有这么出名么,怎么你们都知道他。”见林辉这个样子,林夏不禁想起了当初在京大参加舞会时候,靳夜出现时那些京大骄子的反应。
被人众星捧月,如天王巨星一般。
难道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
看着林辉眼中的激动,林夏疑惑了。
见儿子一脸崇拜的样子,林家老两口疑惑道:“他很神么,小辉你这么崇拜的样子。”
要知道,周建平来过之后,林辉对他就一直嗤之以鼻,说什么他脑袋太愚笨,人太傻,蠢蠢的。
至于他老姐林夏,林辉从来就没有崇拜过,一直觉得她笨极了。
也只能做写书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事,若让她捣鼓电脑或者编程之类的,估计一辈子都学不会。
“老爸老妈,你们是不知道,靳夜,十八岁毕业于大学斯坦福大学,后回国深造,二十二岁自京大硕士毕业。在研究生期间,编写了无数程序,而其中一个程序被诺贝尔科技奖提名,虽然最后被米国一个七十多岁的疯子给挤了下去,却是诸多计算机学者心中的偶像。”
林辉顿了顿,添了一句,“当然,也是我的偶像。”
他一大堆话,都将林老妈绕晕了,“这个什么福大学是个什么大学,都没有听过。”
看林家老两口晕乎乎的神情,林辉解释道:“斯坦福大学被视作“西岸的哈弗大学,在1959年工程学院院长提出了一个构想——这便是斯坦福大学的转折点:将一千英亩以极低廉、只具象征性的地租,长期租给工商业界或毕业校友设立公司,再由他们与学校合作,提供各种研究项目和学生实习机会。”
“于是,斯坦福成为美国首家在校园内成立工业园区的大学。
得益于拿出土地换来的巨大收获这个建议,斯坦福使自己置身于在美国的前沿:“工业园区内企业一家接一家地开张,不久就超出斯坦福能提供的土地范围,向外发展扩张,形成美国加州科技尖端、精英云集的‘Silicon Valley’,也就是现在举世闻名的硅谷。”
听林辉的介绍,林夏有些恍惚。
在国外的时候,谢郗彤三人来美国看她的时候,他们五人也曾到过斯坦福大学的校园里,她也给几人讲过斯坦福大学的历史。
“随着美国西海岸“高科技带的兴起,各个电脑公司,包括“世纪宠儿微软公司纷纷在这一线安营扎寨,斯坦福大学的地位越来越举足轻重。
而它的毕业生为人类文明、科学技术进步、世界政治经济、和现代商业发展做出了极其卓越的贡献。
他们中有美国总统,有世界科技领袖,有诺贝尔奖金获得者。
他的毕业生们创造了世界众多一流企业,比如我们众所周知的HP, Google,Nike, Yahoo等等。
如果说,哈佛大学与耶鲁大学代表着美国传统的人文精神,那么,斯坦福大学则是二十一世纪科技精神的象征。”
林夏的声音并不大,但是其中淡淡激动的感觉,还是让另外三个人有些莫名。
“夏夏,你很喜欢这个学校?”谢郗彤问道,“怎么觉得你好像很激动很自豪似得?”
林夏愣了片刻,这才淡淡笑了起来。
是了。
在哈佛,耶鲁,剑桥,斯坦福等几所世界著名的大学里面,她是最喜欢斯坦福的。
因为,它是靳夜的母校。
走在这样的路上,林夏似乎想到了当年的靳夜,是怎样面无表情的穿过这个校园,在这里学会了做饭,学会了人生中许多许多的第一次。
只要想到她站在他曾经的天空下,看着同一片蓝天,她总是有种莫名的感动。
这就是网络上说的矫情吧。
她想。
看着周围或大或小的拱门,林夏点头笑道:“嗯,很喜欢这所学校。”
林辉一通解释下来,林家老两口虽然还晕乎乎的,但有一件事是很明确的。
就是,这个优秀到人神共愤的人,是怎么看上自家闺女的?
“哎呀!”林老妈惊呼一声,“今天都腊月二十了,还有十天就过年了,这家里还乱糟糟的。”
林老妈一拍大腿,“你这孩子,人要过来,你怎么不早点说。”
林夏有些心虚的笑了笑,“这段时间不是忙么,忘记了。”
见林老妈还想说什么,将筷子一搁,“老爸老妈我吃完了,先回房了。”
说完,蹭蹭蹭的跑上楼了。
躺在床上,林夏也很无辜。
原本她根本就没想过今年把靳夜带回家的,还是他软磨硬泡,最后动用武力才让她屈服了。
所以,老爸老妈惊讶,她也很意外好不?
正想着,就听见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姐,我能进来么?”
“进来吧,门没锁。”
门从外面被扭开,林辉神情有些扭捏和害羞,“姐,未来的姐夫真的是靳夜啊!”
林夏点了点头,“是啊,怎么了?”
“那,他来我们家的时候我可不可以问他问题,和他合个影?”
看林辉那个样子,林夏差点儿笑出来。
多少年没有见他弟弟这样的神情了,一想到这小子一脸臭屁、拽拽的样子,林夏就巴不得把他暴打一顿。
“可以,到时候我和他说一下,大家照合影的时候你可以单独和他一起照相。”
接写来的几天,林家几乎算是忙的人仰马翻。
就连一向置身事外的林家小弟也同意被林老妈拖出去买了一身衣裳,而不是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摆弄电脑程序。
“诶,老林啊,你说我穿这件衣服怎么样?”林老妈拿着一件衣服,在大大的穿衣镜面前笔画着。
左右看了看,自语道:“不行,这款式总觉得太僵了。”
“这件呢?”又从床上拿起一件,比划了两下,“不行,颜色太艳了,不庄重。啊,这件浅灰的怎么样,会不会太显老,太呆板了。”
明天就是靳夜过来拜访的日子,一大早起来,林老妈总觉得有些紧张,做什么事都心神不宁。
到了晚上,更是如此。
虽然林夏劝说了一通,貌似效果并不太好。
看着林老妈表演了半天,林夏无奈道:“妈,人家都说女婿见丈母娘,不是应该女婿紧张么,您紧张个什么?”
“你这孩子,懂什么,第一次见面尤其重要,何况是他们那种见惯了贵妇人的人,当然要给个好印象。”
林夏笑道:“妈,你也说他平时生活中都是一些贵妇人,穿衣打扮都很精致得体,什么没见过。倒不如你穿的平常一点,让他觉得咱们家十分温和才是。就像建平哥来咱们家的时候,刚开始不也是紧张的很,现在过来都平常极了,像自己家一般。”
“对对对,你说的很对。”林老妈一拍大腿,“这个倒是提醒我了。得,明天我也不要你爸穿西装了,他刚刚还和我嘀咕说这哪里是女婿上门,天皇老子上门都没有这么正式和隆重。”
除非必要场合,林老爸一向是不穿西装的,毕竟没有普通的T恤和长衫穿着舒服。
“嗯,老妈你也别太紧张,其实他也就是一个普通人,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的,没想象中那么恐怖。”
“知道啦知道啦。”林老妈一边不在意的挥挥手,一边把这些“正式”的衣服收到柜子里,把那些“亲和”的衣服抱了出来。
见林老妈油盐不进的样子,林夏无奈的笑了笑,回房了。
所以,靳夜拎着礼物上门的时候,林老妈是上面穿着一件白色休闲衬衣,下面一件浅灰色的裙子,林老爸则是普通的T恤加西裤,林辉是最新款的耐克运动套装。
用他的话来说,最喜欢这个对勾,希望他的人生中全都是对勾,永远没有叉叉。
所以,他最讨厌的牌子,就是特步。
这样的歪道理听的林夏闷笑不止。
而林夏,则是一套鹅黄色的连衣裙加白色小皮鞋,长发披肩,看着很乖巧淑女。
看着这样普通却洋溢着温馨的一家,靳夜觉得自己手心里都开始冒汗了。
“叔叔阿姨好!”对林家老两口,靳夜还是很尊重的。
虽然没有钱,却愿意倾其所有给自己儿女最好的一切。
看到靳夜,林家老两口愣了愣,林老妈小声道:“这年轻人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
林老爸也觉得眼熟的紧,只是这样的人,自己怎么可能见过?
林辉灵光一闪,想到了几年前飞机上的那个游戏机,眼睛一亮。
难道,那个时候,靳氏公子就喜欢上他姐啦!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