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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一脸痴迷巴在电脑上看小说的表姐,林夏笑着摇了摇头。曾几何时,她也是这样。初中的时候看郭敬明韩寒,高中看台湾小言,到了大学,初次接触网络小说,就被深深的迷住了。网络小说粗浅易懂,情节曲折有趣,有不仅仅只局限于言情,修仙,宅斗,宫斗,种田,权谋,法律,推理,军事,历史等等各种类型,应有尽有。这么多类型,总有一款是你爱的。林夏看书很杂,同一类的文看多了,不免有些审美疲劳,自然想换换口味。当书虫时间长了,肚子里一肚子的文章和故事,这才有了她现在的故事。当初写青春文学,也不过是恰逢八零后在文坛上崭露头角,她顺便搭一股东风罢了。现在有了名气,她何必写自己都觉得酸的文,自然还是写自己最感兴趣的网文。《锦绣》已经完本了,等这次回去,写个什么类型的题材呢。《尘缘叹》是网络小说刚刚流行那会儿,沿袭青春文学的功底,仿照沧月那种类型的武侠风写的一部关于前世今生的爱情。现在她自个回头看,都觉得酸。《谋尽天下》是权谋,《小富即安》是种田文,《锦绣》是宅斗文,接下来写什么呢。网游文,她一直想写一本像《微微一笑很倾城》那样的文章;还是现代职场,她有过职场经历,可以写一本迎合现代都市白领的职场文,另类的《杜拉拉升职记》;还是写一本纯粹的言情穿越文,如《步步惊心》;还是来一本宫斗,像《甄嬛传》。哎唷,想法太多。头都大了,可得好好想想,好好想想。林夏脑子里闪过无数个念头,心里碎碎念,关上了卧室的门。到了小时的房间,林夏郑重取出包里的锦盒,打开了来。锦盒里的沉香手串,闪现着沉静的色泽。关于沉香的颜色分级,众说纷纭:一般均认为以色黑有光泽者为上品。惟据陈让的海外逸说记载,沉香颜色有五种:第一级为绿色。第二级为深绿色,第三级为金黄色,第四级为黄色。第五级为黑色。在一般认知中,以为沉香树脂的颜色为黑色,但其实树脂含量较高的沉香中,黑色反而少见。沉香在燃烧前几乎没有香味,其树脂浓度越高者。燃烧时的香味越是醇而温和且不具辛、苦之味。这就是大多数小说里面描写的高档沉水香,或者沉香木的熏香。玉指捻起一颗珠子,在灯下仔细看了看。发现它单单从外观上来看,和普通的木头没什么区别。用指甲轻轻刮了刮,果然,用手就能刮下来。看着林夏手里的一丁点儿木屑。小时面露惊奇,不禁出声道:“这是什么木头,居然能用手刮下来。”林夏喃喃道:“果然是奇楠。”用舌头舔了一下。有些甘苦,下意识地用手擦掉口水,竟然搓出细泥来.上等的沉香木,能捏屑成球。这一串手链,果然值钱的很。只是这东西对别人来说价值千金,但对林夏而言。确实不过是普通玩意。这种凡人用的沉香木,空间的仓库里面多的是。想必云灵书作为修真之人。并不好这些身外之物,所以就都随手丢弃在了一旁。林夏整理仓库的时候发现,很多东西都是用一种白色不知什么质量的袋子装着,仍在各个角落里,虽然有架子,却也没人将这些东西整理一下,一一摆放好。后来还是林夏看不过去了,每样东西都经过她的手整理放好,所以对沉香,她是有印象的。这在外面珍贵不已的沉香,在空间里不过是最普通之物。估计赵昕的空间里面灵宝更多,毕竟有一个能长东西的空间,她还能种各种值钱的东西。比如千年灵芝,万年大红袍之类的。而回家之后,为了不让老妈发现她经常换手链,她手上一直带着常带的那条比较朴素的链子。不过这沉香对人身体确实很有好处,所以林夏将手腕上的链子取了下来,把谢芳华送的戴上了。木头的看着有些笨重,但也别具风味。明天穿那套有点名族风的衣服,一定很配这条手串。“真好看。”小时道。她从来不夸人,眼下这话一出,林夏不免有些喜滋滋的,对着灯光看来看去,“确实不错,真是笨,以前怎么就没想过买条木头的链子带着玩玩呢。”那些明星,或有钱的富二代手腕上都带的是木头串子,确实比玉石轻便,而且护理效果也不差。就一条链子的价格而言,手链固然没有木头的贵,不过手链的优势在于是成套的,总体价格就比它贵了。一套首饰,若缺了一条链子,那就不美了。喜了半天,和小时聊了一会儿,便回到柳雪的房间了。小时虽然冷漠寡言,却也不是一个无趣的人,她也喜欢上网。何况他们做保镖的,别的什么没有,当时高科技的电子产品是一定都配套了的。她不在的时候,小时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看那些网络上的器械,什么最新的枪啊,解电子锁各种锁的方法啊,或者和同行聊天,得到江湖上最新的情报。一点也不用林夏操心。第二天,林夏坐上了林老爸车,一家人往溪水镇行去。二姨和舅舅离家乡近,隔三差五就往那里跑,倒是不用和他们一起过去。何况,这么多人去了,外婆家也没有这么多房间给他们住。除夕是外公的生辰,林夏也是上辈子近二十多岁的时候才知道。因为童年的一些习惯,她对生日这种事一直都不是很上心,也就是因为小学的时候一直要填写自己的出生年月的资料,才记住自己的生日。在林夏二十二岁也就是外公七十大寿那年。小舅为外公举办了一个小型的生日聚会。没有电视上那样豪华和气派,云香鬓影,只有家里嫡亲的几个亲人,却让人感到浓浓的温馨和满足。在宴会完的时候,小舅的总结发言里,讲了很多很多。大致的林夏现在都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当时的她很触动,收获良多。是小舅,教会了她感恩。感恩于现在的生活,钱多钱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家人在一起,大家身体健康,一切如意。才是最重要的。而之后,大姨的谈话,才让林夏真正走进了外公的生活,走进了那个苦难的年代。看着窗外一闪而逝的街景,林夏陷入了沉思。她一直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够苦逼了。上学吧。这成绩不好不坏;这长相吧,不上不下;这家世吧,不富不贫,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好容易找工作了吧,从当初的两千慢慢涨到穿越前的四千五。饿不死她,也撑不到。而听了外公的故事,林夏才明白。她们是因为得到的太多,才想要拥有更多。他们那个年代,现在的她们真的很难想象其中的艰辛。外公生了四女一子。林老妈排行老三,不上不下,居中。因为子女多。为了养活家里,让孩子们有一开口饭吃。不得不到处找事做。可在他们那个年代,就算你愿意吃苦,能够吃苦,却也是没有吃的给你的。村里所有的年轻劳力都得集体上工,早出晚归,一年到头做的那几个工钱,根本不就够家里几张嘴吃的。怎么办,还有五个孩子要养活。而当时,国家是不允许大家私下里买卖东西的,因为这是资本主义,这是违法的。没有办法了。为了让自己的子女吃饱,外公便半夜偷偷到河边去拾鱼。外公一辈子勤劳、质朴,想必这也是他唯一一次违反当时国家的政策。寒冬腊月,夜半凌晨,所有的人都睡着了的时候,外公在外婆的叮嘱下轻轻的出门了。清浅的雪光让冬夜显得更为寒冷,在冷风中,外公瑟缩了一下,然后依然踏入了风雪中。为了捡几条鱼,卖几块钱,更为了不让自己唯一的一双鞋子被河水淋湿,冰冻。将唯一的一双鞋子用粗布包好,用砖头压在树根底下,赤着脚在冰冷刺骨的河水里捕鱼。只因为河岸风太大。零下十几度的,河水都结着厚厚的冰。外公用厚实的砖头将冰块砸开,赤脚踏入较浅的水中。那时候船都是国家的公物,哪家敢有自己的私船。就算你认识几个字,在那个年代都是了不得的大事,是反派,是汉奸,是要被批斗的。黑暗的环境,没有灯光,只有刺骨的寒风。一个晚上,一条破网,有时候是几条鱼,有时候是十几条鱼。鱼多的时候,外公那张被生活折磨的脸上才会微微露出一丝笑容。约莫着天快亮了,外公匆匆上岸,用粗布简单的擦一下脚,扛着渔网和桶里的鱼,往家里赶去。这些鱼,不是给孩子们吃的。而是用来换钱给她们买粗粮的,饭都吃不饱的年代,又怎么吃的起鱼。将东西匆匆藏好,简单吃几口外婆给他做的早饭,就赶到社里去做工了。一复一日,年复一年。不知道在当年这样无望的生活下,外公外婆是怎么过来的。大姨很激动,双眼通红,这些,她都经历过。林夏永远都记得那浑浊的泪水从她的脸盘滑落,而外公,却望着这满堂儿孙,露出了一个释怀而包容的微笑。听着听着,眼泪早就爬上了林夏的眼角。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年代,外公那张苍老的面庞里究竟蕴藏了怎样的经历。她无法一一探知。她的心很迷茫,很苦涩,但更多的是对那个时代经历过苦难的这些老人的尊敬。多少次他们走在死亡的边缘,能够活到今天的又有几人。她们真的应该感恩上苍。外公,不过是千千万万老百姓中最普通的一个。这一辈子,他都没有出过容城,到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容城。他和外婆的身份证永远都没有使用的机会,可他们并不埋怨,仍然感激上苍。想到往事,林夏闭上了眼睛,让那些酸涩都埋在心底。还好,一切都已经重来。PS:这是我外公的一生,一生都在付出,都在奉献,却……每每想起,我都会觉得,人生,不过如此。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