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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陈道宁没念过书,但此时骤然脱离樊笼,独自狂奔在雪原之上,这两句诗正是他愉悦心情的最佳写照。
与开州多山不同,灵州之地多是平原,陈道宁奔上一个小丘,放眼望去,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心胸顿时为之开阔。
不过这种兴奋的情绪很快就平静下来,陈道宁长到十一岁,还从未出过远门,在狂奔一阵后,居然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
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人生的目标似乎只剩下找那个无名老人报仇,当然,短期内还得躲避龙虎宗修士的追捕。
不过陈道宁并不沮丧,因为他从小就是这样过来的。现在没人可以欺辱他,并且还穿上了锦裘快靴,包袱里有大把金子,今后不愁吃穿,简直是神仙般的日子。
陈道宁漫无目的地在积雪中行走,不知不觉间天已黑尽,远方的黑暗荒野中,偶尔会传来几声野兽的吼叫,显得阴森而恐怖。
北齐与大周互相攻伐二十三年,直到十多年前才国灭而并入大周,被划分为灵、济、幽三州。三州之地经历连年战乱,加上不时又有北方蛮族入侵,此时总人口也不过两百多万。
像这荒郊野地,百里不见人烟是稀松平常的事情。陈道宁直走到半夜,才发现一条官道,积雪中还能看见马车留下的轮辙痕迹。
陈道宁精神奕奕地顺着官道继续前行,到了天明时分,终于看到前方有一座大城的轮廓。
此城名叫崇安城,是赵承当年打下城池之后,大周皇帝赵康亲口赐字改的名。在此之前,崇安城一直名曰“镇南城”,乃是被灭的北齐国第三大城市,曾拒城而守抵挡周国十八年狂攻,前前后后至少有20万以上的周国战士血流此城之下。
陈道宁到城外时,还没有到开城门的时候。
若是换做周国南方的大城,此时定然已经排起了长长的入城队伍,而城外也肯定有不少民居茶棚为旅者提供方便。
可惜的是,当年的战事实在太过惨烈,崇安城最繁华的时候曾有五十万人口,可现在连十万人都不足,这还是齐国公赵承十多年来修生养息的结果。
陈道宁这个山村小子,以前只远远地隔江望过龙驹驿,龙驹驿的繁华曾让他非常向往,听说那里的乞丐都比他吃得好。
龙驹驿只是个连城墙都没有的商业小镇,哪里及得上崇安城的万分之一?此时陈道宁站在城下,仰望着高大坚固的城墙,心中充满了震撼。
“这肯定是天底下最大的城市了!”陈道宁心中如是想。
陈道宁在瞻仰高大的城墙时,城门外十多个等着要进城的百姓却在仰视他。
若是昨天的陈道宁站在这里,浑身上下穿得都破破烂烂(被龙虎宗修士飞剑弄坏的),肯定会被当成小乞丐。可现在,陈道宁脚踩豹皮靴,腰缠白玉带,头戴紫貂皮风雪帽,衣服内里就不说了,露在外面的裘皮外袍就已经贵气逼人。
再加上陈道宁长得也不丑,配合着衣冠打扮,路人皆认为他是哪家的富贵小公子。只是这小公子有些奇怪,居然不带随从健仆就敢独自出门,甚至连舒适的马车也不坐,一步步行路至此。
“嘎……”
时辰到了,沉重的城门缓缓打开。陈道宁也不懂得什么叫排队,举步越过十多个路人百姓,径自朝门洞走去。而被插队的路人也没敢吱声,在世人眼中,富贵豪强插队是理所当然的,若是跟平头百姓一起排队那才是自降身份。
守城的士兵本想拦住陈道宁收些入城银钱,可一来陈道宁年龄幼小,二来其穿扮富贵,一时也搞不清其底细,略微迟疑了一下,守城士兵便直接放行了。
城门的门洞很深,足足有三四丈的样子,穿过长长的门洞,一条宽阔的大道和两边整齐的房屋就出现在眼前。陈道宁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小子,一进城就东张西望,好奇地打量着城中的每一样东西。
不知不觉来到南市,这时已经日上三竿,街市渐渐热闹起来,酒肆茶铺玉器铁仿应有尽有。陈道宁看到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小孩儿正在哇哇大哭,小孩儿的母亲喝骂了几句,然后掏钱买了串冰糖葫芦塞到小孩儿手里,那小孩儿顿时破涕为笑。
那位母亲用粗布手巾为儿子擦着鼻涕和眼泪,那小孩儿只顾笑着吃冰糖葫芦。陈道宁看得心中莫名酸楚,冷着脸转身走入另一条街巷。
一直逛到正午,饥肠辘辘的陈道宁被酒肉的香味吸引过去。
这间酒楼的名字很俗气,叫做富贵楼。富贵楼的装潢也很富贵,就连门口的柱子柱子都刷成了金色,牌匾上“富贵楼”三个金灿灿的大字能闪瞎穷人的眼睛。
“狗杂种,快滚到别处去。扰了富贵楼的生意,你这条狗命还赔不起!”酒楼门口,店小二正对一个小乞丐又踢又骂。
小乞丐大概十二三岁的样子,比陈道宁要高一些。不过却比陈道宁瘦得多,衣不附体露出的胸膛全是肋骨,皮肉都陷进了肋条当中。特别是他的一张脸,颧骨高高耸起,脸颊和眼眶都深深地凹进去,活像一具干尸。
“汪汪汪!”小乞丐被打,旁边突然窜出来一条瘦得皮包骨头的癞皮狗,直扑向那店小二。
“妈呀!”店小二吃了一吓连忙后退,从旁边捞到一跟棍子照着癞皮狗的脑袋就敲过去。
“嗷呜……”癞皮狗估计也是饿得没什么力气了,被猛敲一棍之后就痛得在地上爬不起来。
店小二朝癞皮狗又是一棍子敲去,似乎是想把这条恶狗打死。旁边那小乞丐却猛地趴到癞皮狗身上,帮狗硬生生挡了几棍子,咬着牙忍痛不吭声。
“原来还有人比我更惨。”陈道宁看了一阵很是宽慰,不过却不免对这乞丐有了同命相怜之情,走过去就把店小二手中的棍子夺过。
“谁他妈……”店小二骂了一半,等看清陈道宁的穿着装束,立即将到了喉咙的脏话吞回去,腆着脸鞠躬谄笑道,“这位小公子快请进,您要吃点什么?我们富贵楼的富贵鸭可是北地一绝……”
“好吃的都端上来!”陈道宁背上背着一大包金元宝,说起话来非常有底气。
“好嘞!”店小二不怕陈道宁没钱付账,就陈道宁头顶帽子上的那颗珍珠,就足够将富贵楼买下来了。
陈道宁被店小二引入店中落座,酒楼大堂中人人侧目。一来是惊讶于陈道宁小小年纪一个人到酒楼吃饭,二来是对陈道宁那一身行头猜测不已。他们或许不知道全身衣服的用料都是御赐贡品,但帽子和腰带上的玉石明珠却是骗不了人。
“好家伙,那帽子上的是东珠吧,居然有鸽子蛋大,至少值上万两银子。”
“万两银子你想买这么大的东珠?十万两都别想买到。这么大个头的东珠,全都当贡品进贡了。民间私藏形同造反!”
“说得不错,我看这个小公子定然是皇室中人。”
“也有可能是官宦世家出来的少爷,我听说当今圣上出手大方,经常赏赐给大臣们好宝贝。”
“看他只有一个人,说不定是偷跑出来的小公爷。”
“不对,小公爷听说才六岁。再说,齐国公怎么会连自己的儿子都看不住?”
“……”
在众食客的窃窃私语当中,陈道宁要的饭菜很快就端上来,倒有一大半菜式陈道宁都不吃不出是什么材料烹饪的。
陈道宁正啃着一只蹄髈,突然想起来什么,把店小二唤过来道:“这两盘给外面那个叫花子!”
“啊?”店小二以为自己听错了。这两盘菜加起来值纹银六两,够一个普通三口之家吃大半年了,居然要拿去给乞丐!
“嗯?”陈道宁抬眼盯着店小二,眼神冷若寒冰。
“好,小的这就端过去!”店小二被陈道宁看得浑身发毛,连忙端起菜就跑,心想不愧是大户人家出来的,瞪一眼就让小老百姓浑身发冷。
店小二一出去,在酒楼门口讨饭的小乞丐就抱着狗想逃,生怕再挨打。只是他三天没吃饭,已经饿得前心贴后背,哪里还跑得动,三两步就被店小二追上。
“跑什么你,老子有那么吓人吗?算你这狗杂种今天运气好,遇到好心肠的小公子!”店小二把两盘菜倒进小乞丐要饭的破瓦罐里,转身离开的时候又说道,“滚远一点去吃,别坏了富贵楼的生意。”
小乞丐看见吃的就两眼放光,趴在地上连手都不用,直接埋头栽进瓦罐里吃食。而他旁边那条癞皮狗也不客气,脑袋钻过来跟乞丐一起吃。
一人一狗就这样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吃起来,画面和谐而又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