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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树族猎手终于动容了,张凡虎让他们放弃了一切不必要的物件,甚至就连刚收获的海蝎子甲壳、大螯、脚,还有数公斤重的水袋、食物袋、猎带都扔了,当然不是真扔了,而是选了个位置藏了起来,如果时间允许,他们在数天之内就会回来继续利用或者取回。
猎队五个人共用一个水袋,十个人共用一个食物袋,猎袋甚至上百人共用一个,这猎带在回归之路其实根本就用不着,只是以备不时之需而带了两三个。每个水袋可供一个猎手在荒漠中生活十天之久,食物袋可供一人使用五天,因为在荒漠中最重要的是水,所以水得多,而且猎物对猎手来说相对于更容易到手。.
张凡虎的这种计划完全是破釜沉舟,猎队已经距神树族直线距离近两百公里了,毕竟他们已经离开神树族快五天了,以他们的速度在荒漠中有这样的“成就”是很平常的事。
两百公里,人在荒漠中奔跑两百公里需要多长时间?
九年前,当张凡虎身体素质处在他当时最顶峰的时候,他能负重四十公斤越野两百公里;五年前,当时他能负重七十公斤越野一百公里。
现在是在行走也困难的沙漠中奔跑,而且是直线距离近两百公里,那即使是张凡虎能靠望远镜避开不可逾越的阻碍,找到最佳路线,那么也不可能少于两百公里,甚至远远超越也是极有可能的。
当然,张凡虎他们也是有优势的。猎手们全部是耐力超群的史前非洲黑人,而他在现代就是绰号“骆驼”,也是耐力极强之人,但是在史前就只能沦落为中下等。但在四年多以前身体各方面素质得到迅猛提升,现在在耐力上、速度上是猎队中的佼佼者,与智力、智速等人是同一水平,甚至在一年前与天使族那场赌博中在最后时刻爆发出了超越智速的速度。
这次,张凡虎又被逼上了绝路!他必须快,虽然不知道在沙漠中越野两百公里能用多少时间,但是张凡虎不允许太久,甚至不能超过十个小时!那简直是现代人不可想象的事,但是张凡虎要求猎队做到,当然最主要的是他必须做到,甚至要做到更好、更快!
身边有最亲密的人受到致命威胁!老族长?智灵还是智月?还是那一直对自己念念不忘的原大荒族神女?又或者是那个六岁的自己一来的时候还才数月大的小男孩?又或者……
是智速吗?不!绝对不是!张凡虎这个想法刚一诞生就马上被他否决了。是对智速身手、智商的相信还是什么,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果断。
猎队看着跑在最前面一言不发的张凡虎,那是完全疯狂的跑。前面是一丛高一米多的灌木丛,那直接一个助跑,然后跳过,如果灌木丛面积广、长势茂盛又高,那张凡虎也是像一头蛮牛似的毫无顾忌地直接冲过去,任由尖锐的树枝在身上划出众多血口子。身后的猎队拉成一条线也逐渐穿过,最后三百余人就一直以张凡虎为火车头像西南方开进。
前面又是一片仙人掌丛,张凡虎户撒刀一晃,化作一片旋转的乌光,一刀劈倒一棵最高大、最粗壮的仙人柱。当张凡虎冲近了仙人掌群弯腰捡起户撒刀时,身边晃出两支长长的乌黑“艾考瓦”,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两支黑檀木做的“艾考瓦”与他自己的一起破开前面另几株仙人掌,猎队几乎没有任何停顿就通过了那片上千平方米的仙人掌地。
前方有条齐膝的小河、前面有片凹凸不平的戈壁滩、前面有片茂盛的沙漠荆棘、前面有一座座高又长如果绕行就要多数公里的沙丘、前面有数条争夺雌性青亲昧的毒蛇……一律直接冲过去!
前面又有条河,而且是条比较大的河,这就是在现代也存在的河流,众人必须游泳才能过去。
“休整!”张凡虎没有多说话,那样太浪费体力。众人纷纷找到阴凉之地,河边这样的地方倒还好找。每个人先在林地中行走一两分钟,在慢走的时候手与嘴却在快速运动,吃、喝个不停。
吃饱喝足后猎队坐在地上为前面一个同伴做按摩。张凡虎是最后一个,所以没有人为他做放松肌肉、恢复体力的按摩,有猎手来被他以“我不想等会儿被你拖累”直接拒接了。
原枯树族、野鸟族很佩服神树族猎手和女祭司的神仕,这些外来人居然能在还比较陌生的沙漠荒原上如自己等从小就在这片荒漠上流血、撒汗的人相抗衡,而且丝毫不落下风。殊不知受过专业训练的猎手们和神仕也在发出同样的感慨:他们没有受过这种神人的训练居然也有相媲美我等的耐力与体力,他们真是人才。
最后两方都默默想到了同一个比他们更厉害的人,他总是给他们意料之外的事。
“嗖!”一支弩箭飞射到对岸的一棵树上,弩箭后面的绳子被绷紧。不会游泳的新猎手在原猎手和神仕们的辅助下和自己借助绳子快速地渡过了河,然后这支宝贵的铁质箭头的弩箭被遗弃,猎队来不及抹干身上的水就继续像南。
在据此四十余公里的一片草地上,现在正是一片夕阳西下的昏黄,沙漠中高耸的沙丘上洒满了冬天的暖阳,有一种难以用语言描绘的美。沙漠并不总是那种荒芜景象,冬天也不总是生命枯寂时刻。
至少在这片三面都是沙丘的土地上不是,这里面有一小片世外桃源。三面是沙丘,这就使干燥的热风难以进入,雨季的雨水也能顺着吸饱了水的沙丘陵流下来聚集在底部。另一面无沙丘,而且有一条沙漠最珍贵的河流,不过这条河流是时令河,只有在雨季时候能流淌进来水,注入三个沙丘底部的湖泊中。现在这条河刚干旱不久,小湖面积也缩小不少。
神树族时举族迁徙,举族可不是人走了就了事,举族是“能拿走的就全拿走”的意思,这从张凡虎连好望角的石子儿也带走数百公斤就可见一斑。那些战略物质黑黄檀、龙血树、休洛树、阿洛树等等也是能拿走的就都拿走。
神树族聚居地不远处的那个湖泊在神树族离开时受到了巨大的破坏,百分之八十的紫娇花、百合花、火把莲等都被移走。紫娇花可以晒干保存,百合有莲花一样的地下茎,可以长时间存活,火把莲的种子也很容易携带。现在这个小湖就成了神树族新的后花园,重现了数月前的辉煌,也成了神树族族人们的一种心灵寄托。
现在的小湖边是生机盎然,只要有水,这些生命力极强的植物就几乎永不衰落,即使是老的死了,新苗也快速地长出顶替前辈们。这就像一种永不言败的传承精神。
现在,在湖边一棵树上,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她躺在粗大的树干上看着远处天空的夕阳,然后又看着北方,夕阳就照在她秀丽的左脸上,数条小辫子垂落下来搭在她翘挺的胸上,一种原始蛮荒之美与现代少女的娇媚结合在一起,氤氲着不一样的风格。
智灵左脸上的夕阳慢慢消失了,不是因为夕阳落下了沙丘,而是因为一个人在慢慢靠近,他魁梧的身形遮挡住了斜射的夕阳,勉勉强强算是“遮天蔽日”吧。
智灵没有回头,她当然知道是谁来了,而且不是第一天来,但是却让她越来越厌恶——一个向她求爱的人。
突然,智灵回过了头,看着那张她熟悉的脸,曾几何时,看着他是那么地让人感到心安,觉得他就是自己失去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爱的寄托与对她自己的小小弥补,但是现在……
这张脸与以前完全不一样了,甚至于昨天都不一样了,今天的他脸上有一种疯狂,这让智灵心跳几乎漏了一拍。
远在三十几公里外的张凡虎突然再次加快了脚步,然后向后面传来了一声怒吼:“不能跟上的就休息,能跟上的加速!不用帮助其他人了,留下来的集中在一起慢慢回来!”
必须再快一点,不然那绝对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痛!奔跑的张凡虎想着,心急如焚,胸前蹦起的狮牙像是明白他的心,帮着他跳动,带着他在血管中奔涌的鲜血加速流动,向全身输送着巨量的氧气。
(又破记录了,不到两小时写完这一章。本来今天是计划的两更,在写第一更的时候就在后面写上了那三个字,但是到晚上九点第一章都才一千多字。图书馆!每次一进图书馆我就觉得我生命太短暂了,我还有太多的事情、太多的书、太多的知识没了解到,于是乎,一下午就这样没了。有压力才有动力,这一章被自己生生地压出来了,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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