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的日子2

好一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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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翻阅了整个器物类的书籍都没有一本书提到羲和心环,这么多的书籍,我也没有耐烦心去一一翻阅。想到自己在密云的窘境,觉得目前重要的还是找点秘籍提高下自己的能力才是王道。

    说到提高技能的书籍,方止的书房里可是五花八门的,我很快就找到一本可以提高我最近能控制物体能力叫做心神大法的书,还找到一本书叫血神功,里面记载着专门针对我这种悟性不高的新生血族提高能量的办法。我饥渴的坐在书房的地上看起来,有时还会按照书里所说的方法进行练习,时间已经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两本书说写的内容都需要循序渐进的修炼,我看到一半就停下,将书放在一边,打算向方止借来放在身边随时阅读,我继续搜索自己觉得有用的书。

    本来是想学一些法术,但偌大的书房,一本法术书籍都没有,做为血族,能量不足就只能想办法从其他方面来武装自己,看来目前只能用人类的武功来弥补不足了,至少打架的时候还能有还手的招式,难道像上次在密云那样,被吕双雪啃着吃了都没法反抗一下。

    我又找了一本七步旋风掌和一本挫骨分筋手,想不到修炼武功对我来说真是小儿科,本来就没几个字的两本书没多久就我看完,并且还融会贯通。于是我大量的看了很多关于拳法,掌法以及腿法的书,但什么刀,枪,棍,剑的书我一样不碰,这年代不要说这些东西难找,就是有背在身上也引人注目呀,并且我现在是血族,手脚比普通的刀剑还要强硬,所以那些刀剑还不如我自己身上本来就有的东西来得实在。这样一番苦练下来,我觉得只要不遇到夜叉以及像吕双雪那样变态的草寇,自保是不成问题的。

    当我将万剐功修炼完后才发现,身体已经恢复了,看了看手机上的日历,没有想到我竟然在书房里过了一个月,并且也没有饥饿的感觉。直到后来我问竺鹜才知道,因为我按照血神功的方法练气,所以身体机有小小的进展,只要没有外界的刺激,对血的需求量不像以前那么大。

    我用心神大法来控制书房门的把手将它扭动,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房门已不再反锁,于是我拿起书,迫不及待的跑出书房,只见到乐施一个人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左手里抱着把吉他,身体前倾靠在茶几上写着什么。细致一看,一堆123,原来他在作曲。

    他见到我,没有意外的表情,我猜到应该是他发了善心,将房门的锁打开。

    “冰箱里有血包。”乐施面无表情的提醒我。

    我拽拽的说:“我还不饿!”

    他抬起头看着我说:“哼,能量就提升了一点点,就了不起了!哼,你还远着呢!”

    我知道他的脾气,不理会他的蔑视,问道:“竺鹜呢?不会这一个月都没有来吧?”

    “来过,又走了!”乐施说:“他让我给你说,好好待在这里,他忙完了就来接你。”

    我一直以为竺鹜是在和他那群朋友厮混,没有想到他真有事要处理,本来准备想埋怨他的话到了嘴边又被生生的压了下去。我又问:“方止呢?她也没有回来吗?”

    乐施不高兴了,黑着脸说:“不该你过问的,你最好闭嘴。”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如果我还不识趣就猪了,我瘪瘪嘴,闪到厨房拿了袋血吸着,堵住我自己的嘴巴。

    “你干什么?”乐施对着正向大门走去的我吼道。

    “逛街呀!”我非常的理直气壮,难道说我现在连行动自由都没有了吗?之前被吕双雪严重咬伤的我,衣服全破了,我们停在树林的车也被吕双雪那个魔头弄不见了,没有衣服的我一直借方止的衣服穿,因为身体的问题,也不好意思出去买衣服,现在恢复了当然第一时间是购物,我气呼呼的拿起方止给我的车钥匙,就出门。

    乐施立刻闪到我的面前说:“我也去!”看着他双眼闪闪发亮,一脸兴奋的样子,我有一种他被我抓到弱点的感觉,原来这家伙是个购物狂。

    我开着方止的红色奔驰跑车,在乐施的指引下到了一个商业区,好不容易我们才找到停车位,停好车后,我们奔向已然向我们招手的各个商场。本来打的更加的方便,但我就想过过手瘾,试试开好车的感觉,谁叫竺鹜这么抠门,我们住的别墅里的车库里一辆车都没有。

    乐施看起来比我更激动,就像刚满刑期的犯人,看什么都兴奋,与之前耍酷的样子判若两人,他拉着我一头冲进LV,我真怕店员当他是打劫的。

    那些店员一见到他就像苍蝇见了蜜糖一样全都围了过来,非常热情的叫乐先生。原来这家伙是熟客,我伸伸舌头,这里可不是我消费的起的,看看过过眼瘾吧!

    乐施熟门熟路的穿梭在挂架边,什么要,什么不要,他以惊人的速度快速决定,而我还没有看完,他已经付钱走人,拉着我逛了N个大牌后,他终于停,略表关心的问我:“你怎么不买?”

    我没好气的对他说:“你当我是你呀?几万当几块这样用。我是贫下中农,无产阶级,没有这么多钱来显摆,我的衣服顶多百来块。”

    乐施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难怪你这么丑,算啦!今天你尽管选,都我来给。”

    我眼睛转得溜圆,这家伙总算是上道,之前这么欺负我,这次我还不一次将我的损失找回来,于是我十分不客气的爽快答应。

    这件不好,这件颜色不称你,这件显胖,这件像小姐,这件……

    神啦!救救我吧!真的不知道和乐施买东西这么辛苦的,我自己喜欢的他全部PASS了,我的耐烦心全被他磨光光。买衣服不就是买自己喜欢的,然后选到自己合适的尺码就可以了吗,哪里有他这么多理论?

    我已经没有精力挑选了,任他像摆弄布娃娃样的摆弄着我,我不参与任何意见。最后的结果是,他拉着我买了一堆我都没仔细看的衣服,鞋子,包包,饰品以及化妆品,还顺带让我陪他一起弄了发型。

    一直到了晚上10点我才被他拧回到方止的家。他一脸兴奋的催着我换上他给我挑的衣服,那表情让我直起鸡皮疙瘩。我随便挑了件换上,任乐施在我脸上图图画画。

    在我看见镜子里的人时,有那么一瞬间惊艳,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也会这样打扮,黑亮的长直发,刘海恰如其分的盖住我过高的额头,小烟熏妆让我看起来有种冷艳美,紧身的亮片T恤搭配黑色牛仔裤,高跟鞋让我一下窜到170的高度。我惊喜的看着镜中的自己,有那么一丝在做梦的感觉。

    乐施得意的说:“怎样?我眼光不错吧!经我的手之后丑女也变天仙。”

    真煞风景!我转过头狠狠的瞪了眼他,刚好他有电话来,他立刻闪一边接电话去了,留下我一人在那里自我陶醉。

    如果,如果以前我是这个样子,也许我不会自卑,也许不会做出那么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如果以前我就是这个样子,也许卫昊会爱上我。如果……

    乐施的脸忽然出现在我面前,惊了我一跳,他看我问:“看完了没?”我点点头。他又说:“看完了就跟我走。”

    “去哪里?”我满脑子疑问,他怎么突然让我跟他走,他要带我去什么地方。

    “去了就知道了,废话真多!”乐施不耐烦的拽着我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