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7章 打不过也耗死你

浙东匹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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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云竟有如此多的兵马?他是怎么偷渡过数千里大海,直达占城的?汉人的海船竟然已经发达到如此程度了?几年前,林邑沿岸不都还是我们的天下么!”

    垂老的林邑伪王区连,在近距离观察清楚赵云的军容时,还是非常震惊而又略带后悔的。

    大致估算一下规模,赵云居然有三万人,还包括数千骑兵!

    不过,区连也没有退路。想等儿子和外孙带着前线主力千里回救、合兵一处后再跟赵云决战,那是不可能的。

    时间不允许,占城没有城墙,他的部队又除了大象就是步兵,也不可能举城而逃、以空间换时间来争取会师。

    儿子区疆,还在一千一百里外的林邑城,外孙范熊,在两千里外的龙编,就算沿海坐船回救,又要多少天才能赶到?

    说到底,是汉人的海船实力发展太快,太强,超出了林邑人的预期。

    之前虽然也偶有步骘的商船,已经从一年前开始就陆续出现在林邑外海,进行贸易。但步骘的保密工作做得比较好。

    一方面,步骘没有暴露汉人的商船具体是怎么航行过来的,还故意装作“只能贴着海岸,在看得到陆地的浅海航行”。这个真相林邑人也没法求证,而且也没往心里去。这儿的蛮夷都不懂兵法也谈不上智商,很容易就糊弄过去了。

    另一方面,当时鲁肃一贯是对林邑执行贸易禁运的。别说林邑入侵龙编之后,便是当初士燮之战结束时、林邑接受士燮唯一那个活下来的弟弟士?投降、趁机占据九真郡时,大汉就一直跟林邑保持战争状态了。

    所以,步骘去执行贸易侦查的时候,是假装成民间的贪财奸商形象进行的,把自己说成是为了逐利,破坏朝廷的禁运大计。

    而林邑生产力落后,也确实需要汉朝的好货,尤其是钢铁生产工具,所以对这种高价的“民间奸商”深信不疑,这才导致他们进一步低估了汉朝的海军力量建设。

    整个过程中,并不是年仅十七八岁的步骘智商有多高、能骗过林邑人,实在是对面的林邑蛮子智商太低。用游戏里的话说那就是智力值三四十,随便去个智力六十多及格线的人用计,对面都能中计,太没挑战性了。

    ……

    如今,一切大错已经铸成。被赵云这样直接远洋渡海超级大绕后来各个击破,都到了临门一脚的时候了,那就只有一个个送了。

    不送就直接束手待毙,还不如临死前拼一把。十几万乌合之众,未必不能跟三万正规汉军一搏。

    区连还算懂点战术,毕竟也是能做到伪王的人,他竭尽自己所能,在冲杀前下达了最后一条目前看来非常稳妥正确的命令:

    “听说赵云数年前就有破象兵之法,会用强弓硬弩投射惊吓战象的兵器。一会儿我们的战象不要轻出冲阵,就采取守势,以步卒为先消耗赵云。

    尤其是那些蛮勇的本地昆仑人,让他们打头阵好了,反正也不惧生死。象兵一定要捏住了,等赵云出动骑兵迂回冲阵时,再以大象破骑。

    战马易被大象惊吓,而且骑兵也不便在马背上用弓箭抛射那种据说飞行中会有火光和异响的惊象兵器,马匹应该也会被火光和巨响吓到的。

    所以,只要赵云的骑兵出动、与步兵主阵脱节,我们的大象就冲上去搅成一团、把赵云的骑兵冲撞惊吓四散!”

    区连这番见解,倒也算略为知兵,他好歹也知道大象的对马的惊吓效果比对人的惊吓效果要强——

    确切地说,是因为精锐部队的士兵可以通过训练和长见识,克服对大象的恐惧,建立信心。而马匹无法进行“不怕大象的心理素质训练”,只会遵从动物本能。

    如果人和马都是第一次见到大象,人未必有优势。可对面的汉军是有过三次以上大规模破象兵的经历的,士兵们知道知道己方赢过,就会信心爆棚。

    “谨遵王令!”区连身边少数百越将领,显然也认同大王的看法,纷纷领命,前去调度部队。

    跟那些漆色“昆仑人”蛮部酋长商量,让他们以步对步,大王的象兵要留作预备队,专门对付赵云的骑兵。

    那些蛮部酋长们一开始也不是很愿意,毕竟他们只是蛮勇不是傻。但听说区连能确保他们不遭到赵云的骑兵冲击,确保他们在骑兵的威胁面前绝对安全,他们才同意了。

    ……

    很快,战场上一边鼓角喧天,一边海螺呜鸣,十几万人如狂潮怒涛,毫无花哨地发起了对向冲锋。

    鼓角自然是汉军这边提振士气的军乐,也便于长枪兵方阵调节步调、踩着鼓点保持队形整齐。

    海螺则是林邑人用的军乐乐器,南海周边湿热,又少耕牛,连皮鼓都几乎不会造,造出来也容易受潮发霉,所以他们都习惯了吹海螺助战。

    大部分海螺声音不够嘹亮及远,就得很多人一起吹。以至于十几万人的漆色蛮兵队伍当中,吹海螺的零零散散居然有好几千人,而且是散落在军阵之中的,看起来就毫无纪律阵型可言。

    这些拿了海螺的蛮兵,不便再握持猎叉等长兵器,或者是配滕盾,便只能拿一柄柴刀就上了。

    偏偏他们还没怎么见过世面,不知道汉军堂堂列阵而战的凶险和威力,这才有胆量凭着血气之勇仗着人多势众就乱撞。

    “噗嗤——噗嗤——”

    鲜血飙飞之声,瞬间不绝于耳,与之伴随的还有连绵高亢如云的惨嗥狂叫。

    一柄柄只有两丈长短的灌钢四棱锥枪,就这么冷静嗜血、毫无花哨地捅进一排排昆仑奴蛮兵的身体,残忍搅动,飞快拔出,而后再次机械整齐地攒刺。

    每一轮的捅刺,都伴随着肋骨断裂的闷响和肌肉撕裂的牙酸摩擦。拔出的时候,随着鲜血一起喷射而出的,还有混合不明的内脏碎块。

    一批批的昆仑奴蛮子,就这样被高效收割,对面的汉兵却如同坚定的杀戮机器,机械而重复,眼睛都不眨一下,除非是直接被血泉喷到眼睛上。

    如漆的狰狞形态,让汉军士兵内心对于杀戮同类的负罪感降到了最低,因为缺乏见识,他们一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的野人,他们内心甚至觉得这都不是跟自己一个物种。

    虽然这种想法严格来说是不对的,但不得不承认在战场上,这有利于降低士兵们的心理负担。

    而且野兽一样赤身不穿衣甲的状态,加上漆色肤色与鲜血之间的对比色差,终究不如淡黄色和白色皮肤与鲜血之间的色差来得明显。

    所以很多蛮兵纵然被杀得浑身浴血,对面的汉兵感官刺激也不强烈,注意力不往这上面想就很容易忽视。杀着杀着越来越顺手,就愈发士气高涨,全部成了机械冷静的战争机器。

    肉搏收割的同时,双方的弓箭手也拼了命地瞄都不瞄就胡乱朝着前方覆盖放箭。

    汉军在远程武器方面,倒是也跟这些蛮子差不多,居然用的是交州产的麻弦弓为主,弩的装备比例极低,在北方战场这两年大显神威的神臂弩,赵云更是几乎没有装备。

    牛筋弦的远程武器,虽然弹性势能巨大,箭矢劲力霸道,但终究是太怕极度湿热的气候环境,老化太快。

    而赵云既然知道这儿的蛮子都不穿衣服,对于无甲单位,麻弦弓射出的箭矢穿透力也已经足够了,何必强求用弩呢。

    双方都是清一色的麻弦弓对射,火力一样的孱弱,杀伤效果却截然不同。

    汉军士兵至少普遍穿了皮甲,军官和将领甚至还有护心镜或者胸甲等重点部位的金属防护,里面还衬棉麻的薄薄衬衣,以免甲胄擦伤皮肤、并适度提供缓冲。

    这样的防御,对于五十步外就威力大减、八十步外破甲能力几乎为零的麻弦弓,已经是绝对够用了。只要不被淬毒箭矢直接射中手足脸面皮肉,就没有大碍。

    火力倾泻交换之中,一批批密集的漆色蛮兵被成片射倒,随后被混乱的战场践踏环境收割毙命。

    “杀!杀!杀!”

    “大汉万胜!杀光这些侵犯大汉疆界的蛮贼!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

    血腥的步兵阵战只持续了短短一刻多钟,潮水一样狂涌而上的蛮兵被如同磐石砥柱一样的汉军大阵反击拍碎,尸横遍野。

    为赵云统领这支步兵中军主力的,乃是赵云麾下的魏延。魏延也不骑马,而是挥舞着双手大刀,坚定地跟着部队步战督战。

    他的大刀已经砍缺了口,此战可谓他跟随赵云、从军七年来厮杀得最迅猛狂暴的一战。敌人数量之多、层层叠叠冲锋往上涌之迅猛,为此前历战所无。

    之前魏延当然遇到过强得多的敌人,但汉人士兵往往有脑子,不会明知白给还疯了一样上,分出胜负后就是追亡逐北的击溃战。今天却是明明敌人很弱,但依然像自以为强者那样乱冲。

    魏延的大刀斩杀早已过百人,还杀了三个部落酋长,对面的蛮将却似乎没觉得魏延跟别的汉军将士有什么不同。该冲谁还是冲谁,丝毫没有退避强者的意思。

    甚至那几个被魏延突阵杀了酋长的部落,部内的蛮兵疯了一样朝着魏延涌,似乎还很有把握为酋长复仇似的。魏延只剩下大呼酣战,狂抡猛劈,大开大阖,每一招至少带走一条人命,甚至更多。

    本来这些蛮兵早就该在这样一边倒的屠杀下更快溃败,但他们作为蛮夷喜欢在血战冲锋时怪叫乱叫的毛病害了他们,让后排的战友不知道前面的士兵处境有多惨。

    反正这些蛮兵被杀时的惨叫与他们杀敌获得优势时的嚎叫,听起来都差不多喧嚣。

    人过数万之后四面八方都是嘈杂,后面的士兵根本搞不清楚前面的情况,明明前排都在排队捅杀白给了,后面还是继续潮水自己撞碎一般往上狂涌。

    一千,两千,三千。

    五千,一万,两万。

    一刻钟,半个时辰,一个时辰。

    蛮兵的尸体层层叠叠,染红了澜沧水某条分叉入海的支流,绵延数里河水尽赤。

    绵延十几里的军阵上,酷暑蒸腾,热浪和水雾蒸汽似乎都扭曲了光线的直线传播,让人眼看出去的视野有些扭曲,人人暴汗淋漓。

    汉军的阵势依然坚定,但推进的速度却越来越慢。

    不是汉军体力不济,也不是汉军被伤亡所阻,完全是因为地面上堆积的尸体越来越高,汉军已经是处在“埋踵而战”的状态了。

    每一步继续推进,都会踩到已经被击毙的蛮兵的尸体,如果恰好踩到尸体堆叠层数比较少的位置落脚,脚还会往下陷一些。

    只能是放慢速度,否则很容易保持不好推进阵势,出现倒地后自相践踏乱阵的麻烦。

    而且仗打到这个份上,汉军着甲、还穿内衬,所带来的防御力优势,也渐渐凸显出一个弊端——汉军比那些蛮族要热得多。

    偏偏敌人持续潮水涌上,人数规模是汉军的五六倍,把战线拉得很长。汉军几乎是在三面被包围的状态下坚如磐石列阵死战,也就无法留足够多的预备队轮换卸力。

    大部分士兵连停下来喝口水的时间都很仓促,别说喘息休整了。

    没有人料到,敌人最大的威胁居然是悍不畏死的持久送死决心,可以把汉军全军拖住那么久——也不能怪汉军将士没见识。毕竟越是蛮族越不容易被恐惧传染。

    后世19世纪白人军队到祖鲁地区时,四挺马克沁重机枪就枪毙了五千个祖鲁族人的送死冲锋,他们也想不到“为什么会有人明明已经白给了几千人,毫无取得战果,依然会继续往上冲”。

    虽然祖鲁人和东南亚的漆色蛮族完全是不同的种类,但这点上作战风格很相似。

    ……

    作为林邑伪王,区连始终死死地捏着他的数百头战象,以及更多的未经训练的役象(乘人驮货用的象,胆子很小,上战场会很容易被吓)

    看赵云没有动用骑兵,他就也不敢动用大象,唯恐重蹈两年多前的覆辙,大象被汉军的火药兵器惊吓乱猜。

    但是,眼看着正面战场的堂堂阵战越打越惨,他也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决定——

    赵云似乎光靠两万七千步兵,以灌钢锥枪列阵、斩马剑策应,就能轻松把他的十四万蛮子民兵摧枯拉朽干掉了。他的大象不上,赵云的骑兵也不上,似乎战局的结果还是赵云绝对优势。

    蛮兵除了少量远程武器可以对汉军造成伤害,其他近战肉搏的威胁根本不值一提。一方无甲一方有皮甲,汉军的兵器还整齐,长度优势明显,打个屁呢。

    来多少死多少,区区六倍人数优势,也不值一提!

    区连陷入了极大的焦虑之中,完全没看到自己的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