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二十章 一个悲惨的故事

舒本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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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红喜欢偎在张秋生怀里,这让她有一种宁静而安全的感觉。她愿意就这样让张秋生抱着,平静地躺一辈子直到永远。

    小红轻轻地说:“傻子,你叫什么名字啊?我不能老是叫你傻子,这样不好。要不,要不,那个,我就叫你,就叫,叫你老公吧?你看好不好?”

    黑暗中,小红的脸红了。过了一会,又说道:“其实吧,我的名字不叫小红。我姓郭,叫郭爱珍。随便你怎么叫我,叫爱珍,叫珍珍,或者,或者,干脆叫老婆也行。”

    郭爱珍沉默了好长时间,然后像是告诉张秋生一个大秘密,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你以为白拣了个老婆,就沾了很大的便宜,是吧?其实没有,甚至是大大的吃亏。我不是个好女人,其实我是个杀人犯,一次就杀了两个人。

    郭爱珍将头埋进张秋生的胸口哭,那种怕惊动邻居而用力压制着不出声的哭,全身颤抖泪如泉涌的哭。

    张秋生轻轻地拍着郭爱珍的后背。他也不说话,只轻轻地拍着以示安抚。他清醒时是话痨,现在却一句话都懒得说。即使是话痨发作期,遇到这种情况也无话可说。

    渐渐地,郭爱珍平静下来,又开始轻轻地诉说,像是说给张秋生听又像是自言自语

    在离这儿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个小山村,二十三年前我就出生在那里。在我的上面还有一个哥哥,他大我三岁。还在念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就知道,爸妈养我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用我给儿子换老婆。不是我猜想的,他们经常当我面这样说。

    我们老师说了,唯有好好读书,考上大学才可以走出我们这个贫穷的山村。于是我就发奋学习,一定要考上大学,走出我的这个小山村,不被爸妈卖了给哥哥找老婆。

    小学毕业后,爸妈就不想让我继续上学。他们认为女孩子识字识数,能写自己的名字,做买卖会一百以内的加减就行了。为了让爸妈不反对上学,我放牛,挑水,种菜,割草,喂猪,反正是不耽误家里的任何活。

    念高中时,家里没钱给我缴学费。我给镇子上的饭馆打工,拣菜、洗碗,端盘子,打扫卫生。好不容易熬到高三,再坚持几个月就可以参加高考,可这时哥哥也要结婚了。

    我们那儿男的十七八岁就要处对象,有的这时干脆就结婚了,他们根本不管婚姻法是怎样规定的。如果过二十岁还没定亲,家里就开始着急,村里人也要议论纷纷。

    有人给哥哥介绍了个女孩,是隔壁村子的,需要两万元彩礼。又有人给我提亲,是镇子上一个人家的儿子。这人家在镇子上开了一个超市,买卖做得很红火。爸爸同意了,要彩礼五万,因为他女儿是高中生,又是我们村里最漂亮的姑娘。

    那人家同意了,五万元彩礼当场就给。我的爸妈除了给儿子出两万的彩礼,再除去办婚礼时的花销还有点赚头。最令他满意的是,结了一个有钱的亲家。

    整个相亲、定亲的事我都不知道,爸妈事前压根都没告诉我。没相亲是因为那家人认识我,他们经常到我打工的饭馆喝酒。星期天回家时,妈妈轻描淡写地跟我说了一声,或者说是告诉我,你是有婆家的人了。

    我也没说什么。因为无话可说,爸妈从我很小的时候打的就是这主意,养女儿为儿子赚老婆。

    我下定决心,咬牙也要考上大学,哪怕是中专也要去上,我要脱离这个家,脱离这个贫穷落后的地区。

    就在高考的前一天。一般人家在高考的前几天,都要将自己的孩子像珍稀动物一样保护起来。可我却依然要去饭馆打工,没人心疼我。

    说到这儿,郭爱珍沉默了,眼泪又流了出来,将张秋生的胸口都淋湿了一大片。张秋生还是轻轻拍着她的后背,没说什么。

    也许是心里的话憋了很长时间无处诉说,今天终于找到了倾诉对象,郭爱珍一边轻轻地抽泣,一边诉说着自己的遭遇。

    就在这一天,明天就要高考,我想睡早点。可是不行,都晚上九点了,突然来了客人。这客人就是我的未婚夫,没办法,家里给定了亲,不是未婚夫也是未婚夫。

    他就在包间里强占了我,当着他许多朋友的面。我知道他很无耻,在这个镇子上有很多的女人,另外在县城也有。可我没想到他竟然这样无耻。

    这混蛋糟蹋了我一夜,天亮才离去。我去派出所告,可是派出所的人说,他是你的未婚夫,虽然手段差了点,但也不算犯了什么法。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就是在这样的状况下参加高考的,成绩可想而知。我自己也知道没考好,高考一结束,我没回家,直接就去了南方打工。

    我在南方的一家服装厂打工。服装厂一般实行计件工资,我努力工作,每月的工资都比别人高出一大截。我吃的用的都比别人少,我节省每一分钱。我要将彩礼钱挣出来,还给那个混蛋。我要将这门亲事退了。

    三年,我省吃俭用,积攒了五万元钱。我现在想,当时要是将这些钱做嫁妆,就在南方随便找个人嫁出去就好了。千不该万不该,我回家去还钱退亲。

    那个混蛋根本不要钱,他就是要与我结婚。他不是爱我,也不是因为我漂亮。他有女人,有很多的女人,那些女人也很漂亮,她们都想嫁给那混蛋。

    那混蛋坚决要与我结婚的目的就是他的面子不能丢。我是他的未婚妻,竟然跑了,逃婚。这让他感觉太没面子了,所以一定要与我结婚,将丢掉的面子再找回来。然后呢,日子继续过还是一脚将我踹了,这得随他的心情。他都二十八了,已经离过两次婚。

    我辛苦攒下的五万元钱被爸妈收去了。他们说,你婆家有钱,哪在乎这么一点点。随着钱,连身份证都没收走了。爸妈、哥嫂,他们日夜看着我,生怕我再次跑了。

    我的婚礼没拍婚纱照,没办酒,爸妈与哥嫂押着我与那混蛋去扯了结婚证,然后再送到他家就算结婚。不多久我就怀孕,然后就生了一个女孩。

    那混蛋已经有一儿一女,是分别与两个前妻生的。对我这个女儿他压根都无所谓,对计生部门要我安环也无所谓。相反,他觉得报复的时候到了,他要离婚,用他的话说就是要休了我。

    其实离婚很好,这正是我心里所想所盼。女儿他不要我要,我一人可以养大女儿,不要他一分钱生活费。

    可是已经谈好第二天去扯离婚证了。这个畜牲头天晚上带来镇土地所的所长来家喝酒。他家的超市要重新修,想增大占地面积,巴结土地所长情有可原,我没想许多。

    谁知道这畜牲将我做人情,送给这个所长玩。最令人可恶的是,他们竟然两人一起玩。我一个女人无论怎样拼命挣扎,最终不是两个男人的对手。我越反抗越挣扎,他们越觉得有趣。

    后来我不反抗了,像死人一样任凭他们糟践。后来,后来,他们,累了,睡得像死猪。而我这时,爬起来,女儿该吃奶了。这时我才发现女儿已经死了,死了,小脸憋得铁青,全身像冰铁一样冷,她是被闷死的。

    两个畜牲嫌孩子哭得太吵,他们嫌烦,用枕头压在孩子的脸上。孩子被活活的闷死。那时,那时,我什么都没想,只觉得孩子太委屈了,她来这世上才六个月不到,就被亲爸爸闷死了。我要给孩子一个说法,要给孩子报仇。

    我杀死了这两个畜牲,用菜刀,血流满地,床上,身上,墙壁上,到处是血,我一点没感到害怕,只觉得全身脱力,软绵绵的。然后我想,得让孩子入土为安。孩子来到这世上,什么都没享受到,我这个做妈妈的什么都没给她,我得让她入土为安。

    我抱着冰冷的孩子,出了门。孩子六个月了,她爸爸还没给报户口,她在这个世上没名没份,就这样走了。孩子太委屈,她还没来得及叫一声妈妈。

    我将孩子葬在外婆的坟里。外婆是这世上唯一疼我的人,可惜她老人家早早地就走了。如果外婆不走,也许,我的命运会好一点吧。

    郭爱珍将脸贴在张秋生的胸口,柔柔地轻轻地说:“傻子,老公,我为什么没早遇上你?如果早遇上你,我就不回家,不退那个亲。我就光明正大地嫁给你,即使不扯结婚证,我也堂堂正正地做你老婆。

    我给你做饭,给你洗衣,给你生孩子。你喜欢几个孩子,我就给你生几个。你喜欢男孩我就给你生男孩,喜欢女孩就给你生女孩。

    可是,现在不行了。警察要不了多久就会找到我,会判我死刑,杀人犯都被判死刑,我无怨无悔。因为,其实,我也是有罪的。我为什么没早早地想到孩子呢?为什么没早早地注意她的哭声呢?为什么没注意她很长时间都没哭了呢?

    孩子的死,我也有责任,我也有罪。孩子在阴间一定很孤单吧?她想妈妈了吧?她会哭吗?

    我一点都不怕死。死了,正好可以去见女儿。我们母女俩就在阴间好好过日子。我们不投胎转世了,做人没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