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章 G弦上的咏叹调

舒本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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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馨在悲痛欲绝中想起一件事,这件事肯定加重了父亲的病情。

    父亲一辈子都不喝酒,即使喝,也只喝一点葡萄酒。婚礼上男方家没准备葡萄酒,全是高度白酒。

    男生的父亲非拉着余馨的父亲喝酒。本来就不喝酒的余父浅浅地尝了一口。被男父满脸堆笑地说余父瞧不起他,你也就是一拉琴的,凭什么瞧不起我农民。

    余父被逼不过,一连喝了三大杯。那酒杯很大,大约有八钱一杯。余父没一会就悄悄离席了。

    男方父亲还找余馨报怨,你爸是什么意思?是不是瞧不起我们农民?瞧不起,这个婚可以不结嘛,好了不起么!

    婚礼现场,余馨不愿与公婆争吵。知道爸爸一来是不满意这桩婚事,二来是不喜欢拉酒,肯定要提前离开。

    可哪知道这三杯酒提前要了父亲的命呢?

    不多久余馨的肚子就大了起来。学校没排她的课。这样的大肚子已站不了一堂课。

    从余馨临产阶段开始,丈夫就经常很晚才回家。依他的话说,余馨从工作开始没好好上几堂课,他要好好表现,以免别的老师对他们夫妻俩有看法。

    余馨觉得此话也对,于是对丈夫经常深更半夜回家很理解。但有时到深夜一两点才回家,余馨还是要问问,没哪个学校到这时还有学生在学习。

    丈夫的回答都是,陪校领导一道应酬。我们刚参加工作,要与领导搞好关系。

    到余馨休完产假,回学校上班时,意外地发现丈夫竟然已是校办室主任。这提拔也太快了吧?

    一个普通中学的校办室主任,只是股级干部,算不上什么官。尽管这样,也不是一个刚参加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可以坐上这位置的。

    没等余馨疑惑多久,答案很快就来了。丈夫向她提出了离婚。并且明确地说,他与教委主任的女儿好上了。

    余馨为爱牺牲了一切,现在爱已死了,也没什么可留念的。她不像别的女人,面对丈夫的变心寻死觅活。也没坚决不同意离婚,试图挽留已经没有爱的婚姻。

    结婚的房子是余馨父亲的钱买的。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余馨,一厢情愿地想,我人都是他的,何况一座房子呢?所以没在意丈夫在产权证上写他的名字。

    余馨心如死灰,房子没了就没了。学校的单人宿舍还在,就住那儿也一样。她只坚持儿子归自己抚养,儿子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毫无诉讼经验的余馨万没想到儿子竟然判给了男方。依国家法律,这种还在哺乳期的婴儿应当判给母亲。

    余馨之所以花钱请律师打这离婚官司,为的就是儿子。否则她不会请律师,随便法院怎么判。

    余馨问自己的律师,怎么会这样?律师无奈的说,对方请求法院援引了一个但书。这个但书是这样,十岁以下儿童,遇父母离婚时,考虑母亲对孩子的成长最为有利,规定孩子的监护权归女方。

    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对孩子的生活与教育更为有利,也可以将孩子的监护权判归男方。

    现在男方是校办公室主任,工作与收入都很稳定。而余馨却是在校办第三产业工作。学校出了证明,这个第三产业由于经营状况不好,正准备申请吊销。

    余馨已经一无所有,学校里的单身宿舍也被收回,她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就在此时,她遇上琼斯。

    京城国际机场,张秋生告诉余馨,琼斯是骗子。骗子又怎么了?还有比前夫更骗,更心狠手辣的?仅仅为了一个校办室主任,就舍得抛弃五年的感情。仅仅为了讨好现任妻子,连只尺大小的单身宿舍都要收回。

    琼斯能骗我什么?大不了反悔不与我结婚了,或者将我转手卖了。那又怎么样?不就是一死么!我对不起爸爸,死了好见他老人家去!

    前途渺茫,不知哪一天就死在异国他乡。余馨将爸爸的小提琴交给张秋生抵押,真实的意思是,如果自己死了,这把琴就不知会流落何处。

    张秋生琴拉的这样好,应当是个爱琴之人。将琴放在他那儿,也算是有了一个好的归宿。

    张秋生的关心,让已经绝望的余馨感到了一丝温暖。这世上还是有好人。张秋生的琴声,又给了她一丝生活的希望。在琴声里,余馨心想,我不能死,那样爸爸会失望。九泉之下见了我,爸爸也会痛心疾首。

    余馨好想好想再见一次爸爸,要对爸爸说,对不起!要告诉爸爸,经过生活的打击,女儿已经懂事了,请爸爸放心。她要坚强地活下去,一定要将他的外孙要回来。

    余馨做了一桌中国菜。洗去脸上的泪痕,招呼客人上桌。

    琼斯非常感谢张秋生。一是刚才在路上,他一再打招呼,千万不能将他找人打陆克谦的事告诉太太。否则太太非离他而去。

    张秋生感到很惊讶,这个无赖竟然这样怕老婆。难怪他让别人上前,自己躲在小巷里呢。

    另外琼斯从没吃过这么多好吃的中国菜。他是沾了张秋生的光,这点他承认并表示感谢。

    张秋生吃饭快,带着别人也很快就吃完了这桌丰盛的晚餐。饭后余馨突然拿出小提琴,请张秋生再拉一首。她的请求很恳切,再过两天就要去音乐学院面试了,想听听张秋生的琴。

    陆克谦知道余馨的琴拉得很好。没想到余馨竟然请秋生拉琴。并且明显可以看出,余馨认为秋生的琴艺比她好。

    秋生在他家窗口摆烧烤摊时,那样子不像长着艺术细胞啊?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中学生,阳光、乐观,积极向上。想不到这小子竟然会拉小提琴。

    张秋生考虑了一会,拉了一首巴赫的《g弦上的咏叹调》。这首曲子有一个传说,在某次的宫廷舞会上,大提琴被人做了手脚。除了g弦,其它琴弦都被弄断了。某些人就是要看巴赫的笑话。结果他只用一根g弦即兴演奏了一首曲子,这首曲子就叫《g弦上的咏叹调》。

    巴赫,西方古典音乐之父,第一个采用十二平均律作曲的音乐天才,在他死后一百多年,这首《g弦上的咏叹调》才开始流行。

    歌德对这首音乐的评价是,如同上帝在创造世界之前,思想在心中的流动。我们不需要眼睛,不需要耳朵,也不需要其他感官,因为我内心里就有这种律动,源源而出。

    还有人评价这首音乐:“那是在绝境之中诞生的心动旋律。”

    在场的人都被那华丽而又庄严的音乐打动,除了琼斯。

    琼斯没有一点音乐细胞,对于任何音乐都欣赏无能。但是他不敢有任何一点点不耐烦的表情,害怕余馨鄙视他的粗鲁。

    一曲终了,四个人保持着久久地沉静。直到有人来买书,余馨出去时,琼斯轻声说道:“哎,张,记得我俩的约定吗?就是那个,东京大屠杀。刚才我已经说过。你不考虑一下?”

    陆克谦真的鄙视琼斯。刚刚听了一首美妙的音乐,余音还在心中回荡,就被这么个粗人打破。正准备不顾客人身份喝止,你这是教小孩子学坏。

    张秋生没等陆克谦说话,他就先说了:“过几天就开学了。我要回去上课。哪有时间陪你去日本?”

    很有些人的性格就是执着,不管好事坏事,他们都要干到底。琼斯就是这样的人。他见张秋生不去日本,马上又说:“那我们去拉斯维加丝。来一个拉斯维加丝大屠杀也一样。”

    陆克谦这时才知道,琼斯嘴里的大屠杀原来是赌博。这还是带孩子学坏,他又要制止。

    张秋生又抢先说话:“不去!拉斯维加丝太远。我这几天都在曼哈顿华尔街附近转,连旁边的唐人街都没去。明天要去那儿转转。身为华人,到纽约来,连唐人街都没去,太说不过去。”

    琼斯一拍大腿,说:“好极了!明天我们先去唐人街。那儿有直接去大西洋城的车。屠杀一次大西洋城也不错。”

    这坏蛋怎么总是拉着秋生去赌博啊?不过秋生不错,坚决拒绝这坏蛋的引诱与拉拢。

    此时张秋生却想,带陆大哥去赌场也不错。反正是帮他脱贫致富,在哪儿捞钱不是一样么?可是,陆大哥是正派人,肯去赌场吗?

    余馨料理完前面的事回来了。张秋生将赌场的事放一边,突然问道:“余姐姐,你是哪儿人啊?”

    得为余姐姐报仇。张秋生知道自己德行,过了今晚恐怕就忘了,得先将地点、人物记下,回国后办这事。

    余馨说她是东北大黑山人。张秋生大喜,这不是李满屯老家么?他原打算找牛长风、牛跃进,让这些道上人没事就去骚扰、恐吓。没想到竟然落到李满屯手上,此事好办,此仇好报。

    张秋生抓起旁边的电话,也不管现在中国是白天还是黑夜,更不管李满屯现在是睡着还是醒着。

    电话接通了,张秋生对着电话也不寒喧,直接就说:“李满屯啊,可不得了了,你们老家出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