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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刚的这样一段话,有一部分是他自己有感而发的,另外的一部分呢,则是贾鸿渐教给他的。本来贾鸿渐教给老爹的做法是装弱势——还记得么,贾鸿渐曾经总结过,这中国的媒体总是有一种来自社会主义的原始信念,总是天然的认为弱势群体和知识分子是无辜的。所以贾鸿渐给贾刚弄出来的一个设计呢,那就是尽量在通报的时候,显得自己很无辜,也显得很无奈。
正好在这个时候,贾刚看到了记者们那种意料之外的唇亡齿寒的赶脚,于是加了一些话之后,顿时就显得很无奈了。显得好像是不得已为了洗清谣言赋予的罪名,只能通过起诉的办法来吸引大家的注意,来把自己是无辜的这种概念传播给普通的老百姓。说实在的,现场很多记者,此时此刻那真是由衷的佩服贾刚。
他们不知道这贾刚的说法背后是传说中的贾鸿渐在帮忙,他们现在有种佩服贾刚,那是真心觉得贾刚的办法好——他们作为媒体从业人员,自己也知道,如果一篇报道上面说“华夏高科是大混蛋”那么绝对n多人看,这是爆炸性新闻啊!这等于是天主教的教皇猥亵小女孩儿啊!都违反了一贯猥亵小男孩儿的传统,开始猥亵小女孩儿了,这可不是爆炸性新闻么?可是回头证明了这个是谣言之后,哪怕媒体们刊登了澄清的文章,哪怕是放在头版头条,有人去看么?会有人去看。但是实际上看的人并不如之前的那么多!
为啥?因为人咬狗是新闻,狗咬人不是新闻!传出来了违背常识的人咬狗,大家都去关心,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到处说,结果随后澄清不是人咬狗,是狗咬人,这种天天可以看到的不违背常识的事儿,谁去看啊?是不是?同样,这南周哪怕就是有责任感的帮着刊登了一个礼拜的澄清新闻,但是在场的记者都可以拍着良心保证。绝对起码还有一半以上听说过华夏高科跟超短时通话有关的老百姓。是根本不知道原来华夏高科没关系了!因为那些刚开始传播的人在知道了自己说错了之后,他们还会主动的去找那些听过他传播的人澄清他自己说错了么?
一般的企业到了这种时候,那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可是华夏高科就不一样了,华夏高科深刻的了解传播学的内容。知道新闻就是要搞大。就跟普利策说的一样。新闻这玩意儿就是要耸人听闻!所以为了澄清自己,华夏高科这个起诉南周的举动,那真心赞!按照记者们的理解。那就是华夏高科知道自己赢不了,却故意主张那么高的一个赔偿额,就是为了吸引媒体报道,就是为了吸引老百姓关注,用这样一个夸张的金额吸引那些社会中的“传播者”去传播给别人华夏高科原来是无辜的这么一个消息!至于最后官司输了什么的,那也没太大关系,反正想要传播的消息,那都已经传播了出去了!说真的,现在好多记者那都由衷的觉得,这样的一个做法那真的应该被记录进入商学院和新闻学院两个学院的标准教材里面去!
只不过,他们不知道的是其实这只是一个表面上的说法,或者说,这只是背后黑手贾鸿渐的一个目的之一!没错,贾鸿渐这么起诉,有一个目的的确就是要通过造一个大新闻来让消费者都知道,其实华夏高科没缺点,至少在电信收费的这事儿上面,华夏高科没缺点,没做错!但是另外,这贾鸿渐可不是单纯的想着搞个大新闻,想着弄个耸人听闻的事件出来吸引大家注意力,暗示大家其实华夏高科没错。贾鸿渐真正想做的事儿是什么?他就是要敲打一下南周,他是认真的在准备这个官司的!他也是真的想打赢的!他就是要通过法律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来让南周的人知道,你们少来拿着华夏高科当目标!我们可不是国内其他傻乎乎的企业或者机关,我们可是不会蠢蛋到只会用钱说话!
这个年头国内的那些企业真心是傻乎乎的,哪怕到了后世也一样。基本上当出了不利于自己这方的新闻的时候,国内的企业第一反应就是塞钱,就是买断对方的新闻,让对方不要发出去。说真的,这太简单粗暴了,虽然有时候很有用,但是碰到那种一根筋的报社,很容易吃亏!人家就是死活都要报道,你企业能怎么的?人家还能顺便报道一下你们企业花钱不让我们报的事儿呢!这样一来企业不是又多了一个把柄,又多了一个危机了?这不是蠢是什么?而且这投资要多大?要给多少钱?几十万,几百万?
要贾鸿渐来说,最好的做法那就是跟欧美似的,直接起诉法庭,要求法庭颁布禁制令!要求法庭为了投资人的利益,限制媒体在事情没有弄清楚之前,不得报道相关新闻!这样的一个做法才是最好的,当然了,那是英美法系或者说海洋法系里面才有的东西。中国属于欧洲大陆的那种大陆法系,没有这禁止令的东东。不过哪怕这样也无所谓,先起诉就是了!找一群律师过去,在人家的报社里面就告诉人家,要是在事情没完全弄清之前随便报道,回头就法庭上见,所有的损失都会让对方来赔!
且不说对方在这种情况下,会不会低头认输,但是对方受到了这种压力,肯定就会对报道的内容非常小心!肯定就会把不太拿得准的报道内容给撤下来,免得给对方把柄!而这样一来不就是公关危机最重要的一点——首先让危机不要继续扩大么?
这样的事情做了之后,接下来威胁起诉或者真的起诉,这样一来就跟贾鸿渐的做法一样。通过闹个大新闻,能让别的媒体也不敢乱报谣言,同时也让市场上面对这企业的产品有一个信心,不至于说事情还没水落石出呢,结果营销市场就先崩溃了!而同时这么做最好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么做太省钱了!雇律师才多少钱啊?中国的律师可不是跟欧美的那样,是按照小时收费的,中国的律师那是按照案件来收费的——哪怕就算是后世是有按照小时收费的,可是这也是有物价局规定收费金额的,最多一个小时不过200-3000元。上浮不得超过20%!请几个律师。说真的前后搞定以起诉对方为威胁到上庭,这一共都花不了几万块钱!最后加几万块钱给别的媒体的记者们发点润笔费,这事儿基本上就能暂时遏制谣言的蔓延!
这不比直接塞钱来的省多了?而且对方一点把柄没办法抓!这才是按照规则,通过所有的明规则来办事儿。通过政府和法律允许的渠道办事儿。这么办事儿完了。绝对没人说不能这么办!当然了,如果这个企业是跟三鹿那样的,本身产品是真有问题的。回头要是水落石出真的被查出来了,那就别怪贾鸿渐没办法了——这种事儿谁有办法?
话说回来贾鸿渐这次对南周,那是真的要起诉的!为什么要起诉?很简单,后世电视台特别是凤凰台之类的台,为什么他们要在节目最后都打上一个“本节目嘉宾发言只代表嘉宾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台观点”?这就是一个免责启示!这就跟公共场所里面,地面湿的时候,竖一个“小心地滑”的标志一样,那是为了以防万一自己不惹上麻烦的!如果一个老太太走过来,没有这个标志,她一滑,吧唧就摔地上了,好么,胯骨骨折,盆骨骨折,前臂骨折,一下子把这物业或者什么地方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个十来万的,那物业绝对会败诉!因为他们没有提示!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
可以说,这样的一个牌子,跟凤凰台的那个免责声明是一样的效果!是为了不给自己惹麻烦!但是,问题在于不是说竖了牌子就完全没事儿了——就像是孩子在学校里面出事儿了,这不是说学校在孩子入学前,跟家长签一个协议,说是孩子要是在学校出事学校没任何责任就行的!这不是一直免责声明或者协议就能搞定的!学校对在校学习的孩子那是有看管义务的,如果孩子除了事儿,学校绝对要赔!
同样,像是停车场里面可能贴个告示,说是重要财务不要留在车内,如果遗失停车场概不负责。但是问题是,真的如果有小偷进来,把车窗砸了,把财务拿走了,结果这停车场还一点不知道,一点没拦着,你说这停车场要不要担责任?当然要担责任!他们就没摄像头?他们就随便任由没车的人进出?他们的巡逻人在哪儿?他们听到了车子的警报声一点反应都没有?
这种免责声明,在侵权事件中,那是一个自保的存在,但是并不能保证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但是如果不提出免责声明,那罪过更大——连一个基本的提醒义务都没有做到!
而这次贾鸿渐他们起诉,实际上就是冲着这点来的!他就是要让律师对着南周的报道里面,没有提醒消费者注意,这些只是专家的个人观点,不代表正确观点,也不代表他们南周的观点!他们没有提醒消费者,这种报道可能是有偏颇的,是需要暂时存疑的,并不是最终审判的结果!所以,加上南周之后的种种臆测,什么上面的人因为各种朴素的爱国主义什么的,那很容易就造成一个误导——华夏高科的产品不过关,只是上面因为种种原因放水了!这不是造谣么?南周他们有调查么?他们有证人么?是什么材料让他们可以这么猜测的?这是不是侵犯名誉权?或者按照港港的说法,是不是诽谤?
贾鸿渐就是要抓住这一点,来折磨南周!也是杀鸡给其他的媒体看,让他们明白,以后碰到了华夏高科的新闻,你们都给老子小心点!别嘴上跑火车的管不住就乱说!否则老子告你们报社,就算告不赢,这民事官司老子也能折腾个三五年七八年,折腾的你们报社混不下去!他贾鸿渐在美国那边儿,算是一个小泥鳅,没办法跟各种大鳄斗,各种要被英特尔苹果给气。但是在中国大陆?他就算不说是土霸王,但是也不是随便能被媒体欺负的主儿!他算是这片过度里面数一数二的大鳄!只能是他欺负人,轮不到别人欺负他!</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