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章 妻子

孔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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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宛春摇一摇头:“听母亲说,祖母是个信佛的人,素来喜静,常念佛经,不过自祖母故去之后,家中就不再听闻诵经声了,且她故去的时候我的年纪还小,是否听过佛经也不大记得了。”

    徐氏道:“没听过也不妨事,我方才让你叫我一声奶奶,不如我给你说个佛经,如何?”

    宛春含笑道:“奶奶愿意说,那是再好不过的了,我洗耳恭听呢。”

    徐氏一笑,便缓缓道来:“这个佛经乃是释迦牟尼讲给他的座下弟子听的,今人译来叫做商人的四个妻子。说从前有个商人,娶了四个妻子,第四个妻子深得商人的喜爱,不论坐着站着,商人总与她形影不离;第三个妻子是商人经过一番辛苦才得到的,商人也常常在她耳边说些甜言蜜语,但到底不如对第四个妻子那样宠爱。第二个妻子与商人也经常见面,互相安慰,宛如朋友,只要在一块就彼此满足,一旦分离便会相互思念。而商人的第一个妻子,简直如同婢女一般,家中一切繁重的劳作都由她担任,她身陷各种苦恼,却从无怨言,哪怕她在丈夫的心中几乎毫无地位。有一天,这个商人要出城远行,考虑到旅途十分的辛苦,便想要选一个妻子陪伴着自己去。他去问第四个个老婆,第四个妻子说,我才不陪你去,你自己去吧。商人无奈,便去问第三个妻子,岂料第三个妻子说,我是你抢来的,又不是情缘嫁给你的,我也不跟你去。于是商人又去问第二个妻子,第二个妻子说,我不能忍受风餐露宿之苦,所以我最多将你送到城外。商人最后没有法子,这才想起来还有第一个妻子,于是就去问第一个妻子,你愿意陪我出城远行吗?第一个妻子说,我离开父母,委身于你,不论苦乐或生死,都不会离开你的身边,不论你去哪里,走多远,我都一定陪你去。商人平日疼爱的三个妻子都不肯同她去,唯有第一个妻子愿意,是以他不得不携带决非意中人的第一个妻子,离开都城而去。你道这是为何?”

    宛春轻轻蹙眉:“结发夫妻总要比半路夫妻情深些。”

    徐氏笑的摇头:“孩子,你忘了么,这是个佛经故事,佛经中道理不会这般简单的。那个商人他要去的地方乃是死亡世界,拥有四个妻子的丈夫,其实是人的意识。第四个妻子,是人的身体,人类疼爱肉体,不亚于丈夫体贴第四个妻子的情形,但如果摩天大限来临,生命终结,灵魂总会背负着现世的罪福,孤单寂寞地离去,而肉体轰然倒地,没有办法陪着。第三个妻子是人间的财富,不论多么辛苦储存起来的财富,在人死之时都不能带走一分一毫。而第二个妻子则是人的父母、妻儿、兄弟、姐妹、朋友,人活在世上,与亲朋好友间互相疼爱,难舍难分,死神当头的时候,他们亦会哭哭啼啼,将死去的人送到郊外的墓地,在那之后,要不了多久,活着的人便会渐渐淡忘死去的那个人,继续过他们各自的生活。至于第一个妻子,则是人的心,和我们形影不离,生死相随,它和人的关系最密切,但往往人最易忽略的便是那颗心,反而全神贯注于虚幻的色身。宛春,你知道吗?阿唐便是你的那颗心。”

    “奶奶……”

    宛春想不到在这样一段冗长却深情的佛经故事背后,还有如此多的寓意,更想不到徐氏居然会将容绍唐比作她的心。

    她难道要说自己忽略了容绍唐吗?

    可是,明明这一切的开始,都是容绍唐先主导起来的啊。明明……是他舍弃了第一个妻子。

    宛春有些不理解徐氏的用意,徐氏浅浅露出笑痕道:“我不是在偏袒阿唐,而是想把话同你说的明白些。宛春,你可知,阿唐和阿九是如何没有父母的?”

    宛春道:“曾听闻些,据说是二人战死在沙场上了。”

    徐氏摇摇头:“那是对外的说法,其实不然。”

    怎么,这样的事情还有内幕吗?

    宛春有些好奇地望着徐氏,徐氏轻轻坐直了身子,两只手儿搭在石桌上微微地扣成一团:“人都说容家代代出情种,雷霆是,昌宗是,我原以为绍唐不是,想不到他如今亦走了他祖父和父亲的老路子。其实这件事,容家只有三个人知悉,绍唐的父亲不是战死,而是殉情而死。当年绍唐的父亲昌宗领兵南下伐吴的时候,绍唐的母亲照清便随军跟着他一起到了海宁,不料在进海宁的时候遇上悍匪,昌宗救援不及,眼睁睁看着照清为免成人质,投河自尽而死。他愤怒之下,在海宁连杀悍匪十二人,领兵一举从水路攻进了海宁,为容家顺利打开了南下的门户。可是此役之后,昌宗便一病不起了,我们为他延请了许多名医,也不见他好起来,在照清故去后不到三年,他就跟着去了。因他死的实在是可怜,雷霆心中悲痛,不忍他落下殉情的名声,是以才对外宣传他是杀敌力竭而死。”

    宛春不自觉掩住了口,关于容昌宗和蔡照清的故事,她是嫁到容家之后才听山房的人说起过。都道那是极为登对的一双夫妻,可谓郎才女貌,说到最后无人不叹一声可惜,可惜两位早早地故去,只留了一双小儿女在人间嗷嗷待哺。她初时听闻,只觉敏珠着实堪怜,倒未曾想过少年失怙的容绍唐会如何。

    而今冷不丁听到这则内幕,心里堵塞得几乎要说不出话来。

    徐氏望一望她,亦红起了眼眶道:“昌宗是雷霆最喜欢的一个孩子,脾气样貌都随了他,他领兵的时候总爱把他带在身边,所以昌宗的本事历来要比他两个兄长大一些。他这一别,我和雷霆可谓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心中说不难过是假,可再难过,明面上也不敢让人看出端倪来。幸而昌宗一脉还有阿唐和阿九在,阿唐那孩子活脱脱就是昌宗的翻版,不怪雷霆在孙子辈中总是偏爱他多些,我亦偏爱着他和阿九。正因为偏爱,所以我知道他兄妹两个所有的喜乐,你别看阿唐和阿九表面看去是全然不同的两个人,实际上他们兄妹的某些喜好几乎如出一辙。譬如都喜欢玉兰山房,譬如都喜欢你。”(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