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第260章 不在场证明、分身小丑(四更)

铁昕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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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老爸特别喜欢看林正英演的僵尸片,我跟着看过几次,都觉得太假,那种蹦蹦跳跳的吸血僵尸,怎么看都很搞笑。

    我比较喜欢看美剧,自然认为吸血鬼和僵尸是两回事。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吸血鬼,就会像国外电视剧里,要拿木桩钉心脏,或者要用大蒜才能驱除,见光就会死。

    而僵尸,多半是行尸走肉里,抓着人就啃的那种。

    挂了花七的电话,我一头雾水,走了出去,正看见张警官站在一个帐篷外,招呼我进去。

    这个帐篷是魔术师的准备间,各种服装和道具被堆到了角落,里面用两个推拉式的移动屏风隔成了两个空间。

    我以为我是第一个录口供的,自觉地坐到了桌子旁。

    张警官却拉开另一个屏风,对我道:“我们坐这边,不要出声。”

    我不知道他的打算,只得照做。

    两个人坐定,他把屏风拉死,这样一来,从入口进来,看不到我们。

    就在这时,我听见响动,紧接着,屏风外,传来陌生的声音。

    我这才明白,张警官是要我一起听听录口供的过程。

    还真的把我当成少年侦探,我暗笑,自己的智商被他高估了。

    第一个录口供的是阿福,警察问他姓名时,他的回答慢了半秒。我听得出,他有点害怕。

    一个警察要他别紧张,说只要如实回答就可以了,他嗯了两声,接着,警察问他:“案发的时候,你在哪里?”

    阿福道:“我在后台。”

    “有谁跟你在一起?或者有谁看见了你?”

    阿福沉默了一下,“飞镖…投飞镖的。”

    之后,警察又询问了几个差不多的问题,下台之后,他看见了谁?有没有看到有人爬上表演场的顶部?

    阿福属于问一句答半句的人,还有些问题回答得牛头不对马嘴,这个过程持续了四十分钟,最后,我听见警察无奈地叹了口气,让他回去。

    接下来询问的是矮子,他说他一直和助手在一起,而且他也看见了阿福,矮子讲话最会避重就轻,听起来没有任何破绽。

    不过他提供了一个非常有用的信息,案发的时候,全团的表演者,都在一起。除了那些在一旁调气氛的路人甲,他说那些人都长得差不多,他不可能一一记得。

    之后,陆陆续续进来了几个人,几个小时下来,我对案发前后,他们后台的情况,已经大致了解清楚。

    我这时候才知道,那个大胡子驯兽师,就是团长。因为他们表演的时候,为了寻求真实感,会撤掉保护设备,在开演之前,除了主体表演的这几个人,其他人,都是不允许上台的。

    而且,所有的设备,都是由表演者自己去检查和维修。

    换句话说,你自己检查的,出了错怪不了别人。

    所以,在房顶的钢铁横梁上,挂上一个钢丝圈的,肯定是在空中飞人检查完设备之后,也就是说,就是马戏团里台上的这几个人中的一个。

    我想到这里,很想从屏风后面跳出去,指着他们道:“凶手就在你们中间!”

    等他们全部都走了之后,我和张警官才从屏风后面出去。

    我和张警官去了一趟警察局,作为目击证人,录了一份口供。

    其实我是没必要去的,但是张警官坚持,我也没办法。

    从警局出来,我和张警官一起去一个小饭馆吃了点菜,张警官这个人,打起交道来让人很舒服,他问了我几句,我为什么会到马戏团里的原因,我道:“那是你完全不能理解的一个领域的事情。”

    张警官也没多问,话锋一转,说到了不在场证明。

    奇怪就奇怪在这里,所有人都有不在场证明。

    阿福下台,正好看见矮子和他的助手在一起,矮子上台的时候,阿福就去了准备区,驯兽师给他做了包扎。

    就在同时,双胞胎魔术师和空中飞人在一起,好几个工作人员都可以证明。

    驯兽师表演完成,下台的瞬间,在后台先后遇见了魔术师二人,中间的空档不过半分钟,这点时间,要爬上屋顶,套好钢丝圈,是绝对不可能的。

    不过,这个时候,倒是空中飞人不在。

    但是根据阿福的口供,当时空中飞人因为肚子不太舒服,一个人来取药,另一个人去了厕所,阿福用生命担保,他没有说谎。

    我和张警官梳理了一遍后,发现所有人的不在场证明,都是成立的。

    张警官喝下最后一口啤酒,道:“难道见鬼了?”

    自从上一次在美术学院,他亲眼见到了镜子里的女鬼,就总是往这方面想,也许是人的本性。

    我叹了口气,也把自己门前清,喝光了瓶子里的酒。

    “不一定。”我道。

    我和张警官正好相反,我相信,鬼害人还是少数,特别不会用这种方式。

    张警官有些微醉,他结了账,说你先回去吧,我再加班一下,两个案子套在一起,搞不好就要丢饭碗。

    我说怎么会呢?

    张警官笑了笑,“细佬,你唔懂啊,现在我们都只是临时工。”

    看着张警官一边唱着,“我头上有犄角,犄角!”一边往警察局里走,我心里唏嘘不已。

    自己打车回到了游客园,这时候已经是半夜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死了人的缘故,整个园区里,透露出一股子阴恻恻的感觉。

    园区里安安静静,连它娘路灯都没有,只有几个绿化带旁边的地脚灯,灯光暗得还不如萤火虫的屁股。

    娘的,我暗骂,这陆老板就是典型资本主义剥削者,连路灯都舍不得多开一盏,这就好比拉完屎,你发现身上不是没带纸,而是只有一张公共汽车票。

    没带纸提起裤子走就算了,这有一点纸的时候,你就会想,怎么才能用一张小纸,把菊花擦干净。

    我现在就处于这样的情况,尽量地靠近绿化带旁边的地脚灯。

    因为这鸡屎般的灯光,我开始惧怕黑暗。

    酒后上头,我出了汗,夜风一吹,我猛地一个激灵。

    抬头看过去,我突然停了下来,就在我正前方不到五米的地方,我看见有两个人!

    这两个人,一高一矮。

    我咽了口唾沫,刚想大喊,你特妈谁啊?

    还没开口,话直接憋死在喉咙里,因为映着地脚灯的光,我看清楚了,那是一个小丑,正在给一个小孩子递气球。

    是阿福吗?

    这个想法迅速掠过,转念一想,不对!他们几个人,作为案件当事人,都被警方严格控制在自己的宿舍里!阿福不可能一个人在外面瞎几把走!而且我离开的时候,他已经卸了妆!

    那这个人是谁?

    我一下感觉不妙,刚准备转头就跑,几乎同时,只听见卡擦一声,那两人转过头来,一齐盯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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