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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郭晔带着一个手环和包袱,离开了史莱克。初夏时节并不炎热,风中还能找出一丝凉意,吹在脸上十分舒服。
学院坐落于天魂帝国境内,距三国交界只有很短距离。而他们要去的红石城,也就是郭晔的故乡,位于大陆东南角。
走在官道上的郭晔回头望去,宏伟的史莱克城已经变成视线尽头的小点,与不远处的星斗森林交相呼应。
他在学院留下的不仅是一年时光,还有很多珍贵的记忆,以及两份沉重的期望。无论林樗还是尔火,都在郭晔身上倾注了很多,这些是将来必须要回报的,就如同对待家族一样。
“走吧,少爷,这次我们还要再横穿一次星罗。听说假期只有一个月?”
陈诚的声音从前方传来,打断了他的思绪。在心中暗叹一声,郭晔快走几步,与陈伯并行。
“一个月的话,少爷可要抓紧一些,如果按来时的速度等开学我们还没到家呢。”
陈诚一边说着,挽起了袖子。只听他的双臂关节一阵响动,抬头问道:
“咱们如老爷当年行军那般如何?寻常军队大约需要一季,而少爷是魂师自然另当别论,老朽认为八分之一的时间足矣。”
郭晔用一秒就明白了,十几天时间穿越星罗,这种事他还真没想过。
其实在斗罗大陆,长途旅行不一定非要靠腿。就算没有飞行魂导器,只要花上一笔钱,就能在国家的驿站中租到马匹甚至驯化魂兽,即便郭晔身上的钱也够两人一路花销了。
只有离开史莱克,钱才像是钱的样子。
但陈诚似乎没往这方面想,打算带着郭晔一路跑回去,费时费力不说,还可能遇到不必要的危险,但这是郭璥的决定。
从学院到红石城,直线距离超过五千公里,而以适合人类通行的路线计算,可能还要增加一倍。途中要经过森林、群山、河流以及无人区,其中说不定会遇到什么意外。
去年耗费那么多时间,除照顾郭晔的体力,还有绕远路的缘故,郭晔的实力还不足以在大陆自由穿行。不过祖父希望他可以在这一路上获得经验,至少对战斗不要陌生,这是作为家族未来话事人所必需的。
虽然学院考核中经历过实战,但那是在教师的保护下,猎杀魂兽时更是老爹全程陪护。按郭璥的想法,这次最好让他见见血。
除去年那次印象深刻的长跑外,郭晔还从未体验体力彻底耗尽的感觉,这几天估计会帮他找回当初的记忆。将身上所有物件都收进手环中,衣物整理到贴身状态,确保不会有其他干扰后,他开始以常人冲刺的速度奔行。
陈诚就跟在他身后一米处,作为敏攻系的魂尊,尽管身体已经衰老,依旧不输于郭晔这种小字辈。并且两人行进方式也有区别,郭晔仅仅是普通的匀速跑,若真要挑特殊之处就是这匀速也太快了。
陈诚的速度丝毫不比他慢,但双腿迈动频率却要低很多。只见他每次脚掌触地都如安了弹簧一般,轻描淡写地将身体弹出数米,每迈两步顶得上郭晔五步。
离开学院的第一天,两人从清晨出发,一直跑到黄昏才正式歇息。除草草对付的午饭外,他们只短暂地休息过两次。超过十个小时的长途跋涉,现在距离史莱克有几百公里,已抵达星罗境内。
陈诚预选的目的地是官道旁一座小镇,规模不大却有一间旅店,显然主要收入来源就是过往行人。
长途奔跑相当消耗体力,当两人走进旅馆狭小的房间时,郭晔直接做到床上冥想。不过晚饭时他的眼神依然明亮,走起路来依旧稳健,整个人能看出活力。
除了身上多了些风尘,陈诚与出发时没有多少不同,不过当他看向郭晔时却十分欣慰,不吝夸赞道:
“少爷,您这一年进益很大啊。”
为节约时间,他们这一天并非都在官道。其中有不少崎岖小路,虽然抄了近路,但对体力的消耗却增加不少。只有二环的郭晔现在本应该筋疲力尽,却仍显行有余力,显然耐力比一般魂师强上不少。
对此他也只能报以苦笑,周老太太的体能课说好听点叫素质训练,说白了就是长跑,一年下来自己早已习惯了这种感觉。并且他还有其他优势……
“除了没少过锻炼,学院的老师也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您看。”郭晔说着将袖子挽起,整条手臂上缠绕着藤蔓。“在生命气息浓郁的地方,我的恢复速度会快上不少。并且那两次休息时我使用了魂技,其实就是用魂力换体力罢了。”
“是那位林先生吧,宗主对老爷提起过。能向一位魂圣学习的机会不多见,少爷可要好好把握。”
陈诚一向恪守自己的本分,没有打探过多内容,并且他是兽武魂,这些信息对他而言没什么用。
将最后一口干粮吞进嗓子,再用水冲进肚里,吃惯了史莱克的伙食,这种剌嗓子的东西一时半会还真不习惯。不过郭晔也没表示什么,吃完后对陈伯问道:
“您是看着我父亲长大的,他这个年纪时是怎样的呢?”
陈诚仔细打量着他的少爷,可以从郭晔身上看出一些宗主当年的影子。虽然眉眼间更像他的母亲,但说话时的样子活脱脱就是另一个郭子颐。
呵呵一笑,陈诚拍了拍郭晔的肩,缓缓道:“宗主年轻的时候可比你要淘气,三兄弟里面就属他惹老爷生气最多。少爷你也知道老爷的脾气,所以宗主可以说是被老爷揍到大的。”
尽管陈伯没有详细描述当时的场景,郭晔大致也能想象出来。祖父对晚辈的教育虽也以说教为主,但若是真的不听话,那就直接上手一顿臭揍,他自己也没少挨过。
至少能用鞭腿教育儿孙的老头,这世界上应该不多。
“不过淘气归淘气,宗主的成就确实是家族里最高的,如果不算少爷将来的话。不然宗门也轮不到他来做主,你大伯二伯只能掌握两房的资源,当然实际说了算的还是老爷。”
“您的意思是?”郭晔眼睛一亮。
“很简单啊,少爷的天分在家族中属于独一份,但到最后也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所以老爷才让我一路上带你历练一下,毕竟每一位强者当年都是天才,而天才很少能成为强者。”
不等他再问什么,陈伯笑道:“好了,少爷。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抓紧时间冥想,既然你的状态比预想的还要好,那计划就要改改了。老朽觉得十天之内回到宗门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郭晔有点后悔了。
之后的几天,他们就在奔跑与冥想休息间往复循环。第三天抵达星罗城时,郭晔提出要补些给养,并且可能遇到需要的东西。自从在学院开了眼界后,他也学会挑选对自己有用的物资了。
陈伯表示同意,据说这次出来除了接少爷回家,还有些别的事务,再具体他就不知道了。
郭晔一个人在星罗城街市上漫步,他这次的目标是找到合适的金属,虽然临走时从学院弄了不少平日用作练习,但用来制作真正的魂导器还差点意思。
大商行是不用指望的,郭晔身上这点钱只够进去吹吹冷气,扑卖这种纯粹看运气的事情他不想做,最后很可能连裤子都留在那里。
所以他选择去杂市碰碰运气,看能否淘换到合适的。
闹市区永远是人气最浓的地带,史莱克城如此,星罗城也不例外。如今正是人群熙攘的时候,商家与小贩聚集在这片街区,无数星罗人喜欢这个时候结伴小酌一杯。
他们未必要买什么东西,仅仅是体验这种逍遥的感觉罢了。真正的达官贵族很少来到这种贱地,这种快乐只属于小市民们。
郭晔拿起一块隐隐透出蓝光的矿石,商家掏出纸笔算盘,刚想张口,那双狡黠的眼神却猛地瞪圆。
无数人的惊叫在同一时间响起。
一匹骏马正在街道狂奔,丝毫不顾及满街行人。马背上一位身着华服的青年大声呼喝,并猛力拉动缰绳,但胯下的马丝毫不为所动,依旧以冲阵的速度奔驰。
惊马狂奔于闹市,惊惶的民众丢了行李,路边的小贩舍弃了摊位,富态的商人抱着脑袋看着从头上飞掠而过的骏马,不顾被踩碎的货物,胯下一片濡湿……
唯一幸运的是还没有人员伤亡,那青年大声呼喊众人退避,自己也在努力使马匹停下。可以看出他的骑术相当不错,至少没有从马背上颠落。
郭晔本不想无事生非,但眼见着一人一马直冲自己而来。身后是一位摔倒的妇女,怀中抱着孩子,看着越来越近的马蹄不知所措。
“你大爷!”
仓促间连释放武魂都来不及,狠狠砸掉手中的矿石,郭晔迎着那匹骏马冲上。马上的青年大惊之下死命拉扯缰绳,只看黑马发红的双眼与泛起白沫的嘴角,就知道根本没有效果。
右臂被他护在身前,郭晔用肩膀硬是抗下这一撞。黑马四蹄的蹄铁在砖石上划出火星,他被顶得倒退三步,后脚踩碎一块地砖。
那黑马还想纵跃着挣扎,郭晔大怒之下再次发力,双臂缠上一层藤蔓后搂住马的脖子,竟将其硬生生压在原地。
一位少年和发疯的战马,在路中央展开最原始的角力。
当郭晔身后展现出两枚魂环时,围观众人不由得发出惊呼。见多识广的星罗城居民即便害怕得要死,也要保持自己的风度,并且事态稳定后看热闹纯属人类本性,无论哪个世界。
“你他娘的还不滚下来,等着别人扶你吗?!”
看着马上吓呆的青年,郭晔忍不住怒吼,发誓等这事结束后一定要狠狠揍他一顿。哪怕在红石城这种小地方,都没人敢在大街上纵马狂奔,否则不用沈万四发话,三大家族就能让肇事者生死两难。
结果在帝国的首都,居然还会出这种乱子,后面就是妇人儿童,这让他如何不怒?
这一声似乎骂醒了青年,手足酸软的他褪出马镫,颤巍巍地想从马背跳下。没想到那黑马突然发出一声长嘶,前蹄一耸便要立起。
郭晔大惊,召出金丝藤想要捆住这匹疯马,但马背上无依无靠的那人被这一下直接甩飞,后蹄直奔他心口而去。
“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