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玄歌的过去

繁离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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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上柳梢之际,烟雨楼正值喧闹之时,寻欢的人们在这里毫无顾忌的撕下白日那层伪善的面具,开始发泄*。

    二楼,怜尘阁,怜尘站在窗前,月光把他地上的影子拉的欣长,银色的月光洒在他身上,为他笼上一层神秘。莫遥替他去照顾玄歌了,他手里攥着一枚碧绿色的玉佩,那是爹爹临终前交给他的。

    “南瑾,这是当初与沐家立下婚约之时沐家交给你的玉佩,你那时年幼,爹爹替你收着,将来如果有机会回到皇城,你拿着它去左相府,就可以遇上你的妻主了。”

    久病缠身的宋之双躺在破庙的地上,脸色红润,一看就知道是回光返照,果然,他说完那段长长的话之后没多久,瞳孔涣散,没了呼吸。十一岁的书南瑾没哭,泪早已流干了,他收下玉佩,找到烟雨楼的鸨父,以十两银子的价格把自己卖在烟雨楼十年,用那十两银子葬了宋之双。

    爹爹,孩儿回不去皇城,她却自己找来了。却为何,为何她没有在孩儿坠落地狱的那一刻出现,非要等孩儿尝尽人世百苦之后才姗姗来迟?

    握紧手中的玉佩,怜尘苦笑,随手一扔,玉佩被扔出窗外,在夜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天意弄人,上天跟自己开了那么大一个玩笑,如今自己的残花败柳之躯,如何进得了左相家的门?倒不如断了这念想,且留在烟雨楼等候终老。

    两日后,东陵韵携着东陵煜以及沐青宁一起回皇城。客栈外,灵昭带着纤云给沐青宁等人送别。东陵韵跟东陵煜在前面那辆马车上,沐青宁还没上车,把灵昭拉到一边,问:“真不跟我们回皇城啊?那个什么夜笙都改变行程不来孤月城了,你跟我们回去,说不定御医有办法治好纤云呢?”

    因为把灵昭当朋友,没打算瞒着,所以沐青宁早把她们的真实身份告诉了她,让沐青宁感到开心的是,灵昭并没有多大反应,不巴结不惶恐,对她们还是跟认识时那样豪爽随意。

    “哈哈,算了吧,我们过几日也要启程了,夜笙去了沧州,我跟纤云商量好了,再去那里碰碰运气。”灵昭爽朗的大笑起来,拍拍沐青宁的肩膀,“倒是你,就舍得留怜尘一个人在这?”

    “怎么可能?”沐青宁嘿嘿一笑,“我早已想好了办法,你就放心吧。”

    “那就祝你早日抱得美人归了。”

    “纤云,沐姐姐要走了,你都不难过啊?”跟灵昭说完话,沐青宁蹲下身子,捏捏纤云的小脸,逗笑道。

    纤云眨巴着眼睛,面纱下的小嘴一弯,“沐姐姐,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纤云不难过,因为纤云相信,将来我们还会见面的。”

    是啊,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可是纤云,如果几个月之内你找不到夜笙,或者找到了她治不了你,那沐姐姐该怎么与你重逢?沐青宁突然有些心酸,她亲眼见过纤云病发时痛苦的模样,下唇都咬出了血,却反过来安慰她跟灵昭:“我都不哭,你们哭就太丢人了耶。”

    这个孩子真是乖巧得让人无法狠心拒绝他的一切要求,沐青宁把怀中一张面额一万两的银票塞到纤云怀里,“不许塞回来。”

    比了个手势,沐青宁恶狠狠的说:“以后要是谁欺负纤云,就把银票换成沉甸甸的银子往他们脸上砸。”

    不知所措的纤云抬起头看看灵昭,灵昭笑道:“收下吧,你沐姐姐有的是钱。”

    听到姐姐开口,纤云才小心翼翼把银票收好,乖巧的说了声谢谢。

    “你都给纤云送了这么大份礼物,礼尚往来,我也不能丢人是吧?”灵昭解下背后一直随身携带的剑,扔给沐青宁,“此剑名为凤血,跟了我三年,如今我把它交给你,日后若是有事,凭此剑来苍澜山庄找我,只要我还活在这世上,定为你万死不辞。”

    虽然不知道苍澜山庄影响力有多大,自己日后也不会有什么大事需要灵昭帮忙,试问天下连左相都搞不定的事有多少?但是受前世电影电视的影响,沐青宁还是明白,江湖中人剑是不能离身的,更别提灵昭这把用了三年,早已磨合出了默契的凤血。

    被灵昭一番话激起豪情万千,仿佛看到那血雨腥风的江湖就在眼前,沐青宁重中一拍灵昭的肩膀,把她拍得龇牙咧嘴。“矮油,你说的太让人家感动了,感动之情无以为报,不如人家以身相许吧。”

    灵昭嫌恶的拍拍被她碰过的肩膀。“滚,你别把老子的凤血拿去当了就好。”

    “怎么回?这是定情信物,人家还等着拿去上门提亲呢。”衣袖掩面,沐青宁故作娇羞的看着灵昭。

    “真是受不了你。”灵昭被吓了一跳,拉起纤云奔回客栈。

    身后传来沐青宁的大笑,她大声喊道:“再见”,随后是马蹄翻飞的声音。灵昭站在客栈外,门前的灯笼随风摇曳,添了几分落寞。

    “纤云,东西收拾好了吗?”

    “嗯,早好了,姐姐,不是说要等几日再走吗?怎么现在就要走?”

    “夜长梦多。”

    背起包袱,灵昭牵着纤云走出了客栈,往东边走去。她没有办法告诉纤云,她昨天发现,娘亲已经派人前来了……

    开得正盛的月季丛上,几只蝴蝶翩翩起舞,累了就停在花上扑腾着翅膀。一身红衣如火的玄歌拿起葫芦瓢舀了勺水浇在花丛里,垂落的青丝不经意拂过花丛,惊起了那几只粉蝶。

    “她们走了,你真不去送送?”怜尘端着药碗从走廊缓缓而至,停在玄歌旁边。

    “昔日你还恼我多事,怎么如今也学我多事起来了?”玄歌放下葫芦瓢,接过瓷碗,冲怜尘魅笑:“蜜饯拿来。”

    把另一只用手帕包住的蜜饯往瓷碗里扔了几颗,怜尘不急不缓道:“她已经帮你赎了身,也就是说,从现在起,你便是自由身了。看得出,她对你是真心的,既然肯为你赎身,你为何不随她回去,偏要躲她那么多日?”

    玄歌仰头捏着鼻子喝下药,擦擦嘴边的药汁,不答反问:“那你呢?你那个都亲自找上门了,你又为何不跟她走?”

    “我这肮脏的身子已经配不上她了。”怜尘也挽起袖子,勺了一瓢水淋在花丛里。

    “是她配不上你。”把碗放在旁边,玄歌咂咂嘴,伸手再向他讨了几颗蜜饯塞进嘴里,“在烟雨楼四年,你还看不明白吗?那些人有几分心是真的?无非是玩玩而已,为我赎了身又怎样?将来要是玩腻了还不是照样把我送回来?”

    怜尘无法反驳,确实,这些年这种事见多了,麻木了。烟雨楼中多少公子就是看不透那一个情字,最后落得伤心伤身的下场。

    洗干净手,玄歌突然做了一个怜尘意想不到的举动,他解开了衣衫。

    白皙的胸膛上,两点殷红的朱荑挺立,最显眼的却是靠近心口约一指长的那条狰狞的疤痕。

    “看到了吗?这是十一岁那年说会娶我的那个女人留给我的唯一一份礼物,这份礼物让我现在想起都觉得疼呢。”

    第一次听玄歌说起往事,怜尘静静听着,玄歌还是笑,让一旁的月季都失色几分,那笑容却平白添了几分苦涩。

    “她比我大五岁,遇见她时,我还在街上乞讨,她停在我面前,问我想不想吃饱穿暖不用再看别人脸色。我说想,跟着她走了。她出身书香门第,教我识字,请人教我武功,我把她奉若神明。后来,她说等我成年就与我成婚,我居然信了,呵呵,现在想起来真是可笑得很,她们家怎么会允许我一个小乞丐嫁进去?”

    “那一日,我亲眼撞见了她在房里与一个男子缠绵,我质问她为何骗我,她开始与我争执,争执中那个男子突然拔下挂在墙上的剑刺进我胸膛,你不知道,那把剑从心口穿出来的时候真疼,我一低头就可以看见剑身了呢。”

    “当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发现我在乱葬冈那里,四周都是坟堆,我身上的剑已经被拔出来了。我没死,因为没有人知道我的心脏居然是长在右边,幸运吧?哈哈。”

    “养好伤后,我偷偷潜回了她家,那时她成婚了,她的夫君就是那个男人。然后我躲在床底,晚上趁着她熟睡的时候,我用剑把她们的身体穿在了一起,她们该感谢我呢,这样她们到了阴间也不会分开。怜尘,你那样看我干什么?是不是你也嫌弃我?你也觉得我恶心了吗?你说话啊!”

    说到最后时,玄歌歇开始斯底里起来,不小心扯痛了腹部的伤口,捂着肚子受伤的看着怜尘。

    轻轻将玄歌拥入怀中,怜尘把头埋在他肩膀,不让他看见眼角那滴泪。

    “不会,玄歌,没人嫌弃你,怜尘永远是你大哥,从我们进烟雨楼到现在,甚至以后,一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