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思水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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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盛江其实对泗水镇也不熟,他并不是泗水镇的人,他是泗水镇隔壁镇的人。

    他与许路遥认识也是因为两人是高中同学,高一的时候两人是同班同学,并且还是同桌。

    许路遥那时候喜欢他,其实只是因为小女生喜欢长得好看的人而已,因为班上很多女生都喜欢郑盛江啊。

    后来慢慢的,就真的喜欢上了,许路遥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只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所以才会喜欢他的。

    可是他脸上长了很多痘痘后,她还是喜欢他。虽然脸上长了痘痘,他不再那么帅气了,许路遥一点也没有觉得他不好看,反而更加喜欢他了。

    是啊,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渐渐的打从心里开始喜欢他的呢?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将这个很好看的男孩子藏在心里的呢?

    许路遥不知道,她的心里没有答案,心里也很茫然,脑子里也特别乱。

    自此之后许路遥见到这个男孩子后会不好意思,会害羞,会表现的不自然,会在他和她说话的时候心跳加速,会脸红。

    是所有女孩子青春期的懵懂,从无知到成熟,从喜欢到很喜欢,从开始随大流的喜欢到后来的暗恋,许路遥经历了所有女孩子都会经历的故事。

    和暗恋的人成为同桌,这是许路遥从来都不敢想的事情,她也曾幻想过和郑盛江成为同桌,可是她以为这是一直到毕业都不可能实现的愿望。

    在她还没有睡醒的那个早晨成为了现实,当她踩着上课铃到达教室的时候,发现同桌换了人,换成了她喜欢的人。

    许路遥整个人都蒙圈了,她不知道在她没来上早自习的这一节课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她现在也不想知道。

    年少的喜欢,真的只是喜欢,单纯的喜欢着一个人,没有那么多计较得失的心。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郑盛江现在心里很后悔,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卖。

    是啊,明明曾经那么喜欢的,怎么现在突然就不喜欢了呢?郑盛江不明白,他真的想不明白,现在后悔也没有用。

    旁边还有个顾一白虎视眈眈的,许路遥对自己又是那样的决绝,一如当年自己拒绝她一般。

    郑盛江随意将车子停在路边,他解开安全带下车,就在路边的马路牙子上坐着,就那样一屁股坐下去。

    一点上市公司的总监的气势都没有,他现在就是一个丢了自己心爱的东西并且找不回来的小孩。

    一个大男人坐在路边哭,顾一白皱眉,他怎么也想不到郑盛江居然这么孩子气,说哭就哭。

    顾一白哪里能懂郑盛江现在心里的感受,是的,顾一白不懂,他怎么会懂呢?又不是他的东西不见了找不着。

    看着车窗外郑盛江,顾一白很无奈的下车,在一旁站着也不是,坐在一旁也不是,刚好看见旁边有一家副食店。

    顾一白看了几眼郑盛江,觉得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酒。

    他直接走进去,“老板,有没有啤酒?”

    “有,要几瓶?”

    “一箱。”

    “好嘞,稍等一下,我帮你拿。”

    “好的,谢谢老板。”

    “呐,找您钱。”

    顾一白抱着一箱啤酒走到郑盛江旁边坐下,拆开一瓶,递给郑盛江,然后自己也拆开一瓶,“有什么事情,全部都就着酒喝了。一醉解千愁。”

    郑盛江拿着一罐啤酒,直接仰头喝尽。

    一罐喝完,又拿一罐,一箱喝完,又买一箱,喝完又吐,吐完接着喝。

    两个大男人坐在马路牙子边上,哭哭啼啼的喝酒,不知道的还以为家里出了什么了不得大事了呢。

    郑盛江大着舌头说,“你小子,上大学那会是、是、不是就盼着今天?”

    顾一白也喝了很多酒,可是他现在清醒的很,“就算我回答不是,你也不会信。”

    “我、我、当然、不、不会信啦、你当、当我傻呢?”

    “你一直都知道路遥喜欢你,当初为什么要那么决绝的拒绝她?你明明可以委婉一点,或者……”顾一白没有说下去。

    他想起了第一次遇见许路遥的时候,正巧赶上郑盛江拒绝许路遥,许路遥一个人坐在操场草地上哭,结果被顾一白一球给砸晕了过去。

    被砸晕了的许路遥依旧在不停的流着眼泪,怎么也止不住。

    郑盛江说,“我、我也是身不由己。”

    顾一白喝了一口酒,一仰头又将酒喝尽,用力的将罐装啤酒瓶给捏住,酒瓶就像是顾一白的仇人一样,被捏的碎碎的。

    “你身不由己?你有什么身不由己的?你家境优越,又不愁吃穿,又没有弟弟妹妹需要供养,你有什么身不由己?不要给自己找借口了。”

    郑盛江喝罢一罐,又开了一罐,半靠在身后的电线杆上,“呵,你知道我家境优越,那你知不知道我妈当时得了癌症?那你又知不知道我爸做生意失败破产了?我哪里是家境优越,我比你们所有人都穷,我要挣钱为我妈冶病,还要替我爸还债。”

    “是,路遥肯定会说她愿意陪我吃苦,愿意陪我熬过去,可是我不愿意。”

    郑盛江越说越激动,突然从地上爬起来,步履蹒跚,感觉要摔倒了,可是他又没有摔倒,只是身体不停的晃动,说到激动处,竟还将手里的酒瓶砸在地上。

    “我不愿意她吃苦,我不愿她看见我窝囊的样子,我在她心里一直都是神一样的存在,一直都是无所不能的存在,你知道吗?”

    “我怎么可能让她看见我大晚上睡天桥下,盖着纸盒子?我怎么可能让她知道我在工地搬砖?这样的日子,我过了整整三个月。”

    “三个月。哈哈哈哈哈……”

    “我以为我这一辈子都要那样了,老天爷可能看不下去了,所以派了一个天神来拯救我。”

    “艾米儿,她就是老天爷派来拯救我的,她出钱给我妈冶病,她替我爸还了债,唯一的条件就是要我做她的情人。”

    “情人,你听得懂吗?五年,五年,我做了她五年见不得光的情人。她想我了就召唤我一下,她厌烦了,就让我滚。”

    “我是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怎么形容好呢?宠物,哈哈哈……是的,宠物。”

    “但是我又和别的宠物不一样,因为我是有期限的,五年,我答应她五年……五年之后,我就是自由身。”

    “哈哈哈哈哈……我现在,马上就是自由身啦……哈哈哈哈哈……”

    郑盛江仰天大笑,一个没站稳直接仰头摔倒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