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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国开始的诸天
ps:上一章改了一下,推下水的是赵政。
巨鹿候赵穆闻言,点了点头,“赵政现在还不能动,我闻秦异人重病在身,估计也无多少年活头了,长安君成f年幼,不堪为储君。赵政有着大用,他是我赵国的一个筹码。”
“你要是气不过的话,爹派人暗中打这赵政一顿,也算为你报了仇。”
他眼里闪过一丝阴狠。
尽管赵政作为质子,在赵国的地位不高。但秦异人病重,赵政立刻变得奇货可居了起来。打赵政不是不可,以前随意欺辱,但在这个节骨眼上,赵穆可不想因赵政一人而误了今后的大计,失了赵王赵丹的恩宠。
故此,要报仇,只能暗地另找人下手。
“只是小仇罢了。今后孩儿自己去报就行。父候还不至于因此而大动干戈……”
白贵得侍婢的提醒,又融合了一些今世身的记忆,对巨鹿候赵穆倒是有些了解了。此人是赵王赵丹的宠臣,在赵国地位显赫。不过他结合脑海记忆,却也查探出了一些端倪之处,比如赵穆私募兵甲,明显是野心勃勃之辈。
这个世界,和历史上的战国末期时代,似是非是。
至少他曾编写《大秦帝国》,查找历史文献的时候,不曾知道赵国末期竟然还有一名叫巨鹿候的人。
赵政,无疑就是那个秦始皇了。
与他前世看过的寻秦记电视剧有一些相符的地方。但这是一个真真切切的世界,一切经验可不能胡乱照搬。再者,他有天仙的实力,一点先知先觉的经验,倒也算不得什么。
“也好,你几日前说要和连晋学剑…”
巨鹿候赵穆沉吟一声,他转头望见内轩门口,一个抱剑的轩昂男子,“连晋,在王宫比剑之前,就由你来教立儿的剑术。”
“我儿天资聪慧,你教好了,重重有赏。”
他没说让连晋倾囊相授。
可要是连晋随意敷衍,这重重有赏,亦会变成责罚。
“是,侯爷。”
连晋领命。
“立儿,你身体还是太过孱弱,多学一些剑术,应不会像三日前那么狼狈了。学剑术,也能强健身体。”
巨鹿候赵穆又对白贵说道。
今世身,姓赵名立。
按照常理来说,白贵成了天仙之后,诸界姓名差不多统一。但他终究没到金仙之境,诸界唯一,跳出时间线,所以一些“他我”可能另有它名。
言罢,巨鹿候赵穆匆匆离去。
他是赵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重臣,时间紧迫。可不会将时间一直浪费在赵立这里。
“连晋师傅,父候既然让我学剑,那么你现在就教我吧。”
白贵下榻,
说道。
巨鹿候赵穆也是一名剑术高手,或者说,先秦之时,士人尚武,出将入相只是等闲事。哪个士子没有一两手足以称道的剑术,也不好出去见人。所以赵立身上亦是有剑术底子。纵然不怎么强。
至于连晋,绰号红缨公子,在列国中是赫赫有名的剑师。
“公子有此好学之心,连晋岂会拒绝。”
连晋脸上露出诧异之色,只不过稍纵即逝,未被人发觉。
巨鹿候之子赵立是有名的纳绔公子。文不成武不就。学文、学武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性子。怎么,今日就对他的剑术这么上心了。
不过当门客要有当门客的自觉。门客说好听点是客卿,难听一点,则是权贵人家的狗。尤其是他这种有着劣迹的人,投在巨鹿候赵穆麾下。
就要尽量讨好赵穆。
不管赵立是出自何心,是雪耻,还是一时兴起,他都应该教授。
“公子,奴婢为您换衣。”
画屏上前,言道。
如今的赵国经过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之后,不仅赵军穿上了胡服。在民间,胡服亦开始流传开来了。胡服也经过改良,与平日的宽袍大裳相比,无疑是改良后的劲装,更适合习武练剑。
连晋这个剑师所穿的袍服,就是劲装,或者说武士服。
换上了武士服后,白贵随红缨公子连晋走到院落,准备学剑。他佩剑是越国名师打造的翩鸿剑。一柄青铜利器,上好宝剑。
“不用了,我另有佩剑。”
白贵摆了摆手,让侍婢将木案上所呈的翩鸿剑拿走。
他走到里屋,让侍婢退下,然后阳神牵动一丝法力,将昆仑镜内所贮藏的干将剑拿了出来。这干将剑也是青铜制式。
只不过这柄干将剑出自西游世界春秋吴国。
宝物自晦,内敛之后,常人看不出什么区别。至于突然出现了一柄剑,会不会让侍婢怀疑。先不提侍婢敢不敢的问题,白贵又非真的转生成了一介凡人,连一点实力也动用不得。只是为了更方便行事,不惹此方天地意志对他敌对,所以才不会擅动自己本身的力量。
此外,取出干将剑亦有好处。
三星镇的宴喜得干将剑之助,立刻就会变成精通剑法的剑客,甚至有了干将剑的加成,和一些修道士、妖物都能打的有来有回。
武力提升是其次,干将剑可以改变持剑人的体质,潜移默化的改变。
“此剑名为干将,乃是吴国欧冶子之徒干将所造之剑。”
白贵来到庭院,右手持剑,迅疾拔剑。
铿锵一声,干将剑出窍。
仅是出窍的剑音,如此清澈,就能让人察觉到,他手中所持的青铜剑定是一件宝剑无疑。此时先秦的规矩,若是用名剑,比剑之时,应告之名剑的来历,以示公正。
有名剑和没名剑差别很明显。
名剑一剑就可能砍断普通之剑。
“此剑,名为金光…”
干将剑?连晋未曾听过这一柄剑,不过他也自持自己的宝剑锋利。再是利剑,执于纨绔公子之手,也难展露锋芒。
学剑,先比剑!
二人对站,仗剑行礼。
白贵在民国世界时学过国术,但此刻这幅身躯难以发挥的淋漓致尽。行止间招数有不少的错疏之处。而连晋是闻名列国的大剑客,善于捕捉对手的劣势,一剑剑比来,在白贵的故意示弱之下,他占据了上风。
铿锵!
剑锋交错之间。
在白贵显露败相之际,连晋有若蜻蜓点水一样,脚尖一点,向后纵退数步,他收剑入鞘,拱手道:“立公子剑招娴熟,只是底盘稍弱,假以时日,立公子超过连晋只是时间问题…”
他这话半真半假。
他能看出来白贵的剑术实力尚可,不过他只以为白贵之前请过名师,但学艺不精,所以对上几招后,就落入了下风。
只不过……他可不认为白贵今后的剑术能超过他。作为大剑客,他还有这一些自傲的。
然而再怎么说,赵立都是公子,他是门客。
得捧着来!
“红缨公子果然名不虚传,连师傅的剑术,依本公子之见,列国之中,难以与之可争雄者。”
白贵也收了干将剑,客套了一句。
一些凡俗世界的低级剑术,他想要超过连晋,估摸着以这幅身躯,连带着干将剑潜移默化的改造,大概一两日就可。
但学艺要有出处。他固然可以假托是自己开窍,但这个理由相比于拜了连普这个名师,从而剑术大进,还是差的远。
连晋心底喜悦,他打定主意投靠巨鹿候赵穆。现在立公子如此看重于他,可想而知,他未来必受巨鹿候信重。
比剑结束之后,连晋开始教剑。
两日时间,他的剑招就差不多就倾囊相授了。
倒不是他慷慨大方,而是巨鹿候的权势在这,而白贵是他的徒弟,又是巨鹿候之子。剑术只是巨鹿候之子一项傍身的技艺,并非是什么谋生的技巧。犯不着和他抢饭吃……。
相反,教好白贵,他获取的财富、权势才会更多。
此外……,白贵这个巨鹿候之子,亦有四大公子之风,交往之间,让人如沐春风,也无藏私的狭隘心思了。
临近王宫比武的最后一天。
“剑术技艺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呼吸法。”
连晋眼神闪烁,教导道。
明日他就要前往王宫赴宴,和项少龙比武。他纵然不惧项少龙。可还是要留上一招后手。若是他不幸战败,下场难免是一个死字。
可若是……。
“呼吸法?”
白贵将干将剑收鞘,讶然了一声。
呼吸法,这三个字,他可不会陌生。
“不错,正是呼吸法。我之所以能剑挑列国,与我悟出来的呼吸法不无关系,剑术结合呼吸法,能比他人出剑更快、力气更大、耐力更强…
连晋循循善诱,介绍这呼吸法的好处。
他这呼吸法,实际上是得自阴阳家的邹衍所授。
“可否长生?”
白贵笑了一声,问道。
他作为人教嫡传,手上握着万般法术,千种道诀。连晋所言的呼吸法,他初听还有些诧异,但稍一细思,也就明了。
连晋所习的呼吸法,应大概相等于马师傅曾传授给他的全真道龙门派的道家子午功。大致的上限也就是到达百日筑基之境。
张道长也未曾达金丹之境,他修的是尸解仙。
“或有人因此而长生。”
连晋沉吟一会,答了一句,“穆天子寻西王母,东海有蓬莱三岛。神仙之事,连晋不可知…”
要是真可长生,他哪会追求什么世俗富贵。
“还请师父授我呼吸法。”
白贵点头,也不多说,让连晋传授他这呼吸法,或者说先秦练气术。
连晋的目的,以他的见识和心机,哪会不明白。巨鹿候赵穆不是仁慈之主,要是连晋落败,失去了利用价值,今后下场难料。
此外,比武场上刀剑无眼,可能伤和死,就在那么一瞬间。若无权贵之人保他性命,漠然看他去死,也不是不一定。
连晋将呼吸法传给白贵。
不过他只传授了一半,仅能让白贵吐纳气息,感触到一丝奇妙,“立公子天资卓绝,不愧是侯爷之子,先前立公子问连晋,可否有仙。现在连晋相信,若是公子一直修炼此道,成仙之事,或可真有其事”
“只是成仙非是一时半会之事,待连晋王宫比剑之后,再传授公子后面的呼吸法。”
连晋笑道。
白贵也不介怀,随意应付了几句,就让连晋离开。
如今的连晋实则是乌府t客,只不过暗中投靠了巨鹿候赵穆。授他剑艺,一是巨鹿候为了让他多习剑g,强身健体,二则是坐实此事,让连晋连反悔都反悔不了。连晋剑招被他学去了,乌府岂能容下连晋。
赵国朝堂之中,赵穆与乌氏倮为敌,二人都深受赵王赵丹信任。只不过乌氏倮暗媚于秦国,得到了赵王猜忌,欲要铲除乌氏。而连晋也是察觉到了乌氏的岌岌可危,于是转投了巨鹿候赵穆。
次日。
王宫设宴,庆贺赵国廉颇大败燕军之事。
自长平之战后,赵国国力衰弱,燕王喜也要分一杯赵国的羹。于是派遣了栗腹、卿秦攻赵。廉颇尚老,犹能出战,uu看书率老弱之师击退了燕军,
并且取得了大胜。于是,赵王命廉颇继续伐燕,欲要掠其地,来补赵之衰。
白贵作为巨鹿候之子,也在邀宴宾客之中。
他今世身是巨鹿候之子,巨鹿候赵穆类于魏国的龙阳君。所以赵穆和赵王宫后宫的妃嫔关系也是不错,连带着他和王宫的王子、公主亦是不错。
所以他早早就就座在了王宫宴席之列。
且在一众王子、公主之中。
“倩公主,何必频频盯着我看……”
白贵跪坐在案几之后,他品尝了一口酒菜之后。就见旁侧的一个贵气少女一直在盯着他看。这少女一袭大红宫裳,和列座的淑女并无诧异。
w是火德,崇尚朱赤。但她的妆容却和一般淑女有着些许差别,左右的云鬓各插着三根朱钗,眉心点着一颗朱色花钿。
打扮妩媚,可举止间却有股气朗神清、冰清玉洁的感觉。
“立公子,是不是你父候撮使我父王让我远嫁魏国的?”
赵倩咬牙切齿,恨声道。远嫁他国,做一国的夫人,虽也算是富贵至极了。可因此远离母国,到别国去,哪有在本国做一个公主来的适从、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