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时光如梭娉婷初

南朝烟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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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泽楼

    天刚拂晓,清晨里的第一缕阳光照在尤带露水的花瓣上,泛起柔和的光芒。

    剑影晃动间,一抹明黄自树上飞身而下,与树下长剑相接,一瞬既分。

    少女上着明黄带白的窄袖立领衫,衣上缀着明珠金玉,下着同色绣金线短裙,纤腰盈盈一束,佩以碧绿翡翠,并缀有黄线流苏,足蹬及膝长靴,青丝梳起一个未嫁女儿简单的发髻,鬓边斜插璎珞金簪,映的一张芙蕖般明艳的俏脸格外的晃眼。

    她一双丹凤眼在眼尾处微微上挑,瞟人的时候,若有似乎的一睇,眼波流转,明眸善睐,总带着几分令人恍惚的璨然。

    不过此时被她瞪着的叶炜,却一点都没有为这粲然所动。

    “我输了。”他咬牙切齿的说出这三个字,愤愤然朝天泽楼中看了一眼,然后垂头丧气的转身欲走。

    “诶,别急着走啊。”阿云柳眉斜斜一挑,长剑随意挽了个剑花又竖立在身后,出言喊住叶炜。

    “你还想干什么?”叶炜语气不善,隐隐带着一丝暴躁。

    自初习剑法以来,他就苦于没有对手。不是说偌大一个藏剑山庄,连一个能够与他这个初学者对敌之人都找不出,而是,大多数人都因为他三公子的身份不敢放肆,至于两位哥哥。二哥从来不搭理他,每次比剑都是早早的输了草草了事,而大哥……

    叶炜咬牙,他至今都未能正经的向大哥发出挑战,就是因为眼前这个家伙。

    原先,叶炜还是很高兴的,不管是谁,肯和他打那就是好人。可是,这个世界上,任谁也不可能整整五年,天天做一个人的手下败将还对这个人喜欢的起来吧?

    更何况,这个叶云一点也不给他留面子,每次都趁着比剑把他打的鼻青脸肿。

    “我说三黄叽,你怎么老是这样,一点长进都没有!”清脆的声音若黄莺出谷。

    叶炜脸上的表情变了变,哼了一声:“等着吧,下次有你哭的。”

    “哟,还下次,你哪次不这么说。”阿云轻笑出声,缓步踱到他跟前,“我说的,可不是你的武功,叶炜,你这脾气怎么就没点改变,亏的我每次辛辛苦苦的揍你一顿,知道多费劲么?”

    叶炜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他翻了个白眼,俊脸上满是不以为然:“小爷我就这个脾气,不需要你管。”

    他爹都管不了他,一个黄毛丫头,哼!

    “哼,你这个脾气……我就是看不顺眼,怎么着?”叶老三你这辈子要是还这个死样子,渣了人家柳夕妹纸,害的琦菲这么可怜,庄花不打你板子才怪,姐提前给你打招呼,还不知感激?

    “你想怎么样?”看着某人拿着剑不怀好意的靠近,漂亮的丹凤眼眯着不知在打什么鬼主意,叶炜顿觉自个儿忽然变成了这死丫头架在烤架上的一只黄鸡,就等着被烤的外焦里嫩给她吃了,背后一阵阵的凉。

    “不想怎么样,这么着,三黄叽,你每次过来找我比武,输了就灰溜溜的跑路,姑娘我费那么大劲陪你玩,还没点补偿,这是不是太亏了啊?”

    “你你……你想要什么,杏仁酥还是小天酥,抑或金丝桂花……嗷,死丫头,你干嘛!”叶炜抱着脑袋大叫。

    “切,以为本姑娘还这么好打发?”某二小姐叉腰觑着抱头哀嚎的未来三庄主,“叶炜,咱们来打个赌,你这个月,每天都要维持笑容在山庄里晃悠,看见老奶奶过马路得主动微笑去扶,看见彩云姐姐买东西回来提不动要热心帮忙,还有……每天去曲苑陪夫人说话至少一个时辰。”

    “凭什么,小爷我才不赌!”叶炜扭过头,哼了一声。

    “凭什么?”那个黄莺出谷般清脆的声音忽然变得阴测测的,明黄靴尖有一下没一下的点着地,叶炜顿时忘记了自己头上的大包,打了个哆嗦向后站了站。

    “叶炜,现下你大哥在楼外楼处理庄务,二哥在扬州那边谈生意……庄主么……他反正从来不管你的,把你搓圆揉扁,还不任本姑娘?怎么,你还以为,有同我商量的余地?”阿云温柔的笑着说,“武力值不够你就只能被吊打,造么少年?”

    “你……你……”

    “你什么你,莫非,三公子要去找少庄主打小报告,哎呀呀,我前天才听人说过,打小报告的都不是男子汉大丈夫,那个人是谁来着……啊,就是你呀三公子!”阿云笑眯了眼睛,面不改色的继续威胁三黄叽。

    “我……我……”

    “这就对了,记得我们打的赌,我会随时去监视你的。”

    “就算我照你说的,每天去陪母亲说话,她的病也未必会好,”叶炜没好气的看了她一眼,找了个石墩坐下,“大夫说了,她得的是心病,心病还需心药医。”

    “那也是你爹太渣了,怪谁?”阿云也在他旁边找个石墩坐下,“对了,王姨娘要生了吧?”

    “她生不生我怎么知道,王姨娘对五弟溺爱太过,简直要把他养成个女娃娃了。”叶炜嗤笑了一声。

    说到这个叶神烦的生母王姨娘,倒是同她有一番渊源。当初阿云和霍玉在杭州城撞见裴耀卿“破案”时,那位被冤枉杀人的王家公子,恰好是这位姨娘的哥哥。

    叶夫人自生下叶炜后身子就不好了,便做主给叶孟秋纳了一房良妾,原是夫人的陪嫁之一,性格老实,体态偏胖,称赵姨娘,生下了一子叶蒙。然而,叶孟秋似乎不大喜欢赵姨娘,叶蒙出生后,也不怎么进她房间了。后来不知怎么的,叶孟秋在杭州又碰巧救下了被一帮小喽飨返耐跫夷镒樱12劬让溃防先巳葱拢淙徽庥12勰昙痛罅诵床环涟廊饲阈南嘈怼

    按理说,这城南王家是杭州有名的富户,祖辈还出过进士举人,原是不可能把自家宝贝嫡女许给人做妾的,奈何这王家娘子是个痴情人,思念叶孟秋到了食不下咽的地步,成日里作诗都是生啊死啊的,吓得人家王家老爷再不敢训斥女儿。

    再后来,就是王家人腆着脸上门来了,叶孟秋原本对当日的事没什么印象的,只是想到一个妙龄少女为他这般食不下咽,自我感觉良好的同时也觉得可怜,便又纳了王姨娘为妾。

    后来么,老夫少妾的,那王姨娘又是个惯会撒娇的,夫人又闭门不见,叶孟秋气闷之余,也着实宠了那姨娘一阵子。

    只是,待叶凡出生后,原本只在乎儿女情态的王姨娘,才渐渐有了别的心思。

    阿云想到去年家宴的时候,王姨娘居然敢明目张胆的抱着叶凡坐到叶孟秋的右手边,和夫人平起平坐,就不由冷笑。

    真当你是个玩意了?平日里背着叶孟秋居然还敢对庄花甩脸子,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