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快把衣服穿好

难成一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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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2章?快把衣服穿好

    不得不说,武瞾年纪不大,但是规模却不小。

    最起码已经到了能让李承乾按耐不住的地步。

    “别闹…”

    动了动有些干涩的喉咙,李承乾才开口说道:“天多冷啊,快把衣服穿上!”

    武瞾丝毫不为之所动,面带倔强的看着他,“我不喜欢欠人情,但是我也没什么还你,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就随你。”

    李承乾站起身,慢慢向她走去。

    武瞾闭上眼睛,嘴角却勾勒出一抹讥笑。

    没一会儿,身上传来的感觉,让武瞾情不自禁睁开眼,然后愕然的看着他。

    李承乾替她将襦裙传好,才叹了口气,“武姑娘,你运气很好,我这个人平常没几天是正经的,结果你就刚好碰到我这几天了。”

    “…”

    “穿上吧,若是不怕被人打的话,黔王府就是你的后盾,以后犯了什么错,就提黔王府的名头。”

    “如果不好使的话,那你就来黔州,我亲自去他面前提!”

    武瞾死死咬着嘴唇,眼眶却瞬间红了。

    “去吧!”

    李承乾拍了拍她的肩膀,然后便错身离开。

    武瞾身子轻轻一颤抖,眼眶终于夺眶而出。

    这一瞬间,她似乎又回到了扬州的那个晚上。

    那条无法跨越的鸿沟,似乎又出现在了他与她之间。

    …

    武瞾还是走了,只带着几贯银钱,几件换洗的衣裳,走的十分干脆,在一个没有太阳的早上。

    苏晗还伤心了许久,李承乾安慰了半天,才勉强让她的情绪有些好转。

    “相公,你是不是欺负武姐姐了,不然她怎么会突然离开呢?”

    苏晗嘟着嘴,一副“肯定是你的错”的模样。

    李承乾叹了口气,回想起昨天晚上的情景,他心头便是一阵火热,同时还有遗憾。

    本以为武瞾同意留在黔州,是已经放下了一切,没想到啊,她内心如此执拗,就像块石头。

    “小晗,你又不是不知道相公的为人,我像是那种欺负女人的人吗?”

    苏晗不知想到些什么,脸色一红,娇嗔道:“你哪里是像,你本来就是。”

    “我…”

    李承乾还想狡辩几句,但是一个丫鬟忽然跑过来,说道:“少爷,外面有人找你。”

    李承乾看了苏晗一眼,才点头道:“好,我知道了。”

    …

    黔王府门口,一队侍卫正停在门口,领头的是熟人,正是内侍省内常侍周公公。

    “殿下!”

    周公公笑得满脸褶子,笑眯眯的迎上前。

    李承乾朝他拱了拱手,笑道:“周公公,别来无恙啊。”

    之前,周公公可是把不少皇宫的秘辛传出来,虽然没啥作用,不过能了解到皇家最新八卦,那也是挺不错的。

    比如魏王李泰心中身子太胖,所以在和妃子侍寝的时候,导致特制的楠木床塌了。

    这个消息最好,李承乾深知都想把它写在报纸上,然后让黔州百姓共同敬仰一下他的光辉事迹,不过仔细想了想,李泰怎么说也是自己名义上的弟弟,如果他的丑闻传出去的话,说不定还会牵连到李承乾自己来。

    周公公随意的客套了几句之后,才开始宣读圣旨:“制曰:门下:黔国公、黔州都督李承乾爱民如子,立下奇功,感天动地,现正式封李承乾为广州都督,与黔州都督府同等待遇。”

    圣旨读完,周公公才对愣神的李承乾说道:“殿下,您快接旨吧。”

    “哦,好好好!”

    李承乾声音都有些颤抖,这次收获真是太大了。

    广州,那可是第一对外贸易港口。

    不过如今大唐对外贸易主要是丝绸之路,并不是很重视海外贸易。

    在历史上,朝廷是在唐玄宗时期才开始重视海外贸易,并且在广州成立了市舶司。

    而李承乾不一样,他有着先人一步的眼光。

    如果能掌握广州的话,他肯定是大力发展海上贸易。

    可以说,广州只有在李承乾手上,才能发挥出最大的重要!

    以前他其实没什么想法,因为他已经是黔州都督,而且他将黔州发展的这么好,如果此刻被调离的话,那所有心血不就是白费了。

    可没想到的是,李世民居然让他任两个都督府的都督!

    说实话,连李承乾自己都没想到,因为大唐立国以来,还没有谁能有如此殊荣!

    李承乾接过圣旨,压抑住心中的激动,缓缓开口道:“多谢周公公了,来人啊,送周公公去休息。

    。”

    “不敢不敢!”

    周公公连忙道:“殿下,奴婢还赶着回长安呢,就不多留了。”

    “唉,这怎么好意思!”

    李承乾说道:“周公公好不容易来一趟黔州,本王要是不尽地主之谊的话,岂不是说不过去!”

    “殿下的好意奴婢心领了,只是奴婢还必须得回去交差呢!”

    见周公公这么坚持,李承乾也没再多说什么,而是给杨琛使了个眼色。

    杨琛顿时会意,转身走进黔王府,没一会儿又走回来,并且手上端着一个盘子,而盘子还用红布盖着。

    李承乾将红布揭开,里面是几串铜钱,“周公公,一路辛苦了,这十贯银子,你就拿去花吧。”

    “这…不太好吧。”

    周公公嘴上虽然说着拒绝,但是身体却异常正直,那双眼睛直勾勾盯着十贯钱,恨不得把它们吞到肚子里。

    这年头,太监在宫中地位卑微,而等他们老了归乡颐养天年后,因为身上缺了某个零件,所以难免会受人歧视。

    正因为如此,他们才需要钱,这样等归乡之后,还能给自己修一座祠堂,因为太监是没资格上祖宗祠堂的,死后更是不能埋入祖坟。

    所以他们格外渴望钱,除了人类本能的欲望之外,更多的则是想多存些银子,这样等回乡之后,就能用银子砸开祖坟,为自己争取一丝入祖坟的机会。

    不过,若是他们一辈子都碌碌无为,捞不到钱的话,那到老之后就会很凄凉。

    归乡就不用想了,敢回来不仅会会受到村民鄙视,若是碰到性子刚烈的,甚至会直接乱棍打死。

    所以大部分宦官都选择在皇宫老死,等她们死后,奚官局的太监就会用张草席一裹,直接把尸体抬出皇宫,丢在乱葬岗,任由豺狼虎豹分而食之。

    周公公此刻看到银钱,脸上忍不住露出一抹潮红,那种感觉,大抵跟他没被阉掉时看到初恋的感觉差不多。

    “拿着吧,小小心意不要嫌弃,宫中的事,还得劳烦周公公你呢!”

    李承乾大笑道。

    周公公收下银钱,然后乐呵呵道:“奴婢多谢殿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