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生牛犊

万峰真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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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初生牛犊

    这是一个名叫舞霎的在这一带属于村落较大而又极其普通的山寨,寨中有十几户人家,它的房屋零散而稀疏地分布于河岸上方半山坡的四面,形成了高低错落,疏密不一的格局。

    隔河相望的对面半山坡上,是另一个与它几乎同样大小的村寨。是名为先阳的村子。由于从公社延伸进来的初级而粗糙的公路通到村口,大队部,大队小学也就选址于彼处了。

    河两岸的村寨被山峦层层叠叠的包裹着,一条清流从最高峰的鹰嘴流淌而来,当流到两寨中间时,由于从其他峰谷流淌而来的水的汇集,河流至此,已有相当的规模了。

    因了日照的不同,仅是一河相隔的两面山,舞霎村身后树木茂密葱茏;先阳村这边却树木稀疏萧索。一面阳光雨露均沾而充足;一面却从来只能笼罩在夕阳的余晖里。

    传说这里曾经有龙现身。世外高人断言,此处乃风水的绝佳宝地,上天当派有阴兵把守。主钟灵毓秀,广有鱼米;更主当出人物。

    所以,这一隅四季如春,林深似海,飞鸟云集,鱼肥稻香。

    寨脚的梯田,蜿蜿蜒蜒,直到河边的沙坝地。

    村口第一家,海拔位置低,住着的是一户外迁入村的人家,广有子女。

    公元一千九百六十几年,在子女中行五的卻明在这个家庭呱呱坠地了。

    父亲卻清,是一位十足的远方人氏。幼年即被抓壮丁到了军阀统领的旧军队,在若干种人,若干种方式方法开小差几乎都以悲惨的失败结局告终的恐怖笼罩之下,年幼体单的他,居然在一个绝好的机缘之下,侥幸瞅空得以逃脱,一路打工讨饭,只敢朝着与自己的家乡背道而驰的方向漫无目的的流浪。当流落到了一个三县交界的地方时,在孤苦无援的夜路途中,幸运遇到了一群走乡串寨的货郎,小贩,在结伴而行的过程中,他身上的种种优良禀赋博得了大家的好感;他的不幸遭遇也引起了大家的深深同情。一群本身就不富裕的汉子,纷纷凑出份子,使他也有了做点针头线脑小小生意的本钱,跟着大伙儿走村串寨,穿区过县,勉强存身下来,靠做小商小贩维持着生计直到全国解放。

    解放后,国家搞公私合营,他也就加入在区供销社里,成为了乡村供销点上的一名职工。因为他负责的供销店离家较远,一直他吃住都在店里,一直以来,也都平安无事。

    在每日晚间,他看看已经夜幕四合,便将店门关上,临走还四处察看了看,认为没有什么不妥和疏漏,方才离去。因近段时间,妻子生育第三个儿子,需要他夜里返回十多里山路之外的家里去,伺候在家坐月子的妻子。因为供销社的这个商店,孤零零的修建在山脚下的大道边,与本地的几个大寨子都是隔得若近实远的距离。一到夜里,四面都是荒山野岭,各种鸟兽的叫声令人毛骨悚然;黑魆魆的山岭,树林在夜幕下显得十分幽深;它们此起彼伏,纵横交错,形成了一个漆黑的笼罩。

    他一连几日的两头见黑的往返,竟好像神不知鬼不觉一般,一切平安无事,日子平平静静的就过去了。

    可是,当他在某一夜返家,天不见亮就赶回店里时,眼前的惊天巨变把他一下子吓蒙了!仅仅是一夜未归,供销店居然已不见踪影!呈现在他面前的,竟然是一片黑乎乎的废墟。好端端的商店在当晚无端端惨遭大火焚毁,房屋夷为平地,商品化为灰烬!

    供销社主管领导不问青红皂白,不做任何调查研究,便主观武断地推定是他的罪错。人虽万般委屈,愤怒,但一时之间竟百口莫辨。等到缓过劲来,岂容得领导在哪里喷血?!因此双方有过多次争吵,甚至几次险险的几乎要酿成冲突。

    后来,公安机关直接介入,经过缜密的侦察,真相终于***。原是供销点附近村寨有一个女盗贼(一位阴冷毒辣的老农妇)觊觎店内商品多日,一直密切注视他的一举一动,当确认他每晚必定回家去,当晚并不归来时,便决定下手盗窃。当窥视到他已离去,待夤夜便潜入店内,乘着夜深人静之际,一趟趟用背篼将财务背影到家中,得手之后,为了毁灭罪证,嫁祸于人,便一把火烧掉了商店,伪造了一个监守自盗的假现场。但是,由于他刚强的个性,对领导的武断表现出毫不示弱与顽强对抗。

    那个领导又是一个十分不善的主,从此小脚鞋频频的,源源不断朝他飞来。无奈之下,他只得思谋调动。但谁知这位领导竟到处传谣,把他描绘成了那种刁钻蛮横,歹毒凶残之危险人物;且作了广泛的传播,致使他调动无门,愤然之下,赌气离职,带着妻儿来到这供销点附近的村寨,安了家,落了户。

    他们夫妻二人来村里时,已有三个儿子。他与本地人比较,口音,肤色,穿着,气息,有着十分明显的不同,甚至可以说是迥然而异。

    他与村民的不同之处,表现在口音,肤色,穿着,生活习惯,尤其是脾气上。

    这位性格刚强的汉子,祖业原本殷实。其父曾饱读了十几年的诗书。后来家庭陡遇变故,家业一下子衰落了下来。到了他父亲的壮年阶段,已是穷困得不行。其父在郁郁寡欢,凄风苦雨之中,一病不起,悲愤离世。他尚在少年时期,就不得不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某日正在犁田,便被突然出现的旧军队的抓丁人用绳索强行绑上,在枪托,皮带,皮鞋的强制下,被强行编入了旧军队的序列,并被大军裹挟着,身不由己的来到了中国南部位于边陲的省份。

    由于幼年时家庭已经衰落,因此他从未踏入过学堂的大门。但他却雄辩滔滔,博古通今,口才卓绝。能吼上几嗓子京剧唱段;能将古代经典故事,演绎得精彩纷呈;早年参加工作时接受过珠算的培训,竟能把算盘打得如行云流水一般稔熟。

    因他公平正直,说话在理,久而久之,在当地树立起极高的威信。

    他孤身一人在异乡漂泊,长时间的孤独,凄凉,使他产生了多子多福的观念。出门几十年,举目两茫茫,根本无法得知家人的死活。老母早年即已守寡,即使尚在人世,因为他的生死渺茫,也不知道倚门守望了多少个日出日落!也不知伤心欲绝到了何等地步!

    由于他是逃离的部队,对家里的情况虽然一直默默关注,直接,公开联络的事,却丝毫未敢造次。他虽然万分想念家人,牵挂母亲,但也只能暗暗流泪。

    这种有家不能回的漫长时日,达几十年之久!

    解放了,他尝试着与家里联系,来来回回又是几年过去了,终于有了眉目,最终与唯一健在的弟弟联系上了。就在他打算动身返回老家之际,卻明,他的第四个儿子。带着既肆无忌惮,又洪亮浩瀚的哭声,呱呱坠地了。

    卻明出生时,他已年过四十岁。卻明出生的时辰是寅时。那个时段,天还尚在夜幕四合的浓黑之际,四野伸手不见五指。正所谓“寅时不开光,卯时亮堂堂”。先生算卦说,此子一生劳碌,但聪明多才,福气过人。

    他一来到这个世上,母亲饱受他折腾的日子也便开始了。刚刚坠地,就爆发出令人惊倒的哭声。那哭声响亮,宏大,既穿透屋瓦,又肆无忌惮,可以用惊天动地,底气十足,一发不可收拾来形容。

    他表现出来的截然的与众不同之处,不仅嗓音宏亮惊人;最让他的母亲头痛,又最无可奈何的是,别的小孩一到夜幕降临便会恹恹睡去,而他,却恰恰相反,越是夜晚就越兴奋,越到晚间就越精神。

    那种到了晚间精神就格外的好,精力超乎寻常的充沛,实在令人哭笑不得!

    为了使他能够睡着,母亲把但凡能够想到的方法,招数,全都用尽了,然而却并没有半点效用!他不仅没有丝毫睡意,反而更加兴奋了。“格格格”的笑着,“哎哎哎”的叫着,往来奔腾,玩得更欢了!。

    世人尽皆沉沉睡去,经常是鸡都已经叫一两遍了,始终不见他有半点睡意。

    长此以往,母亲的承受几近极限!

    后来,极度困倦的母亲强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无奈地把他用背带背起来,并撮上一两升的稻谷,到屋外的房下去舂碓。

    四野的山峦黑魆魆的,时不时还传来鸟兽的夜鸣。伴随着碓杵起落于碓臼单调,乏味而有节奏的“吱——哐——噹”之声,他的身体也跟着有规律性的摇晃着,不知不觉间,他居然沉沉睡去。

    这使母亲格外惊喜!以后,母亲一直坚持沿用这个方法直到他的生物钟变成同大多数人一样。

    那时乡村称生产队,搞大集体,每天都需集体出工,家里的成年人都要忙着出工抢工分。没有喇叭,声音低沉的生产队长握着短烟袋,迈着缓慢而沉重的步伐,登上寨中最高位置那户人家的院坝,站在边沿处那棵巨大沧桑的大梨树下面,“嗡嗡”叫喊着出工,那声音仿佛来自于地底下。

    听到喊出工,母亲慌忙火急的弄饭菜,她胡乱扒拉完,便一把将卻明从床上用背带兜住背上背,因为听不清楚,她还要再跑去找阳队长问一遍今天出工的地点,以及其他相关的安排。到了地头,带小孩的妇女们,就会选择一个地势相对平坦,林木相对遮蔽的地点,找干草,树叶来作铺垫,再把背带平铺于上面,小孩就可以安逸的坐在上面玩耍了。

    虽然彼此都是三岁左右年龄的幼儿,在集中放置一处的小孩当中,卻明骨子里有一种顽强,勇敢,而有些小孩却会无端端哭闹,喊叫,甚至哭,叫起来无休无止,这种很没出息的性格,表现,很令小卻明反感。他的个头不大,但他会发声,作表情来制止这种既流鼻涕又流眼泪的哼哼,或哭闹。

    有一次,他正在对某个哼哼唧唧哭叫的小孩实施威吓时,正好某个成年人碰巧看到了,便认定是他出手打了人。自此之后,只要他在的地方有小孩哭闹,大人们就会互相发问:“快去看看,是不是小明又打人了?”。他不知道背了多少次黑锅。

    后来的事就非常戏剧性了,孩子堆里只要谁无缘无故惊叫,大哭,他就会毫不犹疑的抬手就是狠狠的一巴掌!反正,只要有哭声,打不打都要归结到他头上,何不痛打?于是意想不到的效果出现了!痛揍过一两个人之后,他比大人更有威势了,谁只要在哭闹,他只需胡乱吼一声,脸上凶巴巴的嚇一下,所有的小孩就会噤若寒蝉,不敢轻易发声了,他自然而然成了孩子王。

    六岁以前的事,他毫无记忆。但六岁时,到学校去读书,这是人生当中最值得记忆的日子!那天,他由三哥半背半拉着带到学校去,报名的时候,小小年纪的他,竟惊喜激动快乐得仿佛整个人都开了天眼,————世界在那一天变得是那么的明亮,美好,阳光。

    他背着粉红色的塑料小书包,在惊喜,怯生之中,跨进了学校大门。

    学校就在对岸的寨子里,是大队办的小学。这个地方的农家子弟历来不喜欢读书,十成人当中至少有八成厌学。加上时代的影响,老师学生都在混日子。

    他有着一双瞳孔漆黑,睫毛极长,长着好看的双眼皮的大眼睛。这双眼睛在好奇时,就会睁得大大的。

    认真,仔细地打量着教室,黑板,操场;还有老师,同学。

    他常常陶醉于刚刚拿到手里的新课本,那淡淡的墨香,那勾勒到位的封面,插图,常常使他产生如梦似幻的遐想!————对于他来说,学校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神秘。

    同寨中的万民荣与他同读一班,因家境好且又是独子,父母便对他十分的骄宠。某天,他的母亲因事情多而把答应给他买新鞋的事忘记了,由此,惹怒了他。他在谁也预想不到之下,猛然就把书包扔了,而且,扔的那么重那么远,就好像书包同他有着八辈子的仇恨似的!书包扔出后,往泥泞,水湿,凹凸的地上一倒,随即满地打起滚来。

    一边哭,一边恶狠狠的发出威胁,扬言从此不会再去上学!

    卻明亲眼目睹了全过程。先是他的父母被吓得不知所措!紧接着就是向他许下千般诺言,陪着百般小心。小的专横跋扈;老的竭力屈从。

    要死要活折腾了大半天,闹剧以万民荣大获全胜落幕。

    他因上画画课需买水彩笔,就向母亲要五分钱,这本是一个相当微小的要求,没想到母亲没有答应他。他想到了万民荣的鬼把戏,就想来一个如法炮制。处于安全考量,他扔书包时,避开了水洼遍地的地方,而是将书包扔到了干生,安全之处。

    接下来,他的下一个动作就是往地下打滚了。他的“我不读书了!”的话刚一出口,人还没来的及倒下地哩,母亲便早已迅速将书包捡拾起来拎在手里了,随即接过他的话去,表现出眉欢眼笑的样子,拍手称快,说:“你不读书,我家里增加了劳动力;我又减轻了负担,多好的事啊。别提我有多高兴了!我马上把书包拿去收起;去给你找把干活的小锄头来······”

    说完,母亲拿着他的小书包转身就要进屋。

    卻明一下愣住了!他预期的剧情并没有出现。读书可是他的最爱呀,急了,哭着狂奔过去,啜泣着从母亲手里夺回了书包。

    那时他就七,八岁年纪,被母亲以十分淡定的方法,彻底“粉碎”了他的小小“阴谋”。关于这事,他一直没能弄清楚母亲当时的真实想法到底是什么。

    母亲脊梁挺直,模样端庄,历来清爽精神。解放前,外公是离此地五十华里处的大地主。因此,他们兄弟姐妹,从父母那里得到的遗传基因具有很良好的优势。但是,解放了,给母亲所定的成分就高了;这,成了家庭的一大问题。

    卻明将近十岁时,曾经跟着母亲到山上捡柴,按照指令送到公社去。

    卻明的出生地一带,几乎全是黄泥。遇雨便粘性十足;且十分湿滑。

    那天天空飄着毛雨,道路泥泞不堪。五,六十年代的山区公路,只不过就是可供车辆勉强通行的简易便道。人畜也通行,多处被牛马踩踏,露出粘稠的黄泥,到处是深深的牛马蹄坑。由于下雨,已变得更加稀烂,粘稠。小时候,由于穷,卻明实在难得有穿上一双好鞋新鞋的机会。

    这天穿在脚上的,是一双早已朽损的布鞋,只走上一小段路,因胶泥牢牢的粘住了鞋底,两双鞋都开了口。后来难免又要踩到黄泥坑里去,两双脚基本都已露了出来。而鞋帮与鞋底仅剩下少部分连着,裸露的双脚便不可避免地踩在冰冷刺骨的烂泥上。烂泥粘附在鞋底上,,与脚接触,湿滑而砭骨,那种疼痛实在难以言喻!

    可偏偏这时,他的右脚踢到了石头上,大脚趾头顿时破皮出血,脚趾本就冻得不行,此时,更是痛彻心扉!他抱着脚,呲着牙,痛得在原地直蹦。

    他满身均被毛雨淋得湿透,头上全是密集的雨珠,浑身沾泥,手掌也被硌破。

    母亲找来路边草丛,树下的干草,缠绕在树上的湿漉漉的滕条,用干草将稀泥擦去,并垫在他的鞋里,用藤条把他的鞋子绑好,再擦干净他的双手,并教他用口水抹伤口,里面的盐可起到一定的消炎,镇痛作用。

    干草渐渐使他的脚暖和,再试着小心地走动,人会慢慢产生些许热量。一会儿后,他的冻僵了的腿脚在慢慢产生的暖和中缓过了劲来。全身也一下子恢复了活力。

    十华里路,走了近一个半小时,终于走到了目的地。

    前来公社的人,都是所谓的五类分子,全站在院坝当中,等待着交割任务。公社秘书是个男的,满脸麻子,他说话的声音很大,看着每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不停地打着手势。

    这次的经历和场景,没有再出现过第二次,母亲没有再次被安排这一类的劳动。后来,五类分子就统统摘帽了。

    大队的支书是邻村人,姓黄,中等身材,记忆中,他总是戴着那个时代最特色的毛帽子,披着一件绿色的短大衣。不管有事无事,这人一天到晚总在各村转悠。一旦来到卻明所在村子,就铁定要来卻明家里蹭饭吃。

    大家都叫他黄支书,黄支书的身上,永远披着的蓝色毛领短大衣,大衣的两个领口因长期被他用双手的拇指和食指提溜,早己变得油光铮亮,汗渍斑斑。

    由于家里时常有人,房屋又处于村寨入口位置。黄支书进进出出舞霎生产队,路口的卻明家便是他必经之地。

    他的蹭饭功夫,堪称世间绝无仅有。倘若某日他从你家门口过,你家的人无论看没看到他,只要没人跟他打招呼,他便不会罢休。他会反复在你家门口走动,并不断咳嗽以示意他的存在,直到你家的人中有站出来开口与他打招呼他才肯罢休。他这一坐下,吃不到以稀饭或干饭为主的正餐,他就会顽强的坚守下去,绝不会就此罢休的。他还有一个十分令人感到滑稽的行为,就是明明他是来混饭吃的,每每你叫他吃饭,他还要假意推辞。手早已迫不及待的伸了出去,忙不迭的抓接了碗,口中却要说“不吃嘛!算了嘛!”之类的话。只要他一开吃,“唏哩呼噜”,山吃海喝的声响极大。

    卻明的父亲便经常出言对他予以讥讽,敲打。但他似乎没有听到或听懂,仍就一如既往。几岁的卻明早已十分看他不惯,只要见他出现在家门口,企图用咳嗽唤起家里人注意时,卻明便做出惊奇的样子朝相反方向看,并故意发出惊慌,恐惧的大喊,有意把所有家人的注意力吸引开去了,黄支书便会因为没人看见而被晾在一边,足可令黄支书尴尬无趣。

    有一回,他正站在大门内,突然看见黄支书涎着一张笑脸,正加快脚步想迅速迈入他家大门,然后进入他家屋内。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黄支书前脚快要迈进门槛那一瞬间,卻明早已是窜到门后,以飞一般的速度从里面把门关上了,并插上了门销。

    有一次,父亲叫他给黄支书盛饭,他接过黄支书的饭碗,悄悄的就走到后面的房间去了,半天也没出来。大家又没有察觉,弄得黄支书空拿着一双筷子,进退维谷,尴尬极了。

    小时候,有一种现象最让他记忆深刻,那就是成分不好的人家,子女基本都与升学,招工,参军无缘了。

    哥姐中,只有二哥还在上高中,其他哥姐均已辍学。哥哥为什么能有如此的幸运?根本原因是他历来品学兼优,乖巧听话,无论在哪一个年纪,老师都喜欢;校领导更是欣赏。无论读哪一所学校,无论读哪个年级,一直总是五好学生。卻明从小可顽皮,骄傲了,独独对二哥服气,敬畏。

    二哥读高中,须到很远的县城去,是住校驻读;其他哥姐要下地干活挣工分。

    他虽聪明灵活,调皮捣蛋,到处闯祸,可就是一直不会长个头,村里便有一个老头,戏称他是张果老。

    这样一来,以往总是依赖几个哥哥照顾的他,反而他却要去照顾他脚下的弟弟了。

    门口那条河,是他每天上学必经之路。没有桥,只能靠跨踩石蹬而过,倘若头晚发大水,石蹬常常就会被大水冲走。

    他带着弟弟去上学,只能趟水。头天发大水,经过一夜的时间,那水消退得一些后,不浑浊了,看上去估摸只能淹到腿部,他便髙挽裤腿趟水,谁知不但水流湍急,且水深竟能一下子淹到他的腰部以上。

    冰凉的河水使他不仅打了一个寒噤;而且一个趔趄!险些在那一刹那,被凶猛的河水卷走。

    那时候,高年级的大同学中那些好逞强斗狠者,横竖看不惯他的调皮,聪明,好表现,总在找茬收拾他。不管是谁,只要找到机会后,就会暗地里揪住他准备痛下狠手!谁知往往不能速胜,经常不得不在他的声震屋瓦的呼喝声中,匆匆罢手,慌乱逃离。

    他结实,好斗,不是与小富对掐;就是与小亮对打;不是弄断人家犁尖;就是踩碎人家屋瓦;不是放火烧了东家的稻草;就是扒了西家的篱笆·····;有两个德行不好的大男人,在无人的地方欺负他,他毫不示弱,跳起来与他们对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