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老妖精18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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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福禄大酒楼签好了合同后,紧接着就收到义父带回来的消息,他那边也是一切顺利,已经照着兰凌雪的嘱咐,收了一堆的定金,只等粮食了,现在让人带信回来,带信的人就是上次在义父铺子里见过的李四娃,李永泰在信里告诉兰凌雪,让她把新收的面粉拉回去,能拉多少回去就拉多少回去,他会在看到粮食数量的时候,再找平衡的,尽量让粮食卖的顺应人心,他是真没想到,照着宝贝闺女的办法,粮食竟然真的能卖到那么高的价格,只是,粮食太少,也怕出乱子呀,兰凌雪当然不会辜负义父的期望,决定让李四娃装满了五辆马车回去,不过,五辆马车的面粉,看着虽多,兰凌雪却是知道,对于京城的需求量,这些不过是杯水车薪罢了,但她却不想拉太多的面粉过去,如果数量太多,那买到面粉的人,就不会觉得自己买的面粉精贵了,那可就大大的不妙了,毕竟,自己是想要把面粉卖个高价钱呢,那可是自己空间里的东西,物以稀为贵才是真理。

    “大小姐,这是我们掌事的让我给您捎回来的,您看看是不是您要的东西?”

    看兰凌雪看完了信,又和她商量了装走的粮食数量,李四娃就把大堂哥让自己带回来的种子,恭恭敬敬交给了兰凌雪,他可是看到了大堂哥在写信时的郑重神态,也看得出大堂哥对这个干闺女的看重,而且,大堂哥只是回到族里短短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已经把族里的生意管理得井井有条,甚至京城里的贵人,现在非自己家的粮食不买,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情,眼见着族里的生意越来越好,看来,大堂哥接掌族里的所有生意,也是指日可待了,所以,这声大小姐,李四娃叫得心甘情愿,他虽然憨厚,但却不傻,形势还是看得清的,

    “对的,对的,就是这个种子,没错。”

    接过李四娃递过来的口袋,打开袋口,就看到了金灿灿的玉米粒,兰凌雪立刻笑得见牙不见眼,仿佛已经看到了鲜嫩嫩的苞米,冒着热热的香气,来到了自己面前。

    “对了就好,我们掌事儿的还怕不对呢,说要是不对,就让您跟我说,我带了信回去,他再给大小姐找。”

    李四娃看到兰凌雪眉开眼笑的样子,就知道这事儿是办明白了,果然,

    “对了对了,义父办事我还是放心的,谢谢四娃堂叔,呵呵……。”

    很明显地从笑声里,听出了兰凌雪的开心,

    “大小姐客气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掌事儿的嘱咐了,我哪有不尽心的道理,对了就好,您再看看这个,大小姐,掌事的还给您带了这个回来,我不知道算是粮食还是种子。”

    这个口袋就大很多了,李四娃是回到车上扛下来的,看着他很是小心地把东西放到地上,兰凌雪有些意外,什么东西能让他这么慎重,

    “这个东西说结实还挺结实的,摔到地上也没什么大碍,说不结实还真就不结实,如果不慢慢地放置,轻轻一磕,它就会蹭破一块皮,我也不知道大小姐要拿它做什么用,所以,很怕它磕坏了皮。”

    听他这么说,兰凌雪就已经知道是什么东西了,红薯。

    “果然是红薯。”

    打开口袋,就看到大小很均匀的红薯,装满了一口袋,一看就是仔细挑拣出来的,不然不可能个头这么均匀,

    “大小姐认识红薯?”

    红薯和玉米都是从番邦新进的品种,李四娃万万没想到,大小姐竟然都识得,这可是让他对大小姐的认知又高了一层,

    “红薯嘛,书上早有记载的。”

    “您还认得字?”

    他可是一路问着来到半河村的,也看到了兰凌雪家前面的一大片菜地,菜地伺弄得很好,已经冒出了绿绿的嫩芽,还有那更大一片的拱型棚子,虽然不知道里面种的是啥,但也知道跟蔬菜有关,这么一个庄稼把式的闺女,不光认识那些稀奇古怪的物事,竟然还是个识字的,这倒让李四娃大开眼界了,自己在京城和近郊来来去去的,见识不能算少,可就算是在京里,认字的女人也不是很多,大堂哥这个干闺女,真是个奇女子。

    “识字很奇怪吗?”

    兰凌雪随口冒出了这话,就差点扇了自己一个嘴巴,这可不是自己曾经生活的那个时代,男女平等,人人都是要学文化的,现在这个朝代,女人就是家里的摆设,哪容得你看书写字的,就算是高门大户里的小姐,也不过就是学个女戒、女则什么的,那些低门小户的女子,更是连书本都摸不着了,

    “主要是爹爹宠爱,我又喜欢,所以爹爹就简单教了我几个字。”

    兰凌雪急忙调转话头,含糊地解释着,也不管李四娃会不会误解,是哪个爹爹教了自己识字的,

    “没错就好,总算不负掌事儿的委托,那粮食什么时候能装车呢?那面要的有些着急。”

    看出了兰凌雪的尴尬,李四娃机灵地把话题接了过来,兰凌雪不禁点了点头,怪不得当初族里派他来找义父,这回义父又派他送信回来,果然是个聪明的。

    看得出李四娃是真的很急,并不是装装样子,兰凌雪也就没和他太谦让,

    “四娃堂叔,你别急,这已经过了晌午了,就算装了车也没法走,不如就先在家里歇一宿,明天一早就让子豪叔帮你去镇上雇几辆马车,装了车就走,不会耽误事儿。”

    看看天色,娘亲和子豪叔他们也快要回来了,这几天虽然没有第一天开张时卖得那么火,但也是过了晌午就关铺子了,

    “一切听大小姐安排。”

    李四娃倒没有别扭,大堂哥这个干闺女,看着年纪小,一接触就知道是个有本事的,

    “四娃堂叔,你先洗洗,家里的人也快回来了,一起吃个饭,然后让我爹领你去子豪叔家里休息。”

    一直坐在旁边陪着闺女见客人的兰二壮,此时听了闺女的话,起身去外面帮李四娃打好了,

    “兄弟,来洗把脸。”

    李四娃这时才知道,这个没有说一句话的憨实男人,就是大小姐的亲爹。

    “不劳烦您了,我自己来。”

    李四娃急忙走出屋子,去接兰二壮手里的水盆,

    “都怪我,刚才急着看义父的信,倒忘了给四娃堂叔介绍了,这是我爹,你叫一声兰二哥就行,爹,这是我义父的堂弟李四娃。”

    兰凌雪有点脸红地弥补刚才的过失,是真的着急知道义父的消息,竟然把这么关键的事情给忘记了,幸亏是在家里,没人跟自己计较,要是在外面,可不得让人笑话死,

    “兰二哥,您受累。”

    把水盆接过来,放到一边放好的凳子上,

    “说哪儿的话呢,四娃兄弟,既然你是李大哥的堂弟,那就是我的兄弟,自家人可不兴那么外道。”

    把擦脸的布巾搭在一旁的架子上,

    “兰二哥说的是,那我就不客气了。”

    弯下腰快速的洗了手脸,手上的水还没有擦干,就听到一片的喧哗声。

    “姐姐,姐姐,我回来了。”

    离得老远的,小锄头就连喊带叫的冲过来,

    “我给你带了糕点回来,娘新做的点心,你没吃过噢!”

    带点显摆地把糕点举到兰凌雪面前,

    “叫叔叔。”

    接过小锄头递过来的糕点,把他指给李四娃看,

    “我弟弟,小锄头。”

    “叔叔好!”

    小锄头很是听话地叫了人,跑得红扑扑地小脸,让小家伙看起来很精神,

    “你好,小锄头。”

    “你看,怕可咋说呢,叔叔也没给你备什么礼物。”

    确实不知道兰凌雪还有个弟弟,李四娃还真没有准备,

    “不用不用,叔叔客气了,进门就是客,叔叔能来,我们家就蓬荜生辉了。”

    兰凌雪就抿着嘴乐起来,小家伙还会用成语了,兰凌雪可是知道他刚刚才认了几天的字,绝对学不到这个程度,应该是谁说话让他听到了,不过,用得不错。

    “四娃堂叔,这是子豪叔,明天就让他帮你去雇马车。”

    兰凌雪继续给李四娃介绍着,

    “子豪兄弟,给你添麻烦了。”

    一看就比自己小,李四娃却没敢怠慢,这人一看着就不简单,身上有股藏不住的威势,

    “子豪叔,这是我义父的堂弟——李四娃。”

    “噢,李大哥,幸会幸会。”

    冲着李四娃抱了抱拳,又抬眉望向了兰凌雪,想知道她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子豪叔,我义父让四娃堂叔来我这儿拉些粮食,我已经给他准备好,四娃堂叔得雇马车拉回去,你明天和娘亲去镇上铺子里时,先拐去拉脚市场,帮他雇五辆马车回来。”

    听了兰凌雪的解释,林子豪就知道是什么事儿了,立马答应着,

    “噢,知道了。”

    又回身冲着李四娃抱了下拳,

    “李大哥,一定给你办妥,你就放心吧。”

    “辛苦子豪兄弟了,谢谢!”

    “自家兄弟,有啥客气的,我跟你堂哥可不是外人。”

    拍了拍李四娃的肩膀,就去洗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