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虽难亦往矣

红翻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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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逢乱世,无论是古代还是近代,土匪怎么来的,流寇又是如何形成的。

    走到这一步的人没谁愿意,但为什么还会选择落草为寇,还不是活不下去了,没饭吃导致的结果。

    并不是所有人都穷凶极恶,这类人落草是自找的,跟普通民众不同,但这些人毕竟只是少数。

    由于常威强夺龙首山大当家的位置,金山找他们见了常威所展示的神迹,怕都来不及,哪能有任何不服气。

    可其他人不这么想。

    在他们眼里金山找实力强,也能勉强让他们不饿着肚子,这已经收服了他们的心。

    常威有什么,他凭什么坐在大当家的位置上,最主要的是,常威能不能让他们有口吃的,不至于饿死。

    这些人是什么想法,常威根本没放在心上,只要手里有粮食,他们所忠诚的对象马上就能换一个。

    现在的常威什么都缺,唯独不缺的就是粮食。

    他不但能让这里所有的人吃上一口饭,更能让他们吃饱饭,吃到撑死都没问题。

    “跟我做事,有饭吃。”

    看着聚在广场上的一百零二人,常威如是说道。

    早已沦为搬运工的金山找,将一袋又一袋的米搬到常威面前。

    常威拿出一把刺刀,将袋子划开,里面全是白花花的大米。

    “现在,我常威要做你们的首领,谁赞成谁反对。”

    常威转动目光,面目无悲无喜,却自带一股压迫感,让所有人都说不出反对的话来。

    关键还是那白花花的大米最具说服力,让所有人都拒绝不了。

    “大当家万岁。”

    常威将目光看过去,却见出声的是一个年轻人,常威记得他叫沙胆源,还有个哥哥叫武痴林。

    他还知道武痴林在正常发展的情况下会被倭寇活活打死,就是不知道现在还活着没有。

    说来也极是讽刺,倭寇抢了国人的粮食,到头来又用粮食去吸引武师给他们当沙包,动辙打杀。

    所为的却是那不足两斤的米袋,完全是用命换,换的还是本就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

    这都还不算讽刺,那要怎样才算是讽刺。

    常威的思维有些发散,但那一百多人可一点都没有晃神。

    随着沙胆源的话音落下,场面就如同从静音调成外放,喜悦的欢呼声形成音浪传出很远。

    这就是乱世,这就是当前大汉的世道。

    用粮食可以买命,用粮食可以做任何事情,人命贱如草,说的就是乱世,无论是任何朝代。

    普通人的命都如同蝼蚁,为恶乡里的地主不在乎,豪绅富户不在乎,倭寇更加不在乎。

    眼下常威只是拿出让他们能吃饱的粮食而已,就足以让任何人为他欢呼,甚至是为他去死,只要能活命。

    但常威可不会让他们去死,要去死的该是倭寇,最好是亡国灭种。

    就像是它们对待大汉一样。

    常威是一个很懂礼的人,也最讲道理。

    你杀我大汉子民,意图让大汉亡国灭种。

    那我有相应的能力,回个礼,展现大汉的礼节,礼尚往来嘛,这不过分吧。

    “你们之中有没有谁当过兵,不需要有多大能力,只要会练兵,让手下人令行禁止就可以。”

    常威的话让众人面面相觑,什么叫会练兵,什么叫让人令行禁止,这叫不需要多大能力?

    事实上他也没对所有人抱什么希望,土鸡里出凤凰的事,那得多幸运才能遇到。

    “散了吧,去做饭吃,吃饱。”

    常威转过身离开,千言万语不及这一句吃饱。

    只是走之前他把金山找叫到身边,明显是有事交待。

    “从明天开始,由你带着所有人训练,并且给我招人,只要愿意就可以加入,只招青壮,粮食随便吃,但不允许往外卖,特别是倭寇。”

    “明白,大当家。”

    常威的目的很简单,有用不完的粮食在手里,当然要用起来。

    此时还不开始暴兵,难道还等着饭送到嘴边不成。

    有了人自然就得有武器,常威想起来叶问还在城里等着他,还有那些武师。

    “是该兑现承诺的时候了,打败叶问,佛山第一。”

    叶问身上的无限火力,常威需要,大汉四万万同袍更加需要。

    不止是为了承诺,也不止是为了任务,这佛山城他必须要回。

    也就是话音刚落,常威的身影就已经消失在原地,仿佛他没有在这里待过。

    至于那满城的倭寇,还有他已经一天一夜没休息这件事,常威根本没放在眼里。

    对于常威的突然消失,龙首山并没有变得混乱,而是被金山找压了下来。

    在金山找眼里,常威这么一个神仙来无影去无踪,那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这话他不能说。

    只能告诉众人常威是出去搞粮食,这话没有人不信,因为他们吃的粮食就是常威给的。

    黑暗笼罩的大路上,有烟尘升起,似有一条龙卷在极速前行。

    但那并不是,而是常威在全速奔跑,跑动时形成的凌厉劲风刮起的尘土。

    从常威的视角看过去,可见高大的城墙在夜色里如同巨兽匍匐,只是看着就让人望而生畏。

    常威看着城墙,奔跑的速度缓缓下降,胸膛剧烈起伏着,哪怕以他现在半超凡的体质也有些受不了。

    他是人不是神,是人就会累,但总归是赶在天亮前来到了城外。

    看着城上来回走动的倭寇,还有四处扫射的探照灯,倭寇的警惕程度相比一天前又提高了三成不止。

    若是换在一天前,常威哪怕不能从城门进入,而是翻越城墙也不会惊动值守的倭寇。

    但有了白天常威杀人的事情,现在就算是常威会飞也难保倭寇不会发现。

    说到底这一切都是常威自己一手造成,这才有了现在他想进个城都困难无比。

    但常威不后悔那样做,即使时间倒流,一千次,一万次,常威也会把城门口的倭寇杀个干净。

    只恨杀得不够多,这才让倭寇还在大汉国土上耀武扬威。

    “人多有什么用,再来一倍也不别想挡着我进城。”

    常威靠在大树根脚休息,要想进城可不是靠嘴上功夫,充足的体力也很重要。

    趁着休息的时间,常威从储物戒里拿出手雷,总共八个手雷被他用布包在一起。

    别人想进城得偷偷摸摸的想办法,常威偏不。

    “进自己家的门,即使有恶狗挡路也无妨,杀掉就是。”

    在常威的眼中,倭寇与猪狗无异,挥手可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