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毛妹

哥是出来打酱油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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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兹事体大,你们一时无法决断,那就慢慢想吧,我先退下了,有什么决定,咱们再说。”

    说罢,也不管他们如何答话,刘禹站起身,拖着忽突仑的手,当先走出了宫廷,丁应文慢了一步,先是向几个人告了个罪,随后也马上跟了过去。

    他这么一离开,宫廷的气氛就好像轻松了许多,海都没有去问自己的臣子,而是看着脱脱蒙哥,他实在是有太多的疑问想问出口了,一直碍于那个汉人在场,而不好说。

    “你的兄长,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脱脱蒙哥笑了笑:“海都,在刚才那个汉人说话之前,我与你有着同样的疑问,而现在,我已经明白了,难道你还没有想通吗?”

    “请赐教。”对上他,海都就没那么抵触了,虽然前者的年纪比他们小上许多。

    “钦察汗国,有着广大的土地,从东边跑到西边,一个月的功夫都跑不下来,而这么大的国土,光靠我们蒙古人,是不够的,从我的阿瓦别儿哥开始,就将领地内的包税权,授予了那些色目人和罗斯人,一个比你的国土还要大上许多的公国,只能收到几千第纳尔的税,而那个汉人,如果有一天,我能继承汗位,或者会考虑任命他为汗国的大维西尔,相信他一定能让汗国的收入,远超以往。”

    “有钱才有一切,没有人,西方有着无数的杂种可以雇佣,让他们为我们打仗,不用再让蒙古人流血,至于武器、马匹,还会是问题吗?”

    “他刚才说了这么多,就是在告诉你们,胜利是可以买到的,只看你能不能付出足够的代价。”

    海都当然不是蠢材,之所以刚才没有第一时间想明白,是因为当局者迷,被他这么一解释,顿时就清醒过来,忽必烈与他们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后者几乎拥有无穷的人力、物力、财力,他们纵然能取得某场胜利,也不会对大局产生任何影响,所以,人家才会放着西北陷入烽火而不顾,全力去征服一个广阔的国家,那里的一切,正好能成为他们的补充,无论是人力、物力还是财力。

    双方的差距如此之大,以至于,他们自己都对胜利不抱希望,纯粹是抱着给忽必烈添恶心,希望能将他气死的心态,隔上几年就蹦跶一回,当然最后成功地恶心死了对方,某种意义上也算成功。

    “所以你的建议是接受他的条件?”

    脱脱蒙哥摇摇头:“这是你需要考虑的决定,用不着别人来建议,你们和忽必烈,我们和旭烈兀打了这么多年,最终又得到了什么?那个汉人有一点说得很对,蒙古人之所以强大,是因为成吉思汗把我们聚集在了一起,现在,他的子孙互相残杀,白白给了敌人机会,我们的父辈,连续不断地西征,让那些野蛮人闻风丧胆,颤抖着跪伏在脚下,亲吻我们的靴子,这才是他的子孙,应该做的事。”

    这番话让海都明白了他的立场,如果说忙哥帖木儿只是表现出了某种迹象,这位汗位的继承者,已经明确打算,在他执掌汗国之后,会与伊尔汗和解,一意西向,去征服更偏远的西方。

    对方在用一种委婉的方式提醒自己,该为以后着想了,打仗需要钱,他需要,钦察人也需要,没有白白送给他的义务。

    “笃哇,你怎么看?”

    “有点可惜,你知道的,我一直把忽突仑当成自己的孩子,宽阇一定会伤心很久。”

    海都根本没有想到,他会说出这么一番话,心里不禁有些愧疚,说到底是自己的女儿太任性,才辜负了对方。

    “我会给予宽阇丰厚的补偿,感谢你,我的兄弟。”

    笃哇故作无意地摆摆手,表明自己会紧跟海都的步子,海都心里有了决定,对脱不花说道。

    “你去和他们谈,我只要知道,这么做,我能得到多少。”

    “乐意为你效劳,我的大汗。”

    脱不花心领神会,恭身答道。

    离开宫廷,刘禹拉着忽突仑的手,一直就没松开过,丁应文跟在后头,诧异地看着这对男女,心中有着太多的疑问。

    在这个城中,他没有住处可去,丁应文刚刚回来,还没来得及安置,最后只能去忽突仑的那间宅院。

    “嘎吉!”被放回来的侍女一看到忽突仑的样子,便急急地扑上来,刘禹放开她的手,吩咐了一句。

    “赶紧找些冰块来,给你的嘎吉敷在脸上,会消肿得快一些,记住不能太久,明天换成热巾,再敷几次,最多两三天就能消下去。”

    情急之下,侍女也不顾不得他言语间的不客气,飞快地将忽突仑拉走了,刘禹这才有空打量了一番丁应文,与大半年前相比,他明显地黑了许多,不过人显得很精神,眼睛炯炯有神。

    “辛苦你了。”

    丁应文笑笑说道:“是挺累的,某自幼便随家父行商,自诩走得路不算少了,可是和这一趟相比,不过小巫见大巫,行程万里,到过的地方连想像都想像不到,真想去西方看一看,那些截然不同的异域风情,才算不枉此生。”

    “你能这么想就好了,以后有的是机会。”

    刘禹很高兴他的变化,这也就意味着,他是真心想做事,而不是为了某种威胁。

    “某现在需要尽快将消息传回去,有没有什么好的法子。”

    “大都?”丁应文沉吟了片刻:“快马先到元人的边境,可以用上他们的传驿,换马不换人,一天最多也就六百里,传回去怎么也得个把月。”

    “太迟了,还有没有更快的。”

    “倒不是无法可想,你还记得当时在大都城,那个脱不花养过一群鸽子么?”

    丁应文一说,他马上记起来,当时还是李十一帮着脱不花去的,或许是这个时代,最为快捷的通信手段了,虽然有些原始,但总比无计可施地强。

    失去了穿越到后世的便利,他还没有习惯动辄数以月计的时间概念,那简直是在浪费生命,可是一想到之前的际遇,刘禹还是不敢冒险一试,身陷牢笼事小,东西已经露了形迹,再被抓到只怕就是切片研究的下场,他可不想落到那般田地。

    尽管还有自己牵挂的亲人,以及即将快要出世的孩子。

    怎么办,从国境线的最西端或许已经是国外,斜穿整个华夏的领土,到达南岛,中途全是元人的天下,何尝不是另一种冒险,眼下他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这位一早就派出去的老相识了。

    “他们若是答应,多半会是让那个脱不花来谈,到时候,你同他接触一下,我只要求一点,划出来的地方只能由我们做主,至于里面的经营,你做主便是。”

    “某明白了,信鸽的事,一并向他提出,想必他不会不答应。”

    丁应文心领神会,刘禹的表现给了他极大的信心,当初在大都城那么恶劣的情况下,都能安然无恙地逃出来,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多嘴问一句,你是如何勾搭上忽突仑的,她可是草原上最美的花朵,海都的心头爱。”

    “你也认得她?”

    “谈不上认识,她想找人学汉话,某就教了几日,后来要往西去,便中断了,她很聪明,只短短数月,便能听与说,只是不怎么会写。”

    原来少女的汉话是他教的,难怪她认得丁家的标志,还说会带自己找到。

    “一言难尽,总之是机缘巧合。”他简单说了一下与忽突仑相识的过程,听得丁应文连连咋舌不已。

    “某看海都似有和解之意,不如你将她收了,咱们在这里也有一个可靠的帮手。”丁应文玩笑似的提议,正中刘禹的下怀。

    “所以,某打算让她来负责这一切,你尽力助她,一个蒙古人站在前台,会省却不少麻烦。”

    刘禹将自己的计划合盘托出,提前在西北布局是有必要的,他要一块完全能作主的土地,不仅是为了建立一个商业区,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目地,就是安全的穿越点,当然这是需要保密的。

    这一带,在后世属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境内,与华夏的西部边境相隔很近,但却是两个国家,他不用担心会被通缉,只是身上没有护照和其他证明身份的东西,也不好贸然过去,至少需要有所准备。

    哈萨克斯坦的官方语言,除了本民族的哈语之外,还有俄语,因为他曾经是毛熊的加盟共和国之一,八百年前的俄语,能让后世的人听懂么?

    “老丁,你的麾下,是不是有许多罗斯人?”

    “两三百吧,都是那种身高体壮的野蛮人,不识字,只要给他们酒喝,什么都敢做,只是脾气很坏,军纪差,不好相处。”丁应文显然对他们的印象很差。

    “有没有那种会汉话的罗斯人?”

    丁应文一怔,不解地问道:“做通译么?”

    “非也,某想找人来教罗斯语,最好能懂一点汉话。”

    丁应文的脸色变得有些古怪,说话间也变得吞吞吐吐:“这个么,倒还真有一个,就是......”

    刘禹奇怪地问道:“就是什么?”

    丁应文没有说话,让他稍等片刻,自己骑马出了门,等得有些无聊的刘禹走入屋子里,看着那个侍女,拿着一个冷毛巾,正在为忽突仑敷脸。

    “我来吧。”

    他接过绵巾,在一个铜盆里浸了浸,虽然不是冰水,但是有一股刺人的寒意,像是从很深的井里打上来的。

    “疼吗?”

    忽突仑摇摇头,拉着他的手:“从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但是怎么也没想到,就连父汗都要看你的眼色,子青,我害怕。”

    “怕我离开?”

    “怕一松手,就再也看不到你了。”少女歪着头,用完好的半边脸颊,在他的手臂上轻轻地蹭了蹭。

    “傻瓜。”

    刘禹按了按她的脑袋,有些不忍地说道:“我的确会离开,但是在此之前,会安排好一切,不要担心,你的父汗,不会再逼你嫁给你不喜欢的人。”

    “还有多久?”少女并不在意自己的处境。

    “那要取决于我得花多长时间才能学会罗斯语。”

    少女的神色黯淡下来,语气低沉地说道:“你的妻子,是真的吗?”

    “当然,我此去就是为了找到她。”

    两人没有再说话,刘禹专心地帮她敷脸,直到丁应文再度转来。

    “按照你的要求,我把人找来了,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

    刘禹和忽突仑同时回过头,两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了他的身后,那是一个身材苗条的少女,肤色接近惨白,长着一张完全欧化的面孔,脸上有一些浅浅的雀斑,穿着一件样式很复古的西式长裙。

    竟然是一个金发碧眼的。

    毛妹。

    丁应文指着刘禹向她说道:“他就是你的新主人,你今后要听他的话,明白吗?”

    “遵命,我的主人。”

    金发少女一开口竟然是汉话,当然,就是后世那种老外的语调。

    “现在告诉你的新主人,你的名字。”

    金发少女走上前,在刘禹的面前站定,两只手拉着裙摆的两端,双腿交错,行了一个宫廷式的礼节。

    “我叫安娜,安娜.雅罗斯拉维奇,主人。”

    “安娜,很好,从今天开始,你要教我罗斯语,作为回报,我可以教你汉话,或是别的什么报酬。”隔着大概三步远,刘禹都能闻到一股味道,难怪丁应文会那么说,眼下,香水还是极奢侈的东西,就连宫廷中都很难见到。

    “谢谢你的慷慨,不过不用了,我属于丁先生,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原来如此,刘禹给了丁应文一个老司机的眼神,后者赶紧将他拉到一旁,解释道:“她是弗拉基米尔大公的女儿,原本被她父亲送给了钦察汗,大汗没有看上她,转手就赐给了我,只好收下了,为了交流方便,就教了她汉话,她学得很快,你要找个既会说罗斯话又会汉话的人,一时间哪里会有,也就是她将就凑合吧。”

    “明白,我只是学罗斯话,人还是你的,天哪,你口味太重了,这都下得去手。”

    丁应文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别看她还不到二十岁,在床上索求无度,某都有些吃不住劲,你要是喜欢,尽管拿去用便是。”

    “去你的。”

    刘禹给了他一捶,两人发出贱贱的笑声,另一边的两个少女,不明所以地看着他们,安娜向着忽突仑耸耸肩,一脸的懵逼。

    脱不花在当天就找来了,具体的事宜,刘禹自然交与了丁应文,他每天都只管与安娜和忽突仑一块儿,进行罗斯话速成教学,偶尔也会同忽突仑学学蒙语,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去。

    直到有一天,他在纸上画上了第一百二十个圈圈的时候,心头突然间一颤。

    不知不觉,竟然已经过去四个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