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一阵风

黄黑之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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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大帮主是一个正派人物,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哪怕他现在比较鬼祟,他也敢自认行得正坐得端。

    作为一个正道之人,除魔卫道是应该的,像‘岳居士’和‘墨笔书生’那样的货色,遇见了肯定是定斩不饶,绝无其他可能。

    而现在张青鱼之所以兴致不高的原因,除了“正事”牵扯了他太多的精力,还有就是他发现李连的目的好像并不是那么的单纯。

    那一位‘岳居士’这一次来找事的说法,除了李连涉及到的恩怨,还有一件所谓的“宝贝”。

    李连这一次之所以要和他一起走,估计也与此有关,要是一路平安无事那也就罢了,可是现在……张大帮主心里有了一种被利用的不爽,哪怕他对于这一次的同行是求之不得,哪怕他同样也“不怀好意”。

    到底还是个俗人,境界还是不够啊!

    不过,也并不是只有这些破事,同样也有着收获…

    西行之路,第一日:线索的范围缩小至六样东西,同时,“宝剑”的重要地位上升一个档次!

    ………

    夜晚。

    月亮藏起来不肯见底下的恶人,而大地上的人们为了破除黑暗,点燃了篝火。

    一片广阔无人的平原,远远的望去,通红的火苗在黑夜之中十分显眼;等到庞大的火焰燃尽,暗红色的火星散发着更加醇和的热浪。

    烤肉…就得用这样的温度。

    剥好的牛羊撒着浓重的调料,被穿在钢矛之上,然后顺着火堆围成了一圈,看样子得有二三十只。

    这足以看出火堆和人数同样庞大。

    油脂滴落在通红的火星上,不断的冒起青烟,香料夹杂着肉香带着一股诱人的味道向着四周飘荡,可庞大的热浪又使得没有一个人想要靠近这些美味一点,真是让人难受。

    人多就会吵杂,三五人聚在一起都会闹哄哄的,还别说是三五十人了,更别还说是这帮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家伙,更别说他们还在喝酒。

    比菜市场还要闹腾好几十倍,吆喝声、骂娘声、喝酒嬉闹声……一个个或是躺着,或是跳起来乱扭大叫,都没了个正形。

    这些人看样子都不似常人,或是断手断指,或是刀疤纵横,或者一身横肉,或者如同排骨,但无一例外都从骨子里散发出一股凶狠。

    普通人如果来到这里估计看上一眼都能吓尿,可是如果知道了他们的名号,估计连尿都不敢尿了。

    这些人就是盘踞在宝木,三水等郡的巨寇马匪,“一阵风”;他们的名号,能使附近的大人胆颤,能止小儿啼哭。

    而这帮马匪的头子就叫做‘岳居士’。

    ‘岳居士’文雅的也就只是名字而已,他凶恶丑陋的脸放在一个光头之上更是显得狰狞,头顶上有一道疤痕一直延伸到胸前,一身的横肉在配合那高大威猛的身材,估计足有两三百斤,真是一个大恶人。

    这时候这个大恶人正光着膀子被一帮恶人围在中间喝酒吃肉。

    马匪之中也有着规矩,或者说正因为邪恶混乱所以他们更讲“规矩”,肉烤好了第一个吃的是老大,接着吃的是“马”。

    这时候几个光着身子的马匪,把烤好的牛羊取过来架好,接着就任由已经饿急了的群马围过去撕咬,可就算咽着唾沫也没有一个人去和这批畜牲们争抢。

    这可不是他们有爱心,而是这些人心里都清楚,像他们这样的人想要安稳的活下去,除了自身的实力,靠的就是这批畜牲,因此,对这些马,估计比对亲爹都要好。

    这些马不吃草,反而吃肉,自然是非同一般。

    通体黝黑发亮,单论体型比一般的马还要瘦小许多,特殊的地方是它们的蹄子不像一般马匹那样方正的被分成了两半,反而像是猛兽一样的利爪,三道坚硬的角质利爪死死的抓着地面,蹄子的边缘还长有鳞片。

    通红的眼睛也不像一般的马儿那么温顺,反而如同它们主人一样;还有那锋利如同锯齿一般的牙齿,一口就能咬掉一个大坑,只是稍微研磨肉块儿就成了碎渣。

    最特殊的地方就是头顶高高鼓起了一个肉包,好像里面有一个尖角要刺出。

    如果有爱马之人在这里,一眼就能认出这些东西,“角马”。

    “角马”不是一般的马,有传说它们体内流有妖血,甚至还有说它们是祖先与龙交杂留下的血脉。

    众所周知,无论是什么东西只有和龙扯上关系,那就没有寻常的,这些马儿也不例外。

    这些“角马”不喜吃草,反而爱吃肉;它们不是被捕者,它们是捕猎者;单独一只“角马”就可以生撕虎豹,如果有一群那么就更是森林之中的霸主。

    一阵风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批“角马”,还真是出人意料,要知道这些东西如果不是太过凶厉难驯,他们甚至有可能被成为大夏最顶级的骑兵团“血色连营”的坐骑。

    不过说起来也是,“角马”的凶厉对这些家伙来说也不算是什么,平日里用熟肉来喂养能压制很多残暴,要是战时,区区的伤亡更是不算什么,甚至还更能激起他们的兴奋。

    对于这些马匪来说坐骑只要跑得快,最好还能有点战力也能当作帮手,至于其它的就无所谓了。

    而这些“角马”恰恰符合他们一切的要求,论实力能撕虎豹,论速度那更是他们的本行,跑起来就像风一样,一般人连影子都摸不着,甚至“一阵风”的名号也与此有关,这还也是绝配。

    等这些畜牲吃饱喝足了,这些“畜牲们”们才来收拾剩下的残羹剩菜,比起这些畜牲,这些“畜牲们”倒是显得文雅了许多。

    最起码,他们不会趴在整只上面撕咬,至少也要一只手能够举得起来才行。

    依这每个人的实力和地位,享受着不同的部位,羊腿是狠人的,牛腿是弱鸡的,能吃上肋骨绝对是牛逼,最重要的鞭自然要留给老大。

    众人都忙着享受的时候,一个看着贼眉鼠眼的家伙挤开了‘岳居士’旁边的一个马仔坐下。

    然后,边递给了老大一块好肉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