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之灼灼

摆烂的咸鱼何时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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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十三就睡了。

    这一睡,就没再醒过来。

    第二天,她居住的酒店被白衣制服团团包围,而她也成了新闻头条里的c位主角。

    一个傻大妞,压州版作死“冒险家”,虎妞,作死典型……什么都有。

    当然啦,这一切,已经嘎了的叶十三不清楚。

    她正在天人交接处,陷入杀人和犯罪的纠结。

    她穿越成一个快饿死的小姑娘。

    小姑娘的爹娘为了让儿子吃上一口肉,要把她和另一个村的一户人家换肉吃。

    “不行,你家的孩子太小,我家的都50多斤了。

    你家的整个也只能吃两顿,要不是不忍心自己杀,谁跟你交易!”

    中年男人穿着脏兮兮的衣服,破洞露脚指头的布鞋,黑黄朴素的老脸脏兮兮的,但掩饰不了眼里的狠辣。

    “要么把我家丫头的大腿留下来,要么我和别人家换。”

    这什么虎狼之词!

    对面抱着哭声嘶哑的婴孩的老年妇人,三角眼里算计藏都藏不住。

    “一条胳膊,要不然你自己杀?俺家的可是男娃,大补。

    要不是实在养不起,大人都要饿死了,才不换这个没多少两肉的丫头。全身上下都是骨头,没有俺怀里这个干净肉嫩。”

    姑娘父亲看向身后眼巴巴的几个儿子,黑了脸点点头。

    “一条大腿,不然就算了。”

    老太太两眼泛红光:“成交!”

    叶十三:你们不用问问我的意见吗?

    她成为了一个六岁快要饿死,被父母当储备粮的小姑娘。

    不知第几年的饥荒。

    放眼望去,全是跟黄沙似的泥土坡,没有一点绿色。

    干涸的超大土坑里,干瘪的龟壳和不知名生物的骸骨。

    稀碎的黄泥土里,裸露出灰白的树根,没有绿叶装饰的黑棕色枯树。

    烈日当空,乌鸦嘎嘎嘎难听的嗓门,黑黝黝的羽毛落下。

    下头躺着一连串的活骷髅。

    一个个瞪大了眼,眼底没有一丝生气。

    嘴上老皮纵横,像是被刀刮过的鱼身。

    浑身上下也就那张人皮和滚动的眼珠子,证明他们还活着。

    叶十三说不上来原主父母的对错,古代易子而食曾有记载。

    人饿到极致,连自己也吃是真的。

    不过,她不想死。

    “爹,我要吃肉吃肉,饿,饿死了!哇哇哇,娘,爹,你们不疼我了,吃肉吃肉!”

    熊孩子哭声想起,叶十三望过去。

    一个黑乎乎的熊孩子正在地上打滚家人咬了一口,跑了几步,然后被一伙一个木,一个龇牙咧嘴的男人给打晕了。

    再次醒来,是疼醒的。

    鲜血一点点被放干净,看着亲人端碗接血,嘴里笑嘻嘻地说什么血豆腐。

    好冷,好冷……热……她要死了吗……

    菜刀冰凉地划破肚子,她此刻光溜溜的像头猪仔,没有羞耻心,只有恐惧和悔恨。

    “我错了,我要回家……”

    “还活着?要不等死透了再切割?”

    “杀都杀了,充什么活菩萨?趁热吃,凉透了就不新鲜了。”

    “还是老哥哥您会吃。”

    “那当然,老子当初是福汇楼的大厨,后来充军又成了伙夫,后来呀,要不是地龙翻身,还不一定能逃回来。”

    她真的想找块豆腐砖噎死他们。

    他是灵魂状,看着自己的身体被剥了皮,夹在。烤架上正烤,油光发亮,还冒着热油呢,嗯,叶13叹了一口气,猛地扑向那个鬼。一个人,那伙子人,结果扑了个空,撞进了旁边一棵柿子老干枯的柿子树上,然后整个魂体再也不能动。

    被困在树上,叶十三怎么都动不了,只能看着路上人来人往,杀人夺宝,兄夺弟妻……

    转眼间就过了三百年。

    这百年间,当初的饥荒早已过去。

    朝代也。水晶更换,现如今某地刚刚结束了百年的战乱,开启了新的王朝。

    而叶十三所在的这棵树枯木逢春,绽放出了鲜花,长出了柿子,叫人啧啧称奇。

    月华夜里,而这边也因此被当初的留名所占。他们觉得十字树能够枯木逢春,就代表此地有吉兆,因此在这里建留了下来,逐渐形成了一个村庄。

    而月食它也在。热火也在某日登基的月华之下,重新开启了灵智,成了一名妖怪。

    经过上百年不能动弹,宅在这里,没有手机,没有wiFi,没有小说,叶十三疯了。

    她分裂成了两个人格。

    自打成为妖精,重获自由那一刻起。

    她疯狂地想要杀人,杀人,杀人。

    杀人,杀人,杀人,还是杀人!

    毕竟当初他是因为被原主的新爹娘宰了,所以才会成为一棵树,现如今还成为了一个妖怪。

    三百年啊,不是三年,不是三个月,不是三周,三天。

    是109,500天。

    是2,628,000个小时。

    没有人可以说话,没有人知道她,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打发时间。

    她就在那数海鲜,数到吐。

    骂火山国,从天黑到天亮,从天亮到天黑,再从……骂到忘记自己叫什么。

    忘记自己曾经是人。

    忘记自己会说话。

    阿巴阿巴……

    从后悔到愤怒,从愤怒到哀求,从哀求到绝望,从绝望到仇恨……

    到最后,她选择了沉睡。

    这几百年的空虚寂寞,让她整个人混沌起来。

    但是来自第一世的记忆告诉她。

    不能乱吃人,不能乱杀人,否则会死在天雷之下。

    可是因为已经分裂两个性格,她变得愈发古怪起来。

    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下一刻想干嘛。

    完全凭借心情。

    高兴的时候,心地善良,愿为凡人做好事,哪怕牺牲自己。

    毕竟众所周知,为人类牺牲得金光功德,最后哪怕灰飞烟灭也能回来。

    另一半是欲魔。

    从食欲的渴求,到最后七情六欲的放大,喜食人类邪恶的七情六欲。

    经常化为千金小姐去引诱凡人,勾出他们心底的欲望,自己吃饱饭。

    是的,她神魔两道双修。

    意图复辟洪荒小说里,鸿钧大boSS的斩三尸。

    纯粹瞎捉摸,摸到一丢丢小边。

    目前手里没亲手沾染血孽,不过当了个邪神,帮人复仇。

    直到有一天,被一个道士出手打伤。

    她一怒之下放火烧山。

    买了一块透明的水晶摸着凸透镜,骗人挂在了道观的树上,聚焦太阳光引起山火。

    烧了三分钟,看见一个三岁小道童哇哇大哭,不忍心又下了一场雨,熄灭了山火,往西域跑去了。

    也是在那里,她修行了五百年,认识了一个恋爱脑雪莲花妖。

    叶姗姗一路跑跑,她跑过高山,跑过流水,顺手解决了几窝盗匪,搜刮了他们的金银珠宝,一路潜逃。而到了西域。

    有一天,突然间感受到一股魅力,那是来自最西边属于西域的地方天山,也使人心中出现一个朦朦胧胧。我跟你说,那里有宝物僵尸,去还是不去?机遇和挑战并存算了,便宜吧,他不行,以后像直接这样四处逃窜当兵。看他却打定主意,立马全速往天山的方向狂奔而去。与此同时,天山附近的妖魔鬼怪。快以及修炼者也纷纷往那边赶过去。这人也太多了吧,也是在隐藏的那棵大树上,这是属于同科类的主体,可以隐藏它的信息。看着他们,也实在觉得还是狗命要紧,于是他狗狗碎碎的往崖下走去,一不小心掉进了一个悬崖裂缝中。他想要运。妖力飞回去,但是身上传来一股莫名的吸引力,让他的妖力瞬间失效,只能砰的一下。掉进了洞穴当中。

    万年雪莲子,一池子的万年帝王流浆,一洞穴的水木灵石。

    这天晚上,有个中年书生在她分身树下烧烤。

    她本不想现身,可天上掉下来一株,炫着凡人看不见的五彩光晕的仙草。

    好宝贝。

    一阵风刮过,一个红彤彤的柿子砸到了书生头顶上。

    书生手兜着几个柿子,把根部被烧焦的兰草也放进衣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