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解除封印

晒太阳的菲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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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沃利贝尔解释说他墨绿色的血和莉莉幽蓝色的血都是精血,而火苏只是普通血,效力不够,只有变成巨羊姿态才有可能提纯出正宗的火焰血脉。

    火苏有些不耐烦,她化身巨羊姿态之后朝沃利贝尔喊起来:“喂,我该怎么做?你快点行不行?”

    “真是和奥恩一个德行,除了打造武器之外,对什么事情都没有耐心。”

    “那你这么说我可不帮忙了啊!”

    “这可由不得你!”

    沃利贝尔说完双掌猛击地面,火苏脚下突然生出数道雷电将她包围起来,像是一个电笼一样。

    还没等火苏反应过来,她的胳膊就被细小的雷电划伤了,鲜血汩汩而出。

    此时她正站在阵眼上,鲜血直接流了下去,这下果然起了作用!

    地面再次晃动起来,虽然不如前两次剧烈,但是沃利贝尔的神情大不一样!

    他身上的气势越来越强,锈迹斑斑的破烂战甲逐渐恢复了光泽,污浊的毛发焕然一新,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封印解除了!

    我们几个变得更加小心,他虽然答应不会滥杀无辜,但谁知到这样的家伙会不会出尔反尔。

    “这就是自由的感觉吗?谢谢你们解救了我,啊,天空和大地终于恢复了颜色。”

    沃利贝尔的语气平缓了许多,他不像之前那么暴躁,还跟我们道了个谢。

    “你高兴的太早了,你现在只是恢复了力量,还不能离开这里,因为阵式还没有消失。”塔姆不紧不慢的说道。

    “接下来的事情对你来说就简单多了吧?”

    “当然。”

    虽然塔姆这么说,但是他彻底解除封印大阵还是花了足足半天的时间。

    这下沃利贝尔彻底自由了,他像一头快乐的小熊蹦蹦跳跳,令人大跌眼镜。

    “好了,我要回故乡去找我的小崽子们了,你们要一起去看看吗?”

    “不了,我们还有重要的事情。”我心中仍然惦记着艾欧尼亚。

    “我欠你们一个人情,如果用得到我尽可以提出来,让我了了这桩心事。”

    “那你可不可以跟我们……”

    “好,就这么定了,你先回故乡看看吧。”

    我正要让沃利贝尔跟我们去艾欧尼亚,塔姆突然用肥硕的身子把我挤到一边,让沃利贝尔离开了。

    “你为什么阻止我?让他跟我去艾欧尼亚不好吗?凭他的实力,要战胜暗裔易如反掌吧?”

    “既然现在的困难还能够解决,为什么不留着这个力量做后盾呢?”

    “你是想让沃利贝尔对付幕后黑手?”

    “如果可以,我不想让他出手,将神明介入到凡人的战争中绝对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

    塔姆考虑的比我深,也比我远,既然他说借助神明的力量并不明智,想必也有他的道理吧。

    “我想问你点事可以吗?”

    “你怎么也变得这么客气了?这可不像你。”

    “沃利贝尔说你是精怪,这个我就不问了,但是他说精怪痛恨人类,这是怎么回事?”

    “不是同一个种族,互相怨恨不是很正常吗?”

    “但是你为什么一直帮我们?”

    “这只是你的感觉而已,我从未帮助任何人,只是遵循自己的内心做事。”

    看塔姆的样子好像并不打算说这件事,我也就不继续问了,不过对于沃利贝尔,我还有点疑惑。

    “你一直称呼沃利贝尔为半神,这是什么意思?他不是正统的神明吗?”

    “他给我的压迫感并不强,顶多是神格比较高而已,和真正的神明相比可差远了。”

    “那真正的神明是什么样的?”

    “可能就是你说的艾欧尼亚之魂吧。”塔姆模棱两可的说道,可能他也不知道,可能他有所顾忌。

    “好吧,看样子想真正了解神明还是得和他们亲自接触才行。”

    “呵呵,还有别的事吗?如果没有我就走了。”

    “你干嘛去?不和我去艾欧尼亚吗?”

    “我才不去蹚那个浑水。”塔姆说完迈着滑稽的步子消失了。

    离开森林,乌迪尔带我们前往凛冬之爪部族,路上我得知他们已经和狂战士部族和好了。

    凛冬之爪部族人数比阿瓦罗萨少很多,而且生活条件要艰苦的多,尤其是在冬季,基本上都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

    今年冬天他们却没有饿肚子,这多亏了弗雷尔卓德和诺克萨斯的联合。

    两地达成联合以来,许多弗雷尔卓德人做起了生意,用动物毛皮和一些稀有矿物去诺克萨斯换取粮食。

    双方各取所需,皆大欢喜,许多之前不同意联合的人也逐渐放弃了固执的想法,投入到新的大圈子里。

    上次我们来弗雷尔卓德东部的时候,这里的部落十分稀少,城镇也很荒凉,现在则有很多人流动来往。

    去凛冬之爪的途中我路过了一座熟悉的城镇,就是当初遇见古拉加斯和崔斯特的地方,借助交通的便利,这里已经非常繁荣了,只是因为面积太小显得有些拥挤。

    阿瓦罗萨一战结束之后我们互相告别,现在古拉加斯此时已经回来了,他继续经营着自己的小馆子,吃饭的人非常多。

    我们来到这里的时候正好有一桌人离开,于是补上了空位,对这个看起来又小又乱的地方,希维尔撇了撇嘴:

    “为什么我们路过了那么多大饭馆,偏偏要来这种小地方?又不是没带钱。”

    “放心吧,这里的菜保证你没吃过,非常好吃!”我想起古拉加斯炒的菜,麻辣鲜香,美味极了!

    上次吃的时候就觉得很熟悉,当时也没多想,后来在祖安遇见李元宝,得知古拉加斯也来自地球,而且学过川菜,这才把一切联系起来。

    因为生意火爆,古拉加斯雇了个伙计,小家伙只有十几岁的样子,手脚非常勤快。

    当他把菜端上来的时候,希维尔又不满意了:“亚索,这就是你说的美味?”

    “你不能只看表面,尝两口才知道!”

    “可是这个东西要怎么用?”希维尔拿着一支筷子不知所措。

    “这个要两支一起用……”我演示给她们几个,最后除了阿利斯塔,所有人都学会了。

    跟我想的一样,她们仅仅吃了一口就爱上了这个味道,尤其是火苏,不停地要加菜加酒,粗犷的动作仿佛女中豪杰。

    “你们慢慢吃,我去找老板聊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