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歌娜酒吧

蘑菇屋下的松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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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扔外面就行,我闻不惯那个气味。”

    几名拾兽者应了一声,卖力的将尸体往门外拖。

    “几位喝点什么?”一边擦着吧台桌面,林鲸落一边对其他拾兽者平静询问。

    作为酒吧老板,他会很履行职责的招待客人们。

    “老板,您这酒水都什么价啊?”谄媚的拾兽者好奇问道。

    林鲸落指了指酒柜上挂着的牌子,上面有价格。

    “老板这上面写的啥啊?看不懂。”

    酒吧内响起了哄笑声,虽然在场的男男女女也都不认识牌子上的字,但这不妨碍他们嘲笑一下这些外来人,为寒冷的凛冬夜晚添加一些喝酒闲聊的话题。

    “有啤酒、烈酒、还有调制的威士忌,价格分别是一两、二两、三两。

    另外还有红茶和热咖啡,价格都是二两。

    零食有炒的香豆子,一两一盘。”

    听到价格,几个拾兽者们每人要了一大杯啤酒。

    其他没要,即便是瓜分了同伴的物资,他们也依旧不舍得多花钱,毕竟这年头挣点物资是真不容易。

    很快,一杯杯酒沫浓郁,酒液金黄的啤酒上桌,酒吧内很快恢复热闹,仿佛刚才的枪声都是浮云,声音也开始变的越发吵闹。

    无所事事的少年将收来的各种粮食一一捆扎好,放进吧台下的柜子里,随后便安静的听着酒客们闲聊,荒野男人的话题永远只有三样,女人、粮食、以及吹嘘自己的本事。

    开酒吧两个月了,少年已经渐渐习惯了这里的生活。

    一个月去其他营地采购一些酿酒的东西,每天白天和深夜时的冥想,下午三四点去集市上采购点东西,然后晚上开店,赚一些自己吃的粮食,很安逸。

    其实荒野住习惯了真的也挺好的,特别是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不像在壁垒,即便很多壁垒人单挑不是自己的对手,他们也可以用高科技压制自己。

    那种感觉其实挺憋屈的,就好像自己是个手持棍棒的凶神壮汉,而对方是一个拿着手枪的弱鸡小女生。

    自己明明一拳就能给小女生揍飞,但对方偏偏有枪。

    抠一抠手指,自己的身上就会多一个窟窿,气的人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汽油桶内的火焰噼里啪啦的响着,温暖的环境下,一名喝的兴起的拾荒者突然一把抱住在身旁走过的棕色头发白人女子,然后在女人愤怒的尖叫声中,将一块硬邦邦的冰糖糖块塞进女人的胸口。

    下一秒,女人愤怒的尖叫就变成娇柔的媚笑,任由自己的身体被拾荒者抱着,跟着他进了酒吧厕所。

    “鲍勃,你喝大了吗?一天的工钱都搭进去了。”

    “别搭理他,这小子疯了,这么冷的天也不怕鸟被冻住。”

    “厕所里没有篝火,这家伙要是真被冻住,鸟拔不出来就有乐子看了。”

    “哈哈哈哈哈~”

    听着厕所里如同公猪发情似的喘息,以及女人夸张的尖叫声,吧台前习以为常的少年喊了一声:

    “出来之前收拾干净,不然打断你俩的腿。”

    厕所内传来一阵剧烈的喘息:“知道了林老板!”

    又是一个充满激情的夜晚。

    一直到深夜时分,歌娜酒吧内的客人才开始渐渐散去。

    包括那群外来的拾兽者,也纷纷起身,前往青岩的便宜旅馆过宿。

    歌娜酒吧不能过夜,这是酒吧的规定,一些喝醉的人也会被同伴背走,因为如果这个时候有人在酒吧里喝醉醒不过来,那么林鲸落就会直接把人丢出去,任由他们冻死。

    青岩的人都很敬畏林鲸落,不敢不守酒吧的规矩,酒吧开张的两个月以来,这位年纪轻轻,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小老板可是沾染了不少人命。

    喝完酒不付账的、嫌贵骂街动粗的、来酒吧偷东西的。

    凡是挑战酒吧规矩的人,无论是谁,这位林老板一个都没有放过,最严重的一次,防卫队里的一个长官,d级别的能力者,在酒吧喝醉了以后耍酒疯,直接被林老板当众打断四肢,最后因为嘴巴不干净叫嚣骂街吃了子弹,脑浆碎了一地。

    之后许多防卫队的人来找事报仇,更惨,被林老板用一把狙击枪、一把突击步枪和两枚手雷,杀的门都进不去,尸体直接堆满了酒吧大门外的雪地,铲车都铲了好几趟。

    当时营地里好多高层都对这位林老板口诛笔伐,怒斥要将他赶出营地,但结果就是被他用铁血手段强行镇压,一直到最后,还是青岩营地的真正领袖莫老出面,了解所有事情以后,宣布林老板并未做出什么真正出格的事情,所谓的酒吧规矩也都合情合理。

    其实营地里的大伙儿也都明白,防卫队高层也好,普通荒野流氓也好,大家本质上都是想在酒吧要点好处。

    毕竟酒吧的酒水虽然不算便宜,但却是货真价实,老酒客一口就能喝出来,价格实际上是公道的,只是刚开始营地的高层和流氓见酒吧生意红火,自己又讨要不到实际好处,结果想闹事还吃了亏,有些不习惯而已。

    不过现在很好,他们已经被迫习惯了!

    而林老板做事也讲究,只要你不出格,正常在酒吧喝酒消费,不闹事,甚至哪怕不消费,像那些妓女一样借着温暖的酒吧躲避寒冷招揽生意,他对你就会客客气气,充分拿出服务客人的态度来,绝不会一言不合打爆你的头。

    深夜,随着酒吧最后一名客人离去,少年开始在篝火的温暖照耀下打扫卫生。

    舔的干干净净的酒杯、盘子、以及散乱的酒桌板凳,这些都需要收拾,很麻烦。

    要不明天放出告示,给店里招个伙计吧?

    用大桶桶装水洗刷碗筷的少年思考着。

    两个月以来,因为自己一点亏都没吃,既不给上面孝敬,又不给下面偷拿卡要的机会,加上凛冬之月大部分人没活干,喝酒的客人比较多的缘故,自己挣的不少,几乎每天都有七八斤粮食进账。

    现在各种粮食已经囤积了百余斤,酒吧二楼和旁边娜姐的铁屋也都空着,自己要是招个伙计的话,可以给他不错的待遇,然后自己就可以多一点时间冥想。

    林鲸落不喜欢洗碗,他觉得洗碗很麻烦,加上他又有点强迫症,每次都必须洗的干干净净才罢休,所以就会在这上面花很多时间。

    他比较喜欢干的活是出门采购东西,因为可以跟人说说话,提高一下自己的情商,锻炼一下跟别人交流的能力。

    林鲸落觉得自己的情商不高,有时候说话做事太直了,他明白这样不对,但又不知道该怎么改,所以就很苦恼。

    安静温暖的酒吧内,少年一边洗碗一边下了决定。

    明天就让熟悉的防卫队人员宣传一下,歌娜酒吧要招一个伙计。

    嗯,要会洗碗的,得洗的干干净净。

    干活要麻利的。

    不会烦自己的。

    爱干净不邋遢的。

    嗯,还要会开车修车的,过两天自己可以去买个车,以后出去进货就不用借车了。

    哦对了,最好还要有学问的,闲下来可以教自己读书写字。

    待遇的话,就按照当初林歌给自己的那样就行吧?

    包吃包住,每个月十斤粮食。

    额……十一斤吧,毕竟身份不同了,以前自己只是个会刺杀的小男生,没啥能耐,也没啥见识,现在自己出息了当老板了,格局自然也要大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