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三五章 入乡问俗

文飘过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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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忧城有东、西两个大坊市。+◆,横天大斗场离两个坊市差不多远,位于城中,所在的街区里,以高档的酒楼、茶馆居多。

    深海里,是阳光永远也照射不到的地方,但是,这里的妖族仍然习惯保留着以前的习性,也和陆地上的妖族一样,都是昼伏夜出。而这里的比斗场的作息时间却截然相反,与人族更加接近——晚上,它们是歇场的。从清晨开始,人们陆续入场,整座比斗场才象是睡醒了,迅速亢奋起来。每一个时辰一场,接连五场,一直要到下午时分才能散场。

    不过,无忧城的东、西街坊市也是不歇市的,所以,看不成比武,沐晚他们三个还可以去逛坊市。

    这一次,时间宽裕得很,他们不必分开行动。况且,传说中,城中,妖修大能们比比皆是,为了安全起见,黑夜和常龙也不敢让沐晚独自一人闲逛。

    本来酒馆、茶楼是打听消息的好去处。然而,这一带的,一看就知道是花钱如流水的销金窟,招待的客人非贵即富。沐晚倒是不缺灵石,但是,他们初来乍到的,人生地不熟,真的怕人家店大欺客,是以,无意在此逗留。

    出了街口,是一片豪华的住宅区。贝壳为基,镶嵌着各色宝石,或精致,或唯美,或大气……数不清的豪宅令人眼花缭乱。不过,每家每户的大门外,都站在数名全副武装的妖兵,目光灼灼的盯着过往行人。

    沐晚他们三个不想惹事。拢了拢黑风斗篷,快步穿过权贵们的豪宅区。

    半刻多钟后,三人终于来东街坊市。虽然已经过了清晨,但是这里依然人气很旺。比前面经过的那些中小城镇的夜市还要热闹。街道两边的商铺都在开门营业,人/流如织,“永夜城”的绰号名副其实。

    三人走进坊市,被它的繁华镇到了。常龙用神识感慨道:谁能想到,在水下数千丈的深海,竟然也有一座这样繁华的妖城!超迷雾森林里的妖族多矣!

    黑夜也表示赞同:航程才过了一半,一路上见到的妖族。无论是从种群。还是从数量上,都是迷雾森林无法比的。还好,这里的妖族不管是陆生的,还是水生的。都无心再返回迷雾森林。不然。那边的妖族根本就没有招架之力。

    沐晚没有去过迷雾森林里面。无法评判他们的论断。况且,此刻,她的注意力差不多被街上的行人吸引去了——到处都是俊男美女。有没有!

    当然,通过对比他们的气息,不能猜出大多数是服用了美颜丹,但是,街上行走的妖精们,以灵族居多,完全找不到妖兽。他们很注重自己的形象,无论雌雄,皆喜欢亮闪闪的装扮。其实街边每隔五步就有一棵华美的灯树,然而,各种各样精美的彩灯俨然成了妖精们的标配,不但亮闪闪的马车前后都挂着华灯,而且绝大多数的行人们也手里提着一盏彩灯。样式千奇百怪,几乎没有雷同!象他们仨这样,罩着黑风斗篷的,只差没在后脑勺写上“外地来的土包子”等几个大字。

    这里的妖精们到底有多么喜欢闪亮啊!沐晚大汗。

    这时,黑夜和常龙两个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前者撇撇嘴,用神识说道:我听人说,往往是缺什么,就喜欢显摆什么。海底常年累月见不到光,所以,这里的妖精们恨不得把自己变成能走会跳的灯。

    能走会跳的灯?沐晚摸了摸鼻子:感觉黑夜有越来越毒舌的迹象。

    常龙忍俊不禁,用神识回复道:黑爷说的很形象。

    街边到处有卖彩灯的。沐晚提议道:入乡随俗,我们也一人买一盏灯吧。

    本来他们穿得乌七抹黑,把自己罩得严严实实,站在街上,显得特别突兀。如果手里连灯也不提一盏的话,那就是态度上的格格不入了。

    他们走到最近的一家灯店前。名字很直白——“花灯世界”。

    “三位客官,想要什么样的灯?小店的样式都是市面上独一无二的,保管三位提在街上,碰不到相同的。”一个亮晃晃的“灯”迎了上来。

    沐晚不由眨了眨眼——店子不是很大,到处都是闪亮的彩灯,五瓣梅、莲花、喇叭花……各种各样的。而老板娘本人更是打扮得比彩灯还要花哨、闪亮。身为金后真人,她硬是没第一眼发现他。

    还好,有黑风斗篷遮着,没人能看到她的窘样。

    清咳一声,她问道:“老板娘,买灯有什么讲究的吗?”

    老板娘咯咯笑道:“有啊。就是要好看,要闪亮,还要与众不同。再好看的花灯,提出去要是与别人撞了样,也是个扔货。”

    沐晚听明白了,所谓“撞了样”,就是指两盏灯的样式相同。她难以置信:“那么多的灯,都要不相同,怎么做得到啊?”

    “很容易的呀。”老板娘是个嘴上利落的,为人热忱,麻利的解释道,“每个店子都有自己的一脉相传的样式,而且,至少十年里,每个样式只做一样,差不多就能保证不重样了。”

    这么简单?沐晚吐出一口浊气,暗叹:这里的妖精真会玩……

    因为都罩着黑风斗篷,老板娘看不见他们的神色,以为他们不信,指着店里的灯,笑道:“三位客官要是不信,小店里的花灯,以花为形,是名副其实的花灯。三位客官尽管随意挑就是。要是有一盏重样的,或者提出去,与别人撞样的,小店不但不要灵石,而且还倒给三位客官灵石。”

    好自信的说。沐晚笑道:“老板娘,这些花样都是海里没有的。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老板娘快人快语:“花样都是陆地上的。我没有见过真的。不瞒客官,小店虽小,却是无忧城里出了名的老字号。这些样式都是祖上一直传下来的样式,我是照着做。”又无比向往的说道,“等凝丹之后,我就能把这间店面传给我女儿,然后,我一定要去陆地上看一看真正的鲜花。”

    从气息上看,她现在才筑基中期的修为。妖族修炼慢,没有个千儿八百年,她也凝不了丹。不过,在这个漆黑、冰冷的深海之底,也算是个盼头吧。沐晚不置可否,招呼黑夜和常龙挑花灯。而她自己则和老板娘拉家常儿。

    相处了这么多年,黑夜他们自然知道她的意图,慢慢的在店里挑起灯来——香香不在,他们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打探情报。

    沐晚想打探一些比斗场里的事情。既然老板娘是个爽朗的,她也直话直问,没有绕弯子:“我们路过这里,看到有不少比斗场,生意还很火爆。请问老板娘,比斗场里是什么样的章程?”

    老板娘看了他们仨一眼,瞪大眼睛问道:“你们也想去比斗吗?哎哟,那可使不得!大多数的比斗场里都是生死决斗,只能活着的才能离开的。”

    啊,这么残酷?沐晚连忙否认:“我们只是好奇,想去看热闹,开开眼界而已。这里高手如云,我们三个哪敢去出丑?”

    貌似这里的人都很喜欢观看比斗。老板娘两眼亮晶晶的,象是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

    原来,每个比斗场都养着大量的斗士。这些斗士以凶猛的高阶妖兽为主,也有一些是血统低下的灵族。一般情况下,每天是五场,每一场都会安排两名斗士生死相搏。而斗士的场次、名字,会提前一天公布。从公布之日起,全城之人都可以去该比斗场押注,赌谁会赢。除了比斗场的老板,无忧城里的权贵们也是养斗士成风。有时候,他们也会让自己的斗士去挑战比斗场里的成名斗士。

    “也会提前一天公布。”老板娘兴致勃勃的说道,“权贵们的眼力极准,通常不会做没把握的事。所以,这样的挑战场是最有看头的。要是碰巧订到了这样场次的票,那肯定是大有眼福。对了,你们想去哪个比斗场看呢?”

    沐晚说道:“横天大斗场。我们在码头上看到,就数它最有名气。”

    “对极!”老板娘点头,“不是所有的比斗场都可以在名字里加一个‘大’字的。我们这里有一条不成名的规定,比斗场每天都要开五场,但凡在一千年以内,少了一场,也不能称‘大’斗场。外地的客人来我们无忧城,如果没有去过横天大斗场的,就不算是真正的到过无忧城。横天的票都是要提前三天以上预订的。你们准备在这里呆多久?”

    “小住一段时间。”沐晚随口胡编了一句,心里暗自庆幸——居然买到了第三天的票,运气真心不错哟。

    老板娘笑道:“哦,那没关系。提前两到三天去订票就可以了。”

    这时,黑夜和常龙已经各自选好了花灯。一个和香香一样,只选大的,挑的是喇叭花灯;另一个喜欢雅致些的,手里提着一盏玉兰花灯。

    在沐晚看来,这些花灯惟妙惟肖,无一不好。她顺手拿了最近的那盏海棠花灯。

    “承惠,一共是三千下品灵石。”老板娘笑眯眯的说道,“下次三位客官再来买新灯,如果是用小店里的旧花灯过来换的话,每盏新灯只要一半的灵石哦。”

    就是三盏观赏性的花灯而已,居然要三千下品灵石。好贵!并且,还明打明的欺生。沐晚暗自吐槽,付了灵石。三人一道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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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墨三酒的平安符,繁华9900的礼物,谢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