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办法

棠前等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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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歌拱手一礼,道:“回禀太守公,先前,小子发现刘开隐秘的时候,刘开气昏了头,想将小子抓来太守府,但被小子威胁一番之后,他却转头带着小子往西城团练司去,所以,太守公不妨顺藤摸瓜,往西城团练司查一查,兴许能破获一桩大案。”

    不管古今中外,走私这种东西从来不是一个人能搞定的。

    尤其是大宋朝廷在针对日益兴起的商人的情况下,几乎在整个大宋都布满了关卡,重重收税之余,也能顺带防止走私。

    而走私者,想要通过那重重关卡,就需要有通行证,而能开具通行证的人,必定不是小角色。

    从之前刘开的所作所为来看,西城团练使必定是其同伙,那么,顺着西城团练使查上去……不知道最后会查到哪个大佬的身上。

    想着这些,秦歌自己都有些惊心动魄。

    “这……”周聪顿住了。

    弄出一个刘开已经可以收手了,再往上查……他不想被贬谪,更不想得罪那些朝中大佬。

    更何况,官家已经不是十来年前才继位时的热血青年了,这一路撸上去,官家指不定和稀泥,倒霉的,还是他这个查案的。

    要知道四年前,富弼就是因为得罪了吕夷简,因为官家和稀泥,富弼差点没被吕夷简整死在出使辽国的路上。

    更何况,当时的次相晏殊还是富弼的老丈人呢,有次相老丈人的富弼都差点被整死……他这个在东京无依无靠的转运使……

    周聪哈哈一笑,道:“此事容后再说,十一郎,可有兴趣参与端午文会?”

    “文会?”秦歌愣了一下。

    周聪满脸善意的道:“不错,端午文会,能说出‘四为’之言,十一郎文才堪称无双,而你就读于私塾,当是为科考准备,不若在端午文会去扬扬文名,他日若是进士及第,便可直接有了差遣,不必做那推官磨堪①虚耗时日。”

    秦歌沉默。

    大宋与大唐虽然隔了个混乱的五代十国,但,某些大唐风俗还是被保存了下来。

    例如文名。

    唐时进京,举子都要提前去高官门前递拜帖,拜帖附上举子得意诗文。

    那时,需要先有名声后有官。

    不,到了唐朝中期往后,甚至恶劣到了没有名声是绝对不可能中进士的程度。

    大宋也是如此,若没有太大的名声,便是状元,也得先从推官,也就是预备官员做起,慢慢的熬资历。

    可若名声滔天,如苏轼那般,便可不必熬推官,直接入得官家眼去,直接就能得到有差遣有权柄的官职。

    但,秦歌仔细思考了一下,他前世虽然是个旅行作家,可真要写诗,现代诗那种啊个没完没了的还能来两句糊弄糊弄人,但古诗这种十分讲究平仄押韵的体裁,他就没把握了。

    至于‘四为’,要是秦歌提前知道这个时代还没有这句话,当时他说什么也不会说出这句话的。

    毕竟,他也是个文字工作者,被抄袭、被盗版的感觉,真心不太妙。

    所以,他也绝不会去抄袭那些宋朝以后的诗词去装比。

    想到这些,秦歌拒绝道:“太守公抬爱了,小子其实就是个不学无术的混子,远远不够格去参与什么文会的。”

    “十一郎太谦虚了。”周聪大笑着道:“就这么说定,今日三月十五,待到四月初十,我让秉中给你送请柬过去。”

    ……!!!

    秦歌无语。

    但事情已经盖棺定论,无法扭转了。

    再者,这文会邀请,也是太守公看得起他秦歌,这才邀请他的,再推辞下去,就是不给太守公面子,就是敬酒不吃了。

    秦歌和辛栩告退。

    两人很快便出了城,在只有荒草与树的三五里小路上走着。

    如今,扳倒了刘开,两兄弟自然不用再跑路了,安居乐业才是正道。

    正所谓‘此生若能得幸福安稳,谁有愿意颠沛流离。’

    但很快,辛栩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十一郎。”

    “兄长有何吩咐?”秦歌很恭敬。

    “刘开被抓了,那兆学私塾,应该是也要关了,你往后,去什么地方读书呢?”辛栩满脸忧心。

    整个益州城西城,只有一家兆学私塾,其余的私塾都遍布在更加发达也更加路途遥远的东城区。

    除了私塾外,便只有乡学和州学。

    但乡学和州学,都不收白身学子,也就是说,你好歹要是个寒门小地主,才有资格去乡学和州学。

    但很可惜的是,辛家祖上倒是算得上是寒门小地主,但如今的辛家,在大房和二房迁去苏州之后,秦歌所在的三房,在五十年间,已经落魄到了只有两兄弟外加一间祖屋和二十六亩地的程度。

    他们,穷得连寒门都不是。

    而对他们这种彻彻底底的底层来说,想要改变命运,想要走仕途,就只能去私塾念书。

    可兆学私塾没了,东城区的私塾太远且收费高昂……

    秦歌微微一愣,笑着道:“兄长何须忧心?”

    “如何能不忧心啊,除了做官,我辛家再无翻身的可能了!”辛栩满脸愁苦。

    在官本位的大宋,是官,便就什么都有了,不是官,便什么都很难拥有。

    “我不是说我不做官,是说不去私塾。”

    秦歌开口道:“兄长,你也瞧见了那刘开是何种货色,去跟着那种人读书,贡举不可能,反倒会学得一生作奸犯科的本事。”

    “刘开还是当年的秀才呢,连他都如此不堪,东城那几个没有功名的夫子,又会好到哪儿去?乡学州学又不会收我……”

    “那你说,如何是好?”辛栩问道。

    秦歌满脸自信:“读书何须夫子,买上五经四书,时时看看邸报,乡试、州试、会试乃至于殿试,策论诗赋便不在话下了。”

    “这……简直胡闹,哪有没有老师的读书人!”辛栩怒喝。

    秦歌满脸坚定:“那,兄长认为,我那‘四为’之句,可是夫子能教的?”

    “这……那老货是教不出……可……”

    “没什么可不可的,小弟可以自学,而且,人生在世,财物最重要,小弟也想将书本上学到的东西,赚些钱,为兄长补贴家用!”

    秦歌说得很认真,他打算趁机争取到可以去赚钱的机会,毕竟,二郎三人的千贯钱,还没着落呢。

    辛栩脸色一沉:“竖子!太宗皇帝有言,书中自有黄金屋,赚什么钱,你只得好好读书!待你进士及第,还缺什么钱?”

    秦歌无语。

    大宋文风可见一斑,就连从没读过书的辛栩,居然也能引经据典,说得你不好反驳。

    毕竟,太宗皇帝的话,谁特么敢反驳?

    秦歌是真的服。

    那好,只能放大招了!

    秦歌踌躇片刻,开口道:“兄长,你可还记得,刘开抓我去西城团练司的路上,是谁救了我?”

    “你说的是三位好汉,怎么,你说谎了?”辛栩的脸色又阴沉下去一分。

    “我没说谎!”秦歌道。

    辛栩脸色稍霁。

    秦歌接着道:“可,那是我许诺给那三位好汉一千贯钱,他们才出手救我的……”

    什么?

    一……一千贯?!

    辛栩彻底呆住了,他的大脑一片空白。

    他到哪儿去弄出一千贯来啊。

    “我说半年内给钱,可若是半年内给不出钱,他们便要将小弟沉江。”秦歌接着道。

    辛栩满脸苍白。

    便是将祖屋和田地一并卖了,也就三五百贯,如何能弄出一千贯钱来?

    片刻后,辛栩突然转身,拉着秦歌的手:“快,快回家,收拾细软,我们离开益州!”

    ……

    秦歌心中难以言喻,前世的独生子,今生真正的感受到了什么是长兄如父。

    秦歌一把甩开辛栩的手:“兄长,我们不用离开!”

    “你还小,你不懂,那些混迹市井的游侠儿是真敢杀人的!”辛栩满脸苍白,语速急促。

    “小弟有办法在半年内赚到一千贯钱!”秦歌铿锵有力的开口道。

    “说什么胡话,一千贯可不是一千文!”

    “我没说胡话,兄长且信我!”

    “不,我们得离开,去苏州投奔大房和二房的叔伯去……”辛栩脸色苍白,六神无主,却还是在竭力的想办法。

    投奔大房和二房?

    兄长怕是忘了三房缘何留在益州了。

    但也能看出来,辛栩是真的束手无策了。

    “兄长,给我四个月的时间,四个月内,我若没有赚到一千贯,到时候,我们再离开益州!”秦歌劝说起来。

    辛栩微微一愣,他这才察觉,从头到尾,十一郎都没有半点慌张,一直言辞有理有据,而且,还无比自信。

    莫非,十一郎当真能在四个月内赚到一千贯钱?

    是了,十一郎已经是读书人了!

    半年……四个月……

    半年的一半,可没有四个月啊!

    辛栩摇了摇头。

    秦歌有些失望。

    不管是前世的现代化社会,还是如今的大宋,亲人都会这样,都会要求你去走他们认为绝对稳妥的道路。

    他们,因为爱你,所以绝不会放手让你去冒险……

    这说不清对错。

    但如今,兄长怕是绝对不会答应的吧。

    但紧接着,辛栩开口道:“三个!,三个月做不到,我们立马离开益州!”

    秦歌欣喜若狂:“三个月便三个月,小弟定然做到!”

    试着去赚钱的机会是得到了。

    但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赚钱,却是让秦歌有些头疼起来。

    商人之所以能赚钱,是因为买东卖西,古董之所以值钱,是因为跨越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时间。

    所以,想赚钱,这是最简单的两个方法,要么跨越空间,要么跨越时间。

    跨越空间……在大宋,三个月的时间能跑多远?

    顶多在益州和开封府之间来回三趟,而三趟能赚千贯吗?

    应该是能。

    可买东卖西,需要你先买东,也就是需要成本。

    看了看手里面的五贯赏钱,就算把家里的余钱全部拿出来,总共也不过六贯钱。

    用六贯钱做成本去赚一千贯?

    秦歌脸色很难看。

    这就好像后世给你六万块钱,让你在三个月内赚出个千万家产来一样。

    可能性……不大。

    所以,只能抛弃跨越空间的方法,去思考一下跨越时间的办法。

    古董。

    辛家但凡有的古董,都在五十年前被大房二房带走了,就算没被带走,那也是传家之宝,卖不得的。

    但,跨越时间不一定是把古代的拿到现代来,也可以把未来的拿到现在来!

    也不需要太高科技的东西。

    太高科技的东西不说宋朝人能不能接受,就是秦歌也没那个本事儿把那些东西弄出来。

    低端一点的,便民利民的,其实有很多可以轻松制作的东西。

    例如,牙膏,大宋之时,人们刷牙只有两个办法,富贵人家用盐,贫贱人家用木炭。

    但是,秦歌不会做牙膏。

    再例如,保温瓶,大宋之时,人们想要喝热水,都必须在想喝的时候去烧,所以,此时有客来访,主人第一句话是某某某去烧茶,而不是泡茶。

    当然,富贵人家有专门负责烧水的奴仆,基本上可以保证时时有热水。

    而贫穷人家,早上烧一次,然后一天凉白开,或者,直接就喝冷水,还可以省上几斤柴火钱。

    保温瓶做出来,大概也不会太受欢迎,但赚个一千贯还是可以做到的。

    只不过,保温瓶的原理是在双层内胆玻璃的中间抽成真空。

    Mmp的,在大宋,你确定能抽出真空来?!

    另外,大宋的玻璃,也即琉璃,一个碗那么大的也要数百贯钱,也就是做个保温瓶出来,要卖数千贯才有的赚……

    转运使这种类似于唐代节度使一样的封疆大吏,一年也就五六千贯钱,你觉得,数千贯一个的保温瓶,除了皇帝,谁买得起?

    而皇帝需要的话,你确定你要卖钱,而不是献宝?

    那么,打火机……

    好吧,打火机难度太大,换成火柴?

    可火柴还真不一定有大宋的火石和火折子好用,毕竟,火石和火折子不怕水,而火柴要是被打湿了,耶稣来了都不管用。

    肥皂么?

    不说大户人家洗碗洗衣服都是仆人干的事儿,他们没心思花大钱让奴仆能舒服一下,就说贫贱人家,前年才大旱饥荒,如今的人吃饭能把碗舔得比新的还干净,需要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