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帅醒

青青绿萝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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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绵绵是在半夜被惊醒的,就在门被撞开的那一刹那她茫然地睁开眼睛,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可荆楚已经清醒,她睁开眼的时候就看到他趁着门打开的那一瞬间借着门板一撞,趁对方懵了的时候揪着他的领口直接把人给摔地上了,其他人也没有闲着,趁机会一个去攻击荆楚的背部,另一个直奔杨绵绵。

    杨绵绵躺在床上瞪大了眼睛,用了一秒钟的时间开机,眼看着有人要来抓她,一脚踹开想扑到床前来的第二个人,谁知道这一脚出去,力气没够,反而被人抓住了脚脖子。

    “要死!”杨绵绵虽然已经跟着老师学了一段时间的咏春拳,但是直接这么干架还是觉得有点吃亏,只能拿了旁边的枕头当武器,一下打过去,根本没用。

    荆楚解决掉偷袭他背后的第二个人,直接一拳往第三个人的要害打去,拖住了他的脚步,杨绵绵对付一个人还可以挣扎一下,两个人就别想了。

    她虽然被人拽住脚踝,但是还有一条腿是自由的,也不和人客气,一脚就往人家裤裆里踹,借着这个喘息的机会,抓到了放在床边削水果的水果刀,捅人是捅不死的,但是往动脉上割一割还是可以的。

    现在在她眼里,对手不是人,而是一个透视的人体图,她看准要害就往上面扎,血一下子就溅出来,在雪白的被单上洒出一连串的血点。

    相比于她的血腥暴力,荆楚那边就要好多了,他出手快而准,专挑咽喉关节这样的要害,动作绝对没有武打片里那么眼花缭乱,事实上他的动作简单却有效,分分钟撂倒了三个人,转而去救杨绵绵,把缠着她的那个男人也给掀翻在地。

    整个过程不到五分钟,地上躺了四个□□的男人,而荆楚一点事都没有。

    说来惭愧,这居然是杨绵绵第一次正面了解到荆楚的武力值,她站在床上一只脚还踩在枕头上,水果刀上还滴滴答答流着血迹,地板上躺着一看就是不怀好意的人,可她冒出来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你好帅啊~”

    她那一瞬间有心被击中的感觉,像是她这个年纪所有的女孩子,偶然在走廊里遇到一个白衬衫的少年,那一刹那的心悸,一见钟情,就那么简单。

    杨绵绵一向比其他女孩子早熟很多,因此对于同龄的男孩从来都看不上眼,也谈不上什么一见倾心,但是就现在,就刚刚那一秒,她觉得自己的心跳得特别快,整个人都被他吸引了。

    完全是和以前不同的魅力。

    荆楚看到杨绵绵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他,还以为她是被吓坏了,赶紧上前安抚:“没事了,别怕。”

    杨绵绵用特别梦幻的眼神看着他:“你好帅啊,你有女朋友了吗,我好喜欢你啊,你考虑我一下。”

    荆楚:“……”他摸摸她的额头,“撞到脑袋了?”

    杨绵绵扑到他怀里:“做我男朋友吧。”

    荆楚抱着她,有点哭笑不得,声音却很温柔:“干嘛呢,撒娇啊?”

    “就是觉得你好帅啊。”杨绵绵也说不清自己刚才是发什么神经了,但是现在想想,咦,我居然再一次喜欢上了我的男朋友,这种感觉还真的好微妙。

    被隔壁的动静吵醒赶过来的丛骏就只听见她的这句话,顿时一个趔趄:“喂喂喂,不是吧。”

    荆楚把她从床上抱下来:“不怕,没事了,乖啊。”

    丛骏认命地找出了绳索,把这几个不速之客都给绑了起来,准备挨个开审:“来,老实交代,谁派你们来的,有什么目的?”

    没有一个人回答他。

    “啧啧,不见棺材不掉泪啊,既然是这样,那我们报警吧。”丛骏听干脆的,有些事儿他们来做就是动用私刑,报警了让警察去审吧。

    杨绵绵听见其中一个人的衣服说了句:“艾玛要遭,进局子里老板要发飙了。”

    老板?她狐疑地看着他们:“你们是飞天馆的,来找我要东西?”她以为是来要那个宋代的碗的。

    没想到那件衣服实在太率真了,顿时把萧天给卖了:“艾玛妹子你好天真,我们老板要的人是你啊!”

    我擦ヾ(`Д)。

    “是冲我们来的?”杨绵绵瞄了丛骏一眼,“为什么?”

    但萧天的属下虽然武力值未必拔尖,可嘴巴够紧,不管是他们怎么威逼利诱都没有透露风声,直到唐季过来把人带走。

    唐季就是荆楚和丛骏以前的战友,现在专门负责追查文物走私的案子,原本想着明天一起吃饭叙旧,没想到却是提前了。

    “这些人看起来不是入室盗窃,恐怕是冲着你们来得。”他虽然说是你们,但一直瞧着丛骏,显然是觉得他才是主要目标,“你走漏风声了吗?”

    丛骏摸摸下巴:“我也没干什么啊,又没动手,怎么惹到人家了?”他眼珠一转,看向杨绵绵,“妹子,你确定不是人家对你一见钟情然后强取豪夺了吗?”

    杨绵绵托着腮:“我觉得是他知道造假的事情暴露了,以及,我觉得是我的可能性挺大的,房间都是登记身份证的,找你就去隔壁了。”

    唐季第一次见她:“你是……”

    “我叫杨绵绵,绵羊的那个绵。”

    其实唐季根本不是想问她姓名,而是想问她是什么身份,为什么在这里等等,可杨绵绵没能理解,只自报了家门。

    幸好荆楚get到了关键:“她是我的女朋友,这次本来我是带她来玩的。”

    唐季的眼神一下子就诡异了起来,他和荆楚同龄,但是他老婆今年二十五岁,儿子三岁了……这小妹妹是特别显小呢还是真的就小呢?

    这次杨绵绵看懂了他的眼神,强调说:“我成年了!”

    “嗯,杨小姐,”唐季清了清喉咙,“这是怎么一回事,你们能从头到尾和我讲一遍吗?”

    丛骏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和他说了一遍,唐季之前只知道萧天可能牵扯到作假,却还不知道杨绵绵看见那些碗的事情,现在联系起来一想,飞天馆的确透着古怪。

    “那他这次是想杀你灭口?”唐季琢磨了一会儿,觉得想不通,“可杀了你也没有用啊。”

    杨绵绵腹诽,他是想知道我是怎么把真品挑出来的,可我能说吗?我现在说是家学渊源旁边两个人一看就知道我是在说谎啊!

    但是事到如今,她只能硬着头皮给解释:“大概是因为我撞见了他仿了那么多赝品,他怕事情泄露?”

    这个借口太拙劣,在场的三个男人都是人工测谎专家,一看就知道她可能在说谎,唐季和她不熟,一听心里虽说没有怀疑,却也一个字都不信的。

    幸好杨绵绵慢吞吞又说了句:“或者,他发现那个碗是真的了,想要抢回去?”

    这个还有点可能。唐季暂时转移了注意力,皱着眉头,从口袋里摸了一根烟出来点燃,还分了丛骏和荆楚一根,丛骏接过来就点着了抽,荆楚却是接过来放到了一边。

    唐季唇里含着烟,眉头一挑:“戒烟了?”

    “你别看他当初和我们偷偷抽烟被连长训,这小子从来不在女人面前抽烟。”丛骏更了解荆楚一点。

    杨绵绵拉着荆楚的手坐远一点儿,荆楚怕她觉得烟味难闻,把窗细开了一点点,夜风吹进来,带走了香烟的味道。

    唐季喜欢抽烟的时候思考问题,所以一时没有说话,丛骏则靠在墙上,缓缓吐着烟圈,似笑非笑,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杨绵绵就拉拉荆楚的手:“说起来,我好像很久很久没看见你抽烟了。”记得在最早的时候,她还是能隐约闻到荆楚身上淡淡的烟味,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再也没有闻到过。

    荆楚揉揉她的头发:“嗯,不抽了。”他以前抽烟抽得比较厉害,后来慢慢就好得多,只在工作烦心或者有心事的时候抽一根,而且从来不会在女性面前抽烟。

    至于彻底戒烟,还是在和杨绵绵在一起以后,他担心她不喜欢烟味,就下意识地少抽了,后来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忘记了这件事,有什么事想一想她就够了,要烟干什么?

    丛骏耳朵尖,朝荆楚挑了挑眉毛,吐了个烟圈,意味深长地笑:“事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

    “啊?”这是茫然的杨绵绵。

    “滚!”这是荆楚。

    杨绵绵:总感觉有很多事情虽然有智商也想不通是什么意思。

    唐季在抽完一根烟之后终于回过神,开了口:“飞天馆如果真的一直在搞这种狸猫换太子却那么长时间没有被人发现的话,那么事情比我们想的要严重很多,至少他们已经有了非常熟练的运作模式。”

    “我也没有想到萧天胆子那么大,想想看,那么多人,那么多次拍卖,神不知鬼不觉地掉了包。”丛骏先是啧啧感慨了两声,转而却说起了坊间旧闻,“不过我刚刚倒是想起来一件事,以前我也不知道是听谁说过,萧天是个天才,过目不忘的那种。”

    杨绵绵心里不屑地哼哼两声:我也行。

    “只要他看过一次的作品,就能原模原样复制出来。”

    这下杨绵绵萎了:她不行。

    天才的方向也不是一样的……莫扎特是天才吧,那也不不会写“鹅鹅鹅”啊。她心里自我安慰着,问道:“那你的意思是说,萧天是有这个条件做这样的事情的咯?”

    “相当有可能,我记得没错的话,飞天馆是五年前造的,当时名气还没那么大,就是个特别有地方特色的酒店,吸引了一票旅客去住,也就贵点儿,变成现在这样是在三年前吧,有一段时间停业改建过了,这才变成了现在这样,不做游客生意,反倒是干起了拍卖。”丛骏也没白在这一带混了那么久,该知道的消息他都知道。

    唐季摁灭了烟头:“这件事儿查起来不是一天两天的,我得回局里汇报去,那个碗……”

    杨绵绵打断了他的话:“碗不能给你。”

    如果是别人也就罢了,他可以要求对方配合一下调查,又不是不还给她了,可这是荆楚的女朋友,兄弟的女友如果不给面子,太容易闹僵了。

    唐季看了一眼荆楚,希望他表个态。

    荆楚的态度十分明确:“我从来不管绵绵的东西。”

    丛骏笑呵呵和杨绵绵打商量:“借用一下呗,又不是不还你了。”

    “第一,你们要来也没用,证明不了什么,第二,万一人家真的是冲着这个来的,到时候要我还我拿不出来怎么办,我可不想被人千里追杀,第三,这碗挺好看的,我要拿回家里去摆着。”

    唐季看着她的眼睛:“如果他们真的是冲着这个碗来的,那你把东西交给我们,麻烦就不在你们身上了。”

    “我拒绝。”

    气氛一下子尴尬起来,丛骏摸着下巴想说什么,但却还是没开口,荆楚握着她的手:“真想要啊?”

    “对。”杨绵绵非常坚决,她知道萧天感兴趣的不是这个碗,而是她这个人,碗在哪里其实无所谓,反正麻烦是已经来了。

    如果是别的,看在荆楚的面子上给了唐季也无所谓。

    可关键是,那个宋碗在哀求它:“我不想被它们拿走,我就想当一个碗!我不想被人拿去照什么光,也不想被人摸来摸去当戏看,更不想被放在柜子里,我不想去博物馆!我就想当一个碗!你把我带回家里去喝水吃饭行吗,我求求你了,我就只是一个普通的碗啊,不就是生的早了么,因为我,死了那么多碗,我不想被他们拿走,你把我藏回家里去吧,我求求你了。”

    这个碗被她拿回来以后一直很少说话,今天睡觉前倒是和背包它们熟了,在说它以前的故事,它的第一个主人是个大户人家,老爷是个六品官,家里有一个太太两个姨奶奶,小姐们都裹着小脚,拿它吃红枣银耳羹。

    有的时候,杨绵绵觉得古董们真是悲哀的存在,当普通的物品在战战兢兢履行它们职责的同时,它们却什么都不能做,纸巾的寿命很短,但是只要被使用,哪怕是死掉也是义无反顾,甚至为之高兴的事情。

    但古董们不行,书画之类的物品犹且可以被人欣赏,不至于太过抑郁,可碗筷花瓶这些本应该只是寻常器皿的古董们却很惨,它们无论是被谁收藏,都逃不过一个束之高阁的下场。

    所以她不爱去博物馆,有些物品是已经死了,展出的不过是尸体,有些心态好,会和每个人唠唠叨叨讲它们的故事,但还有些却得了轻重不一的忧郁症。

    毕竟,对于它们来说,不让它们履行自己的职责,真是比死了还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