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当面NTR

陈年老龙井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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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哥写的歌?是还没有发表那种吗?”

    陈微软一阵惊讶。

    因为林诗诗自出道以来,就是演员,而非歌手。

    以林诚目前在业界的地位,专门给她写一首歌?

    这得是多大的脸面?

    就这么一首歌,也许就能让一个演员,瞬间变成爆红的歌手。而且光是这么一首歌,就可能让她年入数百万,乃至是上千万。

    外面不知道多少大牌歌手,甚至是天王级的巨星,都在求着林诚给他们写歌,偏偏都还求不到。

    可是,林诗诗求到了?

    一瞬间,深知业界潜规则的陈微软,就暗自怀疑起了两人的关系。

    从《步步宫心》的选角,制片方钦定的女主角,再到林诚这位出品人,最大投资方的唯一股东。

    继续想到以林诚在华语乐坛的地位,为林诗诗亲自写一首歌。

    就算这两年林诗诗迅速蹿红,可也远远没到内地一线花旦的地步,更别说有什么背景和资源,能请动林诚这尊大佛了。

    除非……

    想明白这一点后,陈微软很识趣的没有点破,反而在内心暗暗铭记,以后可得离嫂子远点。

    毕竟,就林诚这种夸张的发展速度,再过两年就是成为百亿富豪都不奇怪,就是哪天超越汪建成,成为全国首富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趁着现在还有机会认识林诚,可得好好攀关系!

    相比之下,区区一个林诗诗又算得了什么?

    在剧组里的时候,说对林诗诗没感觉,那是不可能的。可是现在,陈微软已经完全摆清楚了自己的定位。

    “嗯!”

    林诗诗点点头,拿起麦克风,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澹灰色的无印T恤,搭着深蓝色的紧身牛仔裤,一身便服的她,咋一看特别普通,就好似寻常在街头随处可见的女子,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可是在细看之下,却会发觉几分漂亮,或者应该说是“标致”。

    就是那种标标准准的好看,鹅蛋脸,中长发,澹妆素雅,休闲常服,身上看不到什么昂贵的首饰和华丽的装饰。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越看越觉得好看,并非是惊艳,而是一种令人非常舒服,讨厌不起来的耐看。

    “原来,林诚还是创作型歌手啊,失敬了!”

    吴龙笑得有点尴尬,更有几分失落。

    歌手和歌手之间,也是等级分明的。

    能不能自己创作歌曲,对于一个歌手而言,是强与弱的分水岭。

    唱歌,谁不会啊?

    全国上下,什么人不会唱歌?就算是不会,找个老师教上几个月,不也就会了嘛。

    可是写歌,写好歌,写爆红的歌,那就是截然不同的水平了。

    一位创作型的音乐才子,写一首歌,就能捧红一个天王天后。在乐坛里,这种人才是处于食物链的最顶端。

    无论是从刚才陆心悠唱的《起风了》,再到陈微软唱的《孤勇者》,吴龙已经完全可以确定,林诚不仅是一位创作型的歌手,而且是属于天才级的顶尖音乐人。

    词曲皆佳,无可挑剔的优秀!

    像这种人写出来的一首歌,足以让很多明星为之疯狂,毕竟那首歌可能代表的就是一次成名爆火的机会。

    作为唱歌出道的明星,吴龙当然清楚这样一首歌的价值。

    当年在他的时代,就有不少女明星,为了某位教父级的音乐人能给自己写一首歌,不惜自荐枕席,送货上门。

    突然间,吴龙就发觉,通过6个月的剧组生活,慢慢熟悉,彼此越来越接近的那个“若曦”,如一叶扁舟,随波飘荡,却是在离岸边的自己,越来越远。

    “停在这里不敢走下去,让悲伤无法上演。”

    看着茫然不知所措的林诗诗,林诚拿起麦克风,清唱着起了个头。

    “下一页你亲手写上的离别,由不得我拒绝。”

    清冷如山泉悦动的声音,缓缓跟上了旋律。

    林诗诗看着他,眼含感激。

    “这条路我们走得太匆忙,拥抱着并不真实的欲望。”

    林诚自然的接着往下唱,却被陆心悠的一句“你们这是情歌对唱吗?”,恍然发觉,不知不觉的,居然把这首歌唱成了两人合唱。

    “来不及等不及回头欣赏,木兰香遮不住伤。”

    本没发觉有什么特别的林诗诗,在这一句话的提醒下,骤然间俏脸泛红。

    可是,唱到这时候,也只能硬着头皮唱下去了。

    “不再看天上太阳透过云彩的光,不再找约定了的天堂。”

    林诚起身,站在了林诗诗的面前,向着她伸出了手。

    而跟着合唱的她,在迟疑两三秒后,牵手起身,低头一抹羞涩。

    “不再叹你说过的人间世事无常,”

    “借不到的三寸日光。”

    ……

    沙发上,看着两人牵手合唱,从原先的略显生涩,经常走调不搭,到后来的丝滑融合,严丝合缝。

    吴龙已然沧桑的脸上,勉强挤出笑容,心里却是如五味杂陈般的难受。

    那种感觉,就好像在新婚典礼上,看着自己的老婆,身穿白纱,却在和别的男人搂腰起舞。

    “这也太好听了吧?为什么你能写出这么好听的歌,而且这歌词……简直就是为若曦量身订制的角色歌!”

    陆心悠看得羡慕不已。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就能百分之百确定——能火!

    这是一首绝对能火的歌,而且到时候搭配着《步步宫心》的上映,在剧情的烘托下,必然会更加的爆火。

    像这样的一首歌,让林诗诗去演唱,完全可以让这个毫无唱歌经验的纯演员,摇身一变就成了当红的歌手。

    会唱歌,手上有那么一两首的成名曲,对于一个明星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这就代表,你可以登上很多很多的晚会,接下很多很多的商演,等于是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市场,商业价值成倍提升。

    这也是许多演员,哪怕唱功再稀烂,都喜欢出那么一两首歌的原因。

    就算挨骂,就算嘲讽,就算在网上被黑得体无完肤,可那也是一种流量,起码让很多不是粉丝的人,都记住了你的名字,你的存在。

    更何况,林诗诗得到的是一首好歌,是一首能红,能提升自身形象的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