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8章:不要相信三生三世

风中的阳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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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很美,没谁想死。

    但自从陆梓琪知道陈惠祯的存在后,就有了一种清晰的预感。

    某一天,她可能会死。

    是她杀死自己!

    除了她杀自己外,就再也没谁,敢对她动手。

    毕竟,她家小傻子那么牛,亲奶奶更牛!

    谁要想杀她,起码得好好琢磨下,能不能抗得住李骁和陈惠祯的双重报复。

    自杀的感觉,肯定不好。

    为了能死的痛快点,陆梓琪琢磨很久,才在暗中,采购了这枚戒指。

    在云积寺时,陆梓琪还以为,这辈子都用不上这枚戒指了,准备等和李骁洞房花烛后,就丢掉它。

    不料——

    “小傻子,不要埋怨姐姐,我也是被迫的。更不要犯傻,相信姐姐和你三生三世的约定。你要是能安全回国,一定要和美珠姐她们好好的。每年的今天,找个僻静的地方,陪我说说话。我,就不会感到寂寞了。”

    陆梓琪清晰感受到,生命在迅速的流逝,却拼命瞪大眼,希望,能多看一眼,这个充满爱的世界。

    耳边,传来陈惠祯歇斯底里的吼叫:“梓琪,梓琪!快,快救她!她要是死了,你们谁也别想活,谁也别想活!!!”

    一辆打着蓝白爆闪的救护车,在几辆黑色越野簇拥下,凄厉的鸣叫着,从窗外疾驰而过时,李骁已经喝了四杯酒。

    如他所愿,盘子里的龙虾,大的不像话。

    可是,李骁却没动一下。

    除了喝酒,就是吸烟,桌子上的美味佳肴,好像是摆设。

    窗外远处的广场上,随着某个草台班子的演出结束,游人少了很多。

    夜,越来越深了。

    显得月亮,倒是越来越皎洁。

    陆梓琪骑来的那辆黑色大摩托,还静静的站在窗外,上面放着两个黑色的头盔。

    当李骁把第四杯酒,用最慢的速度,喝掉最后一滴酒时,广场上除了那个,还在忙着收拾东西的草台班子,一个游人都没有了。

    隔着两百多米,李骁竟然能认出,那个走路特像蛇儿蜿蜒行走的女人。

    她好像叫苏日娜。

    寓意聪明好学。

    稀泥号称不夜城,也确实如此。

    但午夜过后,还在大街上晃荡的,除了酒鬼之外,就是流氓。

    有十多个酒鬼流氓,围住了那个草台班子,对苏日娜等几个女演员,动手动脚,污言秽语。

    金帐国可是马背民族,民风彪悍,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对他们来说,那就是家常便饭。

    但他们在这个号称高度文明的城市里,在这些酒鬼流氓,亮出黑黝黝的铁家伙后,能做的,只能是瑟瑟发抖,眼睁睁看着不多的收入被拿走,几个漂亮的女演员,被拖到了箱货里。

    李骁静静的看着。

    看无声电影那样,满脸的无动于衷。

    他看到,有个女人,从箱货里跳了下来,拼命向这边跑。

    几个酒鬼流氓,在后面追。

    广场东侧的商业街上,有着数百个商铺,但现在能开门的,最多不会超过十家。

    李骁所在的这家酒馆,就是还开着门的商家之一。

    其实,整个酒馆内,也只有李骁一个人了。

    吧台上,也只有一个人,就是陆梓琪委托她把便条,交给李骁的那个妹子。

    李骁现在已经知道,那个妹子名叫莎拉。

    要不是莎拉对李骁心存某种想法,早就请他离开,关门回家,绝不会任由他独自坐在这儿,陪着他熬夜。

    总算挣开那些酒鬼流氓的苏日娜,看到这边还开着门后,本能的向这边逃来。

    “站住!特么的,我让你站住!”

    几个酒鬼流氓的吆喝声,越来越清晰可闻。

    他们真想开枪的。

    却又怕打伤了苏日娜,无法让他们尽兴。

    何况,她一个外国女人,就算能逃,能逃到哪儿去?

    砰!

    苏日娜撞开门,一个踉跄,差点扑倒在地上。

    她慌忙抬手,扶住了桌子,抬头一看,看到了李骁。

    苏日娜冲到了李骁面前,一把就抓住了他的胳膊,嘶哑的,恐惧的声音:“先生,救救我,救救我!”

    她衣衫不整,披头散发,脸色苍白,鹅颈上甚至还有几道,被抓出来的伤痕,踩着一双脚丫,原本水灵灵的眼里,全是无法形容的惊恐。

    和,哀求!

    她的出现,让不时闭眼打瞌睡的莎拉,睡意全消,猛地站起来,顺手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把手枪。

    莎拉刚举起手枪,几个酒鬼,就冲了进来。

    “请你们,出去!”

    莎拉厉喝时,双手不住颤抖,看上去比苏日娜还要更怕。

    几个酒鬼,毫不在意黑洞洞的枪口,哈哈狂笑着,一起抬起了手。

    在几个铁家伙的对峙中,莎拉聪明的选择了丢掉手枪,双手抱头,趴在了吧台上。

    “好,很好。乖乖的别动,保你安全。”

    一个满脸络腮胡的酒鬼,走到吧台前,抓住莎拉的头发,让她抬起头来,冲她吹了口气,又松开,拿了一瓶酒。

    莎拉也有几分姿色,但络腮胡等人,却不敢动她。

    理由很简单,能在这儿开酒馆的老板,能是普通人吗?

    络腮胡等人,以后还想在这边混的话,就绝不敢伤害莎拉。

    这也是莎拉,为什么举枪威胁,却没管用后,立即投降的原因。

    商业街上的各位老板,早就和这些酒鬼流氓,形成了一定的默契。

    你不惹我,我也不会惹你。

    你敢惹我,我就惹你全家!

    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才是真的好。

    络腮胡等人,也是专门挑着外国人下手。

    众多外国人中,来自英美的,能不惹,就不惹。

    因为,那是干爹!

    白熊国的人,也最好别惹,他们动不动就玩命,真特么的烦。

    来自非洲的兄弟们,络腮胡等人,却又不屑惹。

    一群穷逼,穿鞋的,从来都不惹光脚的。

    还有那些爱骑骆驼的,也是能不惹,就不惹的存在。

    能骑着骆驼来这边的游客,哪个身边,没有三五个保镖?

    骑骆驼的,可能别的没有,就是有钱!

    数算一圈,来自东亚的人,才是最佳目标。

    虽说他们够聪明,勤劳,团结,性子却软。

    尤其有很多的所谓精英,不遗余力鼓吹西方国家,搞得很多女人,在国内看到老外时,就忍不住,主动对人狠砸媚眼。

    搞得络腮胡这种王牌垃圾,都有了很强的优越感,感觉不欺负他们,良心上都过意不去。

    而街头上的特勤,在得知东亚人被酒鬼流氓伤害后,只要别出现命案,给这座高度文明的城市带来坏影响,也绝不会当回事,走个过场就拉倒了。

    反正,那些人的精英,都看不起自己,别人何必把他们当回事呢?

    络腮胡举起酒瓶子,抬头喝了口,晃着膀子,走到了李骁面前。

    他抬脚,踩在椅子上,喷着酒气,对依旧静静看着外面的李骁,轻启厚唇:“滚。”

    李骁聋了那样,没有丝毫反应。

    他不但聋了,也可能傻了。

    因为,当身材相貌甚至比冯美珠,还要更甚的苏日娜,用力抱着他胳膊,死死靠在他身上,不住剧颤时,李骁都没任何反应。

    “脉痹的,这人是个傻子?”

    一个酒鬼骂着,凑过来,抬手就去抓李骁的衣领子。

    酒鬼的手指,即将碰到李骁的领子时,好像听他叹了口气。

    还没等酒鬼分析出,这究竟是不是叹气声时,却觉得肚子一凉。

    他下意识的低头。

    一把餐叉,热刀切牛油那样,刺进了他的小腹中,只留下一小段把柄。

    鲜血,正顺着把柄,向外冒。

    “怎么回事?我肚子上,怎么多了把叉子?”

    这个酒鬼盯着肚子,满脸的茫然。

    他好像听到了女人的惊叫声,也听到了络腮胡等人的大吼,更感觉到了疼。

    女人的惊叫,男人的怒吼,酒瓶子的碎裂声,持续了多久?

    一个世纪?

    还是,一秒钟!?

    莎拉不知道。

    她只是惊恐的亲眼看到,坐在窗前的李骁,始终没正眼看络腮胡等人,左手却用刀叉,酒瓶子,刺伤了一个人的肚子,砸断了一个人拿枪的手腕,穿透了络腮胡的脸颊。

    她只是看到了这些。

    却没看到,李骁是怎么动手的!!

    终于,抱着李骁胳膊的苏日娜,不再惊叫。

    络腮胡等人的怒吼、惨叫,也落下。

    莎拉又听到,还静静望着窗外的李骁,轻声说:“滚。”

    络腮胡等人的醉意,在见血的那一刻,就迅速发挥。

    他们可都是混社会的精英,实战经验相当丰富,眼光也无比毒辣,反应更优于常人!

    李骁能在看都不看他们的情况下,让他们连开枪的机会都没有,就个个光荣负伤,这得多么牛掰?

    他们,根本惹不起!

    要报仇,也不是现在!!

    先离开,再纠结大队人马,找回场子,方为正道。

    络腮胡等人,捂着负伤的地方,脚步踉跄,狼狈鼠窜。

    苏日娜傻楞半晌,刚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李骁又说话了:“你也滚。”

    “什么?”

    正要用最正宗的礼仪,来感谢李骁的救命之恩,再请他外出帮忙,解救同伴的苏日娜,再次愣住。

    李骁终于回过了头,看着苏日娜,轻声说:“我说,你也滚。”

    苏日娜脸色苍白,双眼含泪,嘴唇不住的轻颤,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出来,站起来,踉踉跄跄的出门。

    莎拉绕过吧台,对看着她的李骁,讨好的笑了下,小心翼翼的说:“不用您吩咐,我这就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