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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羽用树枝在手腕下面拨了拨,竟然听到了“咯吱咯吱”的声音,欧阳平仔细一看,手腕下面是半块砖,半块砖的颜色红黑相间。红是红砖的颜色,黑是血粘在砖头上经过长时间的氧化形成的颜色。
陈杰从脚旁边的树叶里面拨出了大半截红砖,这大半截红砖的一面成黑色。陈杰将这大半截红砖放在鼻子前面闻了闻,除了腐臭味,还有血腥味。
这大半块红砖的位置在距离死者左手四十公分左右的地方——这大半截砖头应该是将死者的左手腕砸烂的凶器。
很显然,凶手一定将死者的左手腕放在半截砖上,然后用第二块半截砖将死者的左手腕杂烂了。
看到这里,欧阳平便开始思考两个问题:
第一,古堡是不是第一现场呢?从左手腕和两块半截砖看,古堡应该是第一现场,照理,凶手是在古堡将死者的脑袋砍下来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死者脖颈切口的下方应该有血液留下的痕迹,可是,三个人都注意到了死者脖颈下方的树叶和树叶下面的草垫子,树叶和草垫子上没有血渍,刘大羽将勘查的范围扩大到死者脖颈五十公分开外的地方,也没有找到一点血渍。如果古堡是第一现场的话,凶手在砍下死者脑袋的时候,血肯定会溅到古堡的墙上——死者脖颈距离古堡西边的墙只有四十公分左右。遗憾的是,古堡的西墙上也没有血渍——我们都知道,死者脖颈的切口如此的平直,应该是刀落脖开,在这种情况下,血流量是很大的,当脖颈被突然切开的时候,血肯定成喷射状——除非头被砍下来的时候,死者血管里面的血液已经凝固不动了。凶手将死者的尸体藏进古堡之后,再将她的脑袋砍下来另藏别处,这种可能不是没有。所以,古堡是不是第一现场,现在还不能下结论。
第二,凶手为什么要用砖块将死者的左手腕砸烂呢?三个人都在思考这个问题,但谁都没有想出一个所以然来。
陈杰从左向东的手上接过照相机,对死体和古堡里面的环境进行了多角度的拍摄。
欧阳平和刘大羽进行尸检。严建华负责记录。
尸检记录的内容如下:
死者的身高在一米六四至一米六六之间(死者的脑袋也考虑在内了,死者的脑袋,加上大半截脖颈的长度是按照人体各部位的比例计算出来的)。
死者的年龄在二十三岁至二十五岁之间(幸亏死者的尸体还没有完全腐烂,有些软组织还在,死者隐蔽处的软组织充分说明死者的肌肉比较紧实和丰满。紧实,说明死者身体的发育已经非常成熟,丰满,说明死者的身材丰腴,身材非常好,臀部,腰部和胸部的线条也印证了这个结论。)
死者的手指甲比较长,特别是小拇指上的指甲。死者的手指甲虽然比较长,但修剪和捯饬的非常精致和讲究,只要我们看一看长期从事体力和粗笨劳作的女人的手指甲,就能看出死者在生前的生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