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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珍珍略一犹豫,摇头道:“令晚还是算了吧。我没有带换洗的衣服,这里也什么都没有,干什么都不方便。”顿了顿又讪笑着:“如果你真不介意我搬回来住,我明天上午搬回来好吗?我不会给你添乱的,我这个人很安静的,我还可以顺便浇花、打扫卫生……”
林虎笑了笑,头:“那你现在赶紧回吧,回去好好休息一夜,补充精神好明天上午搬家。”
章珍珍大喜,忙不迭的头道:“好,好,我这就回去。”完拖着行李箱就走,走了三四步,忽又停住,转身问道:“真的不会给你添麻烦?”
林虎摇摇头,:“嗯,应该不会影响到我。”
章珍珍又问:“你确定短期内只有你一个人住这里,你家里人不会过来?”
林虎只是头。章珍珍打了一个响指,很愉快的:“那明天见吧。”
林虎目送她走到路口,看着她乘上一辆出租车走了以后,才开门回家。
夜已经很深了,躺在硬硬的木床上,后背有不习惯,辗转反侧,一时间睡不着。侧耳听楼外墙角里的秋虫嘶叫鸣唱声,或高或低,或悠扬婉转,或靡靡杂音,听着听着,就什么也听不到了,心里安静的只剩下纯粹的念头。
尽管林虎明确知道此行的主旨,并屡次心理暗示自己不要跟任何女人产生过于紧密的纠葛,但面对章珍珍这等“五好女人”(身材好,相貌好,修养好,性格好,职业好),还是有自控无力的感觉。林虎想,或许,能做到的,只是减缓自己喜欢上她的速度,并不能改变最终会喜欢上她的终极事实。美女啊美女,老子对你们怎么一免疫力都没有呢?
林虎知道上午章珍珍会搬回来住,因此早上早早起床,将屋里各个房间还有院里清扫了一遍,做了一锅疙瘩汤,吃完之后,来到院子里练起了气功。
差不多上午十半的时候,章珍珍拖着两个箱子赶了过来。其中一个箱子正是她上次刚刚从这里拿走的那只。
林虎不想跟她比邻而居,因此从楼上搬下来,在一层里找了一个房间,让她住在二层她原来的房间,即那间正面朝南可以远望大海的大卧室。章珍珍对此感激无比,虽然没太多的感谢的话,但眉梢眼角都透着对他的感激。
章珍珍本就肤色白誓、容貌俏丽,尤其那双星星一般晶亮的眸子,更是美艳多彩、灼灼动人,与她对视,林虎很难不心动。女人再稍微表现出几分对他的感激之意,林虎总觉得她在朝自己送来不尽秋波一样。
林虎害怕这样下去,自己会沉溺得太快,便找一个借口出门去了。
林虎沿着绵延无尽的海岸线,一路向东,边欣赏大海的气势与胸怀,检讨人生,总结成咎。累了就停下来,坐在沙滩或者礁石上休息一会儿;渴了就从路边商店里买瓶矿泉水,边走边喝;饿了便摸出早就买好的面包香肠,就着矿泉水在海边吃喝一番,吃完后将垃圾扔到路边垃圾桶里,继续前行。
林虎知道一路向东是唠山区,再往东北则会进入唠山山脉。他并不想上山,也不再想去里面找个山洞隐居,但又似乎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只能一路向东再向东。走到石老人海水浴场边缘的时候,被浴场工作人员拦住。对方怀疑他有跳海自杀倾向,将他劝离海边,弄得林虎哭笑不得。但回过头来想想,他们的担心也有道理,恐怕没有正常人会像自己一样,沿着海边徒步旅行,并作一脸沉思苦闷状,这明显就是自杀的前兆嘛。
后来林虎走的实在累了,甚至感觉脚底已经磨出了血泡,便坐在路边,静候夜晚的降临。这一刻,林虎想到的不是怀有身孕在老家养胎的老婆郭毛毛,也不是其他几个亲密情人,而是奇怪的想到了刚刚搬回来跟他一起住的章珍珍。
林虎在想,她见自己一天不回去,会不会担心?如果早先给她留下手机号的话,她现在会不会给自己打个电话问问自己的情况?
很可怕的想法,尽管林虎不愿意承认,但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他对那个空姐的好感是与日俱增的,甚至到了希望她也能关心自己的地步。可自己是孩子吗?自己是残疾人吗?自己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弱智白痴吗?她凭什么要关心自己?自己又为什么希望她能关心自己?
林虎想的头疼,并且越想越有气,甚至狠很给自己来了两个大嘴巴。他决定今晚不回去住了,就在外面风餐露宿,以此惩戒自己再一次的多情。可想法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晚上十多,就被潮湿阴冷的海风吹得遍体难受,不住嘴的打起了喷嚏。这种情况下,还要坚持熬夜的话,那明天早晨很可能就要去医院报到了。
林虎之前的誓言有了一丝松动,暗想,自己是不是有些幼稚呢,只因为对美女心动,就要惩罚自己在外面过夜,天下间哪有这个道理?美女这种稀罕物品,是男人就都喜欢,自己是男人,还是*望特别强盛的男人,喜欢美女又有什么错了?如果喜欢美女就要惩罚自己的话,那天下间所有男人都要夜不归宿吗?
林虎越想越觉得自己幼稚可笑,忍不住又想打自己两个耳光,最后下了新的决定,算了,还是不惩罚自己了,回家吧。
林虎在回去的出租车上,想着,自己来青岛是为找个地方修身养性,改掉之前所有的坏毛病。而所有的坏毛病里,好色绝对是最不能容忍、同时也是最舫碍正常生活的,没有之一。只要把这个克服掉,生活事业才能走上正轨,才能家庭和睦,阂家幸福。正好现在章珍珍跟自己住在同一套房子里,自己大可以拿她当成是对自己的试炼,如果能抵抗住她对自己的诱惑,林虎相信好色这个难题也就不攻自破了。
林虎回到院门口时,楼黑暗沉寂,没有一光,估计章珍珍已经睡了。轻轻打开院门屋门,摄手摄脚回到自己的卧室,也没洗漱,直接睡了过去。
等他翌日清晨醒来,走出卧室,发现楼上楼下静悄悄的,一声音都没有,但餐厅门口的餐桌上摆了几个盘子,貌似还有一篇纸。
林虎走近餐桌,发现上面摆着一共两个盘子,其中一个里面放着两片煎面包,另外一个里面是一个煎蛋,两者的味道非常好闻,尤其对于肚子空空如也的他,简直充满了诱惑。
林虎强忍着吃它们的冲动,凝目看向那篇纸,上面写了几行字:抬头是“林虎”,林虎便知道是写给自己看的。下面列了三条名目:一,院门房门最好都要锁好,如果不能,最少也要把院门锁好。谨记!二,我今天飞法兰克福,回来要后天晚上,所以今晚还有明晚不用给我留门;三,我做了简单的早餐,你醒了就趁热赶紧吃了吧,锅里还有一袋热过的牛奶,不要忘记喝。落款是她的名字:珍珍。
这短短的留言林虎很快就从头看到尾,心头涌动着一股温馨,情不自禁又看了一遍,直到没有发现更多有价值的信息。章珍珍的字体不是特别漂亮,但很秀气,笔画拐弯抹角中透着可爱,是典型的女孩子的字体。看到她的字,仿佛看到她的人,仿佛她那双会话的美眸就在信纸上面望着自己。先是对他一番谆谆教导,又是一个温柔的提醒,最后是亲切而温暖的早餐……这让林虎在早晨就陷入温馨的包围当中,只觉全身暖融融的,似乎太阳就挂在头项。
林虎想着,如果,真只是如果,早认识这个章珍珍该有多好!这是他感动时冒出来的一个古怪念头,但林虎很快就意识到,这念头太邪恶。因为所谓的“认识”,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占有。“如果”早就认识了她,那一定早就被其占有了,那样的话,能不能感受到现在的温馨就难了。
林虎赶忙收效心神,强自拼弃自己刚刚对章珍珍产生的一系列好感,心里劝慰自己:别感动了,她做的这些算个屁啊。她本来就是寄居在你家里的,给你留份口粮,是她这个寄居者应该做的,你这个主人大可以大喇喇的笑纳。哼,如果她这么做,你反而应该跟她要租金呢。
林虎还意识到,这件事对他来是一个极大的历练,如果不能守住心灵,很可能就会失守,就会敞开对章珍珍的怀抱,到时候何谈戒*女人?而跑到青岛来的初衷不也就完全付之东流了?所以,考虑了良久之后,他决定把章珍珍的好心当成驴肝肺,当成是对主人的一种阿谈奉承。这样,终于不再感动于她的留言与早。甚至,为了不想欠她的人情,林虎还想把她做的早全部倒掉。可当他把盘子端到垃圾桶旁要往里面倾倒的时候,眼前好像又浮现出章珍珍那婉约的笑。好像在笑话他即将作出的动作,在他幼稚可笑……
林虎叹了口气,把盘子端回到餐桌上,想了一会儿,闷闷的吃起来。
一个人生活实在简单,就是跟时间较劲而已。你睡着后,就赢了时间,囚为你预支了它,它没有支配你的能力;而当你醒来,你又必须屈服于它的统治。无论你做什么,是快是慢,都无所谓,它就在你头项静静的看着你,你必须要把醒着的一切献给它。
所以林虎开始羡慕起那些植物人来,他们彻底打败了时间,还有空间,这两样在他们那里是完全无效的。
两天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等章珍珍回到家里的时候,林虎似乎对于时间有了一些领悟。
为了避免陷入她的美色陷阱,林虎对她归来故意表现得十分冷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