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白金卡与旧书包

珞羽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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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辰辰实在看不下去了,站起身给义廷解围:“罗伯特,你别再逗学妹玩了。你不是常说喜欢听德彪西的《浪漫圆舞曲》和《冥想曲》吗?”

    义廷转了转眼珠,恍然大悟,脸上立刻红一阵白一阵的。

    崔美儿打量了辰辰一番,转脸对义廷说:“连德彪西都不知道的人,还……”

    “谁说我不知道啦?只是一时没想起来。”义廷打断崔美儿的话,急吼吼地说:“我告诉你,我们这里有一个混血女孩叫辛西娅,她弹的《浪漫圆舞曲》是最好听的。”

    崔美儿没有被义廷的气势吓到,反而冷笑一声,道:“如果我告诉你我就是德彪西转世呢?”

    义廷没明白女孩的话是什么意思,正在目瞪口呆之际,她又补充道:“我上学前就开始作曲了,这几年,钢琴大赛的国际大奖拿到手软,你刚才说的那个女孩是谁我不清楚,不过,你可以去谷歌上搜索一下我的名字,我相信,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为什么大家叫我德彪西转世了,也就会意识到,你今天上午曾经很荣幸地和一个大人物对话。”

    对于小女孩的傲娇嚣张,辰辰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却颇为不齿,当初大卫也是拿钢琴比赛的国际奖项拿到手软的人,却从不见他如此自高自大。

    于是,他不慌不忙地回敬道:“你这种说法不能算有创意,之前我早就听你们韩国人说过,孔子、屈原、乔布斯都是你们韩国血统,所以,你是德彪西转世也没什么新鲜。”

    崔美儿一听这话,两只眼睛瞪了起来,眉毛几乎要倒竖,却又不知道怎样反驳辰辰,将新领的T恤衫在手中又拧又搅,然后,气咻咻地走了。

    坐回到座位上,辰辰看着手边那一大叠厚厚的蓝色的夹子终于只剩薄薄两份,也觉得上午的工作有了些盼头。

    又忙活了几分钟,终于将所有材料都分发了出去,辰辰揉着酸疼的脸蛋儿起身正要向外走,就看见楼梯拐角处阿曼达和白馨蕊的说悄悄话。

    她们声音不大,却恰好传进了他的耳朵:“你看看新来的那几个小屁孩儿,见了学姐都不知道停下来问声好,外人看着,还以为她们是老生,我是新生呢,你说,你忍得了吗?”

    白馨蕊神经质地笑了两声,不屑地说:“这只能说明她们蠢,瞧她们一个个还穿着大号童装,要多没品位就有多没品位!我们可以想些好玩儿的招术整整她们。”

    辰辰淡然一笑,心想,这两个家伙一开学就想着搞事情,不知道又玩出什么新花样来。

    不过,这种女孩子们勾心斗角的小把戏,辰辰倒并不感兴趣,他快步走出了主楼。

    夏尽秋来,阳光依旧炽热,干燥的空气里飘着深蓝鼠尾草和大波斯菊的香味。

    远远看到高大健壮的李恩背着同样高大健壮的义廷正在中央草坪上疯跑,别看后背上背了个大汉,李恩依然脚下如飞,嘴里还嗷嗷欢叫着什么。

    主楼门里门外两个画面,让辰辰联想到时下流行的一句话:精神病人思维广,弱智儿童快乐多。

    思及此,他也不禁像个傻瓜那样失笑起来。

    看到辰辰走过来,义廷一蹬腿从李恩背上下来,两个男孩朝辰辰跑过来。

    脚跟还没站稳,义廷就气喘吁吁地说:“这届新人奇葩真不少……”

    辰辰马上表示赞同:“是啊,又有一大批是来自显赫家族的。我接待了一个来自法国的男生,居然姓戴高乐,我看过他的资料,还真是戴高乐将军的第五代嫡孙,听说,他的父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高官……”

    义廷知道辰辰没理解他的意思,纠正道:“我是说那个德彪西……”

    “哈哈,你居然还挺记仇,我差点儿忘了。”经他一提醒,辰辰立刻想起那个女孩的有趣之处。

    “海燕啊,长点儿心吧。”义廷痛心疾首地拍了拍辰辰的肩膀,说道:“看来大卫学长去年钦点的管弦乐团首席钢琴,今年算是遇到对手了。”

    辰辰知道义廷说的是羽悠,不过,羽悠大概不会为这样的事情烦恼吧。

    伊莎贝拉带着几个排球队的高个子女生从三人身旁经过,朝他们打着招呼:“嘿,你们还不去吃饭,下午还要给新生做团队建设呢!时间快来不及了。”

    辰辰看到不远处草地上,坐着罗杰斯、安东和另外几个十二年级的大学长,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像一群政治家正在商量什么大事。

    如今,罗杰斯接替威廉成为了新一届学生会主席,除了那头卷曲的金发,乍看上去,他竟然有点儿像小号的威廉。

    此刻,他正在部署着学生会下面的工作,只见他和这个手下交代完任务,又去吩咐那位同学,总让人觉得有种虚张声势,手忙脚乱的感觉。看来,面对新的工作,他俨然还有些力不从心。

    他无法和威廉相比,并不是因为他的个子比威廉矮了一大截,而是他不像威廉那么气定神闲。

    不过,这个学校已经没有了威廉,那个神采俊逸无人能及的少年,他不是从这里风光毕业了,而是顺着命运的岔路口滑入了其它方向。

    开学的第一天,辰辰感到,生活仿佛被前置了交响乐中的反复符号,几乎相同的乐章中,是完全相异的情绪,和诸多更加丰富的元素,仿佛是为下面的变奏预埋的铺垫。

    系着红*结扣Furla小牛皮腰带的纤细腰肢上,束着一条婴儿粉色赫本风蓬蓬裙,宽大裙摆下裸露出幼白纤细的足踝,上面挂着一条若有似无的白金细链,三寸高的Prada羊皮软鞋,让这个原本就瘦高白皙的少女越发显得细脚伶仃,如同偷穿妈妈衣服的小女孩。

    文瑾不错眼珠地看着愈*亮迷人的白馨蕊,觉得对面走过来的女孩一张精致无比的小脸,配上美美的时尚装扮,简直比电影里明星还要漂亮。

    此时,白馨蕊也看到了正冲她傻笑的文瑾,以及站在她身旁高大威猛却又呆气十足的义廷,遂停下脚步,扬着笔直而纤长的脖颈故作热情地打着招呼:“嗨,学霸,一个暑假没见,还好吗?”

    见白馨蕊主动上前和自己打招呼,文瑾有点儿受宠若惊,她局促地梗了梗脖子,不无自豪地瞟了一眼身旁的义廷,迫不及待地回答着:“是啊,我们去密西西比做义工了,你不知道,那里又闷又热,蚊虫特别多,还天天下雨……”

    文瑾的手舞足蹈的兴奋模样,在白馨蕊看来愚蠢天真到了极点,真是弱爆了。

    她可没时间听文瑾的啰嗦,伸出涂着草莓沙冰色渐变指甲油的手,做了个“打住”的手势,玩世不恭的目光落在文瑾裸出来的小腿和胳膊上,笑道:“怪不得这么黑。

    “是啊,我们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户外,盖房子、清理灌木,还刷……”

    “我说,学霸,”白馨蕊再次打断文瑾的话。此刻,她的目光投向了文瑾肩上样式土气略显陈旧的帆布书包,“我一直想问,你这个大书包是什么牌子的,能装那么多东西,而且用了一年多还挺结实。”

    跟在白馨蕊身旁的几个女孩早就憋了半天,一听此话,立刻发出咯咯的笑声。很明显,白馨蕊在讽刺文瑾是书虫的同时,还暗指她寒酸,长年累月只能背这么一个书包。

    “哦,这个呀,其实也没有什么牌子,就是在……沃尔玛……”文瑾完全不能理解白馨蕊的言外之意,推了推眼镜,若有所思地认真回想着,这个书包到底是在学校南边的沃尔玛,还是在教堂附近的沃尔玛买的。

    义廷看出了些许端倪,他可看不得别人欺负文瑾,气哼哼站出来反驳道:“上学年,每周都被白大小姐整的各路新书包亮瞎双眼,就你还能瞅上学霸的旧书包?这就和学霸也没兴趣打听你白金信用卡到底可以透支多少钱一样式儿。”

    白馨蕊露出一个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的眼神,从鼻孔里哼了一声,说道:“透支?我字典里恐怕找不到这个词,我爸永远会在我把钱花完之前,大把地给我打钱。”

    甩下这句话,她带着闺蜜们扬长而去。

    白馨蕊和几个小伙伴很不情愿地朝体育馆方向走着,她暑假就接到十一年级伊莎贝拉学姐的邮件,要求她在迎新活动中负责教授新生跳阵列舞。

    一走进网球中心,弥漫在半空中的法国巴洛克风格的音乐声,瞬间将白馨蕊包围,令她陷入到某种难以名状的感觉之中。

    六片边界相连的网球场上,球网照例都被暂时拆除,重现了与一年前几乎一模一样的情景。

    校交响乐团七八名小提琴手和五六名管乐队员坐在网球场的一角,演奏着熟悉的旋律。规矩排成一行行一队队的新生,脸上带着稚嫩和羞涩的神情,一如当初的他们。(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