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非常喜欢

长歌昏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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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秦方桐的心思全在陆亦辰的去向上,这季可卿对她而言也不是外人,所以想都没想就说了出来,“辰不见了。”

    话说着,她亲自拨了电话过去。

    季可卿的心跳却漏了一拍,第一反应就是焦急,但是后想一下,陆亦辰这么大个人,应该不会出什么事,而且他一向喜欢来无影去无踪不是么。

    想是这么想,她的眉头却紧紧皱起来,双手也不自觉地不安绞动,昨晚她是气急了才会口不择言,难道就因为她说的那两句话他才这样?

    可是,他们已经离婚了,他对她已经没有任何感情,为什么会这样?

    “两个电话都关机了?可卿,看来我得回去一趟,你们好好玩儿啊。”秦方桐收了手机,作势要走。

    季可卿却拉住了她,“会不会,他只是想一个人静静,毕竟他现在不是小孩子……”

    秦方桐看了周围一眼,把她拉到一边,认真跟她说“其实辰这些年来心里一直有道坎,也可以说是病,十几年前陆亦霆出事的时候他失踪过,再回来的时候一个字都没有说,接受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心理治疗,后来虽然说话了,但是性格完全变了,所以我才这么担心,”她叹了叹,一脸苦恼,“其实我在想,他是不是因为姑父把股权全部转让给陆秉泽才会突然这样,但是应该是不会这样的,辰对陆氏一直都没有什么据为己有的心思,昨天到底还发生了什么事?”

    这番话说地季可卿面无血色,她怎么都没想到陆亦辰经历了那么多,从童年到少年,再到现在,每一次伤害还都是他最亲最爱的人造成的,这换做是谁,心里都不会好受的。

    他却自己承受了那么多。

    其实想想,她现在也是在伤害他不是么,他根本就不讨厌亚诺,而亚诺是他的孩子,她却不让他们父子相认,只是因为她害怕,害怕亚诺会被陆家人抢走,然后她就再也见不到亚诺了。

    可是很多时候,他都不代表陆家人,他只是陆亦辰。

    她却自私地把伤害加到他身上。

    心里瞬间酸涩难挡,如果昨晚她说话有点分寸,估计事情也不会发展成这样。

    分秒间,她的脑海里蹦出来一个决定,“方桐姐,把他的号码给我吧,我也去找。”

    秦方桐眼睛微张,微微讶异,好一会儿了才说好。

    在她心里,现在的季可卿心里眼里都是孩子,根本就没有和陆亦辰复合的心思,再说了,当年陆家人给予她那么多的伤害,她现在带着小孩,更加不会冒着被陆家人再次伤害的危险去重新接近陆亦辰,所以,当陆秉泽叫自己探季可卿的口风的时候,自己是觉得没戏的。

    时间有时候就是那么可怕,会消磨掉很多东西,这也是她为什么要固执地放弃导演的梦想,追随陆秉泽回国的原因。

    然而现在,季可卿如此焦急的神色和心情,在明明白白地告诉她,时间有时候也没用。

    得到了号码,季可卿怔了怔,竟然和当年的号码一模一样。

    回头交代了米雪照顾亚诺,她就和秦方桐一同下了山。

    “我们先去他的公寓看看,阿泽没有钥匙,可能只是在门口叫了几声。”

    季可卿点点头,一闪而过的路灯灯光照在她脸上,竟是那么焦灼难安。

    秦方桐看在眼里,嘴唇动了动,像是在顾忌着什么,欲言又止,半响了只说“这两年来,辰的身边没有过其他女人,新闻以为他性转变,喜欢男的了,其实他只是在等某个人回来而已。”

    说完,秦方桐无意识的瞟了她一眼,心里却咚咚作响。

    刹那间,季可卿扭头看她,圆睁的双目里载满了不可言明的惊诧,心里某种猜测隐隐出现,她不敢想象,也不敢相信。

    他怎么可能,喜欢她?

    如果真是这样,当初也就不会跟她离婚了,还在她面前和别的女人……

    可是,昨晚那张信笺明明就是他的字迹,上面写着他对她独一无二的称呼。

    心里突然跟爆炸了似得,还是炸了厨房,各种味道在心里滚来滚去,说不清的复杂。

    近两个半小时,秦方桐才飙到锦绣江山,一下车,两人就直奔他的公寓而去。

    这条路,季可卿当年走了无数次,酸甜苦辣都在这里发生过,瞬间,她的心更加灼热焦急,脚底生了风一样,不顾一切地奔跑。

    “可卿,等等我!”

    季可卿火急火燎地感到公寓门口,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没有这里的钥匙了,只好等秦方桐上来。

    一进门,一只庞然大物就扑过来,季可卿惊叫一声,竟然被扑倒了,然后,脸上瞬间被舔的湿漉漉的。

    她定睛一看,便看见一只白色大狗摇着尾巴扑在自己身上不停地舔,眼眸微张,“闹……闹闹?”

    “汪!”

    是啊,几年了,闹闹也该长这么大了,回神之后,她自己站起来。

    秦方桐从里面走出来,面色更加捉急,“不见人。”

    正在这时,秦方桐的手机响了,她一看,是陆秉泽打来的,急忙接听,“喂,在公寓这边呢,没找到啊,嗯,……”

    秦方桐还在细细碎碎地讲着什么,季可卿却不自觉地打量起公寓里的一切,这里,还跟她离开的时候一样,丝毫没有变。

    忍不住往卧室走了进去,里头也是一样的布置,分毫不变,甚至,床边的柜子下面,仍然放着她当年穿着那双拖鞋。

    这一瞬间,她鼻腔溢满了酸楚,不得已,她只能仰头面朝天花板,把那些酸涩咽回肚子。

    忽然,她眼眸一紧,瞥到一只枕头下面的一角熟悉的黑色,她脚步走快了些,走到枕头边,拿起枕头一看,这下面的果真是她当年的笔记本。

    她的身子晃了晃,视线突然间不清楚。

    笔记本页面松动,看来是经常被翻开,她一打开,页面就习惯性地翻到最后一页,看来这一页是经常被人看的。

    上面,是她当年心烦时写出的心里话:阿辰,你也喜欢我么?

    干干净净的一页纸本来只有这句不羞不臊的话,现在却多出了四个字,那四个字苍劲有力,却又潇洒不羁。

    非常喜欢

    如果你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但是却不敢告诉他,直到有一天,当你已经被时间劝服,放下心中一直以来的执念,恰恰这时,有人突然告诉你,啊,其实他一直都很喜欢你,然而,你们已经错过。

    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感觉感受。

    对于季可卿,此刻,虽算不得比死难受,却也不远了。

    “可卿,怎么了?”秦方桐结束电话,跑进来看。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就在这一瞬间,季可卿像是感应到了什么一样,脑袋里迅速出现一个地方,她觉得他就在那里一个人坐着。

    “方桐姐,能把你车借我么?”

    秦方桐一脸困惑,眉头皱起,愣了一下,却是把拿着车钥匙的手展开给她。

    “谢谢。”说完,她拿着一个黑本子跑出去了。

    过了一会儿,秦方桐才反应过来,可是追出去的时候,季可卿已经下电梯,不知为何,她突然觉得心安,没那么担心了,拿出手机打了陆秉泽的号码。

    “过来接我,少问了,叫你来就来。”

    苍茫夜色中,一辆红色宝马在路上疾驰,有种不顾一切的危险和冲动,车里的人一路向前而去,时不时瞥一眼旁边的黑色本子。

    越往前开,她的唇角就染上明显的笑意,这种微笑,是这两年来从不曾有过的。

    明明要三个小时的车程,硬是被她压缩到了两个小时。

    夜深人静,这小城镇的海边也没了人迹,突然一道急促的刹车声响起,非常突兀。

    嘭地一声关车门的声音,她一路跑到沙滩上,鞋子太碍事,她毫不犹豫脱掉。

    海浪声一阵一阵的,夹杂着她的呼喊。

    “阿辰!阿辰!”

    回答她的仍旧只有海浪声。

    她沿着海岸线一直找,每一块礁石后头,上面,前面统统找了一遍,根本没有看到人影,最后,她累了,只能暂时靠着一块石头休息。

    不知不觉中,她垂头下来,一颗泪珠忍不住滴落在手背上,她咬唇,死死地咬,仍是压制不了泪水的泛滥。

    忽然间,她瞧见了什么东西,赶紧抹泪过去看清楚,弯腰一看,是无数的烟头。

    明明只是烟头而已,她却已然笃定了这就是他抽的,他肯定还在附近,只是还生她的气,没有出来。

    她坐在那里静静地等,固执地等,直到天空翻起了鱼肚白,早起的渔民有说有笑地走过来,她才从浅眠中一下惊醒。

    急急忙忙跑出去,以为是他,当看到只是渔民的时候,她终究还是免不了失望。

    抱着一点点希望,她跑过去,跟渔民描述陆亦辰的样子,跟她说话的渔民摇摇头。

    她垂头敛下失望,正想转身回走,后头的渔民忽然恍然大悟般想起什么,竖起一根手指说“那人我见过,前天晚上我出来找落下的渔网,就看见一个男人坐那里抽烟,当时我还问他怎么了,他没有理我,然后我看他穿的挺整齐,也没太放在心上就走了。”

    “后来呢?!”季可卿激动地问他,陆亦辰果真来过这里,果真来过!

    那个渔民摇头,她的眉头皱的越发厉害了,恍恍惚惚走回车里,坐了许久,也没有离开。

    生怕他会突然出现,只是不想见她。

    她一直等到中午,都没有等到他的身影,却等来了秦方桐的一通电话。

    “可卿,你快回来,辰出意外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