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节 我喜欢有涵养的敌人

真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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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成坤又点了鬼脚七和小鸟虫一起对付唐风,秃鹰不禁露出不忿的神色,他转头看向成坤,道:“大哥,我一拳就打死这个哈尼族的小子,不用人帮忙了吧。”

    成坤却是盯着不动如山的唐风,道:“秃鹰不可大意,小心一点。”

    秃鹰哼了一声,这时鬼脚七和小鸟虫也围了上来,鬼脚七的双腿膝盖下方绑着银丝线,看来是个用腿的高手,而小鸟虫则是个十分瘦小的汉子,身高不过一米四,手上还拿着一把匕首,想来应该是练习的地蹚功一类的功夫。

    唐风抱了抱拳,道:“来吧。”

    成坤看着唐风的身形动作,不禁心中一凛,他一挥手,所有的属下都举起了手中的武器,对准了场中的唐风。

    唐风一声冷笑,尽管成坤的挥手动作十分的隐蔽,但仍是逃不脱唐风的眼睛。

    秃鹰一声大叫,接着整个人如同一只雄鹰般扑向唐风,而鬼脚七则如同一条鬼魅般在地上横移,向着唐风袭来,至于小鸟虫则拿着匕首,翻着跟斗,看来是专门伤人双腿的一种功夫。

    唐风双掌虚按,周天功瞬间布满全身,现在除了左手之外,唐风的经脉已悉数打通,他何惧之有!

    唐风简简单单的跨出一步,迎着秃鹰就走了上去。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一步,却是封死了秃鹰所有的躲闪,使得二人只能硬碰硬。

    秃鹰一声冷笑,道:“找死!”

    唐风轻飘飘的挥出右拳,秃鹰则双掌握爪,袭向唐风。

    “砰”的一声,秃鹰的鹰爪碰上了唐风的拳头。

    只听“卡擦”一声,秃鹰的双腕径直折断,接着唐风变拳为掌,一下按在了秃鹰的胸口之上。

    “啪”的一声,秃鹰如同折断翅膀的秃鹫一般,径直朝着成坤等人落去。

    唐风看也不看,双腿猛的挥出,一招鸳鸯二连踢,却是踢向了鬼脚七和小鸟虫二人。

    “砰砰”两声,鬼脚七和小鸟虫毫无悬念的也被踢回了成坤处。

    这番交战,描述起来煞费功夫,但实际上全部发生在一瞬间。

    四人刚一交手,三条人影便倒飞着砸向了成坤等人处。

    劫匪们猝不及防,纷纷举起胳膊想要接住秃鹰等人。

    唐风却是如同鬼魅一般,“嗖”的就出现在了成坤身旁,接着他右手叉开,如闪电般迅速的掐住了成坤的脖子,然后又倒着飞了出去,来到了女警官罗绮身旁。

    这一系列的动作快如闪电,根本没给劫匪任何反应的时间,一时间整个场中全都静了下来,大家目瞪口呆的看着唐风,就连罗绮都是一副不相信的表情,小手使劲的揉着自己的眼睛。

    唐风松开了手,转头看向成坤,笑道:“比赛结果已经出来了,该到你宣判的时候了。”

    成坤双手微微颤抖,但是十几年的黑道生涯,让他的胆子比普通人大上很多,他打量着唐风,咽了口唾沫,道:“这……这就是轩辕国武术?”

    唐风轻笑了一下,说道:“这不过是轩辕武术中的九牛一毛,你们蛮夷之邦岂能懂得其中的深奥?

    同样是毗邻轩辕大国,但是韩国和日本却是比你们强上一百倍,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韩国和日本虽然无耻,但是他们懂得学习,他们能够从泱泱轩辕的厚重历史中,汲取到养分,尽管他们始终不承认。

    而你们呢,你们也和轩辕国毗邻,但是你们却在敌视着轩辕的文化,你们这些蛮夷之邦,太自大了,你们想要和轩辕国抗衡,以为它只是个软弱的绵羊,你们错了,轩辕国其实是个有涵养的狮子。”

    罗绮看着唐风,内心不由涌起一股自豪感,敢于蔑视我轩辕文化之人,终究要受到惩罚。

    唐风说道:“让你的属下把武器全部放下,我会放你们离开,如果你以后继续在这红河州活动的话,请记住一句话,做事不要太过。否则,你只会自取灭亡。”

    成坤盯着唐风的眼睛,然后他一挥手,那些劫匪全部把枪扔掉,把从银行中劫来的人民币和金条也全部扔到了地上。

    唐风退后一步,笑道:“你可以离开了。”

    成坤有些疑惑,道:“你真的放我走?”

    唐风道:“只要你记住今天我的话。”

    成坤叹了一口气,突然有些意兴阑珊,他点了点头,道:“你说的对,说的对的话,我总会记住的。”

    说着,大踏步往劫匪一方走去。

    罗绮急了,上前道:“他可是这个地区最大的黑道头子,你……你怎么能放他走。”

    唐风拉住罗绮,看着成坤和一众劫匪离去的身影,说道:“我喜欢有涵养、喜欢学习的对手,不是吗?”

    罗绮一愣,不明所以。

    唐风笑道:“这个地区总会出现一个老大,今天你捉了成坤,明天就会出现一个李坤,禁止不了的。比起其他人当老大,我更喜欢这个人,因为他足够的聪明。”

    罗绮似乎明白了,又似乎不明白。

    唐风看了眼手上的表,突然大叫道:“我草,都快下午一点了,罗警官,你耽误了我的时间,赶紧送我去昆明。”

    罗绮一愣,道:“你不说脏话会死啊。”

    唐风跑到那劫匪抢钱的袋子里,抓了一把钞票,然后说道:“走吧,走吧,实在是等不及了。”

    罗绮皱了皱眉头,见唐风拿的数量不多,只当做没有看见,道:“我开车送你去吧。”

    唐风不由喜笑颜开,道:“罗警官不仅人长的美,心也美。”

    罗绮“哼”了一声,却是感觉自己的小脸有些发热,她吩咐了下属一些事情,便上了警车,载着唐风,朝昆明方向奔去。

    即使是乘坐着专用警车,唐风从红河州到昆明,则足足跑了六个小时,倒不是说路程多么远,而是路途实在有点难走。

    当唐风来到昆明机场时,天色已朦胧黑了。

    唐风下了警车,就往售票处跑去,总算他运气还不错,买到了一张八点钟的机票。

    唐风拿着机票,返回候机厅时,却发现罗绮正穿着一身警服,笔直的站在大厅中,那制服美女带来的震撼,引得周围过往的旅客一阵观看。

    这时一个老外张大着嘴巴看着罗绮,然后凑上前去,想要和罗绮拍照。

    罗绮皱了皱眉头,刚要拒绝,唐风已跑了过来,拦住罗绮的肩膀,用半生不熟的英语说道:“一张照片,一千美元。”

    老外耸了耸肩,嘀咕了一句“疯子”,不过临走的时候,还是偷偷的拍了几张,从照片中看去,唐风和罗绮倒像是一对情侣似地。

    “你怎么还没回去?”唐风放开了罗绮的肩膀,说道。

    罗绮不喜,没有说话。

    唐风忽然觉得这样问话,也有些不妥,便笑道:“我八点的飞机,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和美女促膝长谈,不如咱们找家餐馆,边吃边聊。”

    罗绮低着头,没有拒绝也没有同意。

    唐风主动拉起罗绮的胳膊,道:“走吧,今天这一顿咱们不求最好的,只吃最贵的。”

    在飞机场的周围自然不缺高档的餐厅,但是事实证明,最贵的食物不一定是最好吃的,但环境一定是最浪漫的。

    唐风和罗绮进了一家叫做“春无眠”的餐厅,昏黄的灯光,优雅的夜来香,馨芳的美酒,轻柔的古筝声,一切交织成一曲令人沉醉的情人低吟。

    一个穿着唐装的女服务员引着唐风和罗绮来到一个包房,虽然只是一个吃饭的小房间,但是其中却摆设着各式红木家族,古董玉器,一壶香茗正放在一个小的电炉上,散发着诱人的清香。

    唐风摆了摆手,说道:“来份最贵的情人套餐,要快,我赶时间。”

    那女服务员听了不由一愣,来到这家餐厅的人,可都是被这优雅的环境所吸引的,每个人都巴不得能在这里多呆一会,这个傻不愣登的男人,花了这么多的钱,却要赶时间。

    “真是冤大头,”女服务员看了一眼漂亮的罗绮,然后走了出去。

    唐风笑着对罗绮说道:“怎么样?还满意吧。”

    罗绮给自己倒了杯茶水,浅吟不语。

    唐风摸了摸鼻子,道:“说实话,我可是第一次进这么高档的地方,不过感觉还不错。”

    罗绮放下茶盏,轻声问道:“你……你是哈尼族人吗?”

    唐风想了想,说道:“算是半个哈尼族人吧,我老丈人住在你们红河州的红河县。”

    “哦,你……你结婚了。”罗绮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说这些。

    唐风笑道:“当然,好几个老婆了呢。”

    罗绮不由抬起头,瞪了唐风一眼。

    唐风却是听着那悠扬的琴声,叹了一句,“好优美的春江花月夜,雪儿也会弹呢。”

    这么说着,唐风不由想起当年校庆会上,一袭白裙的欧阳雪,淡淡的坐在台上,十指轻揉,仿佛天籁之声。

    古琴美人,音波渺渺,就在那一刻,唐风彻底的爱上了那个白衣胜雪的古典女子。

    “不知雪儿她们怎么样了?”唐风靠在椅背上,思绪飘向了金陵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