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宁死不逃

武不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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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是可以的,但是若是这一次逃了,那下一次是不是也要逃,以后面对强敌是不是也要逃?

    萧山算不得什么强横的敌人,甚至都不是《大唐双龙传》之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只是一个无名鼠辈罢了。

    面对这样一个人都要逃走的话,那么张晓以后必然会在逃走中度日了,因为莫说“邪王”石之轩,“武尊”毕玄这样赫赫有名的强者,就算是曹文龙等属于“小卒子”一样的人物都要比萧山强上千百倍。

    这时张晓忽然间想起了寇仲,徐子陵两兄弟。

    他们两个平时做的第一件大事,刺杀青蛟任少名的时候是不是如同我一样犹豫过?

    张晓对于武道境界已经有了了解,自然知道自己和萧山的差距绝不可能有他们两兄弟刺杀青蛟任少名那样恐怖。

    张晓刺杀萧山那至少有三层希望,而寇仲,徐子陵两兄弟成功的机会可能不到万分之一。

    哪怕自己现在转身去杀萧山,成功的机会也要比他们高得多。

    “不逃了。”张晓原本已经迈过城墙的那一脚从高墙上面收了回来。

    张晓有了一丝明悟,若是今天自己就这样逃了的话,那必然会在心底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甚至可能因此一生因此都会就这样“逃下去”。

    “死则死矣。”张晓打定了主意,他知道自己不能逃,若是这一回逃了,那么以后纵然再大的抱负都是空中楼阁。

    自己为什么要创建“丐帮”?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容易”。

    连这种最容易的事情都做不好,那谈何以后?

    不跑了,死则死也,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死亦当五鼎烹。

    张晓总算明白那些有名的人物某些举动好像是个傻子一样,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他们的处境实际上就是和自己一样。

    逃了,那就真的废了。

    就算是死了,也要比苟活强得多。

    张晓叹了一口气,握紧了手中的剑,然后从围墙上面一跃而下。

    在张晓这一刻有一种感觉,在自己跳下围墙的瞬间,自己的武道似乎有了一丝微弱的提升。

    这种感觉很玄妙,但是张晓能够感觉这是真的,甚至张晓隐约感觉得到若是今天能够杀的了萧山,那么自己的武道就算是初窥门径了。

    因此张晓这一次走得很慢,很慢,细细地体会这种感觉,这种玄妙的感觉。

    已然打草,那么必定惊蛇,无论走的是快是慢,都没有什么大的不同了,在这种情况下提升自己的实力才是正理。

    张晓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面,武道最重要的就是修心,心没有破绽,那么武道就没有破绽。

    张晓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因为在他眼里武道强弱不就是看谁的速度快,谁的力量大吗?

    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

    因此对于心灵方面的体悟,张晓虽然没有嗤之以鼻,但是却并没有深入的研究过,但是这个时候,张晓终于亲身的体会到,武道不光来自于**,更是来自于心灵。纵然自己几乎什么都没有做,仅仅是一个“回头”,自己的实力就变强了不少。尽管张晓感觉得到自己的剑法没有变的高明,速度没有变快,力量也没有变强,但是张晓真的感觉到自己变强了。

    张晓慢慢琢磨自己的状态,因为他隐隐感觉得到,哪怕自己什么都不做,仅仅是慢慢揣摩自己的变化,武功也能更上一层楼。

    不过,张晓已经没有了那个机会。

    因为追兵已经到了。

    张晓心中默数了一下,约有十余人。

    萧山很怕死,因此当自己遇到刺杀,险些被刺身亡之后,立刻变得暴怒无比,立即发下赏格,只要杀了张晓,就能够得到百两黄金。

    百两黄金,这是令人难以想象的大数目,因此这些护院也不管是否真的能拿到这笔钱,一个个眼红了一样杀了过来。

    这些护院的实力的确不算强,顶多会几手把式,但问题是蚁多也会咬死象。

    十个人若是同时出手,那么张晓或许能够杀掉五六个,可是张晓的结局也将是必死无疑。

    张晓是来杀人的,不是来送死的。哪怕是送死,也不能死在这种喽啰手里。

    看到这些人之后,张晓脸上露出了一丝残酷的笑意。

    因为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这些护院因为跑得太快,一个个都是拖着刀走,而且之间的距离最短的也是五步以上。

    这就代表着,张晓可以轻松地逐个击破。

    张晓心中默数着两边的距离,等到他们冲过来的时候。

    黄金是最能够迷人眼睛的,能够让最理智的人做出最冒险的举动。

    张晓看的清清楚楚,跑在最前头的并不是什么那些护院,而是一个身着灰衣的奴仆。

    而且他手中的也不是刀,而是一根硕长的木棍。

    张晓不由得心中一松,下意识的想要摸出腰间的剑。

    但是这一次张晓却摸了一个空,这才想起来自己的剑已经被萧山砍断了。

    于是张晓干脆将剑鞘握在了手心,这样总比赤手空拳要好得多。

    张晓施展捕风捉影的功法,身体如同幻影一样的“飘”了过去。

    “刺血”,张晓用剑鞘刺向了灰衣奴仆的脖颈上面。

    张晓感觉得到这一次的手感有些不同,不是扎进去的阻力,而是一股反弹之力。

    剑鞘是没有锋的,自然扎不进去。

    但是张晓收回剑鞘的时候,一具尸体扑倒在地。

    但是这却不意味着杀不死人。

    “刺血”这一招已经将张晓的力道凝为了一点,就算刺不进去,也能把他的脖子弄断。

    甚至张晓有种感觉,使用剑鞘比用剑要舒服。

    因为张晓有些怕见血。

    虽然不会晕血,但是却有种不舒服的感觉,看到鲜血就有一种恶心的感觉。

    因为这种恶心的感觉,张晓杀人的时候总有些不痛快,总有些犹豫,出剑的时候总是慢了那么一丝。

    因此剑鞘在手,张晓感觉自己的“剑术”竟然更高明了一些。

    张晓有一种感觉,“剑鞘”是比“利剑”更适合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