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绝对是套路

想枕头的瞌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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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刘朝华目光一闪,道:“小慕既不是局里聘用的辅警,也不是在编民警,凭什么调人?”

    “前天政治处那边给我打了电话,说局里决定给小慕发工资,而且是以技术岗位辅警给工资。当时我觉得这对小慕也有好处,所以就很爽快地答应了。”

    刘朝华愤愤然地道:“这绝对是套路。”

    杨所道:“套不套路先不讨论,我们怎么才能想办法把小慕留下来?”

    “这……是哪位局领导的意思?”

    杨所闷闷地说道:“通知我去局里的是李局,跟我谈这事的是高局。”

    刘朝华瞬间哑火。

    他耸耸肩,无奈道:“一把手都发话了,我能有什么办法。谁让刑大是小儿子呢?什么都照顾着他们。我们这些派出所,爷爷不疼、姥姥不爱。”

    杨所沉默片刻,道:“其实我们也都能想到,以小慕的能力,真要进了公安系统,也不可能在派出所呆着。可我之前觉得,不管怎么说,小慕实习的这几个月,应该还是能一直呆在我们所里的。哪知道这才不到五天时间,就有人坐不住了。”

    说到最后,杨所声音中都带着一丝苦涩。

    忽然,刘朝华心头一动,道:“所长,我突然有个想法,你看合适不合适。”

    “说说看。”杨所没多大信心。

    刘朝华道:“虽然局里同意给小慕发工资,但小慕终归只是实习的,而且他是自己找到我们派出所来的,并不是公安院校分配的。这种情况下,只要小慕自己不愿意调到局里,局里也不可能强行调人吧。”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以小慕对办案的那股子疯劲儿,你觉得他听说了可以调去刑大,还会不同意?”

    “这个……”刘朝华确实没底了。

    这个神经病……

    “不过……”杨所脸上忽然闪过一丝喜色,“或许有个办法。”

    “什么办法?”刘朝华迫不及待的问道,整个青龙所,他绝对是最不希望慕远调走的。

    杨所道:“小慕之所以进了我们所实习,是因为他找了市局的冯钊给我打过电话。据老冯当时说,小慕是他一个战友的侄子。如果我们找老冯侧面向小慕吹吹风,我想小慕应该会留下来的。……毕竟只是两三个月实习期。”

    刘朝华面露喜色,这法子确实可行。

    当时冯钊找上杨所,杨所也算是卖了个人情,虽然这人情很小,可现在杨所反过来找对方帮忙,想来对方也不好拒绝不是?

    杨所顿了顿,很是无奈地说道:“只不过……就为了把小慕留下来实习,搞得这么复杂有必要吗?”

    刘朝华脖子一横,道:“怎么没必要?所长,你这想法绝对要不得。你想想,以小慕的办案水平,两三个月我们能破多少案子?辖区群众的安全感绝对能大幅度提升,这一年的综合评价妥妥地站在全局第一方阵。再说了,小慕本来就是在我们所学习,是刑大先不要脸过来抢人的。”

    “咳咳……”杨所摸了摸鼻子,道,“别说得这么难听嘛,都是为了工作。”

    ……

    中午吃饭后,慕远就坐在了办公室的电脑前,搜索着适合自己下手的案件。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绝对是慕远最不希望的结果。

    所以最后这十个小时,必须得找一个重案破了。

    平台上的案件确实很多,哪怕是将发案时间限定在最近十天,整个西华市也有数百件之多,而且还是刑事案件。

    这已经算是很不错了,作为省会城市,西华市在全国同级城市中,绝对算得上是治安良好的典范。

    可要将这数百件案件逐一筛选,从中找出适合自己侦破的案件,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需要对卷宗中的各类证据材料、现勘报告等逐一分析研判,工作量太大。

    可不管多难,该做的还是得做,除非他放弃。

    到下午四点,慕远完成了对30余件案件的筛查,可谓神速。

    但这里面没有一个可下手的,慕远也很绝望。

    大部分未破案件,都属于侵财类案件,其中又以盗窃和诈骗居多。

    诈骗类案件,除非金额巨大,否则绝对算不上重案。

    更何况诈骗案件又以电信诈骗为主,对慕远来说,不论是那比猎犬还要灵敏的鼻子,还是堪称神器的时光回溯符,都是派不是用场的。

    至于盗窃案,能知道嫌疑人什么时候潜入现场作案的,那基本上都有监控视频佐证,这类案件一般都被破了,轮不到慕远来操心。

    剩下的那些,鬼知道嫌疑人是什么时候到的现场?

    无法将嫌疑人作案时间控制在十分钟以内,慕远不敢拿自己那唯一的时光回溯符去冒险。

    慕远揉了揉跳的厉害的太阳穴,感觉有些疲倦。

    这几天为了周军系列抢劫案,他和案侦中队的一群人加班加点,做了大量工作,才算完美完成七起案件的串并,说不疲倦那是骗人的。

    可现在为了完成自强之心1这一任务,慕远也只能硬扛着。

    “要不喝一瓶精力药剂,试试口味?”慕远意动。

    “也不知道有没有副作用?”

    “万一精力过剩咋办?”

    “会不会有毒?”

    最后这想法有些过了,有种总有刁民想害朕的倾向。

    也不想想,系统真要搞他,有必要在精力药剂中下毒?迫害妄想症!

    最终,他咬了咬牙,意念一动,一个小玻璃瓶出现在手中,里面晃动着蓝色的液体。

    他内心一面想着是不是应该找个小动物试试效果,一面却打开了瓶盖。

    瓶口对嘴,脖子一仰,那不过两三毫升的蓝色液体瞬间倒进了嘴里,顺喉而下。

    “入口柔、一线……”

    慕远瞬间止住脑子里犯二的念头,目瞪口呆地看着手中的透明玻璃瓶。

    自己需不需要把舌头伸进去舔干净?亦或者弄点开水涮一下?

    还有这玻璃瓶,虽然看着像玻璃,但毕竟是系统出品,鬼知道是什么材质做成的?万一别人捡到拿去化验怎么办?会不会查到自己头上?

    如何才能完完全全地毁尸灭迹?这是个技术活儿,必须好好规划规划。

    不过眨眼时间,慕远脑子里已经闪过无数个念头,与刚才疲倦到大脑迟钝的状态相比,完全是天壤之别。

    就在慕远考虑是不是应该找个玻璃厂,将这瓶子拿去回炉重造的时候,手中却微微一轻,那透明玻璃瓶居然像风化一般,化作轻烟消失了。

    “牛逼!”

    没了瓶子的后顾之忧,慕远才将注意力放在自己的状态上。

    “牛逼!”

    后面这句话,自然是对精力药剂效果的赞叹。

    如果说在服用之前,他就像24小时没有合眼,整个人仿佛要挂了一样,那么现在他就像是已经美美滴睡了一觉,大脑清明,完全处于一种巅峰状态。

    目光再次停留在显示器上,慕远发现自己筛查案件的效率至少是之前的三倍,思维极其活跃,这让他兴奋不已。

    正准备大干一场,忽然电话响了。

    拿起一看,居然是刘叔打来的,这让他有些惊讶。

    “刘叔?”

    “小远,在派出所干得咋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