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3、我们一起下地狱吧

唐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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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向她的母亲倾诉,但母亲反反复复只是那几句话——

    “菲琳啊,你已经为周家生下了儿子,以后地位稳固了,哪怕文健在外面彩旗飘飘,你这棵红旗也是绝对不会倒的。你的下半辈子,还有妈妈的下半辈子,都没什么可操心的了,你看周家多么周到,甚至连孩子都不用你操心,连母乳都不用你亲自喂,你如今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想开点吧孩子,你如今的生活,已经是多少人羡慕不来的,你有钱有貌,还这么年轻,何必给自己找不痛快?”

    “菲琳啊,妈妈真不明白,你到底有什么好抱怨的,文健哪里不好吗?我看文健好得很,人长得高大帅气,又有礼貌,又会做生意,男人嘛,花心点有什么不正常的,你该不会还幻想着文健看都不看一眼外头那些女人,眼里心里只有你一个吧?不是我说啊,菲琳你再漂亮,男人看久了也会厌倦的,你又不可能一天一个脸一天一个身材,每天换着法子美,男人总得图点新鲜感的嘛是不是?”

    “别想太多了,得过且过吧,现在大环境不好,周家的产业还是稳的,你在周家有吃有喝有钱花,人家周家待你不薄的,左右大房是你的,文健在外面多养几个女人又有什么打紧呢?……哎呀,外头的小三小四们怀上就怀上了呗,难不成,你还想着人家周家就只一个孙子啊?你这身子骨薄,这回已经是大伤元气,这几年怕是都怀不上了,我看文健他是心疼你呢,所以才让其他女人怀了他的种,免得你再受罪啊。”

    ……

    诸如此类的话,任菲琳听到耳朵起茧。

    每当她试图向母亲说点什么,最后一定会被打断,然后被母亲好一通教育。

    任菲琳有时候简直怀疑是自己错了。

    难道一心一意的对一个人,才是最荒谬的事?

    难道男人三妻四妾才是正常的?

    难道现在的社会,也是默认男人可以同时有几个老婆,和几个老婆生的孩子吗?

    还是说,这是有钱人的有特权?

    她从前并非不知道这些,但在她少女时代,她一直以为,那些都是少数,大多数的人,应该是像苏阿姨与成伯伯那样一生一世一双人的。

    她以为她和她的烈哥哥也会那样度过一生。

    苏阿姨也曾经拉着她的手说,她是看着她长大的,只有她和烈子在一起,她才放心。

    整个少女期,她都从未看过其他男人一眼,包括在国外留学的时候,那些高大俊朗的外国人向她求爱,她总是不屑一顾的,甚至,有时候她会骄傲的告诉他们,她已经有未婚夫了,她的未婚夫是这个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他们华国的男人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她从未怀疑过自己将来的人生。

    从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的将来是什么样的——

    那一定是美好的,像童话里的爱情一样幸福圆满的。

    她与烈哥哥青梅竹马,从小烈哥哥就对她百般疼爱照顾,烈哥哥的所有家人都像她的家人一样宠爱她。

    他们像她自己一样,期盼着她能早一点完成学业,回到华国和烈哥哥成婚。

    她知道自己身体不好,或许……烈哥哥的母亲会有一点点在意,但只要烈哥哥喜欢自

    己,她也努力地对苏阿姨好,这些就都不是问题。

    她根本没想过唐笑的出现。

    为什么,她要毁了她的一切?

    唐笑一出现,所有人都变了。

    烈哥哥从前是不会用那种绝情的眼神看着自己的。

    一定是那个唐笑给烈哥哥下了蛊。

    ……

    后来,她终于意识到,她无论如何是没办法再让烈哥哥回心转意了,于是,在来自母亲的压力,还有那个长相和烈哥哥有几分相似的男人的追求下,她嫁了。

    她知道周文健是没办法替代烈哥哥的。

    她做梦也想着烈哥哥。

    再后来,周文健露出了狰狞凶残的真面目,他果然从来都比不上烈哥哥。

    有时候,她还幻想着,没准哪天烈哥哥还会想起她,还会回头找她。

    那她一定奋不顾身地离开周文健,哪怕给烈哥哥当个外室她也愿意。

    但她发现,也许唐笑存在的意义不仅仅是为了和她抢烈哥哥,而是为了整个摧毁她的人生。

    唐笑毁掉了成家,毁掉了烈哥哥,毁掉了她最后一点念想。

    她好不容易想从严凌那里寻求一点慰藉,唐笑又来站在道德制高点来审判她、羞辱她——

    唐笑她凭什么?!

    当她看到手机里收到的那些照片,她终于知道,为什么周文健对孩子的到来没有多少喜悦,又为什么周文健会那么快让其他女人怀孕。

    周文健一定也看到了那些照片。

    除了唐笑,还有谁会这么做?

    唐笑,她是真的恨她啊。

    她就那么想让她死么?

    呵呵……呵呵呵……

    倘若她死了,一定会拉着她一起下地狱。

    任菲琳躺在床上,瘦的皮包骨,因为没化妆而显得格外惨白,被明晃晃的灯光一照,乍一看仿佛骷髅一般的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

    唐笑离开裴远晟的私人医院后,便打车去先前与季晓茹约好的一家甜品店会合。

    那是一家开了十几年的老店,位于唐笑和季晓茹的的高中附近,因为主要客户就是学校的高中生,所以多年来一直没有提过价。

    店面装修得十分朴素,但口味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二人坐在店里一人点了一份榴莲班戟,这是这家店的招牌,十几年前卖六块八一份,如今物价飞涨,老板依然还是标价六块八。

    “袁叔叔,您这个班戟卖六块八,这不是卖一份亏一份吗?我看您这儿用的榴莲又新鲜又好吃,光是一份榴莲都不止这个价吧?”

    十几平米的小店,总共两三张桌子,季晓茹和唐笑下午来,没什么学生,还有的坐,要是到了五六点,怕是只能一人一份榴莲站在店门外去吃了。

    按照这家店的火爆程度,也说不准,晚一点来,光是排队就得排上半个小时。

    年轻人总是有着无穷无尽的热情,排队也能闹闹嚷嚷开开心心的,换成季晓茹和唐笑这个年纪,在店门外等上五分钟都

    不愿意。

    “没事儿,你们喜欢就好。”

    袁叔叔是个精神矍铄的帅大叔,穿着简单朴素,双目炯炯有神,十几年如一日地站在柜台后做蛋糕,白净的脸上总是笑眯眯的。

    季晓茹和唐笑二人多年不见王叔叔,如今见着了,见对方还是和十年前一模一样,脸上完全没有岁月的痕迹,不由得怀疑对方是不是什么来人间游历的大妖怪。

    说起来,在高中那段闲的蛋疼每天脑袋里充斥着偶像剧情节的时候,季晓茹还曾一度暗恋过人家袁叔叔呢。

    这也是为什么,来学校附近的医院探望高中老师,季晓茹还特意约了唐笑过来甜品店碰头。

    “袁叔叔,你这样真的不会亏本吗?不对……你这店肯定是亏的。”

    “放心吧,没事。”

    袁叔叔站在柜台后气定神闲地说。

    季晓茹乌溜溜的大眼睛在店里扫来扫去,见店里的陈设也是多年未年,连外面的招牌都旧旧的,快要掉色了,不由得一阵心酸。

    “笑笑,你说咱们要不要帮帮袁叔叔啊?”

    季晓茹凑到唐笑跟前小声嘀咕道。

    唐笑看了模样淡然的袁叔叔,若有所思地对季晓茹说:“我看你又瞎操心了。”

    “我怎么瞎操心啦?这是同情心好不好,你看袁叔叔人长这么帅,一把年纪还是孑然一身守着这么个小店,肯定都是因为没钱……他手艺这么好,做得蛋糕啊什么的味道一绝,连奶茶都比外面那些什么动辄卖几十块一杯的连锁品牌好喝,要不是心肠好人老实,早就赚翻了好么,哪儿能这么清贫啊……”

    季晓茹叽叽咕咕地说着,又忍不住瞟了眼袁叔叔,“他怎么一点儿都没变呢?也不知道今年到底多大岁数了……”

    “你又心动了?”

    唐笑无奈地摇头轻笑,“可省点心吧,人家袁叔叔肯定不是一般人。”

    “嗯?此话怎讲?”

    季晓茹霍然瞪大眼睛。

    唐笑垂眸微微一笑,笃定道:“观人识人,我还是有点儿经验的。袁叔叔不差钱,放心吧。”

    “真的?”

    季晓茹两道飞扬的长眉皱起,不可置信道:“不能吧?你看看这家店破的……”

    “这叫复古,复古你懂不?”

    唐笑无语道:“人家就是这种风格,你又不懂了吧。”

    “……我还真不懂。”

    季晓茹坐在十年前就存在,到现在也没改变模样的木椅子上,这椅子应该是纯手工打造,上面仅仅涂了一层清晰,原木色,还能看见木头上的纹路,离得近了仿佛还能嗅到木头的清香。

    面前搁着甜点与奶茶的小圆桌也是一样,和木凳摆在一起,仿佛来自同一棵树。

    地上没有铺地板,是水泥地,十分平整,青灰色的,一尘不染。

    墙面是颜色更淡一点的水泥墙,灰白色透着一点点青,像是刚刚亮起来的天空。

    有一墙上贴满了学生手写的便签纸和小纸条,不用凑近看也能瞧见许许多多的名字。

    那是表白墙,少年人的心事无处宣泄,只能挂在墙上任人品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