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5章 大公司要学会开人

皇家雇佣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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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在温晓光看来施建华甚至比利物浦还要重要,因为两者相连的东西不同,微拓始终是他要考虑的首要。

    因而是不是能在利物浦主场看比赛变成了次要,见亨利一样可以往后推,甚至他可能还会在伦敦看一场切尔西的比赛再过去。

    切尔西在今年引进了比利时前锋阿扎尔,这个家伙是目前冉冉升起的足坛新星,伦敦城都在等着他表演。

    然而不管他表演如何炸裂,就算时间重叠,温晓光还是会在两者之中选择到施建华的家里做客。

    张瑄有一点说的对,他们两个都需要对对方更多的了解。

    事情确定之后,张瑄就忙碌起来,她的想法是温晓光很少来国外,大体上还是习惯中式饭局,不过又想到他如此年轻,说不定对于西方文化的接受程度也高。

    她把这个选择留给了自己的丈夫。

    施建华稍作思考,“做西餐。”

    “确定了?”张瑄倒是无所谓,她是都可以的,“你觉得他喜欢西餐?”

    “不,我觉得他没一点西方的感觉,是非常传统的中国人。”

    “那你还用西餐招待他?”

    “对新事物、新文化的接收能力和开放程度是一个优秀领导要必备的,做生意的技巧我不怀疑,一个人能创业两次都成功足以说明他的智商、商业天分、领导能力都是令人惊叹的,但是如果除开这些之外,依然能拥抱新的东西,学习、吸收,这样日经月累,那又会是怎样高度的一个人?”

    啪,张瑄一拍手,“听你的,我做西餐。哎,他到底有多少钱?”

    “纸面财富过百亿美元。如果一个靠运气能赚的这么多钱那只有两种方式,投胎和婚姻。”

    是的,如果是小钱有的人的确可以靠着好运、偏才、身体天赋等在某一行业里掘金。

    但上百亿美元,你要么有个有钱的爸爸,要么有个丧命的富豪老公,要么自己干。

    然而这位百亿富豪只身一人来到他们家还是让张瑄有些意外,“是不是科技界的巨富都这样随意?”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这就是理工男的表现。

    温晓光来也是想要听一听,关于公司关于人这一点上,施建华的看法。

    是到家里做客,所以也就挑了一款相对休闲的灰色小西装,其实他身材管理的还可以,唯一的恶习就是熬夜。

    这是没办法的,创业又不是当公务员,朝九晚五那是做梦,一天能睡八个小时更不可能。

    但好在他不吸烟、不喝酒,也不暴饮暴食,更对什么膨化食品之类的东西不太感兴趣,心理上已经快三十的人了,辣条这样的东西是不可能去吃了,也不像小孩子总是要喝奶车可乐,衣食住行上总体还是朴素的。

    而且他也会锻炼,体能不错,只是有的时候那方面不太节制,都是那些女人给整的,要么三个月吃不着一顿荤的,要么一夜能吃三顿累吐了都。

    张瑄看他走进来哪里像一个百亿富豪的老板,明明就是年轻的精神小伙儿。

    身上没有佩戴什么戒指、大金链子什么的,整体给人感觉非常舒服,温文尔雅的总是会比暴发户嘴脸的要好。

    所以她第一眼见就对其印象特别好,好小伙儿。

    甚至于年龄都和自家闺女合适,不过也就那么想想。人家落落大方,自己闺女文静有余,活力不足,年龄是差不多,但感觉上就是高中小女生和社会大叔叔的差别,完全两个世界的人。

    流程化的相互问好自不必多说,温晓光认识了一下这位母亲,并对她的邀请表示感谢。

    “今天就是一个人吗?”

    “我来伦敦本就不是事务性出差,所以不需要很多人,前几天来的那位是我的女朋友,她因为公司有事所以临时前往西班牙了。”

    女朋友?

    张瑄也明白了,“一人挺好的,那就坐吧,我马上就好。”

    施建华实在是想要锻炼自己闺女,见她不说话便主动提点,“跟客人打个招呼。”

    “不用这样,”温晓光见过的人多,什么样都有,有些就是有点社交恐惧症,见到陌生人总会拘谨也没办法,“这不是在家么,怎么舒服怎么来。”

    小姑娘也只是捏着手微笑。

    施建华也没办法了,每次来客人他都会这样带着女儿,但每次都这样,也就算了,还是说下来说正事,“我一直还想请教,公司做的这么成功,是有什么秘诀吗?”

    温晓光不是来卖弄的,他是来考人的,“我有很多优秀的人帮我而已。所以秘诀没有,倒是有很多麻烦。”

    “我大概能想到一些。”

    这不难,他最擅长的就是对方最想要的。

    但温晓光还是感兴趣想要听下去。

    施建华开始说:“管理公司的制度全世界的商业学院都有交,一个MBA能说的头头是道。但一家卓越的企业,它的管理必定不是从课堂里学来的,而是要为课堂提供一个成功案例。”

    “大公司的管理各有区别,所谓管理其本质是要管人,事情是人做的,合适的人去到合适的位置,就算公司稍显混乱,也一样很有活力。然而要管的好人,找来奖惩制度当然简单,但不一定能达到最好。”

    “作为人力资源,我曾经长期思考一个问题,关于用人,有这样一种情况:你的销售团队有一名员工非常能干,公司50%以上的业绩都是他干出来的,能力非常强,但是脾气很不好,自以为是、不守规矩、不听指挥、自作主张,面对这样一名员工,作为老板该怎么办?”

    “好问题。”温晓光也觉得有些意思了,“能力很强,但是不好管理,的确难办。”

    他不会说的,他想听听施建华怎么说。

    “我曾经问过很多老板,基本上是两极分化。有的人认为要用更好的待遇笼络他,因为规矩是死的,规矩的目的就是为了业绩而不是为了规矩本身,他既然能带来业绩那就要发挥他的能力,否则养一堆无用之人难道就有意义吗?”

    “可觉得要开掉他的人的理由是这种人不服管教,你越宠他他就越得意,甚至起了野心有一天把各种商务资源全部带走另起炉灶也有可能。而且因为做不到一视同仁,所以会增加公司管理难度。”

    “我以前总会想要一个完美的方案,后来想通了,这就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其实很简单,如果是大公司,直接开掉他,不然后患无穷,如果是小公司,那就留下他,但是要防他的另起炉灶,等公司慢慢壮大……还是要开掉他。”

    “小公司有生存问题,需要业绩,需要个人英雄主义;大公司要共同协作配合,讲究团队精神。小公司要学会请人,请能人,大公司要学会开人,开掉那些不适合这个体系里的人!”

    听这些,温晓光忽然又从足球哲学里领悟到了相似的道理,弱球队个人主义见效最快,只要那个人够强,强队则不允许有刺头存在,哪怕那个人够强。

    小公司要请人,大公司要开人。

    温晓光感觉学到了。

    这几年就是这样的时刻慢慢累积,才造就了那个与高中时代完全不同的温晓光。